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器猫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0:56
|本章字节:29464字
曲凌风用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门板,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佟天籁在他已经决定放弃她的时候引起了他的掠夺欲,她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她那淡漠坚强的眼神,恬静恬然的微笑,随时随地流露出来的孤独脆弱,一切的一切,他都想攫取,握紧,揉碎。他要抓住她那颗漂泊的灵魂,占有它,然后摧毁它。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劣、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佟天籁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占有欲,或许仅仅因为十几年前她母亲夺走了他的父亲,仅仅因为她在教堂那声被称为懂事的祝福,仅仅因为她的那首《生命终点》。
开门的是天娇,她换了一套乳白色的休闲装,看起来稚嫩脆弱,年轻的脸在看到他时刹那涌上一股红潮,偷偷打量他一眼,急忙跑回室内。她们没有逃走,证明她们还不太笨,那剩下的还有什么招数呢?请曲离和韩梅来坐镇吗?如果他郑重宣布要追求天娇,不知道两个老家伙会有什么反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无法阻止他。屋里并没有曲离和韩梅的影子,难道佟天籁打算牺牲妹妹?还是,天娇巴不得抓住这个机会亲近他?他为这种想法不悦,他可以肯定佟天籁没有离开,那她怎能放任他毁了天娇的清白?
他甚至没有心情多看天娇一眼,在室内急切地搜寻天籁的身影。
浴室里传来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笑声。孩子?曲凌风嘴角抽动。一把拉开浴室的毛玻璃。”哥哥,”凌云扬起湿漉漉的小脸,“你真的来了。哈哈,哈哈,大姐,你弄得我好痒。”凌云光溜溜的小身子在浴池里乱蹦。
天籁脸上,手上,发上,身上都沾着泡沫,湿润的衣料紧贴肌肤,勾勒出窈窕美好的曲线。她拿着海绵抓凌云,“别动,别乱动,就快洗好了。”
高明!居然搬出凌云来牵制他,他抛给天籁一个赞赏的眼神。他可以不在乎曲离,却不能不在乎凌云,只不过,他随时可以将他赶回自己的房间,就像稍早一样,当着凌云的面将她们姐妹俩劫走,她指望能抱着凌云当她们的护身符几分钟?
曲凌风给弟弟一个温和的表情,“小云,为什么在姐姐房间里洗澡?”
“大姐说哥哥明天就要走了,今天晚上和两个姐姐一起陪我玩。哥哥,你不是来陪我玩的吗?”凌云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希冀和恳求。
他被打败了。他发现他无法拒绝这孩子的任何要求。凌云出生时,他已事业有成。第一次见到凌云,他刚满周岁,伸着胖胖的小胳膊叫着:“抱、抱。”韩梅软声诱哄:“叫哥哥。”凌云眨眨大眼睛,吐字清晰地叫:“哥、哥。”这声哥哥唤醒了他血液中的亲情,也令他惊诧地发现,原来他的血不完全是冷的。也有一种情绪叫做“感动”。
他无理由、无条件地爱上了这个弟弟,就像爱自己的儿子。佟天籁这次该死的押对宝了。不过,他不会让她轻易获胜,他不能当着凌云的面对她们怎么样,但是他可以做些别的事。
“是,”曲凌风蹲到天籁身边,拿过她手中的海绵:“哥哥不但要陪你玩,还要陪你洗澡。”他动手解衣服钮扣。
天娇在门外惊呼。
“哇!不行了啦,”凌云哇哇大叫,“男生不可以在女生面前脱衣服。”
“那你是不是男生?”
