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蒙德·本森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1:21
|本章字节:16826字
“脱掉衣服。”王用广东话命令道。
我的上帝,他们想干什么?邦德全身毛骨悚然,猛然想起多年前有一次赤身裸体受刑的情景。那几个小时的酷刑折磨简直要了他的命。
“没听我说吗?”王又喊道。
邦德照他说的做了。他脱衣服时,王打开写字台后面的柜子,拿出一叠白色布单。走到房间中央,摊将开来,正好盖在了地毯上。它不是纯白色,上面有些令人生疑的斑迹。
邦德脱光衣服,王挥手让他站到布单中央,邦德笔直地站在他前面,王慢慢地绕着他转了一圈,打量着他,欣赏着这男性的身体。
“你以为自己很健壮,英国佬先生。”王说,“我想看看你究竟有多健壮。”
一个保安将ak47对着邦德,王走回柜子,取出一条长长的有棱的棍子,拿着它走到毫无抵抗能力的邦德跟前。邦德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实际上,他已经判若两人,那严峻不快的表情一扫而光。
“这是藤杖,皮卡德先生或者别的什么先生,”他说,“我有个朋友在新加坡,他们用这玩意儿来惩罚人,他还保证说,这玩意儿最能让人开口说话。现在,我再问一遍,你为谁工作?”
邦德一声不吭,他知道自己要经受巨大的皮肉之苦,在新加坡,藤刑最多打五鞭,十下是极其罕见的。它会造成怎样的伤害?他知道会留下鞭痕,很可能是永久性的伤痕,但如果他被抽打许多下呢?他能不能挺过去呢?他曾经过这方面的训练,这是他所知道的最严峻的意志考验。
“弯腰抓住脚踝。”王说。
邦德照他说的做了,他感到屈辱,而且这样的暴露是很危险的。
王站到邦德的左侧,举起藤杖放到007的臀部,用那粗糙的藤杖在他的皮肤上摩擦,让邦德感觉一下如果这玩意儿真的打下来会是什么滋味。
“你是谁?你为谁工作?”王又问,他的声音由于激动而发颤。
邦德还是缄口不言,他闭上眼睛咬紧牙关。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于一点!他睁开眼,看见离他脸部仅几寸的地方有块黑斑,也许是血迹,邦德盯着它,让自己全身心地集中于这块不规则的斑点上。
藤杖打下来了,力量大得使邦德几乎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臀部一阵剧烈的灼疼,似乎火烙一般。
邦德将牙齿咬得更紧,依然看着那黑斑。脸上沁出汗珠,从他前额流下来,淌到鼻子上,又掉在布单上。
“你现在知道这玩意儿的厉害了吧?”王开心地说,“这回该说话了吧?”
邦德凝神于面前的黑斑,努力唤起自己心中的平和感觉:我的上帝,向我展示美丽的东西吧,展示纯洁的东西,向我……
藤杖又一次落下来,比第一次的位置稍稍低一点。我的天,钻心地疼!他心里继续祈祷,在心中勾画他祈求的东西,给我在牙买加的别墅……给我在契尔斯的公寓……
第三下打在他的大腿根部,它危险地接近了他身体最脆弱的部位。我的上帝,别往那里打了!他也许再也忍受不了啦……给我……给我……桑妮……
第四鞭又打在了臀部上,与第一鞭血淋淋的伤口重合。
桑妮……邦德想着那位杏眼的姑娘。布单上的黑斑成了她那可爱的脸庞……那嘴唇……那眼睛……
第五鞭撕烂了刚才所打部位一寸之下的地方。
他已经大汗淋漓,心脏在剧烈地跳动,他想大喊,但他不能,他知道王正以折磨他为乐,受折磨者越是痛苦,他就越来劲儿。邦德决心成为王抽打过的最让他失望的受刑者。
第六鞭差点儿又把他打趴下,那个疯子使出全身的力气打下来。他喘着粗气问:“怎么样?”他问道,“你受够了吗?”
