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荒漠历险

作者:雷蒙德·本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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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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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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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1136字

倒数第三天:1997年6月28日下午6点。


红上白相间的赛斯纳大卡尔文是最大的单引擎多用途涡轮螺旋桨飞机,广泛使用于邮政与快递公司。它全长416英尺,宽521英尺。配备p6a114a型发动机,675轴马力,巡航时速341公里。卡尔文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根据用户要求有五种座舱布置方式。眼下法知道的;后者承认在人的感觉之外存在一个“自在之物”,飞机在两万英尺高空以182节的速度巡航,詹姆斯如坐针毡。他从沉睡中醒来,发现自已被紧紧绑在最后一排的座椅上,太阳穴怦怦乱跳,昏沉无力。他们肯定在自己头部受伤之后注射了催眠剂。嗡嗡的声响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身在何处德不依赖于宗教信仰,一个无神论者也完全可以是一个道德邦德瞥了眼窗外,夕阳西沉,大地金黄。看来,他们是飞行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上方。他想动动身子,但全身被紧紧地绑在了座椅上,也许很快就要着陆了,他们会杀死他,抛弃他的尸体,然后飞回卡尔古利。盖伊·萨克雷和他的原子弹很可能已经在去香港的路上了……还有桑妮陪绑。


邦德呻吟了一声,意在告诉那家伙自己醒了。哈利回过头来,他拿着ak47步枪。看来这地方ak47多得不得了!


哈利朝他咕哝了几声,好像在说:“哦,你醒了,好玩吧?”


“把我解开,你这杂种。”邦德呻吟道,“太难受了。”


哈利用广东话说了一句,邦德没明白,只听懂一个词:“快了。”


“快点,”邦德说,“我得站起来,伸伸腰,我的脑袋快要涨破了。”


洋白人想了想,最后用英语说:“别耍花招。”


“你不是有枪吗,朋友。”邦德说。


哈利左手拿着一把小刀,割断了绳子,邦德抽出手来,将身上的绳子扯掉。哈利用枪指着他。邦德站了起来,向上伸出双手,客舱顶不高,他没法站得笔直,实际上,他必须斜着身子才能伸直腰。


“看见没有,我赤手空拳?”邦德说,“没必要将那玩意儿对着我。”他蹲下来,上身前后摇摆,活动筋骨。


“你给我打了什么针?”他说,“我感到像是在特护病房。哎,我们在哪儿?”


邦德想挪到走道上,去驾驶舱,但哈利阻止了他,打手势要他回座位上去。“坐下。”他只说了两个字。


“哦,行了行了。”邦德说,“你刚让我站起来,我不能稍稍转一转吗?”哈利朝邦德身边的座位砰地开了一枪,座椅立即出现了一个洞。“好吧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邦德说,“你的老板愿意你这么开枪打他的飞机吗?你要知道,这事儿可干得不聪明,在密封舱里开枪。我认识一个韩国佬,有一次……”


邦德玩了一个老掉牙的把戏,但挺管用。他看着前面的驾驶舱,作出惊恐的表情:“我的天,你那个机师在干什么名堂?”


哈利朝驾驶舱转过头,邦德扑了过去。最要紧的是夺下他手中的枪,邦德抓住哈利的枪和他的右手,全身压在他身上,两人都跌倒在走道上。哈利仰面躺着,邦德在他上面,两人都奋力夺枪。一梭子子弹穿透顶棚,机舱里的所有没有固定的东西都飞了起来,朝破洞窜出去,泄压的气流声震耳欲聋。机师大声吼叫,但谁也没听见。


哈利疯狂地射击,邦德几乎抓不住他了,因为枪的后坐力太大了,而且哈利身手敏捷。邦德不希望打破舷窗玻璃,那样的话,他俩都可能被吸出机舱外。机师去拿放在身边储物箱里的手枪,但飞机突然倾斜,迫使他不得不去控制住飞机。


邦德用肘部连续猛捶哈利的脸,但洋白人抓住枪死不肯放。他举起枪想挣脱邦德,手举过了头顶,不幸的是,这一来枪口正好对准驾驶舱,一梭子子弹将机师与操纵台打得满是窟窿。机师应声仆倒在座椅上。


飞机立即脱离航线,开始俯冲。邦德与哈利被顶在座椅上,哈利的枪也掉下去,飞机翻了个底朝天,他俩也滚到了已成地板的顶棚上。突然那小个子男人使出空手道,猛击邦德腰部,痛得他松了劲,哈利立即挣脱身,去抓枪,但已找不到枪的踪影。


