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立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47
|本章字节:6224字
她是学生,我是放牛郎;她生在城市娇生惯养,我长在农村衣不遮体;她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我好似一只丑小鸭,两个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命运却鬼使神差地让我们相遇……距我们村子不远有一所学校周圩小学。
该校原本是一所面向城市的职工子弟学校,只因靠近煤矿地层塌陷,才把校址迁到此地。
我每天在学校周边放牛,除操练二胡外,常去听课。
只要听到上课铃声,我会赶紧丢下胡琴向教室跑去。
我站在窗外,从怀里掏出个小本本和一支很短的铅笔头,全神贯注地盯着讲课的老师。我边听边记,不时地将铅笔放到嘴里润几下。
紧靠窗口坐着一位女学生,名叫王艳艳。
她十五岁,女生中数她最漂亮,常听学生们喊她“校花”。她皮肤白嫩细腻,圆圆的脸,浓眉大眼,动人的笑脸总是甜甜的,乌亮的头发扎两根短辫子,身穿短袖白衬衫,蓝色背带裙,白袜子配上流行的方口黑布鞋,显得端庄清秀,再加上她那已成熟的体形,说他是“校花”一点也不过分。
我常来听课,彼此之间认识,她见我站在窗外微微一笑,我也向她点了点头,相互打个招呼。
这天赶上考试,课堂内鸦雀无声,我只好回去练琴。
正准备离去,我突然发现她的作文上有个错字:鲜花献给最可爱的人自愿军叔叔的“自”字错了。
我站在窗外,轻轻敲敲玻璃小声说道:“错了!”她隔着玻璃听不见,瞪着一双疑惑的大眼睛。我赶忙在小本子上写了“自”和“志”,并在“自”字上打了个x。她看后,羞涩地一笑,急忙低头纠正。
老师似乎有所发现,向这边走来,她向我使了个眼色,我赶忙躲在窗下。老师离去后,她用感激的目光向我点头致谢……也许是她心存感激,放学后她来到我身边。
“你上过学?”
“没有。”
“就是在窗外听课学的?”
“是,也不全是,我在扫盲班念书。”
“扫盲班?”
“就是上夜校。”
“你为什么不到学校来读书?”一句话触及到我的伤心处。我没有回答,默默地将头低下,顺手拔了颗“狗尾草”,使劲揉碎,然后用力甩到一边。
“假如你上学,肯定是班上成绩最优秀的学生。”说着她从书包里掏出几块小糖递过来:“给,这是梨膏糖。”我望了一下,没有伸手去接。“别不好意思。”说着,她把糖块递过来。
我刚接过糖,她突然惊叫道:“哎呀!你的手真脏,怎么不讲卫生?”
我生气地瞪她一眼,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我从来就不洗脸!”说罢,将糖往地上一丢,转身欲走。
她拦住我:“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
我推开她,默默地走了。
我无法向她解释孤儿的艰难;不洗脸、不洗澡是常事,手上的黑灰像贴了一层皮似的。可以说,连牙刷是什么样儿我都没见过,一种少有的自卑和压抑感使我不得不尽快离开她。
走了老远我回头一看,发现她依然还站在原地没动。此刻,我心中真的不知是什么滋味?
我望着她,感到茫然无措……
和往常一样,只要来戏班唱戏我是非看不可,听说今天来的是合肥的大剧团,晚上我早早就来到剧院门口。望着拥挤的人群,我拼命往里挤,可是闯了几次都被检票人推了出来。不过我并不死心,迅速绕道后院,看看四周无人,便翻墙而入。谁知,刚跳下墙头就被看守人员捉住,揪住我的耳朵往外拖,恰好被王艳艳撞见,我被闹了个大红脸。
我看戏从来不买票,也没钱买票,但每次都有办法混进去。不过今晚上真有点邪门,戏快开演了我还在门外转悠……正在着急,突然觉得背后有人轻轻推我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王艳艳。她手里拿着一张戏票说:“给!”不等我反应过来,她拽着我的衣服就往戏园里走。
我和她坐在最后一排,心里既感到高兴又觉得难为情。我低着头问:“你也爱听倒七戏?”
“是呀,我觉得蛮好听的。”
“你常来看戏?”
“我和妈妈都是戏迷,只要来剧团一场不落。”
“懂戏吗?”
“懂,有的戏我都会唱了。”
我心想,这回遇到知音了,又觉得白天的事对她有些不礼貌,正想开口赔不是,开场锣敲响了,王艳艳说道:“你在这看吧,我还得去陪我妈呢。”
我欠起身说了句:“谢谢。”
今晚演出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这出戏我虽然看了无数遍,但那优美的唱腔、精湛的表演依然使我目不转睛……大幕在一对蝴蝶翩翩起舞中徐徐关闭。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我就坐在坟丘上练琴,头发上挂满了露珠儿。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倒七戏”唱腔,反复不停地演奏《梁祝》中“十八相送”的对唱;我正练得起劲,忽听有人跟着琴声唱道:
一层窗棂未戳破,英台有话口难说。
梁兄不识其中意,也只好借山借水来点拨,你我好比一对鹅,一雄一雌划清波。
琴声、唱腔浑然一体,在大地上空回荡……
王艳艳的出现,使我感到意外;她那纯正的“倒七戏”唱腔,令我吃惊。我站起来看了看她,情不自禁地接唱道:
一条山溪弯弯河,水清如镜照你我,明明两个男子汉,怎分公鹅和母鹅?她为我鼓掌……我向她翘起大拇指。她慢慢地向我走来,我呆呆地望着她……此刻,太阳已露出半个笑脸,霞光为我们俩增添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你唱得真好听。”
“那是因为你琴拉得好。”
“为什么不去考剧团?”
“我特想唱戏,可爸爸就是不同意。”
“你要去唱戏,肯定红。”
“为什么?”
“你长得俊,扮相好看。”
王艳艳兴奋地:“是吗?”
“当演员要具备很多条件,不光嗓子好,身段好,五官也要端正。”
“要是扮相差呢?”
“扮相差,唱得再好没人夸!”
“是嘛!”
“这就叫三分唱,七分相!”
“你咋懂这么多?”
“听戏班老师傅说的。”,“老师傅?”于是,我把那次考戏班的经过告诉了她。
艳艳感慨地说:“怪不得你天天练琴呢。”
我举起二胡,坚定地说:“就是想进戏班。”
艳艳:“你很坚强,也很聪明,要能来上学该有多好啊!”
一句话触动了我伤心处,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转:“我没有这个福气。”说罢,转身离去。
她木然道:“是不是我又说错了?”
我止步转身摇了摇头。
我们相互注视着对方,谁也没说话。
太阳已经升起,麦苗上的露珠儿在阳光照耀下,闪出五颜六色……“明早你还来吗?”我问她。
“来,你呢?”
我点了点头。
王艳艳:“今晚还去听戏吗?”
我问道:“你去吗?”
王艳艳:“去!你要是去,票我买。”
我说:“不用,我有办法。”
她还想说什么,上课铃骤然响起……
人世间最纯真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因为它是天真无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