邦德觉察出王吃惊不小,邦德对受刑的反应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邦德向左边转过头去,吐了口口水,说:“请再来……先生。可以……再来一下吗?你这……狗杂种!”
第七下把邦德揍翻在地,他朝右蜷成一团,感到鲜血从大腿后面流下来。
“站起来!”王喊道。
他狠狠朝邦德的左臂给了一下子,正是以前刀伤的部位,啊,我的天!邦德在心里喊起来。可不想再往这地方打了,要打还是打在臀部上吧,因为那地方已经变得麻木起来。他虚弱地站起来,按原来的姿势站好。
第九下再次撕开他的大腿皮肉,邦德又一次想叫出声来,他要发泄心中的愤怒、屈辱、紧张,但他还是坚忍地一声不吭。
第十下又将邦德打倒在地。这一下最重,也最残忍。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从地上站起来。
这时,门口传来响亮的敲门声,有人在外面用普通话喊。那个拿枪的保安稍稍打开门,那人匆匆地低语了一阵。保安关上门,同王低声说了几句。
王突然扔掉藤杖。“呸!”他吼道,他用普通话骂了几句,意思是邦德不过是一堆狗屎。他边对保安说着,边收拾起藤杖放回柜子。
“我有个约会,”王说,“一会儿后我们再继续。”说完离开了房间。
保安将邦德从沾血的布单上拉起来,邦德勉强支撑住身体,脚抖得厉害。保安把衣服扔到他的脚前,邦德捡起布单,将它包在身上,压住伤口,吸掉鲜血。要过很长时间,他才能像正常人那样坐下来。
保安朝他吼着,挥动冲锋枪,要他走。邦德用英语骂着,扔掉布单,穿上衣服。皮肤碰到裤子时痛得他直打哆嗦,他没法坐下来穿鞋子,只好左膝跪下,他先穿上右脚的鞋子,然后艰难地换了个姿势,跪下右膝。保安正看着门外,冲锋枪半对着他。
邦德趁机从左脚皮鞋里取出撬棒,撬开后跟,取出塑性匕首,再穿上鞋子,同时按回鞋跟。将匕首插进他左手的劳力士表的表带下面,然后慢慢地站起来。
保安挥动着枪,示意他离开房间,另一个保安站在走廊上,三人朝电梯走去。
电梯下到了地下层,他们走出电梯进入一条空荡荡的走廊,尽头有一扇锁着的铁门。领头的那个打开铁门,让邦德与另一个保安先进去,里面又是一条走廊,旁边有五六个铁门,每个门上在眼睛齐平处都开有一扇带栅栏的小窗,窗子显然是朝里开的。他想,有多少人进了这地方再也出不来了。
如果他想行动的话,就得马上动手,否则没有机会了。
保安朝右转弯,带着他到了走廊尽头。领头的打开门,邦德取出表带下的匕首,紧紧握住它的短手柄。他知道必须精确地把握住时机,否则自己必死无疑。
邦德朝他身后举着枪的那个人转过头去,用广东话说:“你能不能不把那玩意儿顶在我的后背上?”保安将枪从他身上挪开了些,正好给了邦德需要的空间。他左手一把将枪推开,同时举起匕首直刺对方,七厘米长的刀刃刺进了那人下巴柔软的皮肤,一直戳进嘴里,邦德随即抓住枪,右掌狠狠地劈在对方的胳臂上,迫使他松手。这时,另一保安忙着从抢套里拔枪,邦德迅速调转枪口,一梭子将他打进了敞开的牢门。第一个保安用手抓住他下巴上的匕首,脸上露出震惊、痛苦和恐惧的神情。邦德一枪托砸到他的鼻子上,他立即不省人事。邦德钻进牢房,低头看看被打中的那个人,四颗子弹全都打进了他的胸膛,早已咽了气。邦德取回他的匕首,在那人的衬衣上擦干净,放回自己的手表带下面。但愿地下室里没有其他保安。枪声一瞬即逝,他希望这枪声不会传到上面的大楼里。
邦德必须逃出去,找到李胥南的人。他们很可能正监视着这大楼,但是他现在还不能跑出去,他先得去完成此行的使命,他必须返回三楼,拿到那份该死的文件。
他身上还在流血,痛得头晕目眩。他走进牢房,褪掉裤子,又脱下右脚的鞋子,撬下鞋跟,他用床上的被单擦拭自己的伤口,又费力地往创口上敷消炎药膏。他将被单撕成条子,绑在自己的大腿和臀部上。在他得到治疗之前,就指望它们了。邦德随即吞下两片止痛片,将东西放回鞋子里,穿上鞋子。
他跨过那两个保安的尸体,走进走廊,挨着牢门窗户看过去。其中一个牢房里有副担架,上面有具尸体,盖着被单。会不会……?