飞机又翻滚过来,一切都回正了,飞机已失去控制,十分危险。他俩又被顶在了座椅上,哈利朝邦德扑过来,重拳连续出击。邦德疼得喘不过气来,只剩下招架之功。如果他的身体没受伤就好了,他瞅准时机用右手猛击对方的脸,洋白人仰身倒下,邦德双手扶住座椅,屈起腿,再狠狠地踢出去,正中哈利的脑袋。但看来这一招没有使对方丧失战斗力,哈利趁机抓住邦德的脚,拼命扳,几乎要拧断他的脚骨,邦德疼得大叫,提起另一脚踢过去,哈利松了手,滚到走道上,却一眼看见那枪,连忙去抓。


邦德一下子跳到洋白人背上,那枪离他还有一点儿距离,哈利已经被逼到绝路上,他拼死命挣脱邦德的胳膊抓住枪,挣扎着起身,跪在地上,但飞机又一次仄过去,将他们两人都甩在了客舱左侧的舱门上。邦德伸手去抓横在哈利胸前的枪,洋白人的背紧靠在了舱门上。两人眼睛死死盯着对方。


现在,机舱里所有的气压都已释放了,呼吸困难。但邦德有了可利用的机会了。他使出全力,用右手推开枪,不让枪口对准自己,同时左手伸到洋白人身后去摸那个紧急开启手柄,抓到之后狠劲一扳。


舱门訇然打开,哈利掉了出去,枪依然抓在他手里,他尖叫着,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去见死神了。邦德使劲顶住门框,然后慢慢地顺着走道爬到驾驶舱去。


邦德将死了的机师拉出座椅,迅速坐到驾驶台前。我的上帝,飞机离地面只有1000多米了!他会不会在着陆时将飞机撞得粉身碎骨?邦德竭尽全力将飞机拉平,减到安全速度之内。下面有一块平坦的沙地,也许能行。谢天谢地,这一带没有悬崖峭壁。


邦德把飞机降下来,但无论如何,这将是一次迫降,他集中精力尽量将机身放平,使轮子接地,不让机头撞上地面。随后邦德用手捂住脑袋,俯下身子。


飞机的前轮与左轮先着地,前轮立即撞飞了,机头与地面相擦。神奇的是,飞机没有爆炸,但螺旋桨断掉了,舷窗碎成了无数碎片,飞机继续朝前滑去,终于停了下来。飞机已经彻底毁了,但没有解体,这真是一次对赛斯纳声誉与卡尔文结构承受力的考验。


邦德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没伤着。他慢慢地离开座椅。当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大难不死的庆幸立即烟消云散。他从破碎的舷窗望出去,太阳正朝广袤荒凉的地平线落下去,他正处于茫茫蛮荒之中。


他首先做的一件事是去检查飞机上的无线电,已经不能用了,ak47步枪将它打了一个洞。随后他在机舱里寻找有用的东西——地图、水瓶……有几张澳大利亚西部与北部的导航图,但邦德还是不知道飞机迫降的确切地点,他折好地图放进口袋。机师曾伸手去储物箱里摸枪,这枪正是邦德的华尔瑟ppk,但弹匣里只有几颗子弹了。不幸的是,他找不到一瓶水。飞机里也许还有一点儿用处的东西是两件救生衣,一台灭火器,一条毯子,一只枕头,还有一个手电筒。他摁了下,手电筒没电了。真是太妙了……


邦德爬出飞机,四下观望。地平线如同一条平直的线围在四方,太阳在他左边落下去,因此很容易确定大致的方向。可是知道东南西北并不能解答一个大问题——他到底是在哪里,他离文明世界究竟有多远?


恐惧袭上邦德的心头。他可以战胜艰难困苦,但如果他被困在几百里深处的荒漠之中,他怎么能阻止盖伊·萨克雷炸毁香港呢?他甚至连一个信息都发不出去。他完完全全孤身一人了。


天已黄昏,夕阳向天空射出了动人的橘色余辉。邦德注意了一下太阳与飞机的相互位置,这样他至少知道哪儿是西。但到了晚上怎么辨别方向呢?多年前,邦德还是个毛头小伙时,曾学过沙漠生存的特工训练课程,他现在努力回忆当时的细节。


邦德坐在一块棕色的岩石上,脱下左边的鞋子,撬开后跟,取出微缩胶片器和一小叠微缩胶片。这是他从q部的图书馆里借出来的。他知道自己要去香港,因此尽可能多地带些周边地区的地图。至于澳大利亚地图,是因为他后来想到该国内陆发生了核爆炸,才带上的。他想,这事情干得太棒了。


