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娘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13
|本章字节:19374字
余莹送走了潘逸佳,就关了诊所,开车去了姐姐余晶家里。
看余晶的表情就知道冉冉没有事,不仅没事还很喜庆。
余莹奇怪地问姐姐:“冉冉呢?”
“去拍广告了,去海南,说是拍一个品牌代言。”余晶认为自己的女儿迟早会成为一颗娱乐圈里冉冉升起的新星。
“什么品牌?”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叫什么魅力什么的。”余晶一脸的得意。
魅力无边。余莹想到这些日子路边的广告板上确实有这样的广告,是一家内衣广告公司。那家内衣公司走的就是艳情路线,所谓的内衣其实比不穿还要让男人兴奋。冉冉去帮这一家公司拍广告,那傻丫头肯定还非常乐意,感觉自己往明星的路上前进了一步。
余莹摸出手机来,想打给冉冉,没有想到那边关机。问余晶怎么回事,余晶说:“冉冉说工作太忙,一般不用手机。她好像还有一个号,不过我给忘记了,她朋友知道。”
余莹心想,哪有你这样当娘的,还有一个号,她朋友都知道的,你自己这个当娘的不知道。
看着余晶也说不出什么事来,余莹有点着急了。想来想去,自己知道的冉冉的朋友也只有路杰了,而且路杰应该是会知道这个号的,毕竟才分手几天,他一定会知道冉冉的另一个号。
她虽然非常不愿意去找路杰,但是她也不想看到冉冉人还没有回来,就穿着三点式的情趣内衣站在街头的大型广告板上,对着路人傻笑。那个时候,路杰应该也会被吓到。
能找到路杰的酒吧要到晚上才营业,还有一些时间,正好去和李莫玫吃饭。
李莫玫又来迟了一点,她已经形成了习惯。从前在大学宿舍里她就喜欢对余莹说:“和别人约会,去得太早了,就显得自掉身价,好像没有人家要;去得太晚了,人家又以为你清高;迟到个五六分钟,让人看你气喘吁吁的样子,还显得更性感。”
余莹不明白为什么李莫玫会把这一招用在女人身上,而且看样子她也一点不气喘,还很平静地说:“你老公要去北京进修了,哇,真是天大的喜事,今天这饭得你请。”
余莹点点头,问道:“是不是名额很紧?”
“当然,我们市里就选一个医生去,说是进修,其实就是跟王偿学徒。”那个王偿是脑外科的圣医了,能跟他学徒,哪怕就是学一天,说出来也是无上的光荣。怪不得程济最近总是无缘无故地面带笑容。男人到了三十来岁,事业忽然来一个大的跳跃,一下子就把周围人给抛到屁股后头,那个环顾众生、唯我独尊的感觉可真好。
余莹看了看李莫玫,穿着一袭浅蓝色的上衣,湖水一样的质感,把她的身材衬得刚刚好,下身是一个小短裙,长度刚好,正好有一点诱惑又显得非常庄重。余莹也不得不感叹,李莫玫到了最会穿衣的时候。从前在大学的时候,动不动就是拖地长裙、披头散发,搞得跟个女巫似的,还以为很有个性,要不就是把头发全盘起来,一身露肉装,傻透大街了。
余莹看着李莫玫就感觉到心慌,吴博荣选择的情人比老婆丑,但万一程济和李莫玫有一腿的话,那么,选择的情人就比自己好看。为什么同样是男人,对情人的要求就这么不同呢?
她实在不能肯定李莫玫到底和程济有没有关系,只好试探着问:“那个,你最近越来越漂亮了,是不是有了爱情的滋润?”
“我哪里有什么爱情的滋润,像我这种被人遗忘的女人,还哪里有什么爱情啊!”李莫玫又露出了那种自怜自艾的表情。老天,她如果肯实际一点,就算是六十岁还是可以找到六十五岁的老头来爱她。
问题出在李莫玫自己身上,她总惦记着自己年轻时的情人,个个又帅又有钱,而且还温柔得对她呵护入骨。
她不记得自己在成长,当年她十八岁,找的男人都是二十来岁,正是青春帅气的时候。现在都三十了,难道还找二十来岁的?就算有青春帅气,可是,也有老牛啃嫩草的倾向,何况,没有内涵的人李莫玫还看不上。
话说,一个又帅又温柔又有内涵又有钱又各方面都出色的男人,一般都是别人的老公。人家成长成这样,跟女人的栽培大大有关。没听过吗,成功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个黄脸婆。那种男人的出现,是一个女人用灵魂做养料给培养出来的,那么容易给外人摘去吗?
