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被退稿了。
马一木说,咪蒙啊,你这写的啥啊,用力过猛,没法看啊。
妈蛋太伤自尊了。
我含泪把自己的稿子再看了一遍。
就是那种浓浓的装逼未遂的感觉。
书读得不够透,却要假装博学的拧巴感。太特么拙劣了。
于是,我端正态度,花了一个多月,把金圣叹所有史料搜集起来,重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自己动笔整理金圣叹的年表,我自己画金圣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关系图,我连读书笔记都写了4大本。
那一个多月,我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拉屎的时候都在想怎么再接近金圣叹这个人物多一点。越是读得多,越是觉得不懂他。
但是至少,比第一次写的时候,要有底气多了。
《好疼的金圣叹》总算是通过了,那是我第一次受到比较大的关注,很多人知道咪蒙这个名字,也是从这一篇文章开始的。
当时很多人夸我有灵气。其实只有我知道,这点“灵气”也来自于那一个多月踏踏实实的努力啊。
那句流行的话不是说了么,你必须要用尽全力,看起来才能毫不费力。
我那几年一直在写恶搞历史名人系列,了解我的读者就会知道,《好疼的金圣叹》是很明显的分界,此后的历史文质感都好多了。我真的是通过写了这篇文章,才真正开窍了,大概知道历史人物该怎么写了。
我努力去探索的,就是自己的上限在哪里吧。
其实在阅读这个领域,又何尝不是呢。
我之前开过一个书单,推荐了将近100本书,很多人说,咪蒙啊,你推荐的书,我买来一看,好枯燥啊,完全看不下去啊,想死啊。
我想说的是,读你觉得最难读的书,才是你进步最大的时候啊。
梁文道就说过,如果一辈子只读你读得懂的书,那你其实没读过书。真正严格意义上的阅读总是困难的。你读完一本很困难的书,你不能说自己都懂了,但是你的深度被拓展了。
不要总让自己那么舒服。舒服意味着你原地踏步。舒服意味着你没有进步。这也是我这么粗俗的人,会一直喜欢ONE这个文艺APP的原因。
因为它有质感、有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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