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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2月,张幼仪在德国生下次子彼得。
几天之后,徐志摩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写信给张幼仪,正式提出离婚: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做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在张幼仪的回忆中,她问徐志摩:“如果可以的话,让我先等我的父母批准这件事。”徐志摩急切地打断她的话:“不行,不行。你晓得,我没时间等了。你一定要现在签字,林徽因……林徽因要回国了,我非现在离婚不可。”
而在徐志摩的笔下,这次离婚被写成了反抗旧道德和旧伦理,他自己则是一个为了信念,不惜离经叛道、敢作敢为的真勇士。他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3月,两人终于在柏林离婚。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起协议离婚案。
金岳霖不但没有成为“替人”,还和吴经熊一起成了徐、张离婚的证人。
此时,林徽因已经回国,在北京和梁思成确立了恋爱关系。
林徽因后来说,徐志摩也是一个会欢喜穿粉红绣花鞋女子的那种人。估计她已看透了徐志摩风流背后不负责任的本质。
徐志摩要求林徽因“许他一个未来”。林徽因说:“你能帮我扛心里的重担吗?它会像千斤重担压我一辈子。”
徐志摩追问:“就为了成就那虚无飘渺的道德?”林徽因答道:“道德,不是枷锁,而是对生命负责的态度。”
“我不是没有来,只是无缘留下。”林徽因最后说。
这个小姑娘,比“大叔”徐志摩成熟太多了。
▲1922年,林徽因与梁思成
离婚一身轻的徐志摩,仍未死心,追回了国内。
根据梁实秋的说法,梁思成面对徐志摩的如影随形,在图书馆门口贴了一张情人(lovers)希望私下相处,不愿受到干扰的告示。
徐志摩看见后,怏然而返。
1923年,梁思成骑摩托车发生车祸,腿骨受伤。林徽因每天到医院看他。
天气太热,梁思成有时只穿一件背心,林徽因毫不回避,去了就坐在床边,还为梁思成拧手巾擦汗。一举一动,让梁思成的母亲李蕙仙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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