当然,钻石王老五还是有的。但是,钻石王老五数量有限,不是说找就找得到的。而且人家既然是钻石了,那女人也得白金级别的才配得上,你看到钻石什么时候配着黄金圈戴手指上?何况,有的女人连铁圈都算不上,总做不切实际的梦。到头来笑了销售童话的书商,苦了自个儿。
余莹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张嘴就说:“我知道有一个新兴的八分钟约会,有个地方搞得很好,每个周末都举行。要不,下次我陪你去。”
李莫玫看着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了她几秒钟,像是有一句嘲笑的话就要出口又咽了回去,然后说道:“好啊,不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帮人拉红线了?我记得你从前没有这么热心啊!”
“都是这样的,黄脸婆做久了都会帮人牵红线,这是常理。”余莹掩饰地喝了口饮料。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想尽办法让李莫玫找个人结婚。就算是不结婚,谈个恋爱的也成。三十岁的剩女李莫玫对程济来说,总归是一个威胁,不管他们有没有关系,但这个威胁就像一个地雷就埋在那里,不小心触到了,受伤的就会是三个人。
余莹明白这个理,但也明白,如果程济要偷情,就算是李莫玫结了婚又如何?就像自己和吴博荣,还不都是已婚之人?每次约会都抱着负罪感,可是,每次还是会去。
余莹不知道自己是贪恋吴博荣的身体,还是他的温暖,还是他这个人,他存在在那里,就给她很多的快乐。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是一场成人的勾引与被勾引的游戏,可是,时间久了,她也就慢慢地分不太清楚。
李莫玫居然肯去参加八分钟约会,这也是余莹想不到的事情。李莫玫一直都不肯放低身段主动出击,她非把自己逼成雪莲花,要一个人傲立在冰山一角,等着命中注定的勇士顶风冒雨地面对生与死的威胁,把自己给摘去。
她肯答应,主要是因为余莹的眼神。
李莫玫和余莹大学时就认识。两个人如果从青年时期就认识,而且每个月都几乎要见上几次,长期保持下来的关系,已经让李莫玫对余莹特别地了解,从她的眼神都能看出余莹的不对劲。
余莹在怀疑自己,李莫玫万分受侮地想,就凭他程济那个自己穿过的破鞋,用过不要的马鞭,她余莹还敢怀疑自己?李莫玫坐在餐厅里,看着余莹先走,她气得浑身发抖,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委屈。那种委屈虽然由余莹引起,但是余莹的提议也只是个导火线,她是被世俗给压抑的。近三十未婚,周围人看你的眼神就不对了,而且自己又这样的美,于是就成了所有女人的假想敌。
李莫玫知道余莹的心思,她不就是因为自己是程济的初恋而耿耿于怀吗?她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运气好开了个诊所挣了一点小钱?那还是因为余莹她外公的名气。
李莫玫咬牙切齿地坐在那里生气,她没有想到连余莹都敢给她脸色看了,就因为她没有结婚,就因为她可能会勾引她老公程济。
一颗被世俗压抑的心,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李莫玫把手机翻了过来,不就是程济嘛,又不是没睡过,她余莹当程济是块宝,那我倒要试试,程济是不是真宝了。
余莹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对李莫玫的八分钟约会的提议,给自己惹来了多大的麻烦。她就像是无知的妇人,在人生的路上,一次次地把自己陷入险境,却还自以为聪明和理智。这样的女人很多,余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只是很多普通女人中的一个。
余莹没有停止给自己找麻烦。她惹怒了李莫玫之后,又直奔上次遇到路杰的酒吧里,想问路杰要冉冉的手机。
虽然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但是,除非她不管冉冉,不然的话她就非得阻止这一场内衣秀。
路杰看到余莹的时候,虽然眼神里有一点惊讶,但嘴里还是半点都不放松。
“怎么了,中国妇女团的标兵,你一良家妇女,不在家里纺线织布,跑这种场所来做什么?”路杰看着余莹。
余莹因为有求于他,也不好发作,便问:“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余冉冉的另一个手机号,就是她不常用的那个?”
