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不易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04
|本章字节:8032字
荆轲把上级的想法借自己的口说给了樊於期听,樊於期说:“只要能报仇,何必还要头?”说完便刎颈自杀。
太子丹听后,表现得伤心太平洋,但没有像人们预料的那样为朋友两肋插刀让荆轲抵命。不过表面文章还是一定要做够,反正人不是他杀的,也不是荆轲杀的,而是他自己杀的——简称自杀。可见只要表面文章做好,什么时候都能够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当然,有了信物还不能叫万事俱备,杀人得有刀子,因为你总不能用手在秦王脖子上挠来挠去吧,那样弄不死秦王,反倒能把他逗乐。这里得夸一下太子丹的后勤工作做得很好了,没等荆轲开口,他便已经在制器名家徐夫人手里花百金购得一件天下之利匕,然后淬之以毒,凡伤口沾染者立毙。
当他们把所有的这一切都做好的时候,我便来向荆轲告别。我说:“祝你好运,但愿能看见你名扬天下的那一刻。我累了,真是太累了,遇见你是我的劫,希望我们来生继续做兄弟。我下辈子绝不再当女儿家了,你要答应我一定不要让我失望。”
荆轲说:“好,那你准备干什么呢?”
我说:“远离庙堂,然后,等你!”
我转身离去,每踏出一步,感触到荆轲的气息就越来越少。我走得很慢,直到已经在荆轲眼里变得很小,不知为何,我的心显得很失落。突然,一个飘渺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樱冰,你是我的红颜,永远都是,下辈子你要记得还做我的红颜!”没有任何理由,我的眼泪哗的一下全都流了下来。
五
荆轲走的那天,太子与宾客皆白衣冠送之。至易水边,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荆轲踱上前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接着乐音又变做慷慨激昂的羽声,人们听得虎目圆瞪,怒发冲冠。于是荆轲登上马车飞驰而去,终已不顾。
需要补充的是,陪伴荆轲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名叫秦舞阳,据传十二岁就杀过人,是他那个城市的城管兼地痞,这次是被太子丹花重金请来的。由于荆轲看不上秦舞阳,所以易水送别几乎没有他什么事。当时荆轲甚至武断地认为,事若失败,必由此竖子也。
荆轲真是想得太单纯了,难道真不知太子丹派秦舞阳随他而行有怕他携款潜逃的嫌疑?秦舞阳或许是个标准的小人,但小人从来都不是无关紧要的。你还别说,这世间真有这么一种人,做任何事情都不吃亏,得空就挖别人的墙角,渗自己的沙子。
这一路下来,他们说话统共超不过十个字,荆轲连秦舞阳长得是什么样子都不大清楚。
两个人办事也有好处,比如搬运东西。从荆轲随行所带的东西可以看出太子丹大有毕其功于一役之势,几乎把所有的赌注都押上了。
他们二人到了秦地后没有直接去见秦王,而是忙着给秦王的宠臣蒙嘉送礼。由此可见送礼走后门这件事在中国由来已久,可谓很传统啊。其实他们之所以送礼,主要原因是送礼能够提高效率。据有关部门统计,就像还没有发现比高考更好的方式选拔人才一样,至今也没发现一个比送礼更行之有效的办事法则。
蒙嘉口碑果然很好,在秦王面前替燕国说了很多的好话,说燕王畏惧大王的威势,不敢相抗,愿举国为你的臣民,和各方诸侯同列,像秦国郡县一样进奉贡品,只求能够奉守先王的宗庙。为了表示诚意,特地斩了樊於期,并献上燕国督亢的地图,这次派来使者向大王禀告,唯命是从。马屁拍得入木三分,把秦王熏得晕晕乎乎,兴高采烈。
后来司马迁对此事只用六个字描述:秦王闻之,大喜。
于是荆轲、秦舞阳得以相见秦王。
六
关于荆轲刺秦王这件事,很值得一说。其实结果大家都已知道了:没成功。很多人表示不理解,认为像荆轲这么有名的剑客怎么连一个手无寸铁的肥佬(关于秦王的体格,有兴趣者可以参见秦始皇画像,中学历史书上就有)都解决不了。
这的确是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你可能会说,这已经没有什么好讲的了,古往今来对这件事思考的人太多了。至于说精彩程度,电影电视也做过很多种演绎,夸张、荒诞、搞笑的都有,难道你想另辟蹊径,篡改历史不成?
