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从萝莉到御姐(1)

作者:雾满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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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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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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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776字

(1)历史与瞎掰


单从历史研究学的角度上来说,曹雪芹与情人林黛玉合伙搞死雍正皇帝,这属于最典型不过的瞎掰——但从瞎掰学的角度上来说,这个结论却是十足的历史,只不过瞎掰的气氛过于浓烈。


之所以瞎掰的气氛如此浓烈,那是因为:雍正之死,确是清史中的一桩天大之悬疑,以先后的史料为依据,我们可以整理出如下线索:


第一:雍正死的前一天,还神采奕奕地战斗在办公室里。他这一天的主要工作是,和军机大臣商量北路军营中的驼马配置事务,还召见宁古塔将军杜赉,开会讨论如何解决宁古塔缺员的问题。办公完了,雍正就卧床不起,遂叫来两个皇子弘历、弘昼,冲俩儿子大叫一声:吾去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了。这岂非咄咄怪事?


第二:雍正死后,吕四娘刺雍正的说法就在民间不胫而走。说是雍正因为曾静一案,扒了吕留良的坟墓,杀尽吕氏满门,只有四岁的吕四娘被漏在外边。于是吕四娘千里投奔白马寺,师从方丈习练武功——家言断称,这个专门教导女弟子的方丈,其实正是江南大侠甘凤池——未几,吕四娘武功大成,遂夜奔京师,潜入皇宫。恰好雍正提着灯笼,满皇宫挑选美貌的宫女幸御。忽见吕四娘貌美如花,英气逼人,大喜,遂将吕四娘拖上龙床。吕四娘半推半就上了床,拿手掐住雍正的脖子,另一只手抽利刃在手,吭哧吭哧,连割带锯,硬是将雍正的脑壳锯了下来……


第三:除了吕四娘刺杀雍正这一说,《清史外记》中还记载了个卢氏夫人偷入畅春园,刺杀雍正的说法。但这个卢氏夫人,在历史上却查不到一点影子,推断起来,她应该就是吕四娘的另一个版本。


第四,民间另有一种说法,说是雍正那厮在床上超级的变态。烧制了精美的丹药,这种药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床受不了;床吃了,地受不了……雍正每天吃了这种怪药,然后搞得宫女们欲仙欲死,说什么也受不了了,干脆将雍正按在床上,活活将这个变态佬掐死了。


最后这个说法,却是一点也没有瞎掰,这实际上是把明朝嘉靖皇帝的遭遇移花接木给挪了过来。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此事又曾在雍正的身上重演。但民间舆论人士却坚定不移地认为:此事必然的,百分百的会重演。皇帝一个大老爷们儿,守着数量如此庞大的青春美少女,这种事怎么可能不重演?重演是必须的,搁谁身上都得重演。


总之,雍正之死,疑窦重重。在其死亡的阴影之后,确有一个或几个女生的神秘影子,于历史的深处晃来晃去,搞得史学家头皮发麻,亢奋莫名。


而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小朋友,其家族的神秘历史,又从另一个历史的侧面与雍正之死渐然贴近,越靠越拢,让人难以释怀。


(2)神秘家族


话说早在后金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也就是公元1621年,那时候正值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这厮英雄了得,耀武扬威,一举攻克了沈阳城。


城下之日,逮到了好多好多的俘虏,于是大家将俘虏划拉成几个小队,要挑选合适的,拿到自己家里去用。先来挑选俘虏的,是驸马佟养性。一对读书人模样,怀里还抱着个吃奶娃娃的父子,引起了佟养性的注意:喂,你们俩,说你们呢,就是你,叫什么名字?


谁?我?说我吗?那名读书人上前一步,禀报道:咱叫曹世选,旁边这个抱孩子的,是我的儿子曹振彦。他怀里的吃奶娃娃,是我的小孙子曹玺,才刚刚两岁。我们曹家世代,都是读书的知识分子。


佟养性一听大喜:知识分子好,老子最喜欢奴役知识分子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家的狗奴才了,快点管我叫主子!


曹世选大怒:休想,我们曹家铮铮铁骨,可折不可弯,从来是不畏强暴的。


啥玩意儿?佟养性大怒,策马上前,以手中的马鞭指着两岁的曹玺:你再说一句我听听?信不信我把你家孩子,抽成个死孩子?


