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丽萍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47
|本章字节:7182字
潘美丽嫁到毛家不到一个月,就让她的公公婆婆过上了这辈子都没享受过的舒坦日子。一日三餐吃现成的不说,家中的角角落落天天被儿媳妇收拾得窗明几净。毛建华和王盛红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之余,竟然还生出了“贵族病”。何谓“贵族病”?就是老两口开始有了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却完全不知该如何打发,反而徒生烦恼:因为家里大小粗细活全被美丽给包下了。
美丽手脚勤快,性格也开朗,脸上总是笑嘻嘻的,从早忙到晚,也听不见她有半句怨言。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她还会放声高歌。不过,美丽人长得好看,歌喉却不怎么样,一开口便荒腔走板,她自己不觉得,唱得还不亦乐乎呢!刚开始老夫妻俩对儿媳的大嗓门真有些吃不消,可时间一长,倒也习惯成自然,来了乐趣。两人闲来没事,就会数数媳妇一首歌唱错了几处词,走了几个音,跑了几次调,反复唱了多少遍。
父母与妻子相处融洽,感情日渐深厚,让毛锋也很有成就感。他知道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怎么让父母省过心,如今终于有机会让他也拨乱反正一回。
当然,毛锋娶美丽并不是为了替父母找个能干的小保姆。他最喜欢的,还是妻子身上那股异于都市娇滴女孩的淳朴气息。可是,淳朴的美丽却并不愚蠢。婚礼遭不速之客大肆搅局,她不怒不语,赢得所有人的赞誉,让丈夫及其家人感激不尽。秦素素接女儿去南方,美丽又带着丰厚的礼物与毛家人同去送行,甚至替毛锋低头向素素赔不是,令丈夫前妻也自惭形秽。人能大度,有时候可能是因为身不由己;但人能宽仁,一定来自内心。美丽正是用她的大智慧赢得了婆家人的尊重和喜爱。
正当毛锋对自己的这位乡村小媳妇越发刮目相看之时,美丽又做出一个令他倍感意外的决定——她准备在自己老爹的资助下,盘下医院附近的小花店,自己当老板娘。
“美丽,钱的事你不用操心,我赚钱养你。你就乖乖在家陪陪父母,做做家事。感觉闷了,就出去喝喝茶、逛逛街,多好!当全职太太是多少女孩梦寐以求的事,你干吗非要去开店,自讨苦吃?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复杂吗?”毛锋努力劝阻着美丽,实际上他对美丽的这个决定极为不满。
开花店做生意,辛苦是一定的,关键是还须与各色人等打交道,谁敢保证来买花的都是正人君子?毛锋喜欢美丽,就是因为她涉世未深、透明干净。可一旦她当了老板娘,小生意做起来,久而久之,难免会沾染一身的世俗气。
美丽对老公的威逼利诱一点不为所动,她柔声细语地说:“老公,俺还年轻,哪能赖在家里吃白饭?俺一直这么待在家里,啥也不懂,不丢你的脸吗?俺要出去见见世面,学习学习,这样才能把咱们的小日子过得更红火啊!”反正美丽就是一根筋,这股执着劲儿倒和她的凤凰姐有一拼,要不怎么说是亲姐妹呢!
别看美丽平时不声不响的,就知道闷头干活,这回和丈夫抗争,她可是说得句句在理、头头是道,连公婆都给予了她极大的支持。毛建华和王盛红也都是明白人,老两口很早就意识到不能让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就耗在家里。何况有个小店他们俩没事儿也能给搭把手,闲暇时光更是有了个好去处。小店生意若是做得顺,美丽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多少能给儿子减轻点经济负担。怎么分析,这都是件两全其美的事!
就这样,不管毛锋如何不乐意,美丽的小花店还是在鞭炮锣鼓声中盛大开张了。美丽给店铺取了一个很有心思的名字——“美丽锋会”。尽管当初花店是美丽爹当嫁妆送给闺女的,美丽还是悄悄地把店铺的所有权归到了老公名下。也就是说,毛锋在事前不知情、事后不出钱的情况下,当上了花店的小老板。
花店开张不久,因为地段好、价格公道、服务态度良好等优势,收入很快就有了盈余,生意果真不错,这给了美丽莫大的信心。她从乡下来到城市,不仅遇到心爱的人组成美满的家庭,现在还拥有了一份小事业,能够自食其力。每每想到这些,美丽就感到心花怒放、幸福无比。
这阵子,花店生意虽然很忙,美丽却并没有忽视老公。她很了解自己的丈夫,平日里毛锋对任何事情都可以随随便便,唯独对自己魔术技艺的钻研最为认真投入。所以美丽隔三差五就会带她的亲戚朋友们去文化馆看毛锋演出,为老公捧场,加油打气。
每当毛锋一出场,美丽就会带动台下的观众一起欢呼喝彩,给予最热烈的掌声。但是,表演魔术讲究屏气凝神,有时安静神秘的氛围也很重要,所以毛锋常常会被美丽带来的“粉丝团”扰得心神不宁,频频出错。几次下来,他终于忍受不了了,对着妻子大叫:“求求你,潘美丽!以后别让你那些老乡再来文化馆了!每次都是不该鼓掌的时候瞎鼓,不该叫好的时候狂叫!我被搞得这么狼狈,你心里舒服吗?”
