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经十三篇

发布:2019-11-16 00:18 · 短文君

皇[礻右]中学士张拟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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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局篇第一

夫万物之数,从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一者,生数之主,据其极而运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数。分而为四,以象四时。隅各九十路,以象其日。外周七二路,以象其候。枯棋三百六十,白黑相半,以法阴阳。局之线道,谓

之枰。线道之间,谓之□(上四下卦)。局方而静,棋圆而动。自古及今,弈者无同局。《传》曰:“日日新。”故宜用意深而存虑精,以求其胜负之由,则至其所未至矣。

得算篇第二

棋者,以正合其势,以权制其敌。故计定于内而势成于外。战未合而算胜者,得算多也。算不胜者,得算少也。战已合而不知胜负者,无算也。兵法曰:“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由此观之,胜负见矣。”

权舆篇第三

权舆者,弈棋布置,务守纲格。先于四隅分定势子,然后拆二斜飞,下势子一等。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与势子相望可以拆五。近不必比,远不必乖。此皆古人之论,后学之规,舍此改作,未之或知。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合战篇第四

博弈之道,贵乎谨严。高者在腹,下者在边,中者占角,此棋家之常然。法曰:宁输数子,勿失一先。有先而后,有后而先。击左则视右,攻后则瞻前。两生勿断,皆活勿连。阔不可太疏,密不可太促。与其恋子以求生,不若弃子而取势,与

其无事而强行,不若因之而自补。彼众我寡,先谋其生。我众彼寡,务张其势。善胜者不争,善阵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乱。夫棋始以正合,终以奇胜。必也,四顾其地,牢不可破,方可出人不意,掩人不备。凡敌无事而自补者,有侵袭

之意也。弃小而不就者,有图大之心也。随手而下者,无谋之人也。不思而应者,取败之道也。诗云:“惴惴小心,如临于谷。”

虚实篇第五

夫弈棋,绪多则势分,势分则难救。投棋勿逼,逼则使彼实而我虚。虚则易攻,实则难破。临时变通,宜勿执一。《传》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

自知篇第六

夫智者见于未萌,愚者暗于成事。故知己之害而图彼之利者,胜。知可以战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以逸待劳者,胜。不战而屈人者,胜。《老子》曰:“自知者明。”

审局篇第七

夫弈棋布势,务相接连。自始至终,着着求先。临局离争,雌雄未决,毫厘不可以差焉。局势已赢,专精求生。局势已弱,锐意侵绰。沿边而走,虽得其生者,败。弱而不伏者,愈屈。躁而求胜者,多败。两势相违,先蹙其外。势孤援寡,则

勿走。机危阵溃,则勿下。是故棋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误人者多方,成功者一路而已。能审局者多胜。《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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