“我当然是男生,”凌云挥舞着手臂,“我是小男生,你是大男生,小男生可以,大男生就不可以。”
天籁站起来,嘴角噙着刺眼的微笑,他怎么看怎么都像带着嘲讽和得意。她拍拍凌云光溜溜的背,“小云,让哥哥帮你洗,待会儿他还会陪你打电动。”
“好耶,哥哥万岁!”凌云欢呼着扑进曲凌风怀里。
小孩子的精力出奇旺盛,一整夜缠着他玩这玩那,还要讲故事,讲他这几年在外面的辉煌历史。将他哄去睡时,快凌晨七点了,房间里早已不见天籁和天娇的影子。管家说六点多的时候,佟小姐开车送小姐回学校。天真的女人!她以为过了今晚她就安全了吗?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将她掳到面前,她可以利用凌云做挡箭牌,他也可以利用凌云做羽箭。不过,这次就算了吧,因为那种叫“感动”的情绪还在他身体里流蹿,他残留的亲情在这个清晨突然强烈起来,让他变得善良。他拿出手机,给目前正在交往的床伴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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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凌风很忙,作为一名企业集团的领导者,工作和交际应酬占用了他几乎全部的时间,所幸他天生拥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每天只睡二四个小时就够了,经常飞来飞去也不会产生时差问题。繁忙的工作几乎让他忘记了两个月前那场宴会,也几乎忘记了佟天籁这个名字,只是“几乎”而己。
江涛手里无聊地翻着曲凌风的“红颜簿”。看着上面一条条的红杠杠,咂嘴道:“老大,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月又甩了多少女人?”
“不知道。”江涛就是有这本事,无论给他安排多少工作,他都有时间到他的办公室里闲磕牙,并且不忘带上为他专门设计的“红颜簿”。
“五个。”江涛伸出一只大巴掌。“破纪录了。老大,你不是受刺激了吧,那些女人又没有得罪你,干吗这么绝情?”
曲凌风皱眉道:“房地产开发那件案子做好了吗?”
“做好了。”
“今晚宴会与会人员的详细资料备好了吗?”
“备好了。”
“看来我给你的工作还是太少。”
“不要吧。老大,我是在工作啊。我在帮你挑选今天晚上的女伴,也算是为工作出力吧?只不过,你两个月内好像只甩过女人,没有找新的哦,怎么,转性了?”江涛一张斯文的大俊脸快贴上曲凌风的。
他一巴掌打过去,江涛机警地避开,开玩笑,要是打坏了,多对不起把他生得这么帅的老妈。“怎么样,今天到底带谁去?”
“你看着办,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带秦昭。”
秦昭推门进来,将一叠档案夹放在他面前,看了一眼手表道:“我下班了,离晚宴的时间还有四个小时,足够你找一火车的女伴,我不奉陪。”随后自顾自地走出总裁办公室,关上门。
“喝!这女人,”江涛忿忿地挥拳,“能不能不这么牛啊?好歹你是总裁,她的上司。”
“你要是知道我是总裁,就在宴会之前帮我搞定一个合适的女人。”
“好好好,”江涛看着他不耐烦的脸色一直点头,心里哀叹待遇不公,为什么总裁秘书可以下班了,而他这个行销部总经理要留下来解决总裁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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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搞定了。”江涛愉悦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是个新兴的小歌星,叫楚楚,你老爸旗下的,说名字你一定不知道,最近大街小巷都在放的那首《生命终点》你知不知道?今年排行榜第一位的那首,就是她唱的。说了你也不知道,反正我带她在宴会门口等你就是了,保证让你满意。”
曲凌风记不得江涛唠唠叨叨的又说了些什么,他的思维只停留在《生命终点》四个字上,佟天籁那茫然淡漠的眼神霍然跃上心板,还有那幽怨缠绵的歌声。他以为他已经忘记了,他以为那种掠夺的欲望只是一时冲动,现在他知道不是,他没有忘记过,甚至经过两个月的沉淀显得越发清晰。他心中有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要见她,要得到她。而这时他才发现。他没有她的任何线索,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生活规律,什么什么都没有,除了她是韩梅的女儿,她的资料一片空白。宴会开始之前,他没有时间去查了。
这个女人叫“楚楚”?她也能唱出佟天籁那天晚上唱的那首歌?那么瘦瘦弱弱的,风一吹就能倒的蠢样子,肤浅得要命却又故作清高,两只眼睛大得像牛眼睛一样,还总是挂着乌蒙蒙的泪珠,就像随时会哭。谁欠了她二十亿,还是谁掘了她们家祖坟?或者她刚刚被男人骗了贞操又被抛弃了?江涛需要去配副眼镜了,这样的女人他居然敢说“保证让你满意”。江涛没等宴会结束就溜了,曲老大眼睛里的杀意是冲着他的,他决不会看错,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当然,他还良心未泯地顺便带走那个同样无辜又深受其害的女人,她看样子真的要哭了。曲老大今天怎么了?鬼附身了?楚楚这样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女人他还不满意?先走为妙吧,他有的是时间搞清楚老大今晚的怪异,现在保命要紧,何况他手里还牵着一个需要安慰的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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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持续不断地响,吵得天籁无法专心创作。因为只有一个人住,所以音乐室没有特意隔音。深夜两点打电话,这人不是真有急事,就是变态。在它第十次响起来的时候,天籁相信这不是骚扰电话,如果变态也这么有耐心,就不是变态了。