他试着开门,但门锁着。他回去在保安身上找来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悄悄地走近,几乎已经明白那被单下面是谁了。
是吴y,他趴在担架上,头歪向一边,后脑勺中了一枪,整张脸都打飞了。
邦德心里充满了巨大的内疚与愤怒。他狠狠地往担架上砸了一拳。那帮杂种果真下了毒手。吴很可能是尾随着他,盯着他,在后面保护他。但邦德背叛了他,他们杀了他。正是他自己帮着把自己的朋友与同事送进了地狱。
真见鬼,你要顶住!他在心里喊道。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关暴露身份,任何优秀的特工都会这么干的。如果换一下位置,吴也会对邦德转过身去。这就是工作,这就是风险。
尽管邦德为自己寻找理由,但他已经怒不可遏。现在,他不光是要取回那份文件,活着逃出去,而且要为吴的死复仇。在他遭受了王施加的屈辱酷刑后,又发现他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邦德的热血直往上冲。他知道自己必须保持冷静,不能意气用事。他告诫自己,这并不是仇杀,但他唯一想做的就是拧断那个疯子的脖子。
邦德拿着枪离开牢房,随时准备开枪。他用保安的钥匙开了地下室的大门,走进通往电梯的走廊。
他来到三楼,悄悄地摸向王的办公室,这地方空无一人,格外安静。看来王的随从并不多。办公室的门关着,邦德贴着耳朵聆听,听见一个女人快活的呻吟声。王正在享受美好的午休时光。很好,邦德想:现在是轮到我来处置脱掉裤子的王了。
邦德猛地撞开门,枪口对准了桌子后面的这对男女。王祖康坐在他的大皮摇椅里,一个30多岁的女人面对面坐在他的大腿上,她的裙子挽到了腰间,双腿赤裸着,王的裤子掉在了脚踝上,一副淫相。
那女人倒抽一口气,怔住了。她穿着衬衣,胸前的扣子解开着,露出一对戴胸罩的小rx房。
邦德关上门,对那女人说:“站起来。”那女人一动不动,邦德大吼,“快!”那女人一下跳起来,慌忙整理衣服,王赤身露体地坐着。
“怎么回事,王?”邦德用广东话问道,“是不是天气太热啦?”
“你想干什么?”王咬牙切齿地说。
“打开保险箱,快。”
王站起身,“我能穿上裤子吗?”