曹世选大怒:我们知识分子宁折不弯,不许为难我的孩子,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


佟养性:少来掰扯,快点管我叫主子,否则你家孩子小命难保!


曹世选流泪了,说:我们读书人,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了孩子……为了孩子我认了,不就是管你叫一声主子吗,这有何难!主子,喳!


佟养性大喜:哈哈哈,老子逮到一窝读书识字的知识分子,这下可赚大了。


就这样,曹世选、曹振彦及刚刚两岁的曹玺,一家人全都成了努尔哈赤的包衣奴才。


现在说起来“奴才”这个称呼,感觉很没品位,但在当时,奴才却是极高的政治荣誉,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自称奴才的。满清时代,能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的,都是和皇帝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亲近之臣,而汉人大臣是决没有资格这样自称的,只能称臣。


所以在满清时代,奴才,是比臣更高一个等级的称呼。而曹氏一家三代,因为书香门第,发奋读书,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尊重。于是这一家人,比汉人大臣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都有资格在清室皇帝面前自称奴才。


到了明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34年,曹氏一家三口,已经成了多尔衮家的家奴。多尔衮对其极是信任,还专门带了曹振彦出征打仗。不晓得是哪一场战役,多尔衮这厮时运不济,不幸战败,身负重伤,委顿于乱军丛中。这时候曹振彦发挥了读书人的玩命精神,背着多尔衮连滚带爬,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最惨的是逃亡路上,没得水喝,曹振彦弄到了半片叶子的露水,拿来喂半死不活的多尔衮,而他自己渴到发疯,干脆喝马尿活命。


这段故事,对小曹雪芹影响非浅,于是他义不容辞的,将这段历史写在了自己的代表作《红楼梦》中。但因为祖宗喝马尿这事,太过于缺少品位,于是曹雪芹当机立断,将喝马尿的艰苦岁月,硬是安到了贾府的焦大身上:


尤氏叹道: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你珍大哥也不理他。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见《红楼梦》第七回)


见曹振彦为了救自己,心甘情愿喝马尿,多尔衮被感动了,说:小曹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喝吧喝吧,多喝点马尿,大补啊……健脾生津,开胃养颜啊。


逃得性命回来之后,清廷发布通告:


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谦称,意思是超级聪明,超级富有智慧的意思)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加半个前程。


这道命令,至今留在《清太宗实录》上。曹家的第二代人曹振彦,以其大无畏的喝马尿精神,为曹家人后来的荣华富贵、抄家灭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惊世巨作《红楼梦》的问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曹家的第三代人,就是曹玺。他长大后,随多尔衮东征西讨,但没听说有什么成就,也没机会弄到马尿喝。顺治小皇帝后来将曹家人全部搬到了宫里,曹玺拨入内廷任二等侍卫,管銮仪事,升内工部……官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旗班班长兼城建局局长。


不久清室入关,顺治搬到了北京城做皇帝,曹玺要维修北京城的宫殿,忙得团团乱转。正忙着,顺治过来了:喂,那个谁,小曹,就是你,过来过来,朕问你一件事,你有老婆也无?


曹玺摇头:没有,俺是快乐的单身青年。


小顺治:快乐你个头。宫里这么多的美女都闲着,你居然还好意思快乐单身,真是太不像话了。朕给你介绍个美女,我的二儿子玄烨的奶妈,天天被我儿子嘬奶头,吸得全身火烧火燎,正所谓欲火焚身。有道是我佛慈悲,善哉善哉,阿弥陀佛,你干脆做件好事,娶了她吧?


曹玺把头一摇:陛下,不是哥们儿不给你面子,你这件事……我还真不能答应。


小顺治:小曹,你丫竟然敢抗旨,为啥呢?


曹玺:陛下,你二儿子玄烨,不是因为生了痘,气息奄奄半死不活了吗?所以你把他扔到了和尚庙里,不要这个儿子了。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苏麻拉姑救了他……你让我娶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陛下,干脆你宰了我算了。


小顺治:……小曹你那脑子,亏你还是读书人,我怎么可能让你娶六十多岁的苏麻拉姑?我给你介绍的是玄烨在宫里的乳母孙氏,人家才刚刚十九岁,皮肤白腻……你要不要娶?


