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奥斯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28
|本章字节:6428字
克劳福德先生想必是第二天上午就动身去伦敦了,因为再也没见他来过普莱斯先生家。两天后,范妮收到了他妹妹的一封来信,证明他确实是第二天走的。范妮一收到这封信,因为急于想了解另外一桩事,便连忙打开了,怀着极大的兴趣,急匆匆地读了起来。
我最亲爱的范妮,我要告诉你,亨利到朴次茅斯看过你了,上星期六他和你一起去海军船坞快活地玩了一趟,第二天又和你一起在大堤上散步。你那可爱的面庞、甜蜜的话语,与清馨的空气、闪烁的大海交映相衬,极其迷人,搞得他心潮激荡,现在回忆起来还欣喜若狂。我所了解的,主要就是这些内容。亨利让我写信,可我不知道别的有什么可写的,只能提一提他这次朴次茅斯之行,他那两次散步,以及他被介绍给你家里的人,特别是介绍给你一位漂亮的妹妹,一位漂亮的十五岁姑娘。你这位妹妹跟你们一起在大堤上散步,我想你们给她上了爱情的第一课。我没有时间多写,不过即使有时间,也不宜多写,因为这只是一封谈正事的信,旨在传达一些必得传达、耽搁不得的消息。我亲爱的、亲爱的范妮,如果你在我跟前,我有多少话要对你说啊!我有让你听不完的话,你更会有给我出不完的主意。我有千言万语想讲给你听,可惜信里连百分之一也写不下,因此就索性作罢,由你随便去猜吧。我没有什么新闻告诉你。政治上的新闻你当然了解得到,我要是把我连日参加的舞会和应酬的人们一一向你罗列,那只会惹你厌烦。我本该向你描绘一下你大表姐第一次举办舞会的情景,可我当时懒得动笔,现在已成了陈谷子烂芝麻。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都办得很得体,亲朋们都很满意,她的穿戴和风度使她极为风光。我的朋友弗雷泽太太真高兴能住上这样的房子,我要是能住这样的房子也会称心的。复活节过后,我去看过斯托诺韦夫人。她看上去情绪很好,也很快活。我想斯托诺韦勋爵在家里一定脾气很好,非常和蔼,现在我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难看了,你至少会看到许多更难看的人。他跟你表哥埃德蒙比起来可就逊色多了。对于我刚提到的这位出众的人物,我该说些什么呢?如果我完全不提他的名字,你看了会起疑心。那么,我就说吧。我们见过他两三次,我这里的朋友们都对他印象很深,觉得他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弗雷泽太太是个有眼力的人,她说像他这样的长相、高矮和风度的入,她在伦敦只看见过三个。我必须承认,几天前他在我们这里吃饭的时候,席间没有一个人能和他相比,而在座的有十六个人之多。幸运的是,如今服装上没有差别,看不出什么名堂。但是——但是——但是…
你亲爱的
我差一点忘记(这都怪埃德蒙,他搅得我心猿意马),我得替亨利和我本人讲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是指我们要把你接回北安普敦。我亲爱的小宝贝,别再待在朴次茅斯了,免得失去你的关貌。恶劣的海风能毁掉美貌和健康。我那可怜的婶母只要离海在十英里以内,总是觉得不舒服。海军将军当然不信,可我知道就是那么回事。我听你和亨利的吩咐,接到通知一个小时后便可动身。我赞成这个计划,我们可以稍微绕个弯,顺路带你去看看埃弗灵厄姆。也许你不会反对我们穿过伦敦,到汉诺威广场的圣乔治教堂里面瞧瞧。只是在这期间不要让我见到你埃德蒙表哥,我不想让他搅乱我的心。信写得太长啦!再说一句吧。我发觉亨利想再去一趟诺福克,办一桩你赞成的事情。不过,这事在下周中之前还办不成,也就是说,他在十四号之前无论如何走不了,因为十四号晚上我们要举办舞会。像亨利这样一个男人在这种场合能有多么重要,你是想象不到的,那就让我告诉你吧,那是无法估量的。他要见见拉什沃思夫妇。我倒不反对他见见他们。他有点好奇——我认为他是有点好奇,尽管他自己不会承认。