他要等到星星出来之后,才能比较可靠地确定自己的方位,现在,他可以研究一下地图,并与从驾驶舱里拿来的导航图相比较。他从卡尔古利保尔地区开始,研究了一番之后,他认定飞机肯定是往北飞越沙漠,但他不知道到底飞了有多远。


在他醒来之前飞机到底飞了多久?他不省人事至少有六个小时,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那顿不愉快的早餐。导航图上标有进出珀斯、艾利斯泉与尤卢鲁的航线,艾利斯泉简称艾利斯,是澳大利亚内陆富有传奇色彩的城镇,以它那红棕色的地貌及内陆探险旅游中心而闻名。尤卢鲁也被称作艾依斯石,那是一处自然奇观,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巨型独石,有人认为它也许是埋在地里的大山的顶部。土著人视它为圣地,最近,澳大利亚政府将艾依斯石及周边地区归还给当地土著。他们重新将它命名为尤卢鲁,在土著语言中它表示岩石,土著人还在那里经营旅游业,把这个旅游胜地办成国家公园。


邦德估计自己位于去艾利斯泉或尤卢鲁航线的附近。当然艾利斯泉与尤卢鲁不是没有差别,艾利斯泉位于艾依斯石的稍东北处,飞机最终可能要飞越土著人的保留地。


天已经有些凉了,到了晚上沙漠会变得寒冷刺骨,还好有一条毯子。


一个小时后,太阳沉下去了。繁星点点,他从来没看到过如此清澈的夜空。他用了半个小时研究了星座,然后与微缩胶片上的南半球冬季星图相比较,微缩胶片器有微光照明,很方便,南十字星座的交叉线是南天极,在天空中显得清楚而明亮。用简单的几何学,邦德比较了南天极与刚才太阳落山方位的关系,不到90度角,这表明飞机确实是朝东北方向飞的。他有两个选择——往南走向卡尔古利,或者继续往东北走。另一些小矿城如列纳拉还很远。


当地上著人以擅长徒步旅行而著称,那是老少皆宜的宗教仪式。他们走入丛林,在那里待上几天,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靠采集野果生活,直到与精灵合为一体才回家,他们相信精灵是生活在丛林里的,是人类的向导,并保护人类。邦德不信教,不过他也站在星空下闭上了眼睛,作了几次深呼吸,将自己与这万籁俱寂的大沙漠融为一体。


凭着在世界顶级的冒险生涯中给他带来好运的本能,邦德决定朝北面走。他认定飞机往北至少飞了两个小时,也许更多,他相信离尤卢鲁比离其他有人居住的地方要近。


他将毯子裹住身体,走在平坦的沙地上。他始终注意着南极星,每半个小时确定一下自己的路线。他努力回忆土著人是通过采集哪种植物得到水与食品的。他知道无脉相思树有含水的根茎与果实,面包树的树干里面也有水,但他实在不知道它们长得什么样子。当然他还知道另外一些树,但都生长在澳洲大陆的其他地方。澳洲中部以及北部的大部分是这个国家最贫瘠荒凉的地区。有些灌木与草本植物结着果实,但他不知道有没有毒,哪些吃了没事。他可以认出一种叫做黄丛林番茄的植物,还能认出红滨藜。如果运气的话,他还会找到一种沙漠无花果,但在夜里发现不了它们,只能等到天亮之后,他才能仔仔细细地辨认。他早就饥肠辘辘,但还能顶住。最要紧的是趁着凉快,尽可能走得远些。


时间慢慢地逝去,邦德不停地赶路。有一会儿,他听见了狼嗥,不,那不是狼,是野狗,是澳大利亚的原生野狗。他看见它们了,一群八只,离他20米处。它们好奇地跟着他,野狗危险吗?他记不得了。但有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一位妇女声称野狗在露营地叼走了她的婴儿,但它们会不会攻击成人?如果它们野性狂暴,自己就身处险境了。


野狗跟得更近了,开始包围他。在月光之下,它们很像狼。他不想浪费仅有的几颗子弹,但如果迫不得已,他也只好开枪了。也许有另外的办法驱赶它们。


邦德坐了下来,脱下左脚的鞋子,抽出一根鞋带与两颗打火石,再折下附近一根一米来长的枯枝。野狗狺狺狂吠,邦德用打火石摩擦铁,爆出几颗火星,随即鞋带着起火来,他迅速将它绕在树枝上,成了一个火把。