“奇怪了,她不常用的,我怎么会知道呢?你是她的亲人,你都不知道,我一个外人,我能知道吗?”
“路杰,你做的那些下流事,我都不想再计较了,你和冉冉的事情,我都懒得再指责你,但你现在还这么的下作,你有意思吗?你一个已婚男人有意思吗?”余莹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路杰面前就特别容易爆发。有一种人就是天生用来克人的,他出现的地方就是余莹的爆发点,他的存在,就让余莹感觉要发疯。
她并没有看过《心理月刊》。《心理月刊》这本杂志上有一次写道,你最讨厌的那类人,其实就是你自己的阴暗面。
也许余莹的另一面就是和路杰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傲慢无理,一样的滥情好色。但这些阴暗的一面,被余莹的良好家教给压下去了。
现在不是分析余莹内心的时候,这个时候得把电话号码给要出来。
路杰听了这句,不高兴了:“你说我和那丫头有事,我无耻我承认。”
余莹板着脸说:“无耻,你还真敢作敢当。”
“你呢?你这样的女人看起来正经,其实不知道多经不起勾引,你敢说你自己就是一正人君子,特淑女,特正气?”
余莹看着路杰那可恶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老天让一个男人长得这么帅,还要给他这么恶心的表情。
她扭头就走,大不了明天自己飞去海南,直接去找魅力无限那家公司,也不要留在这里受气。
没有想到走了几步,听到路杰喊道:“喂。”余莹一回头,路杰拿起一个酒杯对她说,“把这干了再走,我给你号码。”
余莹不想理他。路杰说:“怕了?嗯,我就知道你这种女人什么也不敢做,我能在酒里下药吗?我和你前世有仇吗?我得罪你,你也冤枉了我,你把这酒干了,当我们什么也没发生过。你这么放不下?”
余莹拿过酒杯一口就干了。她酒量并不大,但那一小杯的酒,她没放在眼里。她喝是因为她不想让那个恶心的男人小瞧她,更是因为如果能直接在路杰这里得到冉冉的号码,总好过通过魅力无限找,那还不知道能不能找着。
那杯酒下肚之后,余莹一阵头昏,晃了几下。路杰忙扶着她往沙发上靠:“一杯倒,还敢这么侠气?”
旁边有个小女孩样的人拿着酒杯闻了一下:“你给她的是炸弹,谁点的,我们没有点这个酒,这么烈的酒,一个女人肯定受不了。”
“你小子故意的吧!”边上有同伙笑起来了,毕竟余莹那半醉半醒的模样让人看了风情无限。
“我要故意,我肯定下药,绝对不用酒!要是酒量再大一点,一杯不醉,不就白花心思。”路杰倒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场面,而怀里这个女人,还真是自己给灌醉的。他没有想到要怎么去解决,这女人很重。
他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女人马上送走,路杰有的是青春的女孩对自己投怀送抱,对余莹这种姿色的妇女级人物根本不感兴趣。他强拖着余莹起了身,对着同桌的几个说:“我送她回去。”
同桌几个都在奸笑,一副你小子不要春宵过度的表情。
路杰几乎是半打半拍地把余莹勉强从醉酒的不清醒中给拉出一点神智,好不容易,在停车场,余莹找到了自己的车,打开车门。余莹走进去,坐在驾驶员的位置,把车门给拉上,对着路杰挥手做告别状,她要开车回家。
路杰看着她那个油门都找不到的样子,只好钻进车门,把她拖到副驾驶的位子,自己把车子给打着火,然后开出停车场,问余莹:“回家吗?”