曹玺大喜:要娶要娶。


于是曹家第三代人,娶了未来康熙皇帝的乳母孙氏,次年生下了曹家第四代人曹寅。


曹寅和康熙相差四岁。由于曹寅出身书香门第,读书世家,这孩子书本扫一眼,就能够倒背如流,是个不世出的读书天才。所以他自打懂事起,就和康熙并排坐在一起,两人一块读书。


(3)皇亲国戚曹雪芹


康熙八年,执政的小皇帝康熙,打倒了鳌拜,而这件工作,就由和他自幼玩大的小曹寅负责执行的。


这起大冤案,还是孝庄皇太后在幕后操纵的。孝庄皇太后制造了一把怪椅,把一条椅子腿锯断,再拼接上,然后放在那里等傻兮兮的鳌拜来坐。而小曹寅则吩咐宫里的小太监,把要给鳌拜上的茶杯放在火里炙烧,烧到滚烫滚烫,然后端了上来:敬爱的鳌爷爷,请您喝茶。


鳌拜哪想到这几个小东西要祸害他?乐呵呵地拿手一碰茶杯,被烫得手上神经猛一弹射,“哗啦”一声,茶盏掉地上摔碎了。鳌拜心里惊讶,本能地俯身去捡茶杯,身体一侧,椅子的那条伤腿受力,“咔嘣”一声折断,鳌拜不察,惊叫一声,“扑通”一声栽倒于地。


这时候小曹寅率一伙小太监疾扑而上,死命地压在鳌拜的胳膊腿上,并大声喊叫:鳌爷爷,你没事吧?没事就不要乱动……


一次小玩闹,竟然搞掉了开国名将鳌拜,这事说起来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事情过后,康熙和曹寅越想越后怕,于是康熙就吩咐道:那什么,小曹,你先去鹰犬处,替朕喂鹰养狗,练练胆气,等过几天,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于是曹家人的第四代曹寅,就去了鹰犬处磨炼胆气。没过多久,他的父亲曹玺被派江南,特监督理江宁织造。这个职务,听起来好像是纺织局局长,但实际却是康熙设在江南的秘密监视哨,主要的工作有两桩:一是狠命地捞钱,二是监视江南的知识分子,看他们谁敢不老实。


到曹寅27岁那年,父亲曹玺死。于是曹寅接替了父亲的职务,继续在江南花天酒地,胡吃海喝,同时弄钱用以应付康熙南巡。


又过了9年,曹家的第四代人曹寅,已经36岁,这一年他终于有了儿子,喜不自胜,遂为儿子起了个小名叫连生,意思是希望再多生几个儿子,大名则叫曹甬。甬这个字念永,源于《易经》,意思是超级巨大、极端的仰慕之意。


所以曹甬的字,又叫孚若,因为《易经·观卦》是这样解释的:观,盥而不荐,有孚甬若……所以曹甬既然名字叫曹甬,字非得是孚若不可,如果不是,那这名就起错了。


到了曹甬出世,这已经是曹家第五代人了。


整整五代人伺候皇家,这时候的曹家,已经成为了康熙最信任的家臣。所以曹甬到了15岁那一年,就入宫当差,康熙把他叫过去,问:小伙子,娶了老婆也无?


少年曹甬响亮地回答:启奏陛下,青少年早恋,对身心健康不利。


康熙道:去你娘的,朕是皇帝,朕说不利就不利,利也不利,朕说利就利,不利也利……刚才朕跟你说啥事来着?


少年曹甬道:陛下问我娶老婆没有。


康熙听得连连摇头:你这孩子啊,毛还没长出几根,就天天惦记着娶老婆,真不知你爹是怎么教你的。算啦,正好朕的第十六个女儿马桥公主还没找到婆家,干脆便宜你小子吧!