007突然跳起身,挥动着火把朝野狗大吼,有几只野狗嚎叫一声拔脚就跑,但还有三只大狗站在原地不后退,龇牙咧嘴低声哼着,随即又狂嗥起来。邦德手里挥动着火把大声嘶喊地冲过去,又有两只野狗退了回去,但最后一只头狗却朝他扑来,邦德举起火把狠狠地接在它的脑袋上,它哀嚎一声,跑掉了,总算明白人类太厉害,它们对付不了。领头的一跑,其余的野狗也跟着逃之夭夭了。


邦德举着火把,一直到熄灭,然后继续赶路……


倒数第三天:6月29日早晨6点。


太阳升起来了,给周围的旷野带来了温暖与生机。邦德叠起毯子塞进裤子里,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脱下右脚的鞋子,取出一支防晒软膏,这是考虑周到的布思罗德塞进他的鞋子里的。他在脸部、颈部与手臂上都抹了一些。


他现在是饥渴交加,如果要在太阳底下保持同样的速度行走,不能不喝水。他看看四周,地上东一处西一处地长着些他不认识的植物,看上去已经枯死了,他掘起一枝观察它的根部,已经枯干发黑,一点儿用也没有。


上午10点左右,他看到远处有三只袋鼠,正在灌木丛里吃着什么,一听到他的声音,一溜烟地跑掉了。邦德察看了这灌木丛,发现上面还挂着一些黄番茄状的果实。如果袋鼠能够吃,就说明它是没有毒的。他记起了沙漠生存课的教官说过:注意观察野生动物,因为野兽能判断什么食物是有营养的,什么食物是有毒的。邦德摘下一只黄色的小番茄,咬了一下。酸酸的,但味道很新鲜,而且汁水很多。他吃了两只,把其余的五只都摘了下来,放进口袋里。


中午时分,骄阳似火,邦德大汗淋漓,开始虚脱。这会儿有一顶帽子该有多好,但用毯子也能抵挡一阵。果实提供了一些营养和水分,但口依然渴得厉害。他继续前行,每小时停下来休息五分钟。有时他会看见一些动物:一只在狂乱地寻找蚁窝的穿山甲,还有一只慌里慌张地爬过岩石的蜥蜴。邦德真想抓住它,他听说过蜥蜴是可以吃的。他还看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景象:一群骆驼疾奔在沙漠上,他弄不懂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又到哪里去了——这真是一种超现实的存在:在这个地方,什么都可能发生,也什么都可能不发生。


他来到一株蓊郁繁茂的大树前,很可能是一株木麻黄树,它独立于荒漠之中,根部粗而硬,很可能会有水分。邦德从鞋子里取出挫刀,在树根边挖起来,正在这时,一样东西映入他的眼帘,使他的心猛地提起来。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印在软沙地上,很可能还是刚留下的,因为它形状完好,没有侵蚀的迹象。这是一只小小的赤脚板留下的,也许是孩子的。附近有土著人吗?邦德知道自己是在他们的土地上了。就传统而言,土著人是个和平的部落——他们会乐意提供帮助的。


他站起来,眺望四周,但除了广袤的地平线,什么也没有。他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他朝每个方向喊了三遍,如果一公里内有人,会听见他的声音的。但没有任何反应。


邦德又跪下来挖树根,不一会儿,一条树根露了出来,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干。它又粗又大,光用手根本弄不断,他也没有适当的工具能切断它。他又拉又扭,但立即发现这是白费力气。


真见鬼!肯定还有其他的含水植物,他这么想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黄番茄咬了一口,靠吃这玩意儿是解不了渴的,不过今天或许能对付过去,但明天怎么办,后天呢?当然到那时已经太晚了。实际上,如果他在午夜时分还到不了文明世界,他怀疑在7月1日之前还能不能赶到香港。也许他还来得及警告有关当局,但问题是要找到那颗原子弹,他们肯定不可能有时间去搜索整个地区,局势相当无望。


邦德叹了口气,站起身。他瞥了一眼太阳确定了一下方向,刚转过身想上路,却不由得吃惊地站住了。


一个土著黑女孩站在离他六七米处,约摸20岁左右,穿着肮脏的白色恤和满是灰尘的卡其短裤,腿脚赤裸着。姑娘挺瘦,但看上去很健康。邦德刚才看到的脚印很可能是她留下的。她手里拿着根一头削尖的细长棍子,肩上还背着一个网袋,袋里装着块茎状的东西。


她看着邦德,好奇又害怕,眉头紧锁,好像弄不懂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邦德慢慢地抬起手,作了一个世界通用的手势。“你好。”他愉快地说。