余莹含糊地说了个地方,却不是路杰上次去的余莹的家。路杰一口气开到了半路,却发现余莹说的那个地方是在一个马路的拐弯处,再拐弯就上了山顶。而这条路刚好他知道,直通上去有一个酒店,根本没有住宅小区。
“你到底去哪里?”路杰非常讨厌醉酒的女人。
余莹想了想,拉开车门走出去。车停在马路边上,她坐在人行道边上头低着。路灯虽然半亮,但几乎已经没有行人,连车都很少,这里毕竟是一条酒店的私家路。
一会儿余莹问路杰要水,路杰从车上找了一瓶水来,余莹努力让自己清醒,她抬起头把水从脸上浇下来,水顺着衣领流下来,粉色的v型衣服被完全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
余莹抬起头看着眼前那个模糊的人影,努力想看个清楚。
路杰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他从前遇到的都是那种青春的女孩,要不就是热情燃烧,要不就是半推半就,没有女人这样在他面前既认真又,这种气息只有在这种身上才有。
她的皮肤属于那种喝一点酒就会变得潮红,整个胸前那一点露出的都变成白里透红的色泽。
路杰感觉自己像落入了一张情欲的大网。
路杰低下头,准备吻这个女人。可是,余莹却推了他一把,依然神志不清,但还是很坚定地说:“不行,博荣,我今天晚上不能去酒店,我要陪宝宝睡觉。”
这句话说得那么清楚,她连面前的男人是谁都认不出来,却非常清楚地告诉路杰,她要回家去陪宝宝睡觉。
路杰站了起来,他抽了一根烟,坐在余莹旁边,等着余莹恢过来。
他受到极大的震撼,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女人,不管是哪一类型,每个类型的女人都有自己的死穴。
但这个女人,很显然是把与情人偷欢的酒店当成酒醉后的归宿,却又在半路上拒绝情人,理由是陪宝宝睡觉。
为什么会这样的奇怪,又这么的矛盾。最可怕的是,这一切都是在女人醉酒时失去理性的情况下发生的,在本能的引导上,她选择了去欢爱的路上。但是,宝宝却是她的牵绊。
那个博荣又是谁?她的情人?
余莹醒来时,自己正在车后座躺着,前面有一个男人开着车窗在抽烟。
她坐起来,头还是很痛。她忽然想起了酒吧的那一幕,有一点紧张地发问:“这是哪里?”
“你说的那个地址。我来了之后,你就发昏睡觉,我只能等你醒。”路杰看她真的酒劲过了。
“我睡了多久?”
“快一个小时。”
“好,请送我回家,就是你上次去的那个地方,麻烦你了。”余莹也不多说,她的脸部表情保持着一种非常理智的自然。
路杰开了车,路上余莹很安静。路杰奇怪地问:“你怎么不问问,我趁你睡着了,对你干了什么?”
“这种老土的台词,你也真能想得出来。一个女人会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身体出了什么事吗?需要问别人才能知道干过什么的女人,那还算是人吗?”余莹醒来的一刹那就知道路杰并没有对自己做过什么。
做过爱的身体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哪里有酒后失身又不知道到底失了没有的事情?难道身体会没有反应,没有感觉留下?
路杰说:“现在还不是很晚吧?你宝宝应该还没有睡着。”
“你知道宝宝?”
“你刚刚说的。”
如果不是路杰在旁边,余莹肯定狠狠地抽自己的巴掌。她居然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逞能喝酒,最后搞得跑去了那个地方,还不知道说了什么胡话。
“你既然有宝宝,为什么还要出来乱搞?”路杰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看她的表情。
余莹不知道自己有多失态,但听到这话却还是很镇定:“所谓的乱搞只不过是你的定义,你有什么证据说我乱搞?”
