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1985年在《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的中篇小说。这里是指他以这篇小说命名的一部作品集。目前语文出版社中学语文教研组已经确定要将莫言作品《透明的红萝卜》收录在高中语文选修课程中。
《透明的红萝卜》里的主角,那个12岁的“黑孩”在运河工地里干活,因饥饿难耐,到旁边的菜地里拔了一根红萝卜充饥,被看田人当场捕获,押送到工地,工地负责人专门为此召开一次可怕的批斗大会。上百人围着一个12岁的小孩子,高呼口号,必欲灭之而后快。“黑孩”后来钻进麻地里,像一条鱼一样游走了。
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的光。泛着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
这部小说的“饥饿”主题非常明显,但在语言叙事上,莫言还保持着克制,故事的结构和线索也都很传统。
小黑孩是个孤儿,从小缺乏父亲的教导且总是受到继母的虐待,这从小黑孩的外貌就可以看出来:孩子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子,裤头上染着一块块的污渍,有的像青草的汁液,有的像干结的鼻血。裤头的下沿齐着膝盖。孩子的小腿上布满了闪亮的小疤点。他的头很大,脖子细长,挑着这样一个大脑袋显得随时都有压折的危险。文章中写小黑孩被继母从睡梦中打醒去挑水的段落写的比较细致。小黑孩的遭遇使得他的性格变得沉默、倔强而孤独,感情世界也变得空虚,从不愿意主动跟别人打交道。而处在乡村社群中心的青年们,他们对于黑孩从没有屑于理解……
莫言创作这篇小说并不是为了表达一个明确的主题。相反,他以描绘生活形态为主,自觉追求作品蕴含的丰富性。这样,我们就只有从主人公小黑孩的形象入手,来理解这篇作品。
在塑造小黑孩形象的时候,作家的笔墨集中于两个不和谐的方面:一方面是身世的不幸、命运的悲惨,一方面是儿童的聪慧、机敏以及与其年龄不相称的自尊与要强。小黑孩太可怜了。冰凉的秋天已经到来,大人都披上夹袄了,他浑身上下还只有一条污渍斑斑的大裤衩,而这条裤衩也显然是他下了关东的父亲留下的。他拉着那样大一个风匣,瘦身子吃力地前倾后仰,“左胸脯的肋条缝中,他的心脏像只小耗子一样可怜巴巴地跳动着”——小说用这种惊心魂魄的夸张写出了小黑孩难以承受的生活重负。
但就是这个又脏又瘦、在生活的重压下挣扎着的小黑孩,却那样机敏而又充满灵性——作品对此作了富于童话色彩的描写:他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能看到湖面上神奇的气体,能感受到星光的温暖,能像壁虎一样贴着高高的桥墩爬上爬下,能想象出火车站起来跑,能把一只红萝卜看得那样神奇。他又是那样懂事、自尊、善良。他认真地收藏起凝结着菊子姑娘爱心的花手帕;菊子姑娘见他拉大风匣太累,可怜他,想把他带走,他挣扎着非回到风匣前不可;菊子姑娘给他送窝头来,他感动得哭了,但他用手遮住脸,不让人看到他的眼泪;他知道小铁匠的险恶用心,拼命阻止小石匠与小铁匠对打。
小说正是通过上述两个不和谐侧面的残酷对比,抒发对小黑孩不幸童年的悲悯。这种悲悯的背后,则是对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批判。尽管作者有意淡化故事的时代背景,但从人物特定的语言和行动中,读者仍然可以知道故事发生在“文革”中。小黑孩这个聪明、善良、本应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的孩子之所以生活得这样悲惨,显然有家庭、社会、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狠心的后娘使家庭变得冷酷无情,小铁匠体现了人心的险恶,极左路线造成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乡村的普遍贫困。
在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中,那个晶莹透明、金色的外壳包孕着活泼的银色汁液的红萝卜就有了特殊的意义。红萝卜被描绘得如此神奇,并不仅仅是艺术技巧问题。一方面,它作为小黑孩奇特感觉的创造物,使小黑孩显得更加充满灵性,但更主要的是,它作为一个意蕴丰富的象征物,体现了小黑孩在不幸的生活中对纯洁、幸福或者另一种世界的憧憬。这憧憬使小黑孩的形象崇高起来。小黑孩的憧憬是执着的。在第一次看到那个透明的红萝卜之后十几天,他还到菜地里去寻找,但他最终没有找到。这种结局暗含的是作家对生活的失望和悲剧性评价。这种失望和悲剧性评价,或者可以看作这篇小说的主题。这一主题还体现在小说中其他人物身上。小石匠和菊子姑娘是美与善良的化身。他们的形象很美,他们像关心自己的亲人一样关心小黑孩,但最后,菊子姑娘那长着长睫毛的美丽的眼睛却被白石片毁掉了。甚至那个老铁匠,终日吟唱的也是抒发人生艰难的戏文。从这个意义上说,小黑孩这个形象本身就是那种艰难的、备受压抑的生活的象征。
在整篇小说中,小黑孩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他是那么压抑,受到关怀时忍住不哭,因为寻找透明的红萝卜被队长打时,也只是迷惘的眼睛里充满泪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作品对小黑孩整个生存环境的描写:老队长,刘太阳,砸石子的人们,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相爱,老铁匠和小铁匠的师徒关系,等等。这些构成了特定时期乡村社会的生活形态。
透明的红萝卜:莫言,原名管谟业,19年2月17日生,山东高密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自上世纪80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他的《红高粱》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坛的里程碑之作,已经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20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迄今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苔之歌》等,中短篇小说集《透明的红萝卜》、《爆炸》等。另有《莫言文集》五卷。
1981年秋,在河北保定市的双月刊《莲池》第5期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
1982年,在《莲池》第二期发表短篇小说《丑兵》、第五期发表短篇小说《为了孩子》。
1983年春,在《莲池》二期发表短篇小说《售棉大路》并被《小说月报》转载。秋,在
当代著名作家莫言参加文学活动发言照片
《莲池》五期发表短篇小说《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