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葆国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54
|本章字节:6196字
我老爸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头戴旧军帽手拄木拐杖走路一瘸一拐瘦得像一具干尸的老头是个大人物。那时我老爸还是一个流鼻涕的12岁囝仔屁,他被面前的盛大场面惊呆了,一条长长的鼻涕也忘记吸回去,像瀑布一样直挂到胸前的衣服上。
大人物出巡的场面,我们在脑子里想象一下,就可以复原了,这应该是比较容易的事情。现在我们每天在电视上都能看到一些大人物,在前呼后拥的队伍中,大人物总是容光焕发,面带笑意地向人招手,有时还说一句“同志们辛苦了”。那时我老爸所看到的场面和现在完全相同的一点是,大人物被众星捧月似的簇拥在中心,所有的人毕恭毕敬唯唯诺诺,回话时的声调、表情和用词都拿捏得相当到位,但是最大的不同是,现在的大人物脑满肠肥大腹便便,而那时的大人物则干瘦如柴,腿脚不便,像我们圩尾街的箍桶匠跛脚天成,两脚一长一短,走路像傀儡样一晃一晃,但是,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两个穿军装的人时刻跟在他身边,时不时要伸出手来搀扶一把,时常被不悦地推开,却始终不离左右,而那些县领导只能站在那两个贴身侍卫的身边或者身后,微微弓着腰,脸上挂着平日里很少见的笑容,一般说话总是一迭声地“是是是”是个不停,脑袋随着一点一点,腰身就弓得越发像是一张弓了。
那时我老爸真是看呆了。
大人物来到圩尾街,那是个灰蒙蒙的下午,街上一片空寂,因为大人们都到田地里炼钢铁去了,家里就剩下一些老得走不动的老货仔和我老爸这样的囝仔屁。我老爸坐在家门口的石门槛上,手上拿着两只陀螺。这两只陀螺的铁钉都被我爷爷拔出来炼铁了,它们就变成两只截肢的残废陀螺,不能在青石板上欢畅地跳舞了。我老爸一手抓着一只陀螺,百无聊赖地一碰一碰,砰砰砰的闷响,像锤子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圩尾街的荒凉。这时阵我曾祖父躺在老厝的后进厢房的眠床上,一口痰堵得他发不出声音,他抬起手在床道上拍了一下,又一下,他青筋暴起的手臂软弱无力,像一根稻草,浮起来,掉下去,无声无息。我曾祖父像烂泥一样糊在床上,他想要喝水,但是没有人听到他的声音。
大人物来到了我家门口,我老爸彻底地惊呆了,一只陀螺掉到地下也顾不上了,他甚至感到某种恐惧,缩到墙角上,贴紧墙根一动也不敢动,似乎只要他动一下,那些黑压压走过来的人群就会像洪水一样把他吞噬。
大人物盯着我家的门楣看了一会,那上面的春联早已剥落,只有一块污迹。大人物把手中的拐杖往前一戳,落实了支撑点,便向前移动了一步,稍稍偏着头往我家洞开的门里张望,像是在瞄准一样。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期待着大人物扣响扳机。终于,大人物干瘪的嘴呶动了一下,他的头也左右摇了摇,只吐出两个音节:“不——是。”
许多年之后,我老爸还清楚地记得大人物说话有气无力,腔调古怪,尽管那时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他像一只壁虎一样地贴在墙上。那时大人物说过两个字之后,没有人应声,那些县领导只是有些紧张和难堪地面面相觑。大人物沉着脸,举起手上的拐杖,意思是说向前面走去看看,那两个军人伸出双手扶住他的胳膊,但是随即被他推开了,他有些逞能地跨出了一大步,落地不稳,身子摇晃了一下,好在那两双手及时地稳住了他。大人物突然叹了一声,说:“我老了,我以前挑一石米一口气能从圩尾街挑到水尖山,现在——”
大人物来到了圩尾街,可惜那时没有摄像机,也没有电视,圩尾街人事后听到了一些传闻,同时又编排了一些传闻,出入很大,版本众多,他们说起来的那个劲,好像他们全都在现场一样。其实现场只有我老爸,他像一只壁虎样贴在墙上,从头到尾目睹了大人物来到圩尾街的过程,可是他除了惊奇,还有害怕,什么也不明白。
许多年之后,我老爸对我说:“你老祖(曾祖父)死掉的第二天,大家准备给他办丧事,‘土公’给他换衣服时,他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吓得天天跟死人打交道的‘土公’跌倒在地,尿都流出来了。”
“这么说,他还没死。”我说。
“都死了一天呀。”我老爸说。
“死了还能说话,怎么有这么奇怪的事?”