“证据?男女之间的事情要什么证据,你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证据,你的表情就是最好的证据,你的爱就是最好的证据。”路杰递过来一个小纸条,“这是冉冉的那个号码。”
余莹很快到了,下了车。余莹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谢谢你。”她是说真的,至少路杰没有趁着她酒醉胡来,不然她更不知道怎么收场。
“没事,我只是不喜欢欺负贤妻良母。虽然你不是贤妻,但好歹是良母。”
吴博荣这会儿正在自己的复式房子楼上的书房里看书,听到老婆潘逸佳从楼下上楼来的声音。因为楼梯是那种实木的,所以,人踩在上面,响的声音也非常有质感。
吴博荣放下书,他知道潘逸佳走成这样的节律代表什么。一种催促,一种提醒,一种暗示。
他应该和她上床了。不然的话,他吴博荣就是个混蛋,他不怜香不惜玉。他虽然没有冲动,但也要尽义务,如果把老婆逼成一个怨妇,那么,男人就下不了台了。
怨妇的力量是强大的。她们总是一副不满的样子,对世界上什么都不满,下雨了她们嫌湿,出太阳又嫌晒,刮风嫌天干,不刮风空气又不凉爽。总归,怨妇的表现是那么的明显,在生理上得不到满足的她们,会表现在各个方面。
比如说,内分泌失调,脾气变得越来越神经质,没事的时候用一种“你为什么这么无能”“你为什么不行”的表情看着男人,男人被这样看着都会变软。
他吴博荣不能让潘逸佳变成怨妇,不然的话,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偷情更是要小心,不能让潘逸佳发现。如果不在性上把她给哄服了,那事情迟早会露馅。
天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出来偷情的女人会相信男人说的“我只和你一个人做,我不和老婆做”这句话。人家不和老婆做,又何必和你偷情?既然用上了偷,自然是怕老婆发现,如果还有怕老婆发现的成分,那么,不好意思,和老婆这是想做也得做,不想做也得做,恐怕是由不得男人选了。
吴博荣倒也没有那么的不情愿。他又不是可以挂上牌子就拿去游街的贞洁圣男。潘逸佳的手感非常好,温柔体贴,缠绵低吟。
虽然每次没有像和余莹那样的疯狂,那是因为是自己的老婆。你想那么疯狂也没有条件和机会,你不能在老婆面前暴露太多的阴暗面。而且潘逸佳确实也是不知道怎么去接受这些,她在性方面有一点像木头,只知道往一个地方长叶子,别的方面就不知道开窍。
吴博荣刚回国的时候,是长辈安排着去相亲。他认为相亲是一个好办法,省了很多时间和心思去摸女孩的底,而且长辈毕竟更懂得看出什么样的女人是一个好妻子。所以,刚创业的时候,他每天的另一个创业内容就是帮自己找一个老婆。
他为什么非要在那个时候成家呢?为什么不等着自己事业有成再慢慢挑一个女人呢?很简单,第一,他的年龄已经到了结婚的时候,如果再不结婚,一定会有人怀疑自己哪一方面有问题。在这个社会,世俗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你不做事罢了,如果你做了事业,还仅是一个单身小伙子,自然让人感觉不可靠。
第二,他也谈累了,到了可以找一个人结婚的时候了。吴博荣在没有遇到潘逸佳之前一直在换着人谈恋爱。上大学时,室友曾经戏谑:“博荣,看得出,你不是在上床,就是在去上床的路上。”
他爱得太多,就有一点麻木,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爱还是欲。当他静下心来想着自己的恋爱史,就感觉是一个种马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于是,他开始迷惘了,既然谈恋爱不过如此,为什么不找人结婚呢?
如果有一个女人肯因为我钱不多而嫁给我,那么,我会对她好一辈子。吴博荣创业初期是这样想的,他也坚信自己能挣到钱。
一个男人对自己有自信的时候,确实分外的迷人。挑了几十个女人之后,终于把目光定在了潘逸佳身上。
有人因为相亲几次不如意就受了打击,而吴博荣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当相亲成了他的创业,他就绝对不会灰心,这个世界那么多人,怎么可能因为遇到几十个不如意的就放弃自己继续下去的勇气?
