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对。

「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道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第三章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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