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一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46
|本章字节:10538字
邹书白在家躺了两天,注意,是躺不是睡,因为她眼睛一直是睁着的。期间她一次床都没下过,吃喝拉撒睡,当真是什么欲望都没了,整个人的身体机能就像完全停止了一样。
程明静不敢阻拦,她对这情形太熟悉了,三年前,邹书白只身一人来到这里投奔她的时候,也是这副情形。那次邹书白也是这样在床上躺了两天,期间任凭她好说歹说怎么劝怎么骂怎么折腾,邹书白就是一句话不说,滴水不进。但是两天之后她就好了,写简历,找工作,面试,上班,像个正常人一样一日三餐,按时就寝,梳妆打扮,热衷说笑,正常生活。
这便是邹书白发泄的方式,发泄出来就好了。她痴恋了曹默这么多年,失望早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她早就找到了一套自我排解痛苦的方法,否则她也活不到现在。三年了,邹书白再没提过曹默的名字,程明静本来以为她都已经好了,谁知道只是面上好了,病根没除,曹默就是她命中的那个结,解不开,就只能越勒越紧。
程明静打电话骂谢晖:“你怎么就这么管不住自己的嘴呢!”谢晖有嘴说不清,一个劲地道歉,程明静没有继续埋怨下去,因为她知道再埋怨也没有用,这事邹书白早晚是要知道的,“病发”的时候他们几个知根知底的人都在她身边,帮衬着她,反倒是不幸中的万幸。没准书白的“病”就是要来一剂这样的猛药,这次扛过去了,便能真的痊愈了。
到了第三天,邹书白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妆穿衣打扮,给自己和程明静做了早餐,吃过之后,紧接着上班去了,若不是自己的那份早餐仍旧摆在餐盘里,模样跟平日里做的一点不差,程明静真要怀疑自己起床之后看见的一切只是幻觉。
程明静随即接到已经是未婚夫的高晓峰打来的电话,对方问:“好了?”
“好了!”她说。高晓峰大喜,“太好了!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全身心准备我们的婚礼了。”
程明静心里一紧,面上却只有应下了。几天之前,她还在想着要怎么拒绝高晓峰的求婚,如今,却真是要嫁给他了?她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错?
邹书白像往常一样,坐着加长的公车去上班,她坐在最后排靠窗的位置,漠然地看着窗外永不停息的车水马龙,行色匆忙的各路行人,光怪陆离的时新建筑。她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第一次觉得这个城市对她来说,是这样的陌生。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辛勤忙碌的小卒子,每天沿着既定的轨迹不停地转呀转呀,突然有一天她停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目标,所有的辛苦全都是徒劳。
从前,她至少还是有目标的,虽然那个目标是那样的遥不可及。三年了,她从不曾真正融入这个城市,她怀念的,是梅城小镇的羊肠小道,是废旧的城楼,是外婆家枇杷树上的金黄枇杷,是浅而清澈的河流……可是一晃眼,那些东西,已是那样的遥远。
时间真的过去太久了,邹书白已经记不清她第一次见曹默时的情景,但她记得曹默跟她说的那些话,仿佛在两人分开的这些日子,睡梦里,曹默又将这些话向她重复了一遍。
那时候曹默偷偷爬到邹书白外婆家屋外的枇杷树上,双腿叉开坐在树干上,伸手去够树顶仅剩的那几颗枇杷。秋日的阳光将少年的发梢染得金黄,一望无云的蓝天印着他红扑扑的脸蛋显得格外生动,那样轻易就吸引了邹书白的目光。
邹书白怯生生地从屋子里走出来,站在树下眯着眼睛看着树上的曹默,带着不可抑制的愤怒又夹杂着一些难以言说的羡慕。这枇杷本是她的,但是她却没有胆量去摘,只能白送给别人。曹默也注意到了她,随即把摘到的枇杷放进上衣口袋,转了个身,沿着树干哧溜哧溜滑到离邹书白最近的一根小树干上,歪着头睁大眼睛问她: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怎么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这一连串的问题抛过来,邹书白有些应接不暇,多年过去,她早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答曹默的了,是的,她只记得曹默是怎么问她的,却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了。也许她根本就没有回答,那时候的她,刚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至亲的外婆因为聚少离多的原因与陌生人没有两样,并不是出于自愿的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得本就敏感怕生的她,更加的不安和无助,一天一天,数着回家的日程过生活。
当然,她也渴望交朋友。每当她透过院墙的缝隙望着屋外邻居同龄的小孩,玩着一些她从未见过的游戏时,心里总是万分地神往。她抱着已经有些旧了的洋娃娃,坐在门口的小马凳上,伸长了脖子,极力想吸引他们的注意,但又难掩心里的那一点清高与害羞,不敢表现得太过明显。她多渴望有个人可以站到她面前,对她说:你好呀,愿意跟我们一起玩吗?