“是呀,奇怪,世间上什么奇怪的事没有呢?”
“我老祖说了什么话,快告诉我。”
“你老祖说:‘臭头金’怎么没来看我?’说完,合上嘴,闭上眼睛,又跟原来死去一模一样。”
“哦,‘臭头金’是谁?”
“那时我也不知道……”
我老祖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因为我老爸也不知道,我老爸见我老祖见过12年都不知道了,我见都没见过我老祖一面,就更加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我老祖长着一只酒糟鼻子,红彤彤像一只红萝卜。当然这也是我老爸告诉我的。圩尾街人全叫他“红鼻”,我从语文课上明白这是一种修辞手法,叫作“借代”。
我老祖单身一人从乡下流落到圩尾街,用捡来的烂木头破竹片围了一小块地,然后就用黄泥糊起了一间房,其实那也不能叫作房,只能算是一个避免露宿的栖身之处,风也遮不住,雨也挡不了,不过我老祖也总算是安居乐业了。他没什么手艺活,有的是力气,以打短工为生。这样的日子是很苦的,就像现在进城的农民工一样,其实我老祖那时也算是农民进城。有一年过年了,除夕的那天晚上,我老祖不知是买来还是赊来一根猪蹄,放在鼎里煮汤,味道慢慢飘出来了,他心里想,今年可以好好过个年了。但是这时阵,一个债主闯进来了,抽了两下鼻子,对我老祖说,你没钱还债,有钱吃肉。脸一横,便掀起鼎上面的盖子,把猪蹄捞起来,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提着走了。我老祖不敢吱声,心里想没猪蹄吃了,至少还可以喝汤。谁知那个债主转身又回来,手上握着一块石子,往那口盛满猪蹄汤的鼎砸了下去,嘭的一声,鼎破了,汤哗啦啦全漏到灶里了。这日子看样子没办法过了,我老祖就想起原来同村许多人到台湾谋生,觉得自己也应该到台湾去碰碰运气,圩尾街何年何月才有出头天?
“老祖当时去了没有?”这是我最感兴趣的问题。
“要是去了,你还能在这里吗?”我老爸说。
我老祖到底没有去台湾,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遗憾。但是我老祖在圩尾街的日子终于有了一些起色,那间烂竹片和黄泥糊起来的房倒了,他建了两间夯土房,还讨了一个老婆。我老爸说,那是个兵荒马乱的时节,有时阵都不用讨老婆,捡就有了。那时有很多从乡下逃来的灾民,有的倒在路边都快饿死了,要是碰上一个女的,你把她捡回家给她一口饭吃,她就愿意做你老婆。我老祖母就是这样被我老祖从路边捡来的。
寒来暑往,日子流水般匆匆流逝,我老祖娶妻生子,毕竟是小人物的营生,和过去、和现在都没什么不同,且按下不表。单说那一年秋天,红军和白军在水尖山打了一仗,枪炮声整夜不息,血都流到圩尾街来了。这应该是比较夸张的说法,水尖山距离圩尾街有二三华里路,如果说血蜿蜿蜒蜒流到圩尾街,那简直是血流成河了。而实际上,那只是两支队伍家常便饭的交火。不过第二天清早,圩尾街头出现一摊血迹,这倒是真的。我老爸说,那天晚上红军打败了,死了好多人,也有一些人负伤跑了。白军追到圩尾街时,惊奇地发现了血迹,要命的是这血迹就在我老祖的土房的前面,于是他们就进入我老祖家搜索,可是他们什么也没找到。这些白军有些气急败坏,为了表示他们的心情,就把我老祖家的水缸砸烂了,顿时水漫金山,据说我爷爷穿的一只木屐都漂到了街上。那天晚上,我老祖的东家叫人送来了一只水缸,我老祖以为这是在做梦,但水缸实实在在就摆在那个地方,让他整夜无法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