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黄风西卷,愁入人肠。可是方知病喜欢秋天。清晨,在大多数人还在梦乡之中,他已站在这座小镇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中,风动青衫,清雅如古风宛在之隐士。方知病是当代名医,声名并不在绝世名医傅青衣之下。每天清晨,他总是镇上起的最早的人。他今年四十有五,并无子妻,他虽是名医,唯一的爱好却不是治病。镇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欢喝酒。在方知病的三间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陈酿的女儿红,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甚至连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坛之多。不过今晨方知病并没有喝酒,他的头脑很清醒,甚至连远处秋虫的振翅声都可以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