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娘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13
|本章字节:16344字
初夏的中午,从百叶窗里透进一条条的阳光,把桌面分割成一块块的黑白立体。素白的房间里,余莹坐在桌前,感觉到很浓的消毒水味道,她推开窗,让清新的空气透进来。
这家小诊所开在市区里最好的一个公园边上,地段的租金贵得吓人,而余莹能把小诊所开得风生水起,不得不说当年外公以死相逼让她学中医是绝对明智的。
她家是中医世家,据外公说,曾和北京的几大药王都有来往。后来因为历史的原因中道败落,别的孙儿不是去上mba,就是跑去美国混绿卡了,到现在就只有余莹还乖乖听外公的话留在中医行当。
她把手指在阳光下伸展开来,那么漂亮修长的一双手,十指如玉脂磨成,在阳光下光泽细腻,掌心温软。
她突然想到了吴博荣,吴博荣有一次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这是天生为男人的手……光看你的手,我就忍不住。”
余莹感觉身上一阵燥热,连空气都带着火药的碎屑,让她烦躁不安,她决定不再继续待下去了。
她按了下铃,对助理周丽锦说:“下午还有没有人约,如果有,你帮我推到明天上午。”
周丽锦迟疑了一下,答道:“就只有吴太太了。”
“那你就和她说,前天扎的针,明天来扎效果更好,时间隔长一点,有利于病情的恢复!”余莹熟练地安排完,然后脱下白大褂。她的工作服是特制的,因为她不喜欢那种在市场上能购到的白布服装,感觉很不舒服。
那件白色大褂是上等的布料,更加的笔直,穿起来衬得她整个人端庄素雅。这样,才能让那些慕名前来找余医生的病人,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很有好感。
因为她的年轻,总让人怀疑她的医术,虽然她治疗过的病人对她赞不绝口,可是,每个第一次来诊所的病人眼里总是带着些许怀疑。她的办公室装修得非常高档,每次坐在高高的办公台后给人看病的时候,她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上的权威,不容置疑。她憎恶别人用判断的眼神扫视自己,这种疑惑的目光是对她能力的轻视。
吴博荣最初也和一般的病人一样,只对这个女中医充满了好奇,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盛名,而且据说医术很精湛。他的偏头痛是十几年的顽疾,紧张的时候总会发作,发作起来什么止痛片都没有用,只是听朋友介绍过她的诊所,说是治偏头痛特别有效,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那里。
经过几次扎针治疗之后,偏头痛真的好了很多。一个疗程才七天,扎针加按摩,真可以说是手到病除。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吴博荣已经开始有心情去欣赏余莹那故作老成的脸庞上流露的风情。
得体的白色制服,向后盘起的头发,被一支玉制的冷冷的发簪固定好,就像是一池冰水,仿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激起她的波澜。
吴博荣静静地躺在治疗床上。一般余莹并不会亲自去帮客人按摩,她只管下针,按摩这种活都留给助理周丽锦干。这个从中医大本科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有一种非常执著的热情,做事精明能干。可是她按摩的手艺,余莹的评价只有一句话:“别拼命压,不帮别人按好也就算了,千万别给人家再添伤了。”
她看不起那些街头游医,连穴道都认不准,就用狼虎之力再让病人伤上加伤。中医是那么好学的?她三岁就开始认穴位、背经络图,五岁就开始学拿银针,每次拿起针,她就感觉自己有种无所不能的力量。
吴博荣就是被她这种自信的气场给吸引的。她像是一张鼓得满满的帆,沉稳又不失方向,拿着针的手永远是那样的坚决,像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她左右。
不知道为什么,吴博荣突然就想让那只手在自己的掌心里发抖。他想用力地握着,让她疼痛,让她的脸上呈现女人应该有的脆弱和无助。
他讨厌这么坚定的女人,浑然一体不可侵犯。看到这样的女人,他就想让那份自信崩盘。
余莹后来问他:“我并不美,也不算年轻,你为什么爬墙蹬砖用尽手段地非要拽我出墙?”
