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血光之灾

作者:闫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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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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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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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096字

度过盛夏,转眼已是秋凉。


掐指算了算日期,秋儿该要临盆了。


按说生孩子是件大喜事,可我们怎么也乐不起来。农村最大的忌讳是产妇不能在别人家生孩子,不“满月”,是禁止串门的。否则,就是犯了大忌。刚过上几天安稳的日子,我们又要离开,惟一的去处,也只有投奔弟弟。


桥新用板车拉着秋儿和孩子,我紧紧地跟在车后面。兰兰和憨哥拎着鸡蛋等物一路相送。他俩总是远远地走在前面,与我们拉下长长的一段距离,肩并肩窃窃私语,有说有笑。憨哥时不时地拉一下兰兰的手,兰兰偷偷扭头看一眼,赶紧把手缩了回去。看得出,这对热恋中的青年,已经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桥新看在眼里乐在心中,有意开他们玩笑:“喂!你俩在前边跑那么快,到底是来送闫老师的,还是闫老师送你们哪?”一句话说得他们不好意思地停下了脚步。


爱情的故事说不尽讲不完,就像舞台上演出的戏剧。兰兰与憨哥自幼在一起,同村、同校、同学艺,他们从童年建立友情,逐步发展成为爱情。兰兰妈也很喜欢憨哥,常夸他忠厚老实,不知为什么就是不肯答应这门亲事。


我们一行几人,边走边聊,谈我们的事少,议论他俩的话多。


桥新说:“兰妹子,什么时候请腕(方言,‘脘’称我)吃喜糖?”


兰兰撒娇地说:“桥新哥,你胡说什么呀?”憨哥说:“我真佩服秋姐的勇敢和对爱情的执着。”“别借着秋姐来敲我,告诉你,我有这个胆,你敢带我走吗?”一句话把憨哥说得满脸通红。兰兰得理不饶人,句句紧逼:“你说呀,你讲呀,怎么不吭声啦?”


“千万不能走我们的路,你们不知有多艰难呀!”我提醒他们。憨哥嘟囔着:“我哪有闫老师那本事,带你出去喝西北风呀。”“其实兰兰妈也是通情达理的人,等我回来后去帮你们说一说。”憨哥高兴地说:“闫老师见过大世面,口才又好,出面准成。”兰兰说:“我妈挺佩服闫老师的,常在我面前夸你有本事。”


“你二人一唱一和,看来我这个”月老“当定了。”


“谢谢闫老师。”


“怎么谢我?”


“喜期那天请你上座,我和兰兰敬你三杯酒。”


“不行,那太久了。”


“你说怎么办吧?”


“你二人现编现唱,把恋爱过程表达出来,要能打动了我,一定帮忙。”秋儿高兴地说:“我举双手赞成!”桥新说:“正好走累了,歇息一会儿。”说着将板车停下。


“闫老师,你说话算数。”


“那当然。”


“我们要简单准备一下。”兰兰说罢,俯在憨哥耳边嘀咕了一会儿,然后开口道:“唱得不好,请闫老师批评指正。”我带头鼓掌。


憨哥:兰妹子,憨哥我是真心爱你呀!


兰兰:我妈要是不答应呢?


憨哥:我托闫老师去说。


兰兰:她若再不答应呢?


憨哥:我去跪下求。


兰兰:她还不答应呢?


憨哥:你学秋儿姐,我学闫老师,咱俩私奔!


兰兰:怕你没有那个胆!


憨哥:不信咱们拉勾。


兰兰:拉就拉。


合:一,二,三!


憨哥(唱)五岁六岁拉过勾,撕块红布当盖头。兰兰(唱)学着大人拜天地,只觉好玩不觉羞。


憨哥(唱)九岁十岁拉过勾,青梅竹马好朋友。兰兰(唱)下雨共打一把伞,放学路上手挽手。


憨哥(唱)十五六岁拉过勾,心儿在跳面含羞。兰兰(唱)人前不敢多讲话,月夜相依在田头。


憨哥(唱)今与兰妹再拉勾,兰兰(唱)山盟海誓记心头。兰妹我不娶,合(唱)非是谁个变心是小狗!


