老板娘吹吹手指甲,像只猫儿似的走到他身边“若要给这位小公子买成衣……红色着实不合适。也不怪人嫌弃,确实是你眼光忒差了些。”
林鹤:“……”
老板娘像是没看见林鹤的尴尬,继续说到:“玄色吧,小公子肤白,该是穿的起玄色的。”说着,去里柜拿了一件玄色袍子出来,扔给顾汕,顾汕措不及防的被扔了个罩头,林鹤看着那小孩儿的愣样儿,自己那点尴尬都消散在无形中,笑道:“顾汕,进去换了衣服再出来吧……哈哈……别呆站着了……哈哈哈……”
顾汕闻言,便将衣物从头上扯下来,进了换衣的隔间,片刻,着一身玄衣出来了。
少年人如玉的肌肤被黑红的玄衣称的更加温润,穿奴装时未在意的五官也深刻起来,鸦羽眉下是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鼻梁高挺,唇薄而艳,五官尚带着三分未脱的稚气,便已经是逼人的俊美。
艳色天下重。
“我便说好看!他这容颜虽然也穿的起那件红衣,但你瞧他这周身死了人的气质,就该拿些深色衣服来称,不然啊,显得***不类。”老板娘慵懒的嗓音添了三分自得,又看向林鹤“你这人,把你自己打扮的那么好看,却给人家选一件红衣,也不知脑子里装了什么……”
林鹤:“……”
不可否认,那句“周身死了人的气质”说的很对……
顾汕:“……”
死了人的气质是什么鬼?
到底买了玄衣。
领着顾汕走出铺子几步,终究意难平,遂叫顾汕站着等他,兴冲冲的折回去将那件红衣买下了。
“少年人好洁,终究要换衣服的。”林鹤想。
顾汕站在原地等林鹤,看见林鹤手中被裹成一团的红衣,脸色不可抑制的黑了。
“走吧!”林鹤了了半个心愿,说话语气都轻快了几分。
林鹤住的地方便是诗文里那种隐士喜爱的陋室,推窗远眺有螺髻长黛,倚墙近看是过尽千帆的波涛。屋子背后还有一小片竹林,两旁交叉种着几株梅树和桃树。现在是阳春,竹林青茂,腊梅的花虽败了,枝上却发了许多翠色嫩芽,称着桃花灼灼的红,好看的不像样子。如果不看那岌岌可危的地基和满目疮痍的墙还有没了窗纸被虫蛀了的窗,此处景致该是极好。这房子是唯一的败笔。
他们住在这样的败笔里。
顾汕实在想不出他以前的东家为何会乖乖将他的卖身契给林鹤。
“大概是看他好看?”顾汕悄悄抬头看了林鹤一眼。他确实生的好看。
如许
加油加油
时间:2018-04-0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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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时间:2018-04-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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