曹默便是这个人。曹默问她:“你不说话,你是哑巴吗?”邹书白说:“我不是哑巴。”
曹默便咧嘴笑了,似是很开心,邹书白终于跟他说话了,他又问:“你住李奶奶家是不是,你一个人吗?要跟我们一起玩吗?我那边还有好几个人。”
邹书白看了眼身后的大院,外婆正在做饭,一时半会儿注意不到她,她便丢下手中的洋娃娃,跟着他一起去了。
他们来到曹默的王国——一个废弃的水厂,有四个小孩等在那里,三男一女,加上他们两个,便是四男两女。
曹默数了数自己有几个人,然后指着邹书白说:“你最晚加入,从现在起,你就是小六了,以后有什么事就提我的名字,我罩着你。”
那次邹书白第一次加入一个“组织”,她别提多高兴了,只觉得从今往后都有了依靠,再不用孤孤单单,再不用颠沛流离,再不用担心舅舅的恐吓。每当她哭着要回家的时候,舅舅总是吓她:城里的爸妈已经将她忘了,再也不会来接她回去。
曹默把摘来的枇杷分给另外几个人,邹书白没要,她说:“我外婆家里有很多。”
曹默笑,一点不觉得惭愧,他说:“我们这些也是你外婆家的。”紧接着,他又问她:“你住在你外婆家,是不是?我也是,我也住在我外婆家!”说完开心地咧嘴笑着。
邹书白一听这就更加开心了,原来不止她一个人寄宿在外婆家,曹默也是。这让她有了莫名的亲近感和安全感。她所不知道的,就是她还有父母,他们只是忙于生意照顾不到她,而暂时把她寄养在外婆家里,但是曹默却只有他外婆。
那一年,邹书白6岁,她读了两年的学前班,马上就要正式上小学一年级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容易的汉字,会做简单的加减算术题,还得过一张三好学生的奖状。
那一年,曹默8岁,他没正经上过学,只断断续续听过几堂课,在不用帮外婆干农活的时候,在有些好心的老师愿意放他进教室免费听课的时候,他不会算术,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曹默说:“我要把你的名字刻在水塔上,跟我们几个的名字刻在一起。”
那座水塔是小镇最高的建筑了,曹默踢掉外婆为他缝制的黑布鞋,赤着脚,攀着扶手,一点一点爬到水塔的最高处,其他五个人因为资历不足,是不被允许攀爬这座水塔的,他们只能在塔下看着,看着曹默越爬越高,越变越小。他裤兜里兜着一大把玻璃弹子,随着他攀爬的动作还会哗啦啦作响,那声音煞是好听,只是很快就远到听不见了。
曹默在塔顶朝他们几个招手,他们也朝曹默招手,大声喊着:老大,加油!
曹默有些得意,他拿出锉刀,把邹书白的名字刻在水塔上,跟他们五个人的刻在一起。他哪里会写邹书白的名字,他不过是在阿拉伯的1、2、3、4、5数字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6而已。这个6写得很工整,仔细一看,似乎要比前面的2、3、4、5要稍微大一点,似乎跟曹默的1差不多大了,因为他觉得邹书白比他们都干净整洁,理应大一点。
曹默刻完之后又在水塔上面坐了一会儿,他眯着眼睛看着脚下的小镇,突然觉得这个小镇真是小呀,从东边的大山到西边的养猪场,一眼就望到头了。他第一次有了一些渴望,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路的尽头有什么?村里的大人们说邹书白是从城里来的,那么她肯定知道!城里在哪里?远吗?城里肯定有很多好玩的东西!邹书白玩的那种漂亮的洋娃娃,肯定只有在城里才买得到,邹书白真幸福呀!