憨哥我不嫁,在这荒天野地随便唱唱,谈不上什么精湛的艺术,但感情的火花却在两个人心中点燃着,巧妙的构思,优美的唱词,柔美而带有乡土气息的表演,让人听起来觉得:细腻中求真,真诚中求深,深情中求美,两股感情,交相辉映,既表达了他们对爱情的忠贞,又使我不得不惊叹他们即兴表演才华。我高兴地说:“你们青梅竹马在一起长大,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只要真心相爱,携手并进,一定会到达幸福的彼岸。”我的话,是祝愿、是安慰,更多的是鼓励。


她是一朵香气芬芳的“兰花”,他是一只护花的“蝴蝶”。可爱的姑娘和淳朴的小伙,已经走到爱情的门槛边,再踏进去一步,是完全可能开放出灿烂绚丽的爱情之花的,可是……说说笑笑不觉到了渡口,桥新再三说:“等孩子满月了一定要回来啊!”他虽不善言谈,心确是真诚的。兰兰红着脸将一个红布包塞到秋儿手上。憨哥要看,兰兰用手一挡:“不嘛,不许你看。”


“送的什么好东西,那么神秘?”他说着一把夺过来,抖开一看,是她亲手做的一套小儿衣,一件花兜兜。憨哥笑着说:“小手儿真巧,赶明儿也得为我们准备……”话未说完,兰兰早已羞得双手捂脸,连声说道:“你坏,你坏!”


站在轮渡甲板上,看着他们在视线中渐渐模糊,我和秋儿都动情地哭了。


几个月的朝夕相处,乍一分离,心里凿实不是滋味。他们的淳朴、善良、忠厚、诚实的品性,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此去能否再来?此情能否报答?前途未卜,世事难料。这时,我想起两句唐诗:“一曲离歌两行泪,不知何地再逢君?”


弟弟仍然没有摆脱困境,除了盖起两间简陋的草房外,其他一切如故。加上为我抚养一个女儿,家中更是一贫如洗。他没有嫌弃我们,腾出半间房子安顿我们住下。他笑嘻嘻地对我说:“哥,恭喜你,我们老闫家真是人丁兴旺呀!”


二女儿见了我,一把抱住我的腿,连连哭喊着:“爸爸,我好想你!”听到女儿的一声呼唤,我的都心碎了。尽管弟弟、弟媳待她如同己出,还是无法替代父女间那份浓浓的亲情。顷刻间,感情如泄了闸的洪水,奔涌而出。我抱起女儿,举得老高,又轻轻地放下,紧紧地搂在怀中。我多想告诉她,孩子,爸爸也想你呀!


女儿流泪,我也陪着她流泪!看到她,我想到了芸姐。我们这一代人所遭遇的不幸,在孩子的身上延续着,她幼小心灵所受到的创伤,是时间和岁月难以抚平的!


为了安全起见,秋儿提前住进了九龙岗矿工医院。


孩子是在凌晨四点出生的。


早上,我到医院送饭,刚推开房门,秋儿就笑眯眯地向我招招手,高兴地说了两个字:“男孩。”她轻轻掀开被角,露出孩子红红的小脸儿。只见孩子微闭双眼甜甜地睡着,那样子可爱极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冲出病房,来到大院,嘴里不停地念叨:“男孩,男孩!男孩”举起手一蹦老高,吓得许多病人家属远远地站着观看,议论着:“这怕是新来的精神病人……”


弟弟、弟媳他们也为我高兴。


我沉浸在得子的喜悦中,忘记了所有的烦恼。此时此刻,我真是太幸福了!


古语说,酒极则乱,乐极生悲。这话讲的一点儿也不假。秋儿出院没几天,我就被抓了起来。理由是,怀疑我是“五·一六”分子。在清查小组的指使下,生产队负责人乔文善、闫立文来到弟弟家,将我押到公社。


一九七0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央文革小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所谓清查“五·一六”的运动,到处抓捕“五·一六”分子,把那些对“四人帮”不满或持不同意见的人,统统定为反革命组织成员,大肆抓捕,关进监狱,进行无情打击,残酷迫害。


“四人帮”借机剪除异己的行动,开始在北京、上海,清查到了下半年,运动向纵深发展,无限度地扩大化,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掀起高潮。在上面派来的清查小组监督下,天天开会深挖。怀疑一切,打倒一切,阶级斗争愈演愈烈,人与人之间斗红了眼,没有亲情,没有人情,像疯狗一样乱咬。


当晚,有人向“清查小组”告发,说我在定远县是个很有名的造反派头头,搞过打、砸、抢,并直接参与“炉桥流血”事件,是漏网的“五·一六”分子。“清查小组”认为抓到了一条大鱼,可以借此机会向上面请功,于是连夜将我送到大通园艺场(劳教所)关押,等待进一步调查。


秋儿在弟弟家中休养,见我被抓走,弟弟、弟媳也被带到公社问话,吓得她冒着小雨抱着婴儿、拉着孩子,连夜逃走了。娘儿仨从田家庵过渡,向口桥屯奔去。


雨越下越大,一把伞只能遮住怀中的婴儿。可怜她们在雨中走了一夜,黎明时分才到桥新家门前。


可她站在外面,迟迟不敢进去。


“奶奶,奶奶呀!”女儿的哭声惊动了桥新全家。他们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秋儿怀抱婴儿,裤子湿了半截,满身都是泥巴,鞋子也丢了,光着脚丫,一双泪眼充满恐慌,脸色苍白憔悴;女儿浑身湿透,满头满脸都是雨水,缩着脖子,冻得嘴唇发紫,牙齿不停地打颤。娘儿俩站在一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


