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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