“喂,您好,佟宅。”在这个一般人都会破口大骂的时候,佟天籁的声音依然温和有礼。
低沉粗糙的男性嗓音传来:“听声音,你还没睡。”
一股震颤的寒冷随着声音穿透了四肢百骸,她立刻就认出这个声音,曲凌风的声音。她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她,在送天娇回学校之后的连续几天,她都提心吊胆,每天给天娇打几十次电话,确定她和她都是安全的。在平安无事的两个月后,她已经说服自己相信,曲凌风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并没有认真,是她自己在吓自己。说不定那天早晨过后,他就不认识佟天籁是谁了,也说不定,凌云勾起的那一丝丝亲情,可以让他放弃荼毒她们姐妹俩。可他毕竟还是来了,在她对他解除防备的时候,这是他的战术吗?他有必要对一个小小的佟天籁运用战术吗?
“你不说话,是因为太过震撼,还是太过惊喜?或者,你认不出我的声音?”
天籁保持声音平静,礼貌地问:“对不起,我的确听不出你的声音,请问你是谁?”
“佟、天、籁,”她的名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字字都像钢钉,扎得她心惊胆战。“无论你是真的听不出来还是装作听不出来,你都要为这句话付出代价。从今以后,你会永远记住这个声音。”
不久之后,她就知道她当时的做法适得其反了,曲凌风这种男人,最不能容许别人忽视他,无论他在不在乎你,你一定要在乎他。
“你是曲凌风。”到了这个时候,天籁没办法继续装傻。
“还好,你的‘失忆症’不是很严重。”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你的‘失忆症’这么快又犯了?”
“我不太明白。”
“你不太明白?”疑问的口气中带有明显的轻蔑,“那么我就让你更明白一点:我对你有兴趣。”
天籁冷冷地吸了口气:“我记得你当时说的是‘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对,”电话那端传来类似闷笑的声音,然后郑重地重复:“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天籁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居然自己画圈往下跳,她又吸了口气,“我以为,那句话已经是过去时。”
“本来是的。”他顿了顿,她怀疑自己听到的声音是叹息,“但是今天我见到了一个人,她令我想起你,所以,我发现那句话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时,可能还会是将来时。”
“曲凌风,你不可以这样。”
“你又对我说了一次不可以。佟天籁,你记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我曲凌风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得到你。”
“你不顾凌云的感受了吗,”
这次她明确地听出他在低笑,笑声中充满嘲讽,“我该说你聪明还是说你笨呢?你知道你的电话我是怎么得到的?是凌云告诉我的。你可以利用他躲避我,我同样可以利用他找到你。只要我想,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他高举双手来帮我。”
“曲凌风,请你不要这样。”
“虽然你这次加了一个‘请’,但还不足以改变我的决定。”
“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天籁已经感到头痛了。
“不知道,也许因为你那首歌,也许因为你飘忽的眼神,也许只因为你是韩梅的女儿。”
“天!”天籁抚额,“曲凌风,上一辈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错,跟我们也没有关系,你不能因为这个怨恨我母亲或者是报复我和我妹妹。”
“如果你要把它定义为我的报复,那么就随你吧,总之我要你。我就在你楼下,你下来,或者我上去,任你选。”
“不,我两者都不选。”
“你以为这次还由得你吗?我现在上去,你看是你主动给我开门,还是我自己砸开。”
“曲凌风,我会报警,我说真的。”
“我不在乎,或者你宁愿我现在给天娇订电话。虽然她们寝室一定关门了,不过我想她不会介意为我爬窗户。”
“你卑鄙。”
“这个词你已经用过了。五分钟,你不下来我就上去。”
“曲……”电话的嘲响声截断了天籁的话音,她用力挂上电话,十指困扰地插进头发。
怎么办?怎么办?曲凌风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她既不能让他深更半夜上来砸她的门,又不能让他去打扰天娇,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只有屈服。但是她不甘心,无论为了何种理由,她都没有义务成为他的玩物。她只有五分钟,时间已经在大脑停摆的过程中溜掉了两分钟。她抓起钥匙冲出大门。
曲凌风已经走出车外,往警卫室的方向前进,然后他看到一抹纤细的身影匆匆而来。她走到雕花大门前面,隔着门朝他道:“我下来了,你想怎么样?”