相亲也是一种勇气和信心的考验。到吴博荣遇到潘逸佳的时候,他的事业也开始起步,两人郎才女貌,走在一起无人不说是天仙配。
这么好的评价,那就结了吧!结婚后,潘逸佳就在家里呆着,吴博荣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有女人在他钱不多的时候嫁给了他,他后来有钱了,确实对潘逸佳不错,那种好表现在各个方面,不仅仅是给钱,也有尊重,有信任。
一个女人得到这么多,应该是可以满足了。但是,吴博荣却一直都有情人,潘逸佳一直都处于半知半觉中。她知道自己有危险,但又不愿意捅开那层纸去看个清楚。吴博荣这人真的不错,作为老公,他除了花心就没有什么地方可挑剔,有钱,而且顾家,给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
潘逸佳可以在三十岁过后,还如少女般的漂亮,完全是因为这样的生活没有给她任何压力的关系。一个被生活摧残的女人,你无论多有钱,用多么高档的化妆品,你都免不了会老,少不了会失去一颗精致的心。
但潘逸佳什么也没有失去,她从小在小康家庭里成长,是潘家的独女,因为漂亮和可爱,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她走的是小家碧玉的惹人怜爱的路线。她没法不惹人怜爱,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她单独去面对。
在家里的时候,她有父母顶着;结婚后,又因为长得漂亮、性格温顺,找了一个能干的老公。她连开车都不用学,有司机。
总归,她的生活是那么的简单,和很多有钱人的太太一样,都不必去面对世俗的风雨。所以,那群人自成一体,不知人间冷暖,对金钱和困苦理解过少,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公如果不要自己怎么办。
可怕的是,这一类人,还真不少。
吴博荣亲吻着潘逸佳的唇,两人开始从书房里纠缠到卧室,潘逸佳开始有一点激动。
潘逸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她不了解自己身体的奇妙,她的那种教育体系注定让她无法接受去摸索自己的身体,去了解自己。
女人自己都不能去了解自己,总指望着男人去开发,试问哪个男人有这么好的本事?就算是有,女人不配合,男人也会失去兴致。
吴博荣和潘逸佳,就像是一个围棋九段的高手,遇到一个业余的新人,那棋下得让高手郁闷得几乎都要翻桌子说不下了。
吴博荣在新婚的时候也想去开发一下潘逸佳,可他又体谅了一个处女的害羞。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清楚地感觉到,那张处女膜其实长在潘逸佳的心里。
吴博荣经过了一段时间开发之后,宣告自己失败了,他无能无力和一个女人强大的从小就建成的思想观斗争。潘逸佳就感觉性不是人生的必需,而且还有一点羞耻,你要求太多是你,男人可以淫,但女人不行,女人太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好女人。
去他妈的狗屁无师自通的性教育,吴博荣当初看中的是潘逸佳的中国式古典气质,但没有想到她把这样的气质也带到了床上,这就非常不妙了。
吴博荣无数次地认为自己没有在婚前和潘逸佳发生性关系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他感觉自己几乎是盲人摸象,摸到哪个是哪个,这个女人跟自己在性上完全不合拍。
但潘逸佳是不会意识到这件事情有多重要的,在她的世界里,性可以排很远很远之后。她意识不到对于男女来说,性不合拍会带来什么样严重的后果,她不知道那种后果就像是苍天大树根部的白蚁窝,会天长日久地把婚姻给蛀空。
她意识不到,她的教育体系里根本不会告诉她这种事情。她只知道举案齐眉,却不知道人家是春宵满足之后,才开始举案齐眉的。
她以为只要自己好就行了。她是一个合格的妻子,她体贴、温柔、漂亮、贤惠,但她不会。对于男人来说,你这些好又有什么用?
很多人说,女人嘛,关了灯不都是一样。
说那种话的人肯定根本没有经历过什么女人,至少是没有经历过像余莹那样的女人。怎么会关灯是一样的?女人连在你身下扭动的姿势都不是同一种韵味,更别说女人完全不同的反应和配合。
吴博荣倒在潘逸佳的身边,心里涌起了一阵怜爱,这个女人什么也不会啊!而且还这么笨,教也教不会。
他吴博荣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坏男人,虽然刚好四十,事业有成,一切都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但是老婆还是潘逸佳。她虽然有性上的不完美,但是,吴博荣还有余莹,在余莹之前还有别的情人。
女人最好千万不要指望你喂不饱的有强大需求的男人,会为了你守身如玉。如果他在守,那么就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没有遇到足够大的诱惑。但人性终归是人性,这是人的本能,时机的问题是随时可能会解决的。
潘逸佳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她活在温室里,也注定了她的理解能力。她又如何是外面那些拼世界的女人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