看此情景,桥新知道出事了。来不及多想,他忙招呼秋儿说:“嫂子,外面雨大,快进来。”“我还未满月呀!”她不肯挪步,女儿像看到了亲人,立即跑进屋内,一头扎进桥新妈的怀里,憋了许久才哭出声来。


桥新用乞求的目光望了望母亲,老人家流着眼泪,半晌才咬咬牙说了句:“快进来吧!人都快冷死了,还讲什么忌讳呀!”桥新像接到了命令似的,一个箭步冲出去,连连喊道:“嫂子,快进来吧!”说着,一把将秋儿拖进屋里。


多么好的桥新兄弟,多么慈祥善良的老妈妈!要知道,在一个讲究传统讲究习俗的农村,把一个没满月的女人叫进屋,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我是从收容站偷逃出来的,刚到口桥屯,就听说秋儿出事了。


雨淋加上惊吓,秋儿害了一场病,多亏桥新母子关怀备至,精心照料。病愈后,她怀着感激之情,逢人便说遇见了好人,桥新全家不顾一切救了她们母子。由于年轻,不谙世故,她无意中将自己未满月就住进桥新家这一重大的“隐私”暴露了出去。


“隐私”,不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具有极大的爆炸性和杀伤力。它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一些人削尖脑袋,刨根问底,无论你是百姓还是明星,都逃脱不了人们对你的质疑和窥探。大人物有大人物的隐私,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隐私,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这交通闭塞、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出现如此犯忌的大事,后果可想而知。这件“隐私”被当做“特大新闻”,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


“坐月子的女人身上带血光之灾。”


“未满月进别人家晦气,要倒大霉的。”


“桥新家今年肯定要遭灾。”


“未满月就朝外跑,肯定不是好人!”


“听说‘老户长’出面,要按家规处理这件事……”


舌如龙泉,杀人不见血;人言可畏,吐口唾沫也能淹死人哪!


秋儿的无心之过,使桥新全家人抬不起头来;对桥新他们来说,本来是件救人于危难的好事,却落得遭人非议的下场。


“老户长”出面了。此人是村里的长辈。他瘦高个子,嘴上留着八字胡,手里捧着一只三尺长的旱烟袋,成天板着脸。年轻人背地里给他起了个绰号老古板。桥新妈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据理力争,好话说尽也无济于事。这位满脑袋封建思想的长者说:“这不是你自家的事,它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名声好坏、人丁兴旺、后人发迹,一定要按老规矩办,冲刷‘血光之灾’!”


不知道这是谁定下的规矩,只知道千百年来,农村都有这样的习俗。


面对着腐朽的封建势力,我们不敢执拗。按照他的要求,我们买了六挂鞭炮,六柱香,六尺红绫,六只碗,六只公鸡,六根桃树棒,汇起来为六六大顺;六挂鞭炮齐放“驱赶邪气”,六柱香燃烧“敬奉神灵”,六尺红绫挂门头冲去“血光之灾”,六根桃木棒挡住“邪气进门”,六只公鸡的血“祭奠天地”,六只碗盛满酒用火点着,放在门槛上让秋儿来回跨六次,这样方可“除阴增阳”。接下来,秋儿对天磕头,祷告赎罪……老古板仰天高喊:“愿苍天保佑,冲去‘血光之灾’!”


一群人也跟着齐声喊叫:“冲去血光之灾!”


这种陈规陋俗,不仅封建、落后,简直就是对女性的歧视;所谓的驱除“血光之灾”,不仅野蛮、愚昧,简直就是不把女人当人看,这不能说不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晚上,我们睡在用秫秸圈成窝棚里。午夜时分,忽听有人叫我:“闫老师,我是憨哥。麻烦你起来一下,有事找你。”我连忙穿衣起床,钻出窝棚。


“憨哥,这么晚了找我有啥事?”


“走,到一边说去。”


“我本打算回来后就去兰兰家。没想到遇见这桩倒霉的怪事,给耽误了。”我边走边说。


“闫老师,你就别再麻烦了,我们的事吹了。”


“什么?吹了?”我感到吃惊,忙问道:“是兰兰妈反对?”


“不,是兰兰自己反悔了。”


“不可能。”


“千真万确。”


“那为什么呀?”


“失去她,我不想活了,我要离开这里,我要远走高飞!”


“别,别!你千万不能想不开呀,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憨哥张了张嘴,半晌说不出话来,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对于亲情、恋情,两难选择仍然眷恋甚至痴迷于对方的当事人来说,其打击是沉重的、痛苦的,往往是旁人所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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