我当然不能篡改历史,但我看见别人把历史篡改得一塌糊涂心里就憋得不行。因为我所知道的历史和别人不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有兴趣的话可以捏着鼻子往下试着读一些,应该不会让你失望。
当时的情况是荆轲接过秦舞阳递过的地图,去奉给秦王。有史书上说当时秦舞阳色变振恐,吓得屎尿齐出。这话纯属想当然的扯淡,因为史家当时谁也没有在现场,但为了衬托荆轲的英勇无畏,才这么编排。他们要么以讹传讹,要么自己在蹲坑的时候使劲想,真不知是在拉屎还是在写文章。
秦舞阳再怎么说也是个经过大事的人,要是怕死早就回家抱孩子去了。荆轲去给秦王呈现地图的时候他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是想跑,而是确保计划的万无一失。
地图缓缓打开,笑容也缓缓在秦王脸上荡漾开来,在快要完全荡漾开的时候突然凝固了,因为他看见了一柄青幽幽的匕首。匕首被卷在羊皮做的地图里,开始还在地图上躺着,眨眼就已在一只手里握着。
那只手的主人是荆轲。
荆轲的动作很快,但没有及时捉住秦王,原因是距离太远。而当时的秦王有吞吐天地之志,对任何人都不信任,所以没有亲信侍从罗列左右。这一遽变使他慌了手脚,好在他居高临下,得以有空隙逃避。秦王站起来的时候,荆轲离他有五十步,一个咫尺天涯的距离。
此时,荆轲要是有飞人博尔特的速度当然最好,然而历史往往就是在那几秒内被改写。荆轲速度虽然很快,但没有达到理想中的那种快,最后他赶到的时候只抓住了秦王的衣袖。
抓住衣袖也很难得,我们应该对其予以表扬,因为只要抓牢还是很有希望的。可惜的是衣袖并不是身体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需要,衣服可以随时脱掉。
秦王毫不犹豫地舍去衣袖,匕首与他擦身而过,好险!说到这里,请允许我插播个广告,就是此处可以深刻体现汉人宽大服饰的优越性,比如你被恶狗咬住衣服,可以很方便地挣脱,而你要是穿胡人的紧身兽皮短服,估计把你的肉扯下来衣服也脱不掉。
这个广告就不收钱了。
在我插播广告的这段时间里,秦王可没闲着,而是娴熟地奔向自己的佩剑。这把佩剑外表很像日本军刀(注:日本军刀开成双刃就很像剑了),根据时间的前后,所以我一直怀疑日本军刀严重侵犯了我国知识产权。
日本人的优点是能够很好地吸收别人的缺点,比如秦王最需要剑的时候,剑却由于太长卡在剑鞘里了,于是越紧张越拔不出来。
对秦宫里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个计划外的恐怖袭击,荆轲拿匕首去刺秦王相当具有爆炸性,当时里面是乱成一团糟。依照秦律,臣子在殿上侍奉君王不得携带任何兵器,而守卫宫禁的侍卫虽有武器,但都站在殿外,没有秦王命令不能上殿。
在这危急关头,秦王来不及召殿下卫兵,因此荆轲追赶秦王的时候,大臣们在仓猝之间惊慌失措,没有什么东西拿来还击荆轲,只好一起用手抓他。但这些大臣手无缚鸡之力,手抓荆轲好比给他挠痒,有个叫夏无且的御医甚至把自己的药袋也都招呼上去了。
秦王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围着殿内大柱被人追着强迫锻炼身体,累得气喘如牛。最后终于在大臣的协助下趁机拔出佩剑,又趁机刺中荆轲。荆轲重伤跌倒在地,只好把匕首暗器一样向秦王掷去,未中。秦王用剁肉馅的剑法去砍荆轲,共砍了六十六剑,荆轲伤八处。
看到这里你可能疑惑了,不对啊,秦王砍了六十六剑,数字虽然很吉利,但也不至于只砍伤荆轲八处吧,剑法太差了吧,要不就是你写错了?“六十六”虽比“八”多两个字,但你不会为了多拿两个字的稿费瞎写吧?需要声明的是,我没有写错,秦王剑法也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我,因为秦王另外的五十余剑全都招呼在我身上了。
你可能会更加疑惑,问我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荆轲刺秦王好像没我什么事。你的疑惑可以理解,但如果我告诉你我就是秦舞阳你还会奇怪吗?秦舞阳当时冒死用自己的身体裹住荆轲,疼的却是我自己。
不过历史没有错,就是那个名叫秦舞阳的人坏了荆轲的大计。秦舞阳原本是我的亲信,当他得知被选中当刺秦王的搭档时,立即就哭了,抱住我的腿说他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和八岁的儿子需要他侍奉抚养。我静静地对他说:“男子汉大丈夫,哭就哭,干吗还在裤裆里拉屎?你去隐姓埋名吧,这里的一切都由我处理。”真正的秦舞阳于是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其他亲信迅速把我易容成秦舞阳的模样,一个新的秦舞阳诞生。这个过程很简单,因为凭我的体格和容貌,扮个爷们儿根本不需化妆。而易容过后的我就是被真正的秦舞阳看见,也会以为是在照镜子呢。
丝萝不能独生,愿托乔木。荆轲若死了,我怎么还能活呢?
荆轲一直没有看出我的破绽,直到在秦王大殿内从我手中接过地图。在一刹那,他看着我的眼睛,方才读懂我的眼神,读懂我所有的故事。那时的我心中溢满了幸福。
后来……
当我冲上大殿的台阶,扑向荆轲身体的时候,荆轲对我笑了一下,笑得很无奈。我搂住荆轲,我们的心脏离得是如此之近。他在我耳边说:“我……我没能活捉秦王,很遗憾不能带你出去。”原来他是能够杀死秦王的,后来却妄想带我从这里出去。
我泪流满面说:“我不需要,这里很好。”此时已听到剑刃砍斫我骨头的声音。
荆轲又说:“你是我的红颜,是我埋葬了你的梦……”
我说:“不,是这个时代。”
此时,秦国虎贲将士涌入大殿,我们却更加用力地抱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