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爱上一支乐队时,却发现他们已经解散了。”
2009年巴黎的那个夏天,经历了一次大打出手之后,Gallagher兄弟亲手结束了Oasis。这支地球上最牛x的摇滚乐队解散已经10周年。如今两兄弟都各自找到了自己的音乐之路,他们都要在今年发行新专辑。
直到今天,Oasis歌曲的感染力依然无敌天下,比如每次曼城夺冠,那响彻全场的《wonderwall》。对很多人而言,Oasis不止是一支乐队,而是全部。尤其当你阅读完这篇文章之后......
你找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绿洲”么?
昨天的小事
Liam来中国的时候,我并不怎么兴奋,只是有些小情绪。但我脑海里,还是闪回了当年年轻的我挖地三尺喜欢Oasis的羞耻画面。
大学那年暑假,我在大东北没有空调的屋子里,在家光膀子,每天在豆瓣和各种外网打卡,下载着Oasis的各种音源B-side,我家里的网速最高时速才200k,那段时间,我见识了各种的网站,有网站还专门收集兄弟俩撕逼的物料, 台式机嗡嗡作响,散发着难以名状的热量,音箱里还在放着Oasis那种开放和弦的大失真,那个夏天的内心,比现在的天儿热多了。
大学室友都去校门口网吧,或者跟女友开房,没有性生活的我,又在一个没有空调的寝室里,拿着400块的“中芬”,200块的电音箱,一遍遍地练着如今看起来根本就不用练的Oasis歌曲里的吉他片段。Noel Gallagher的吉他solo简直就是吉他初学者的福音,五声音阶简直可以吃一辈子。关于弹吉他, Noel曾说过这样的话:“我用3个和弦写成一首歌。这很完美,我只知道11个和弦。但我告诉你,愿上帝保佑你,当我发现第12和弦的时候!”用最简单的和弦写出最好听的歌曲这并不难,难的是写20多年,而歌迷还是没有听腻,关于Noel的创作能力,国内音乐人李健有过类似的感受。
他的中指推弦技能在今天看来,有点示威的意思嘛,对那年的我,简直变态,老外的手劲儿为什么这么大,直到今天,我吉他水平迟迟停留在尴尬阶段,和过于迷信Oasis有直接关系。尽管不是技术流,Oasis该有的摇滚元素一个都不少,印象深刻的是,Noel模仿Jimi Hendex用吉他刮麦克风架的画面,嗯,这哥们挺懂吉他的。
从哥俩推介的歌单里,我开始知道了The Who的歌可以跪着听;The Kinks主唱的嗓音太小清新我太爱了么么哒。更现代一点,我找来了各种Oasis的启蒙乐队,知道了The Smiths歌太丧,The La's好像就那首《There She Goes》能听懂,The Stone Roses的东西让哥们我听着有点喝大等等等。我家台式机里,除了爱情动作片,就属英国这帮人占据半壁江山。那时,听歌太辛苦,听歌要翻墙研究各种国外奇怪的网盘,每天看进度条的日子,我佩服那时自己的耐心。
多年前,我一个业内偶像曾写过一篇纪念Kurt Cobain的文章《再次聆听青春的味道》,细数了他年轻犯混时,那乐队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我曾经也是Nirvana乐队的重度爱好者之一,比起一般的摇滚乐队,Oasis早年的歌简直是三观正阳光纯净娃哈哈老少皆宜上学必备之居家神曲。看哥俩的采访,三句话就一定要出现个脏字,有时一句能放三个,奇怪的是,在Oasis的歌曲里,却甚少有类似的词汇。
听听诺大叔(Noel) 的《Fade Away》、《Talk Tonight》、《Half Of World Away》吧,早年Oasis不遗余力地发各种歌曲各种版本的不插电。是的,没有什么歌曲是不能改成抒情版的。
Liam写的那些《Songbird》、《Guess God Think L'm Abel》,来感受他的歌词吧――l could be your lover / You could be all mine / We go on for ever / We go on for ever / Till the end of time,翻译过来就是:我可以是你的爱人/你可以是我的全部/我们相守到老/直到天荒地老,妈呀,形容 Liam 是“纯爱教主”一点也不为过,嗯,那些年,对喜欢的姑娘躲着走只会用歌不会用套路来撩妹的我也是纯爱的。
我房间里兄弟俩丧脸的海报足足陪我呆过了整个大学四年的寒暑假。那是我觉得英伦摇滚是全世界最牛逼东西的时候,尽管那时我就隐约感知到,喜欢这种音乐的女孩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貌。至少在25岁之前,Oasis的歌曲可以形容我所有生活的感觉。追女被拒考试失利听《Live Forever》;发型变帅有点小得意时听听《Lord Don't Slow Me Down》;北漂穷逼叮当响照样可以拿Noel Gallagher单飞那首《Dream On》来撸;我还清晰地记得,当年准备考研寄住在大学老师的公寓里,辛苦准备了半年,考研前一晚,楼上那层不知道哪国留学生开了一晚上party,中间我气的把他们电闸都给拉了,完后这帮孙子还是在继续,一夜没睡我的硬是听着Beady Eye (Oasis解散之后,Liam连同之前两位成员成立的乐队) 那两首《The Roller》和《Four Letter Word》扛到了考场。
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过期的,人是会变得,何况一个乐队。后来,我偶尔也变成了楼上那帮夜夜派对的人类。我更需要用音乐来麻醉自己,而不是清醒。音乐对我更像是发泄,而不是抒发。
用一句John Mayer的歌词就完全可以形容我25岁之后的世界,“我不是色盲,可我知道这个世界就黑与白。”当我去到了更多的地方,经历了更多的人情世故,认识了更多的女孩,体会了不同的人设,也感受到了更多的恶意和残酷,对这个世界,我再也没那么多时间来幻想。我开始听更根源的布鲁斯,从Chuck Berry到Led Zeppelin到ZZ Top再到Stevie Ray Vaughon。当初觉得奇怪的调调如今听起来简直太过瘾了。我开始意识到,这个世界太复杂了,Oasis已经不能完全抒发我的感觉。
你也要知道的是,时代也变了,EDM仿佛占领了全世界,快餐式的音乐越来越多,社交网络让玩音乐的人成爆炸似的增长。我不懂只会按C调和弦的音乐人为什么会大火,而且那种小情绪真心让我难以进入。当然,当我跳入蹦迪的人群中,周围舞动着咸湿的肉体,那种音乐带来的直接刺激,我想没有几个年轻人能抗拒于此。音乐人更想让听歌的人舒服,而不是告诉他们点什么事儿,传递点价值观,NO!谁需要用音乐告诉你呢!
我的生活再不能有那种静静等着进度条的时间,Oasis式的自大张狂如今看来有点点过时,或也有点点稚气。但再没有一种音乐,能让我感受到,如同Oasis像在沙漠中,找到绿洲那般的激动和虔诚。
“生活就像飞驰的列车,你根本无法让它停下来。”所以,正因为我们不能回去,回忆是有意义的,不是么?亲。
“野驴”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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