吴博荣淡然一笑:“年轻的美女很多,像你这样的女人却很少,不拽出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可是,我有哪里不同了?有人不是说过,关灯都一样吗?”余莹不以为然。
吴博荣正色道:“哪里,你是天生的淫种,放古代你就是潘金莲。”
余莹脸色微变,再是情深意浓也经不起这样的话。吴博荣不以为然地伸手把的余莹搂在怀里说道:“为什么西门庆宁可冒着杀人偿命的风险,都要得到潘金莲,就是因为在她的身上,才可以得到男人的极乐啊!”
“狂,一肚子坏水,还好意思引经据典。”余莹被那只上下移动的手摸得娇喘吁吁,呸了他一口。
“哪个男人不是一肚子坏水?只是看有没有条件发挥。遇到无味的女人,就是再美,放在那里也不过是一块有温度的肉。可是,人生哪里能时时都遇到相当的对手?大多数人是在熬着忍着,慢慢地让自己习惯一肚子好水罢了。”吴博荣嘴里不放松,手下也开始加快。
余莹在他的手下扭动着,像一匹被缓慢揉搓的绸布,随着那只手的动作而做成不同的扭曲。她还想说什么,但是吴博荣的舌头伸了进来,让她已经无从争辩,只能鼻子里哼哼着表示反抗。
在她疯狂前,依稀记得吴博荣仿佛很坚定地说了句:“你会懂的,迟早会懂。”
和吴博荣在一起几个月后,余莹终于懂了这句话,她感觉自己像是被投入了化学剂品的试管,身体里已经起了巨大的变化。
最开始她只是对男人的体味特别的敏感。从前她靠近男病人的时候,只感觉那不过是一个标本,她无视他们的存在,却能清楚地看得到穴位,知道扎针的轻重,而现在她却能第一时间闻到男人身上的味道。虽然每个人的体味不一样,但是,那样的味道是不应该被嗅得出来的。现在她却能在男病人离开很久后,都能闻到空气中散发的男人的味道。
再者是她的皮肤变得有自己的知觉,喜欢贴着男人。在下针的时候,她的指尖总是在男人的身上过多地停留,恋恋不舍,不忍离去的样子。
还有她的眼睛,总是像含着泪水,忍受欲言又止的隐痛,让人感觉饱含千种风情,万般故事,禁不住想去追究其中。
一个女人的成熟不是时间的逝去能就催化的,女人的身体里都藏着一颗叫欲望或者是风情的种子,这颗种子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温度或者雨露,是发不了芽的。大多数女人遇到的并不是能催化自己的男人,只是有些天生比较敏感,所以相对来说容易成熟。
性冷感或者对性深恶痛绝的女人是值得同情的,她们并没有得到自己应该享受的快乐。
余莹让周丽锦推掉客人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给吴博荣发个短信。她已经没有办法再等,一定要做点什么来平息她身体内的火焰。
周丽锦有一点费解,但她绝对不会问不应该问的事情。这就是余莹找她做助理的最主要原因。
要找一个能干的新人不难,要找一个能干却又懂得人情世故的新人就不容易了。
她刚想要出门的时候,门外有人来送快递。
“余莹小姐吗?”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问道。
余莹点了点头,快递员递过来一个盒子,然后说道:“请签收。”
快递单上的字体和地址余莹都不认识,她只随便看了下就签了。她的诊所基本上是专为有钱人治病的,经常有治疗过后很感激的病人,送一些礼物过来。
她拿出一把裁纸刀,把封得很严实的盒子沿着边一点点割开。
纸盒里有一个很漂亮的首饰盒。
余莹拿起快递单看了一眼,上面写着“张建”,她印象中并没有这个名字的病人。为什么要送首饰给自己?她打开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忍不住惊呼一声。
黑色的天鹅绒上放着一个很漂亮的发簪,那是用整块上好的白玉雕成一朵玉兰花的样子,雕工好到让人感觉能闻到玉兰花的味道。
周丽锦听到惊呼,从后面探过头来惊叹道:“真的好漂亮,好有心思,这是真的好玉吧?”
