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请小心

作者:东野圭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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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惊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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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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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102字

mumu(追随伊凡·谢尔盖耶维奇)


出于个人原因,我对交通事故这个主题有特别的兴趣,所以对《天使之耳》倍感期待,结果也没让我失望,可说是我喜欢的那种平淡中见尖锐的良心之作。《天使之耳》这个名字在读之前大概会一头雾水吧,还是原来的《交通警察之夜》更直接,不过其实并不是每篇都有交警出面。所谓良心,就是意识到在血肉之躯和钢铁之车的碰撞中,不管责任在谁,吃亏的永远都是血肉。不论开车、骑车或步行,遵守交规都是先为己再为人,不需要高尚的理由,只要想想自己和身边儿人的安全——惜命不是胆小鬼,有这个觉悟就行。


开篇就小惊艳,难怪会以此为书名。深夜两辆车在十字路口相撞,一辆坐着一对儿情侣,一辆坐着一对儿兄妹,开车的哥哥身亡,妹妹作为己方的惟一目击者却是个盲人,但她超乎寻常的听力为车祸做出了精确到秒的证明。天平似乎向兄妹一方倾斜了,能够真相大白令我感动不已,不由得感叹的确是天使之耳啊。可是收笔却来了个看似轻描淡写的逆转,虽然可能不会改变事故的处理结果,可正是因此才让我体会到所谓腋下流汗的寒意。我不由得再次感叹,作者跟女性有仇啊?接下来的《分隔岛》和《危险的新手》也是,前者描写了一个决绝的女遗属,后者又让我有流汗的冲动……一定要小心东野笔下的女性,脑子不好使的大概都变成了尸体,活着的通常都是厉害角色……


《请通过》讲了一个复仇的故事,我不知道为了那个程度的罪行,值不值得进行杀人的报复,所以也许复仇者从一开始就是以惩戒为目的,终究还是下不了手吧。重点或许并不是这个差点儿成为案件的故事有怎样的真相,而是对路边儿违规停车的警示吧。关于这点,作者在附录里这样写道:


路边停车恐怕是最多人犯过的违规行为吧。因为有很多时候都无法取缔,驾驶人的犯罪意识也很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另外,还有人会自我辩护说:“即使我把车子停在这里,也不会造成别人的困扰。”然而实际上,路边停车真的是个大麻烦,有时候甚至会关乎人命。所以,我就写了《请通过》。关于这部作品,有位读者在网路留言板上写:“那名主角太奇怪了,那种人一定也会在路边停车。”这名读者因为主角对路边停车的愤怒而感到生气,真是让人受不了耶。


我也不能理解那个读者。喜欢这篇主要是因为我对这个行为的特殊关注,简直可说是到了b的程度吧?我家住临街的楼,街道原本很窄,又有公交通行,高峰期堵车严重,可是多年前拓宽后,堵车状况并未好转太多,直接也可说主要原因就是,拓宽后的马路变成了便利停车场。街道两旁自行车道的位置永远停着一排汽车,相当于根本没拓宽嘛!更夸张的是,公安局就在路边儿,他们的车也大大咧咧地停着,所以一般轿车就更理直气壮了。就连我家楼下很有限的空地儿也总是被几辆车填满,自行车推不出去是常有的事儿,我的特殊关照就是贯彻当年跟《元元说话》学来的砖头策略。


早期我还煞有介事地在往放在引擎盖儿上的砖头下压一封“恐吓信”,写上诸如“下次砖头就不是放这儿了”之类的威胁,后来连写都懒得写了,直接上砖头,有点儿自知之名的人都会懂的……身为一个骑车人,我对自行车道被汽车占据绝对完全无法接受,血肉之躯每天都要冒着生命危险穿梭在路边儿随时可能打开的弹簧一样力道的驾驶室门儿和马路上飞驰而过的大小车辆之间,试试看你就知道有多危险了。


《别乱丢》以前就读过,从里面设计的不在场证明似乎能看出日后《湖边凶杀案》的一些雏形,不过没想到飞车弃物这个由头居然来自作者的倒霉遭遇……末篇《镜中》留下一个未必符合每个人的道德准则却令我略感欣慰的结局,可也正因如此,我难免生出“如果汤川也能对石神将计就计该有多好”的念头……但是案件性质完全不同,我的立场也没这么好说话。即使是对《镜中》,我也还是更想要揭露真相,可惜结案在先,结果无法改变了吧。


说到这儿想到《新参者》日剧第7话,一个刑警的儿子无照骑摩托被抓,因为父亲的缘故被交警放了一马,可是这个孩子却对父亲倍感失望,赌气地出去飙车结果丧命。刑警从此每年都要在两个日子祭拜儿子,一个当然是真正的祭日,一个是他帮儿子疏通关系消除违规记录的那天——就是那天,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实际上那个孩子之所以会生父亲的气,是因为他从小崇拜父亲立志也要当刑警,可是好像关心工作胜过儿子的父亲根本不了解孩子的心情,在他利用关系“帮”儿子的同时,也伤害了孩子心中父亲那正直的形象。法理人情这种常常对立的东西,无奈多是单选题,把我看哭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我自己和周围的人并没怎么受到过交通事故的直接影响,可能因为开车的人本来就少吧……不过越是这样,才越是马路上的弱者。所以我有一个习惯,每天回家在楼下看见父母的自行车好好地停在那儿才放下心来。真正作为乘客遇到车祸只有一次,挺严重的三车追尾,那种惊魂还真是旁观者无法比拟的,想哭又哭不出来,在惊吓和压抑之间挣扎,万幸无人受伤(我的脖子和肩膀都抻了——),但是车就很可怜了……初中时第一次亲见车祸,万幸是个月黑风高之夜,我连人脸都看不清,否则后果大概会更严重。即使如此,当时我也是魂飞魄散,结结实实从自行车上掉下来,后来边骑边哭回到家,受到相当严重的打击。差不多从那个时候起,我对车祸就特别敏感,不管是听到周围人讲他们周围人身上发生的,还是新闻里听来日渐骇人听闻的,我的反应都异常强烈。


这样性子的我,平时走路也爱跟汽车“较劲”,人行横道就一定要车礼让行人,常常为了一时意气冒被撞的风险,让父母很是担心。前些天,我终于得着机会对在人行横道前不肯慢行却因为前方堵车不得不正好停在斑马线上挡在我面前半开的车窗里的出租车司机说:“这是人行横道您就不能慢点儿啊?!”也许因为自知理亏加上有客人坐在副驾驶座,他畏缩地低下头一声不吭。窄窄的街道斑马线尽头的行人吃惊地看着我们……在我看来这就算一个小小的胜利吧,说不定下次那个司机会因为想起之前的尴尬而主动在人行横道前慢下来呢。有些权利,如果自己不争取,没人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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