“出来。”他朝她勾了勾手指。
“我没有钥匙。警卫应该已经睡了。”
曲凌风摇头,“我不喜欢说谎的女人。你自己出来,或者你去叫警卫开门,或者我跳进去,我相信自己的身手,这扇大门还难不倒我。”
“有事不能等明天再说吗?这么晚了,大家都睡了。”
“你还没有睡,我也没有,而且今晚,我想跟你一起。”他的语气没有一丝暖昧或淫亵,却充满浓浓的挑逗。
“你——”天籁觉得受到侮辱。
“佟小姐,有事吗?”巡夜的警卫朝他们走来,看到门外站着一个高大英挺的男人,了然地笑道:“哦,男朋友不舍得走吗?那就请他上去坐啊!”
“不是。”两人同时回答,天籁疑惑地看向曲凌风,却听他继续道:“我自己相思难耐,忍不住半夜跑来找她,她却忘了带钥匙,害我想拥抱她一下也不行。”
“曲凌风。”天籁大叫。
“看。”他朝警卫无奈地一笑,“她总是这么害羞,追她可真辛苦,白天的时候不让亲不让抱。好不容易没有人了,她又不开门。”
“别听他胡说,”天籁急了,“老李,他不是我男朋友,是个无赖,白天纠缠不清,晚上还来捣乱,我是不想惊扰到其他住户才勉强下来见他的。”她转向曲凌风,“你听清楚了,无论你怎样威胁我,我都不会让你得逞,你死心吧。”
她扭转头,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将曲凌风抛给冷下笑脸的警卫。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应该回家去了,不然,我就要行使我的权利。”
很好!曲凌风转回车里的时候在心中替佟天籁鼓掌,这是他第二次心甘情愿地为她鼓掌。不是没有女人拒绝过他。不过都没有她做得绝,做得狠,如果他不走,相信那个警卫就要伸出电棍了。很好!这么有趣的女人他怎么会轻易放手呢?单纯的掠夺已经变成了挑战,单纯的霸占已经变成了追逐,一只不会反抗的猎物是引不起猎人的狩猎兴趣的,而这一只,绝对是所有猎人梦寐以求的狩猎对象。如果他得不到她。他就不配叫曲凌风。
如果天籁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屈服,那天晚上她就不会反抗;如果她知道她的反抗唤起了他的不服输,她宁愿她第一次就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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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月过去了,曲凌风居然没来找她,好像经过那个被警卫驱逐的夜晚,他就放弃了。可是她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他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就无法跻身于二十一世纪最有潜力的企业家的前十名。
这个星期,她总是找不到天娇,同学总说她出去了,又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有个不祥的预感,曲凌风会不会已经对天娇下手了?
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天额撑着天蓝色的碎花雨伞等在天娇的宿舍楼外,她打过电话,她们说她还没有回来。十点多了,再过半小时,宿舍楼就要关门,天娇去了哪儿?跟谁出去的?黑沉沉的天空,湿漉漉的空气,绵乎乎的细雨,整个世界看上去都是灰暗阴沉的,天籁抱紧身子,收起雨伞,往玄关的石柱后面缩,这样可以暖和一点。
一辆显眼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宿舍门前,紧急刹车溅起的泥水溅了路人一身,几个学生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开跑车神气啊?”看到车里走出的那个高大魁梧线条冷硬的男人,都识相地闭上嘴。
他撑起一把黑色雨伞。伸手扶出里面那个年轻女孩。光看背影。天籁就认出那男人是曲凌风,不用说,年轻女孩一定是天娇,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曲凌风的卑劣程度和天娇的盲目程度,都让她觉得心脏无力。
天娇朝刚才的那几个学生微笑道歉,然后依依不舍地抓着曲凌风的手,“那,那我先进去了。”
“嗯。”他冷漠地点头,突然瞥见石柱后头一抹天蓝色的影子,一把搂过天娇,呼吸喷到她脸上,暖昧地道:“我舍不得你回去,今晚到我那儿去?”