这封信她迫不及待地匆匆看了一遍,又从容不迫地细读了一遍,信里的内容颇费思索,读后使她对每件事更是无法捉摸。从信中看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事情尚未定局。埃德蒙还没有开口。克劳福德小姐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她想要怎么办,她会不会放弃她的意图,或者违背她的意图,埃德蒙对她是否还像分别前那么重要,如果不像以前那么重要,那么是会越来越不重要呢,还是会重新变得重要起来,这些问题让她猜来猜去,考虑了多少天也没得出个结论。她脑子里揣摩得最多的一个念头,是克劳福德小姐恢复了伦敦的生活习惯之后,原来的热情可能冷下来,决心可能有所动摇,但她最终可能因为太喜欢埃德蒙,而不会放弃他。她可能抑制自己的情感,去更多地考虑世俗的利益。她可能会犹豫,可能会戏弄他,可能会规定一些条件,可能会提出很多要求,但她最终会接受他的求婚。这是范妮心头最常出现的揣测。在伦敦给她弄一幢房子!她觉得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不过,很难说克劳福德小姐会有什么不敢要的。看来她表哥的处境越来越糟。这个女人这么议论他,而且只议论他长相如何!这算什么爱呀!还要从弗雷泽太太对他的夸奖中汲取动力!而她自己还和他亲密无间地相处了半年呢!范妮替她害臊。信中有关克劳福德先生和她本人的那部分,相对来说对她触动不大。克劳福德先生是十四号前还是十四号后去诺福克与她毫不相干,不过,从各方面看来,她觉得他会很快就去的。克劳福德小姐居然想让他和拉什沃思太太相见,真是恶劣至极,纯属胡闹,存心不良。她希望他可不要受这堕落的愿望所驱使。他曾说过他对拉什沃思太太丝毫无意,做妹妹的应该承认,他的感情比她来得健康。
范妮收到这封信后,更加急切地盼望伦敦再来信。一连几天,她一门心思在盼信,什么来过的信,可能来的信,搅得她心神不宁,连她平时和苏珊一起的读书和聊天都中断了。她想控制自己的注意力,但却控制不住。如果克劳福德先生把她的话转告了她表哥,表哥无论如何都会给她写信的,她觉得这很有可能,极有可能。他平时一贯待她挺好,因此不会不给她来信的。她一直心神不宁,坐立不安,三四天仍未见到来信,她才渐渐断了这个念头。
最后,她终于平静了一点。这件事只能撂在脑后,不能为它过分劳神,什么也不干。时间起了点作用,她的自我克制也起了些作用,她又关心起苏珊来,而且像以前一样认真。
苏珊已经非常喜欢她了。她虽然不像范妮小时候那样酷爱读书,生性也不像范妮那样坐得住,也不像范妮那样渴求知识,但她又极不愿意在别人眼里显得自己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头脑机灵,她就成了一个非常用心、长进很快、知道感恩的学生。范妮成了她心目中的圣人。范妮的讲解和评论成了每篇文章和每章历史极为重要的补充。范妮讲起过去,比哥尔德斯密斯1(译注:1哥尔德斯密斯(olivergoldsmih17301774),英国诗人、剧作家、家。)书里写的让她记得更牢。她赞赏姐姐的解释比哪个作家来得都好。她的不足之处是小时候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
不过,她们的谈话并非总是局限于历史、道德这样高雅的话题,其他问题她们也谈。在那些次要的问题中,她们最常谈的、谈得时间最久的,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那里的人,那里的规矩,那里的娱乐,那里的习俗。苏珊生来就羡慕温文尔雅、礼貌周全的人们,因此便如饥似渴地听着,范妮也就津津乐道起来。她觉得她这样做并没有错。可是过了一会,苏珊对姨父家的一切都艳羡不已,真巴不得自己能去一趟北安普敦郡。这似乎是在责怪范妮,她不该在妹妹心里激起这种无法满足的愿望。
可怜的苏珊几乎和姐姐一样不适应自己的家了。范妮完全能理解这一点。她开始在想,当她脱离朴次茅斯的时候,自己也不会十分愉快,因为她要把苏珊撂在这里。这样可以塑造的一个好姑娘,却要丢在这样的环境里,她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她要是有一个家,能把妹妹接去,那该有多好啊!她要是能回报克劳福德先生对她的爱,他决不会反对她把妹妹接去,那会给她自己增加多大的幸福。她觉得他的脾气的确很好,会非常乐意支持她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