余莹一看就知道那是好玉,却装作不以为然地合上了盖子,回头道:“怎么可能,一看就是假的,还不是哪个病人去哪里玩带的纪念品。你也知道那些有钱人,没准什么时候又病了……行了,行了,我先出去了,你一会儿出去的时候记得关窗。”
下了停车场,她关上车门才摸出手机来给吴博荣打电话。
她和吴博荣第一次接吻就是在玉兰树下。当时两人并肩走着,一朵玉兰花美得压不住枝头坠了下来,落到她的头发上,吴博荣伸手去摘。
从青丝里拣出玉兰花却不肯缩回手,而是扳着余莹的头就凑了上去。
他们就从那里开始了这一份缠绵,而那树的玉兰花香似乎还留在她的身上。
电话响了一声她就挂上,这是她和吴博荣的约定。如果吴博荣不方便,他会迟点再打来;如果身边有人,吴博荣还可以解释这是那种骗电话费的电话。当然,需要吴博荣去解释的也只有他的太太,但这种情况很少。
这会儿正是吴博荣开会的时间,一般两人都会自觉地错开对方繁忙的时间联系。他们很少通电话,手机通话单和短信从来都是婚外情的最大死穴。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她按下接通键:“很漂亮!”她没有直接说礼物,但语言已经透露出欢喜。
“什么?”电话那边的吴博荣微微一怔,过了一会儿问,“喜欢吗?”随后,他放低声音说,“想你了。”
这话说得缠绵悱恻,那略带磁性的声音像是带着某种电流。余莹感觉身子一热,那种饥渴的情绪又在体内复苏。她低低地问:“下午能抽时间出来吗?”
吴博荣正立在会议室门口,面对着一排衣冠楚楚的白领下属,和每个人面前都摊开着的报表、文件夹之类的东西,正在讨论下个月的工作方向。这样的会议在公司不算是特别重要的,但也是以一种固定的形式存在。
他想了下对余莹说:“等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余莹的车拐入城市的马路中央,开始往偏北处的一个度假村奔去。度假村在这个城市的几座山的中央,风景好,地方有点偏。那里的房子都是独立成套的,点缀在园林之间,不同的套院之间有着树木林立形成的天然屏风。
那里简直就是城市中的偷情圣地。
吴博荣是那里的金卡会员。他打了个电话订了间套房,就又回到了办公室里继续开会,可无论他如何调整都收不回心思。他在心底认为自己好笑,又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怎么会这样的激动?那按捺不住的冲动他已经克制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余莹已经到了房间,他就根本不想再多待一分钟。
一束阳光射在会议室的饮水机的水桶上,那光线经过水波的折射,在吴博荣的眼里扭动成一个温柔的身体。他想到余莹那一双腿,总是笔直地伸得那样紧,像是一根已经绷到了极点的琴弦,可是,随着他的进攻,却又可以弯曲成不同的角度,可以在极紧和极软之间转换,像是在奏一曲天魔之音。
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魔,经过自己的引诱,已经慢慢地把她占领,同时却也把自己给蚕食。他知道这是玩火,但这样才够刺激,难道不是吗?阅人无数的他,当然深知女人与女人的不同,所以,这个女人的火,由自己点燃,又由自己吹旺,就算是会烧到自己身上,那也是一种享受。
男人本质里的征服与探险,如果可以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得到,那么,他将开始期待。血已经沸腾,现在的他已经披荆斩棘,成了一个勇士,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了。
吴博荣推开面前的报表说:“大家还没有一个清楚的思路,这个会明天继续,今天回去做一个总结交给小陈。”
他站起来,往公司外面走去,留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
一个小时,不不,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
余莹在一套名为水涧的院房前停下,服务员把她引到小院落门口,刷开门,她随手给了小费,就进去了。
这个院落是仿《红楼梦》里的潇湘馆的风韵建成的。度假村里的每一套独立院落都有自己的主题,可唯独这一套是余莹最喜欢的。水墨画似的小屋子建在一片竹林间,正门对着一汪碧水,那水是从山顶上引下来的清澈见底的山泉,引成一条小溪样,正在不停地流动。阳光跳跃着,一时间气氛显得分外惬意。