“不,不行。”天娇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密吓到了,“我明天还要上课、而且、而且、太快了、我、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小傻瓜,”他亲昵地点她的鼻头,“我逗你呢。好了,回去睡个好觉,要想我,知道吗?”
“嗯。”天娇觉得飘飘然的,这个月以来,他从来没像今晚这样对她这么温柔。
“好了,进去吧。”曲凌风将她推向门口,坐上车走了。
天娇朝着他的车影用力挥手,直到看不见了,才双手捂着滚烫的脸颊,痴痴地傻笑。
“天娇。”天籁从石柱后面走出来。
“姐?”天娇心虚地看向曲凌风消失的方向。
“我都看见了。我想跟你说几句话。”
“哦。”天娇钻进天籁的雨伞,姐妹俩紧紧靠着走进雨中。
“你跟他交往多久了?”天籁淡淡地问。
“没,没多久。”
“一个月?”
“呢。差不多吧,其实这个星期才开始约会。”
“你跟他发生关系了?‘’
“姐——”天娇急着叫,“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么随便就,就跟男人……”
“你不随便?”天籁停下,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你不随便怎么会跟他交往?你忘了那天他说过什么了吗?你心里不清楚他打的是什么主意?天娇,你怎么这么傻?”
她垂低头,“我知道,我知道他只是玩弄我。”她又激动地抬起头,“但是,姐,我抗拒不了他。就当我傻吧,这是我惟一能把握的机会,我知道让他爱上我的几率等于零,可是我总要试一试,我不想不战而逃。”
“你知道试一试的代价是什么?这不是你看的爱情,也不是你躺在床上做的爱情美梦。曲凌风是冷血的,他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手段,就可以将你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
“姐。”天娇温温婉婉地笑了,那笑容中有着不顾一切的美艳,她的眼睛里闪着炽热的火焰,“你见过飞蛾扑火吗?就算他将我烧得体无完肤,我还是会扑向他,这就是爱情。”
天籁额跺脚道:“这叫傻,不叫爱情。”
“不是,”天娇摇头,“姐,虽然你比我大,但是你不懂爱情,你太会保护自己了,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爱情也是如此。”
天籁沉默了,看着天娇身后的绵绵细雨,仿佛见到了她心伤后的血雨。她叹了口气:“这么说,无论我说什么也不能改变你扑向他的决心了?”
“对。”
“既然这样,我也不能说什么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除非你们结婚,否则不要跟他发生关系。”
“姐?”天娇红了脸。
“你不答应,我就去告诉妈和曲叔叔,再不行,我就去找曲凌风,总之我会用尽一切方法阻止你们。”
“好。我答应你。”天娇慌乱地回答,“你不要去找他,你一去,我就真的什么机会都没了。”
“你不是在敷衍我?”
“不是,我真的答应,郑重答应。”天娇紧紧握住她的手,“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不要去找凌风,不要给他机会。”
“好。”她摸着妹妹的头,心疼地道:“你好自为之吧。”那颗年轻的心,注定要碎的,碎一次,就知道痛,就能学会成长。有很多事,不是亲人可以帮得上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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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缓缓走出学校,想着天娇的话,“飞蛾扑火”,“这就是爱情”,如果世界上的爱情都像飞蛾扑火,那么人口问题将不再是第一大难题。天真的女孩子,她怎样才能学会保护自己?难道她真的要眼看着妹妹被曲凌风伤害吗?
一辆跑车凑近她,用力按着喇叭,曲凌风格下玻璃,闲闲地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天籁淡淡地看他一眼,跨上人行道,离他远一点。
他大声道:“跟妹妹交涉完了,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天籁停下,走向他:“你看到我了?”