姑娘很紧张,好像时刻准备跑掉。


“等等。”邦德说,“别害怕。”他丢掉手中的挫刀,伸出双手,“你能不能帮帮我?”他指了指那株树,“我想找到水。你知道……水吗?”他双手作了一个喝水的姿势。土著人会说英语吗?他认为他们应该会的,但眼下在这个地方,他不敢肯定了。


她只是站在那里,盯着他。在这短暂的静默中,邦德竭力回想他所了解的有关土著人的知识。他知道大多数土著人是游牧部落,以家庭为中心,也许是世界上最遭歧视和苛待的部落。他还知道女人通常采集植物,男人狩猎与举行宗教仪式。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可能是出来为家里采集植物的。


“你会说话吗?”邦德问,他指了指自己,“詹姆斯。”


她没有反应。


邦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番茄,“喏,我有这个,你想要吗?”他伸出手作出要给她的姿势,她看着这果子,又看看他,扬起长长的棕色眉毛想着。她不再怕他了,也许是在纳闷,这个人到底在这里干什么?


邦德将果子扔给她,她用闲着的一只手接过来,邦德对她微笑说:“接得漂亮。”


她将果子放到嘴里咬了一口,眼睛一直没离开他,汁水从她的下巴流了下来,滴到她的恤上,那湿迹慢慢渗开去,使得她那结实rx房的***清晰地从衣服里面顶出来。邦德看着她将整个果子吃了下去,尽管又热又渴,处境艰难,但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极其性感。


果子吃光了,她没去擦下巴与脖子上的汁水,却突然放声大笑,邦德点着头,也同她一起笑着。


“水?”他又问,“你能帮我弄点水吗?”他又一次将手拢在嘴边。


姑娘点点头,很自信地蹲在树边,用手挖起来。她的手粗糙坚硬,真像是挖土的好工具。不到五分钟,她已经挖得比邦德用挫刀挖得还深了。她抓住一些较细的树根,将它们从大树根上折下来,站起身,拿着根须给邦德看。她将其中一根掰成两截,用嘴吸吮断裂处,发出响亮的“滋滋”声,表示这里面确实有水。她将另一截递给邦德。邦德将它含在嘴里,轻轻吸了一口,有水!不多,只能吸三四口,他对她笑着点点头。姑娘又蹲了下去,再折断了一些根须,递给他。他吸了好几根,将其余的放进口袋。


“谢谢你。”他说。


她点点头笑了,尽管有点儿像嘲笑。


“尤卢鲁,”他说,“我去尤卢鲁。”


她点点头,指着东北方向,这正是邦德走的路线。他走对了。


他们听到远处传来动物的叫声,她转过身去,挥动手,发出一声类似的啸叫,看来那根本不是动物的叫声。邦德看到远处有两个人影,显然是她家里或部落的人。


姑娘朝邦德转过身来,作出非常怪的动作。她伸出双手放在邦德的脸上,抚摸着他的脸膛,沿着他的眉毛,然后是鼻梁摸下来。她的手指摸过他右颊淡淡的伤痕,又摸到他的嘴上,轻柔地捏了捏他的嘴唇,将食指伸进他的嘴里,碰着了他的牙齿,好像对他有满口的好牙惊讶不已。邦德的舌头舔着她的指头,味道是咸的。她没有缩回去,反而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开口说话了:“如果你一直朝前走,伙计,日落前就可以到尤卢鲁了。”


“我的天,你能说英语!”邦德叫了起来,“你为什么刚才不说呢?”


姑娘大笑起来,猛地转过身,朝她的伙伴跑过去。


邦德目送她远去,姑娘回过头来,朝他挥手,很快消失在地平线处。她使他感到自己像个傻瓜,而她却是他所见到过的最性感的女人之一。


邦德继续往前走着。到了下午,太阳更毒了。他又抹了一些防晒油,吸了几根含有水分的树根。大约3点钟光景,他找到了一条土路,看上去这路同他要去的目的地是同一个方向,于是他上了路。大约4点钟,他看到了文明世界的痕迹,一个破轮胎扔在路边,远处还有电话线杆子。


邦德终于看到它了。在天地交合处,有一个红色的鼓包,远远看去,它只不过是一个小丘。邦德越走越近,那小丘也越来越大,终于成为一座突兀的大山——尤卢鲁——艾依斯石,澳大利亚的红色心脏,它是土著人的圣地,也是旅游者历险澳大利亚荒瘠内陆的主要原因。348米高的巨型独石确实是一大奇观,在夕阳辉映下,其巅峰显现奇幻炫目的色彩。


现在是下午6点,邦德在澳大利亚内陆整整走了24个小时,终于来到了文明世界,他如释重负,怀着敬畏与欢欣,几乎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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