余莹一时心喜,把包放在一边,连小屋门都没进,就拖下鞋来放在竹桥边上。竹桥走过去就是小屋的大门,设计别具匠心。
竹桥边有朵半开未开的睡莲,粉红娇嫩的含在叶间。余莹见水浅而溪底都是五彩的卵石,便伸下水。山泉的温度正好,没过足面让人感觉像是入了温泉。
她小心地移了几步,到了睡莲边上,正准备弯腰去触那花儿,却感觉头顶上一阵水珠。一扭头看到桥上单膝跪着一个人,正在用手泼水。
她没料到吴博荣会来得这么快,刚刚还空无一人的院里忽然多出个人,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就倒在水中。
吴博荣本来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真吓到她了,忙跳下水来,去扶她。
半扶半抱地从水里把余莹给抱起来,只见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裙的余莹已经衣着湿透,头发丝上也滴着水。余莹恼他吓人,把半抱她的吴博荣用力一推。那卵石浸在水里滑如黏油,吴博荣哪里吃得了力,半跪着也跌在水里,裤子全湿了。
余莹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吴博荣从水里抬起头来,阳光从余莹的身后射来,她一身长裙贴在身上,透过丝质的布料,身体的曲线被衬托得凹凸有致。
长裙的布料上有大朵的莲花,但平时并不太显色,只是微比本色更白一点,可是,水湿过后,那样的白色莲花却更加显眼。吴博荣几乎分不清是她衣服上长着奇怪的花朵,还是她正陷在花朵的包裹中。
他急切地伸出手去,从脚踝往上摸,要把那一朵朵莲花从女人身上摘掉,他想把那些布料都去掉,把女人救出来。
阳光就那样没头没脑地从余莹的身上滑落,砸在吴博荣的眼睛里。随着他渴望的目光从脚处上移,所到之处,都引起了余莹的颤抖。
吴博荣的唇贴了上去,随着她的小腿慢慢地往上吻,舌尖轻轻地去摘取这一朵开着的莲花。
她的皮肤在轻微地跳动着,随着吴博荣舌尖的轻吻,像是火柴头划过磷纸,腾起淡蓝色的情苗。
她半卧在水中,经受着巨大的火焰从脚下传来的刺激。随着吴博荣的手缓缓上升,她已经忍不住开始呻吟。
她那徘徊在喉间的似痛似喜的低吟,像是对吴博荣最大的礼赞,那是发自内心的接纳和赞扬,是所有的言语不能表达的感慨。
吴博荣听过很多女人的呻吟,他知道每个女人的表达都不一样,但只有余莹的声音让他感到最大的满足,这个女人的心身都像是已经对他打开的黑洞,他毫不犹豫地想投身其中,去找女人最秘密的花园。
那是余莹最宝贵的世界。只有开始对男人臣服到了一种程度,她才能让男人进入那个世界,和她分享一样的极乐。
吴博荣从水里立起,把她拦腰一抱,往岸边走了几步,就双双倒在了竹桥上。
随着两人的动作,竹桥起伏着,发出如泣如诉的吱呀的声音。阳光隐在云层后,像是不忍偷窥这一幕活色生香。
与吴博荣缠绵了一个下午后,余莹躺在床上,懒懒地做着面膜。她看了看表,飞机还没有到点,她试探地打了一下程济的手机,果然还是关的。
程济这个月出差十天,去德国学习交流,他是他们医院的青年骨干。每次程济出现在医学杂志上的时候,李莫玫都一副嫉妒的样子,拉余莹出来吃饭,然后把杂志丢给她说道:“看看,你老公这么风光耀世,真应该把头像做出来印在你衣服上,又帅又养眼,还前途无量。”
余莹自然知道李莫玫把自己找来的意思。程济的初恋女友是她,她总是在会在程济最风光的时候提醒自己,这个男人是她不要的破鞋,她用剩了才轮到余莹。
余莹从前很愤怒这种女人间的交流,李莫玫就一剩女,轮了一大圈的男人之后,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看谁夫妻恩爱都受不了,比来比去,还是感觉程济的条件最好,但这回头草想吃也吃不到了,被余莹一口给吞了。
李莫玫当初也是中医院里的头牌校花,当初程济是慕她的美貌而去的。但说起来,程济和余莹早在幼儿园时代就有来往,她家与他家祖上就是世交,曾经都是风光一时的大药王,于是子孙都被硬逼着学医。
李莫玫当时在余莹的下铺,程济就在余莹眼皮子底下被李莫玫戏弄、玩残、抛弃,那几招情爱手段被李莫玫玩出了新花样。
余莹一直都忘不了程济落寞离去的背影,导致后来两家人指定相亲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和程济结了婚。
没有想到后来李莫玫也分在了程济工作的医院,两人虽然不多来往,但是,李莫玫还是顺杆和余莹续上了同窗的情分。
余莹不能拒绝这种情分,她已经赢得干净漂亮,胜者的脸上不可能有小气,她只能握着李莫玫的手笑笑说:“那时候都年轻,谁没爱过谁?我还爱过梁朝伟呢!”