美丽对毛锋的抵触情绪很不以为然,她不解地问:“你一出场,热热闹闹的,不是说明你火吗?那你给我说说什么地方该鼓掌,什么地方要叫好?”
“也就是……这是种感觉,懂吗?你让我怎么说得清楚?”毛锋觉得自己似乎是在对牛弹琴,他也是第一次感到自己与美丽之间好像真的存在着城乡差异。
既然说不通,毛锋索性给美丽下了“禁入令”,禁止她再进入文化馆,扰乱他的演出。可刚赶走了老婆,舞台下居然又来了另一个女人,搅得他魂不守舍起来。
“毛锋,没想到,你竟然找了个乡下妹子啊!”龙瑾跑到后台数落起正在换衣服的毛锋来。
“这还不是拜你所赐!今天口口声声说非我莫属,明天就一言不发地跟着外国佬跑了。打那之后,我就特别讨厌复杂的女人!”想起昔日情伤,毛锋依然愤愤不平。通常令男人不能忘怀的,往往不是那个最爱他的女人,而是曾经抛弃过他的女人。
龙瑾和外国老公离婚了,所以才又回来找毛锋。她也知道毛锋身边不会缺女人,却没料到他会娶个乡下老婆。不过,毛锋的捉摸不定正是龙瑾的乐趣。
“感情的事能怨我一个人吗?你要是不甘心,咱们再重新来过,反正我现在单着呢!”龙瑾想了想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双手,若无其事地欣赏着自己刚刚做好的美甲。原本戴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已经换到了右手上。男人、婚姻对她而言,就像这枚戒指一样,随时可以变换位置。
“你想得美!龙瑾,我告诉你,我老婆比你好一百倍、一千倍!跟你分手,我开心还来不及呢!你以为我还会跟你这种无情无义的女人再谈什么感情吗?”毛锋说得正气凛然,这话虽是存心气龙瑾的,实际上他也是要提醒自己,不能再被这妖艳的女人所迷惑。
“哎哟,娶了小村姑就是不一样啊,变身居家好男人啦!不过,毛锋,都说有多少恨就有多少爱,你从来都没忘记我吧?”龙瑾慢慢凑近毛锋的脸,温柔地凝视着他的双眼,而她的身上散发出一股闻起来很熟悉又十分醉人的香水味,令毛锋浑身上下竟涌起一阵莫名的骚动。
知子莫若母。最早发现毛锋有些异样的,是他的母亲。自打儿子结婚的第一天起,王盛红的神经就时刻紧绷着,担心毛锋会旧病复发,担心美丽会重蹈秦素素的覆辙。可结果她最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那天,毛锋刚开门进屋,还在厨房做事的母亲老远就闻到儿子身上有一股冲鼻的香水味,忙问道:“毛锋,你这一身的香水味哪儿沾来的?你给我听清楚了,美丽是个好媳妇,你要是在外拈花惹草,当心我打断你的腿!”王盛红一面训斥着儿子,一面往他身上狂喷空气清新剂。
“你还费那劲干吗?干脆把他直接赶出家门,就当我没养这个儿子!”一旁的毛建华也愤懑地骂道,他也开始感到了儿子的不对劲。从当天晚上开始,毛建华每天只要一吃过晚饭,就守在电话机旁,盯着时钟。只要一过十点,他就立刻给儿子打电话,勒令他马上返家。
“你烦不烦啊!电话一个接一个像110似的。当我未成年儿童?连老婆都不管我,你们瞎操什么心!”毛锋口口声声抱怨着,实际上他心里倒挺乐意父亲打电话喊他回家的,这也好让他有个正当的理由及时从龙瑾那边脱身。虽然他是没抵挡住龙瑾的诱惑,但也不想陷得太深,对她再动真情。
纵使王盛红喷了半罐的空气清新剂帮儿子消灭罪证,美丽对丈夫的出轨还是心知肚明。她再年轻,也是为人之妻,就是隔着十里八里,也能嗅出腥味。
美丽十分沮丧,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是对这个家、对公婆不够尽心?还是她不够美、少见识,让丈夫感觉没趣?她想找娘家人商量,却怕他们为自己担心;想同公婆、小姑谈谈,又怕一不留神,惹恼了丈夫。美丽左右为难,伤心不已。
苦苦思索了几个晚上,最终善良的美丽还是决定对丈夫的事什么也不说、什么都不做。她还像平常一样,该干啥就干啥。既然自己不够聪明,更没那么多心眼,那就认准一颗心吧!美丽的心这样告诉着自己,她爱毛锋,相信毛锋也一定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