就这样,曹家第一代曹世选读书,第二代曹振彦喝马尿,第三代曹玺征战四方,第四代曹寅参加打击鳌拜的战役,熬到了第五代曹甬,终于和爱新觉罗皇氏的基因连在了一起,融入到皇族的血液之中。


于是曹甬幸福地抱着美丽的公主急匆匆地跑到南京度蜜月,很快就生出来个儿子。夫妻二人开心地未合拢嘴巴,那可怜的孩子却已经蒙主宠召,呜呼死掉了。


死掉了也没关系,曹甬和公主不还年轻吗?


到底是年轻人,有股子猛劲。不久,一个小婴儿又“哇哇”出世了。


这个孩子,就是中国最有名的文豪:曹雪芹。


自曹雪芹而上,曹家一连五代人都是皇家的奴才,但曹雪芹的身份,却是非常的特殊。


他是皇室公主生出来的,从此不再是奴才。


曹雪芹,是正宗的皇亲国戚。


(4)***人生的幸福之路


又生出来个儿子曹雪芹,曹甬很有成就感,兴高采烈地押送贡品入京,要向康熙炫耀炫耀。可万万没有料到,他到了北京城,却莫名其妙地死掉了,时年20岁。


曹甬年纪轻轻死去,撇下美貌的马桥公主守寡不说,而且儿子曹雪芹年龄还小,无法承继家业。此事非同小可,康熙不得不亲自出马来解决这个问题。


调来曹家的家谱一看,康熙发现,曹寅有个弟弟叫曹宣。曹宣有一大堆的儿子,其中最有出息的,就是老四曹。算起来,曹是曹寅的儿子,曹则是曹寅弟弟曹宣的儿子,所以曹甬和曹,实际上是兄弟。


于是康熙皇帝下令,曹入嗣曹寅家,以后管曹寅的老婆李夫人叫妈,替曹寅家族打理产业,让小曹雪芹无忧无虑地长大成人。


于是曹雪芹的叔叔曹,就来到曹雪芹家起早贪黑,卖力劳作捞钱。他的到来,为大文豪曹雪芹的成长,提供了无限宽阔的空间。


要知道,此时曹的身份,仍然不过是皇家的包衣奴才,而曹雪芹虽然是曹的侄子,但却是地地道道的皇族,母亲是皇家公主啊,谅曹一介奴才,岂敢招惹皇族曹雪芹?


于是曹雪芹从襁褓中睁开小眼睛,左右一看,呵呵呵,就见无数美貌小女生,团团围绕着他。当时曹雪芹就感动地哭了,说:生在金银窝,长在美女堆,这才是我小曹最渴望的幸福人生啊。


小小的曹雪芹,从此便开始了他那毫无特色的***人生旅途。这个***人生,搁在任何人身上都不会有什么特色,无非是如下五个阶段:


头一个阶段,是萝莉控。其表现就是追逐年龄比自己幼小的小女生。曹雪芹借红楼梦中贾宝玉之口,回顾了自己啃吃妹妹嘴上胭脂的幸福人生。这些细节《红楼梦》中比较的多,此处不作细化。


美貌小妹妹一个个地吃过来,而且无任何禁止与限制,但最闹心的是排队跑来的小妹妹数量太多,曹雪芹的欲望太容易得到满足,于是他迅速地进步到***人生的第二个阶段:御姐控。


实际上曹雪芹的御姐控,跟萝莉控也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是换换口味,把蹂躏的目标由不谙世事的小女生转移到了冰雪聪明的小姐姐们身上。但由于曹府家大业大,各种类型的美女一应俱全,曹雪芹的这个欲望更容易满足,于是他欲望的阈值继续向变态的极端偏移,偏移到了***人生的第三个阶段:阿姨控。


所谓阿姨控,就是***的目标奔着熟女直扑过去,这是少年性罪错的情理之事。概因少年人的朦胧性意识之中,成熟女性因为年龄与辈分的缘故,构成了更为强烈的性禁忌,而性的冒险就意味着对禁区的挑战。绝大多数人的性冒险,到了这一阶段就很难持续下去了,但对于曹雪芹来说这种禁忌却根本不存在。别忘了,他可是马桥公主的宝贝儿子,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敢说半个不字?


就这样,少年曹雪芹在得天独厚的环境中自由成长,很快度过了他人生的萝莉控、御姐控和阿姨控。这三个目标的达成,让他对于异性迅速地丧失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