曲凌风耸耸肩。”你故意对她做出那么亲密的动作,只因为我在旁边?”
他再耸耸肩。
“曲凌风,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卑鄙的人。”
“我知道。”他嘴角居然勾起一丝笑容,阴沉的,诡异的。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威胁到我吗?我对你的下流手段感到不耻。”
“喷喷,”他摇头。“我喜欢冷血的女人,你如果连自己的妹妹都不顾,那就更合我的脾胃。”
“无赖!”天籁已经想不出更恶劣的形容词了,转身就走。
狂猛的力道握住了她的手臂,她被迅速带进一副宽阔的胸膛,男性的冰冷的薄唇压住她的,像暴风雨一样袭卷口腔和感官。他紧紧地箍着她腰身,令她不能动弹,凶狠的力道几乎扭断她的手臂,细细的雨丝落在两人身上,天蓝色的雨伞狼狈地掉在路边。
天籁拼命挣扎,却不能撼动他分毫,男人和女人在体力上的悬殊,天生就注定了的。她甚至没有机会防守,他的舌头就已经侵入她口中,与她的唇舌激烈纠缠,强迫她给予回应。她集中所有力气,狠狠地咬下去。随着牙齿陷入柔软的肉里,她感到肩头一阵尖锐的刺痛,逼得她不得不松口。
他滴血的嘴唇离开她的,双手还紧紧地箍着她的身体。肩头的疼痛快吞没了她的神志,让她品不出口中的血腥味。她的肩膀脱臼了。
他放开她,将她抱进车后座,踩下油门,冷冷地道:“你最好别动,我对治脱臼没有经验,要是不想在到医院之前疼死,就乖乖躺着。”
混蛋,天下第一大混蛋!天籁在心中咒骂,可以减轻一点疼痛。从小到大,父母舍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他居然将她的肩膀拉到脱臼。对女人动手的男人,是天下最恶劣的男人。
上好关节,医生嘱咐:“近期之内不要用力,否则形成习惯性脱臼就难办了。”
“谢谢。”曲凌风扶着她走出医院,他嘴角的血迹已经干涸、暗红的血丝凝在古铜色的皮肤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
他打开车门,“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叫车。”
“别惹我发火。”他双拳攥得死紧,像随时会揍她。
她看了看漆黑的空无一人的街道,低头钻进车里。她不想明天报纸上无头女尸案的主角是她。
曲凌风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握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突出,好像要把方向盘拔出来。
雨水顺着他额前的头发滴进眼睛,他连眨都没眨,突然开口:“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愤怒到伤害女人,你是第一个。”
她沉默,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自己刚才的卑劣行为解释,还是指责她惹毛了他?两者她都没有必要回答。
“我脾气暴躁。”他又说,“做事心狠手辣。”
他说这些做什么?剖析自己的个性?
“但是我没有强迫过女人。佟天籁,你让一切都失控了。”
什么?“她”让一切都失控了?说来说去。反倒是她的错?跟这种男人,没有道理好讲。她扭过头,看着车窗外面,随便他自言自语。
他猛地一踩刹车,车子在她公寓的大门外停下,害她被安全带狠狠勒了一下。他不看她,冷冷地道:“下车。”
她伸手解安全带,一时心急反而解不开,名车的安全带扣子都这么紧吗?
“快点。”他不耐烦地道,“还赖着干什么?不怕我改变主意把你带到我的公寓去?”
她巴不得立即跳下他的车,却还是解不开。
他终于看到她的奋战了,伸出手来帮她,她反射地想躲,但是狭小的空间无处可躲。“拿开你的手。”他恶声恶气的。
她乖乖地拿开手,将扣子交给他。啪!扣子打开了,他的手却没有离开她身前,静谧的车厢内可以听见彼此紧张的呼吸声。天籁已经抓住了座位旁边的黑雨伞,打算他一有行动就狠狠给他一下。他的手慢慢拿开,她不自觉地松了口气。
突然,他双手扣住了她的双腕,迅速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又立即退开,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佟天籁,我发觉我无法放开你。所以,你做好心理准备,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