“慢慢的。”
王小心翼翼地弯下腰,拉起裤子系好。走到保险箱前面,打开。
“把文件放到桌子上。”邦德说,王照此办理。
就在一个星期前在牙买加,詹姆斯·邦德曾告诫斯蒂芬妮·莱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但这时,他一门心思要向王祖康讨还血债,犯了一个几乎是致命的错误。他没料到那女人会来救驾。
那女人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喊扑过来,邦德猝不及防,被扑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倒在地毯上,她伸手夺枪。显然,她不光是为王献出肉体,而且也准备为他献出生命。王从桌边绕过来,飞起一脚踢在邦德的脸上,邦德滚到一边,女人乘机夺过ak47,王接过枪,对准了他。
邦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出匕首,一跃而起,投向王,正好刺进他的喉节下方。王瞪大眼睛,呆着木鸡,伸出手去摸脖子,ak47掉在了地毯上,鲜血从嘴里涌出来,发出咕噜哈噜的怪声。
邦德不失时机双手抓住王的衬衣,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王倒在了桌子上,又滚到地下。邦德转身去对付那个吓傻了的女人。他完全被狂暴所控制,如果手中有枪的话,就会一枪毙了她。他反手一拳,将她打昏。
王还在地上抽搐,他已经将匕首拔出喉管,正苟延残喘,气管已经割断,肺里满是血。邦德站到他跟前,看着他死去,那是长长的残酷的三分钟。
现在邦德要快点儿行动了。从香港带来的公文箱依然放在他初次踏进这里时就置放的扶手椅旁边,他抓起文件塞了进去,捡起匕首,放回鞋子里,再拿上ak47。
他的裤子被血浸透了,那绑带已不管用。
他该怎么离开?他朝窗外的大楼前面看了看,有四个保安站在大门边上。也许李的人正等在附近。
邦德打开办公室门,看了眼走廊,没有一个人,他挪到电梯口,摁下按钮。电梯门开了,一个保安走出来,邦德立即把他干掉,迅速走进电梯。电梯到了底层,邦德紧贴在电梯壁上,摁住开门的按钮,电梯门打开了。
这一招果然灵。独自一人的保安觉得挺怪,忍不住过来看看电梯门为什么关不上。邦德一脚踢中那人的脑袋,枪托随即砸在他的颈后。
门厅里还有两个武装保安,一见邦德就抽出手枪,邦德立即开火将他俩撂倒在墙上,保安滑到地上,墙上留下血的擦痕。
邦德站立片刻,气喘吁吁。他心中依然充满狂怒,在通常情形下,他总是竭力控制怒火的,因为怒***错。但这一回它却起着激励的作用。干掉保安真是件无比爽快的事情。上帝啊,我正是为这活着的啊!怪不得他在两次任务期间总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这种离死亡咫尺之遥的感觉,多年来一直激励着他出生入死,浴血奋战。
邦德以不可战胜的气概,迈步走到光天化日之干的大院子里。他不在乎衣服已经浸满鲜血,他也不在乎有谁在等着他。他已经准备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广州,直到他打光子弹或者中弹身亡,无论哪个先后都一样。
大门口只有四个保安,他们看见邦德的这副模样,惊恐得不知所措,他们拿不准该怎么对付这个鬼佬。邦德用枪口对准他们,他们慢慢地将手举过头顶。
“打开大门。”邦德对其中一人说。那保安拼命地点头,照他说的做。邦德后退着出了大门,枪口一直对着保安。
此时正值下午三四点钟,街上的交通相当繁忙,邦德朝左右看了看,等着冲过车流的时机。
突然,一辆黑色的轿车发出尖叫声在他面前刹住车,正好挡住保安的视线,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国人跳下车,拉开后车门。
“进来,邦德先生。”那人用英语说,“快!”
邦德一头钻进后座,轿车立即蹿出去,融入拥挤的车流之中。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司机,另一个是刚才说话的人。邦德觉得他俩都很面熟,没错,在九龙城的入会仪式上见过。
坐在助手座上的那位回过头来看邦德,不由得皱起眉头。
“你怎么啦?”
邦德没坐下,他跪在那里,朝挡风玻璃外看。
“他们揍了我一顿,”邦德说,“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回九龙。放松一下,要开三个小时呢。”
他不知道在这种姿势下怎么个放松法,但他必须承认,逃离那个地狱之门后,他感觉好多了。
邦德看着车后的车流,没发现有追踪的迹象。坐在前面的那个人在用广东话打手机,他听见他们在说已经接来了鬼佬。那人转过脸来。
“李先生问你拿到那东西没有。”
邦德说:“告诉他,我拿到了他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