曹默看着看着就出神了,直到下面几个人叫他,他才回过神来,反正他肚子也饿了,也该回家吃中饭了。他开始倒退着往下爬,刚爬了几步,他又返回去了,因为他想起来,他会写白字,他决定把这个字补上。可是他刚写好一个框架,却又陡然忘了白字里面到底是一横还是两横,他先写了两横,后来又觉得不对,把多余的一横给挖掉了,这样整个字的结构不免有些奇怪,但曹默已经很满意了。
曹默重回地上,最后几个梯子他没有踩,是直接跳下来的,可能扭到了脚,疼得他咧了咧嘴,但是他并不在意。
其他几个人纷纷上前来簇拥着他,问他看什么看得那么出神,他告诉他们水塔里面有鬼,他举着脏兮兮的像木炭一样黑的两只小手,做着鬼脸吓唬他们几个,其余几个都哄笑着跑开了,只有邹书白没有逃开,她被眼前的事物、眼前的人惊呆了!
那是邹书白第一次见识到曹默的世界,没有规矩,没有束缚。
2
几个人都要回家吃中饭了,邹书白跟他们几个所走的方向不同,曹默问邹书白:“你知道怎么回你外婆家吗?”
邹书白说:“我知道。”曹默又问她:“你敢一个人回去吗?”
邹书白坚定地点头,她说:“我敢。”她并不十分确定回去的路,想到一个人走那些小路,心里也有些害怕,但她觉得跟他们在一起后,她理应变得坚强一点,不能被人笑话。
曹默满意地点了点头,将自己亲手雕刻的随身带着的一柄桃木剑送给邹书白防身,他说:“这个可以辟邪,你收好!”接着又道,“那吃好了饭,我们再去找你玩?”
邹书白答应说好。
但是那天下午他们却没能再聚在一起玩,因为当天下午,邹书白就被父母接回了城里。记忆里,曹默只是远远地看了她一眼,朝她挥了挥手,他那被秋日的阳光晒得通红的稚嫩的小脸上,写着与实际年龄不符的落寞:她跟他不一样,她来自城里,她有父母。
多年以后,每当曹默回忆起这个下午,心中仍会泛起涟漪,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一天的经历竟然会成了他一生的转折点,如果时光重来,当时的决定必当慎重再慎重。
邹书白被父母左右牵着,一边走一边不停回头看着身后的曹默几人,似乎很想与他们挥手告别,但她等了很久才等到父母来接她回去,实在又舍不得放开他们的手。
他们那时都还小,并不知道这样的分别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过在这今后的十多年里,他们依旧是聚少离多,有的是时间去细细体会其中的滋味。
那次分别之后,他们再见面已经是半年以后的事情了。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对于他们相识之后的漫长岁月,这半年可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对于当时的他们来说,半年的时间是那样的漫长。
或许正是因为思念太久,所以每次重逢才显得格外美好。
邹书白是踩着时间点进的办公室,同事们看见她就像看见鬼似的,跟她关系最为要好的小慧拉着她左看右看,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基调煞是凄惨哀婉:“书白,你没事吧?你这副样子,怎么像死过一回似的?你可别吓我!你是不知道,打你电话打不通,又不知道你具体住在哪里,我们都急死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意外,都准备报警了呢!”
邹书白有气无力地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冲邻座的小慧勉强挤出一个笑脸,“病了一场,不过现在都好了!”
小慧赶紧去拉她,“别急着开电脑了,佟巫婆正找你呢,这几天季度检核正是忙的时候,你假都没请一个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两天,我看她那样子,不把你生吞活剥了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邹书白不以为意,拣了支笔、一个本子就要往经理的办公室去,小慧还在感慨:“我本来还想着,要怎么给你伪装一下,显得像是生过大病的样子,不过就你现在这副模样,我看是不用再伪装了。”
邹书白冲她吐了吐舌头,“别为我担心了,大不了就不干了,她还能控制我的人身自由,控制我的思想不成?”
邹书白敲了敲上司办公室的房门,探着头说:“经理,您找我?”对方一看是邹书白,不由得上扬了嘴角,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合上手中的文件,走到办公桌前,一边招呼邹书白上前,一边慢悠悠地道:“哟,终于知道回来上班啦?你是不是也太不懂得见外了,真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邹书白自知理亏,低着头小声说了句:“对不起。”“也别说我不给你解释的机会,说吧,怎么回事?看你四肢健全,应该不是磕着碰着了。难不成吃坏了肚子?食物中毒?急性肠炎?急性阑尾炎?别傻站着了,总得挑一个吧,否则你这么平白无故地消失,叫我这个当领导的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