成熟都是被逼出来的,要不是人情世故的压力,余莹很多次都想把面前的热咖啡淋到李莫玫那一双高峰上。余莹恨她的无事生非,不肯停止地折腾。
李莫玫虽然处处不是,但余莹还是很感谢她,让自己清楚地认识到了程济现在的实力,从一个最初不起眼的小石头,变成了一块宝玉,而且是抢手货。
但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压力,也许有压力是要因为在乎一个人才能达到,而她和程济之间太客气了,从来都是相敬如宾,好像结婚就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合供一套房子,同吃一锅饭,大家良好的教养全都表现出来了。
两人都是医生,所以,家里一切都干干净净。余莹收拾了卧室,那程济就一定会抢着把客厅给整理好;没有人会把东西乱丢,都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做饭的时候,一个炒菜,一个就抢着洗碗。表面上看是相亲相爱,不舍得对方累着,实际上是一个公平原则,大家谁都不占对方的便宜。两人还特别自觉,生怕让对方吃亏,那日子过得能不和谐成榜样吗?
开始余莹还感觉自己特幸福,找了个知情知趣的老公,庆幸那种在街头和老公打成一团的事情这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她跟自己说:“过日子不就是得这样吗?尊重、和谐、体贴,不就是生活的本质吗?”
但那日子过得久了,就感觉特别的别扭,家本来是一个把人所有弱点都用来释放、把整个身心都用来疗养的地方,可是,她在程济面前,却不能做到非常自然地展示真正的自我。因为程济的客气,那种客气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让她怎么都不能和程济合二为一。
一切家庭不和谐的根源都可以在床上找到,一切床上的不和谐都会在家庭的表面体现出来。
余莹没有办法在程济面前放开,两人连的时候都那样的节制有礼。大家都按部就班着,有固定的前戏和动作,并非她不想好好地表现,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起。程济总是那样的有礼,她不知道怎么让一个有礼的男人表现得疯狂一点,这不符合她与他之间的教养。
余莹慢慢地感觉到,程济的客气中有一种疏远的味道。她在婚后第四年的时候,终于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程济并不爱她。他潜意识里,确实是觉得在搭伙过日子,而且选择了最适合和自己搭伙的人一个和自己教育、情趣、生活习惯,甚至是职业上都能同步的女人,他过得特别省心,这个家庭不会带给他任何麻烦,也不会有琐事让他分心,他可以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等着把自己打造成新一代的医学精英,最好能在万道朝阳的金光下,冉冉升起。
余莹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不爱自己还要和自己结婚。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说不定程济会反问一句:“难道我们的日子过得不好吗?”
当然,在别人眼里,他们的日子好得不能再好了,才子佳人,都是医学世家,在各自的领域都是年轻有为,她的诊所每年带来的收入,已经可以让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得非常体面,房子和车早就有了。她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嫁给他,而是另一个天天和她吵架的男人,她能有这样的成就吗?
她想不出理由去放弃这样的日子,连她自己都觉得生活得无懈可击,有什么不好吗?哪一个中国家庭的夫妻不是这样活着?也许没有爱情,可是,爱情本来是虚无的东西,为了一点点的虚无,去质疑自己原本舒适的生活,那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吗?
再说了,爱情,爱情又是什么?说得清吗?
如果没有遇到吴博荣,她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延续下去,或许十年、二十年,或许一辈子,等到老了,她和程济也可以手牵手,满头银发地走在公园落叶缤纷的小路上,那时在小辈看来,恐怕也是一代爱情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