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姗姗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3:08
|本章字节:7636字
别云州很快就发觉,他做人低调的意愿,是那样难以达成。
从云州城到启城的康庄大道只有一条,就是国道,国道虽宽,关卡众多,细细数来,一路上已经经过了二十三道,每道关卡都有村落环绕,可能是先有的关卡而后引来了暂居人群才形成了村落,也有可能是先有的村落为了方便管理而设定了关卡。总之关卡之多,连别云州也对云州城的人口数字表示惊讶。
好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人和事都是有尽头的,人会寿终正寝,事情也会有始有终,就连爱情也有保质期和新鲜度,可见,关卡再多也终有走完的一天。
就在抵达启城的最后一道关卡前,别云州的做人低调论也终于被打破了。
按照勾刑的说法是,这道关卡是外城人通向云州城的最后防护,守卫自然严密,若不严密,云州城内早就充满了奸细和探子。这番说法令我对阿阮刮目相看,也不禁开始怀疑阿阮再当乞丐之前,是做关卡规划和反间谍技术研究的。
关卡的守门护军让我们三个下马车接受盘问,勾刑拿着别云州给的文书和一百两银子上前去疏通,护军扫了一眼文书,神情疑惑,露出一副更想知道马车里是何人的八卦表情。
我和别云州在车帘后面,自然看得清外面的情况,见到此景,我立刻表示紧张,伸头过去对别云州说:“他不会真的掀开帘子查看吧,他见过你么?”
别云州面无表情道:“见过,这里的护军都是我亲自挑选的。”
我惊讶的望着他,见他一脸淡定,心中不知作何感想,只好说:“那你直接叫他们放行就行了。”
他挑着眉对我笑道:“若是这样,还能叫微服私访么?”
我来不及接话,就见勾刑走了回来,他说那个护军认出了这个通关批文的笔迹,知道车里的人就是云州城城主,所以为了保证城主低调行事,他们将会很快放行,还请城主一路游玩愉快。
夜凉如水,明月当空,我们身居的客栈是这道关卡内的唯一一家。
在这样的深夜里,我本该裹着棉被入梦好眠,一来是许多日不曾梦见那手指修长白净的男人,二来是今日癸水突至,身体受限,精神也差了很多。
据勾刑说,我的嘴唇又紫又白,面色惨淡,就像大限将至的死人。
别云州见状,右手食指和中指便不由分说搭在我的手腕上,半响,轻咳两声,笑容自然道:“阿九是血气不通,喝两服药便好。”
四周寂静无声,我们三个纷纷屏住呼吸,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别开燥热的脸,尴尬的不知该杀了别云州灭口好,还是该杀了我自己。然后又想,这或许是上天故意安排的吧,别云州摸过我的手,又获悉了我癸水来临的日子,按照道德伦常来说,他若不对我负责,实在说不过去。
然而,我还没有说出打好的草稿,别云州已经站起了身,道:“你早点休息吧,我们先出去了”
此话一出,本来对我欲言又止的勾刑立刻无语,也不得不出去了。
我躺了很久,脑中的问题不停浮现。
正如别云州所说,那护军果然帮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客栈,膳食,衣物,妥善的好似演练过多次一样,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当年的别云辛一定是一个以微服私访为乐的浪子城主,才会在云州城以外的地方遇到胭脂,而别云州和别云辛一脉相承,肯定也遗传到了这点,于是也希望借由微服私访的机会再次遇到胭脂。
这个结论令我许久不曾入睡,脑中努力勾画着别云州和胭脂可能会发生重逢场景,是胭脂身负重伤被别云州英雄救美呢,还是胭脂落魄至此敲响别云州的门要陪睡呢?思来想去,又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本就是一场无迹可寻的庸人自扰。
于是我这个庸人便起身走出了门,无处可去的走到客栈的后院,但后院里已经有人占据了有利地形,那便是勾刑。
左顾右看一番,发现这后院真是简陋得紧,没有桌椅,也没有凉亭,更没有树影萧萧,只有一口井,和天上的一轮明月,除了井,便只能赏月,这真是一个诗人速成的风水宝地。
但勾刑似乎不想当诗人,他正靠在井边自斟自饮,望着地面。
我实在参悟不透勾刑的内心世界,只好也凑过去,蹲在他面前。
勾刑又喝了一口,道:“你也睡不着?”
我胡乱找了个借口:“明天就要到启城了,我太兴奋了。”然后又不知道哪来神来一笔,又说道:“我心里有个问题,你能帮我解答么。”
他“嗯”了一声,淡笑的望我。
我困惑道:“你说别云州已经不记得胭脂姑娘的相貌了,那他怎么找她呢,就算遇到了又知道是她呢,也许他已经遇到她了呢,也许我就是她呢?”
勾刑愣了一下,这一下持续很久,接着陷入沉思。
在勾刑沉思的时间里,我就着月光研究他的长相,虽然我只熟识我师父和勾刑两个男人,但这依旧不妨碍我的审美观纵向发展,我相信就算翻遍了云州城,也难以找出比勾刑更平凡的男人了,尤其是在别云州面前,任何男人都很容易暗淡失色。
一个美男的塑造是需要时间和物资做基础的,没有强大的背景和人文教育,美男就有可能是祸水,是草包,是小官。可是云州城统治者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优生优育,有钱有权,有情操有思想,有政治手腕有爱民之心,若是能一路发扬光大,可谓是一代明君,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情关难过,情根深种,但这一点也被世人转化成了优点,因为重情重义的明君实在太稀有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平凡普通的勾刑,存在感却并不输给别云州。
“不会的。”
我正沉浸从男人的相貌得出的感想中,轻轻的三个字便将我拉回现实。
勾刑一脸笃定的看着我,笑容不改。
我问:“什么不会的?难道重情重义的明君很多么?”
勾刑先是一愣,然后蹙眉道:“你方才不是问我你会不会就是胭脂么?”
我恍然了一下,还来不及细想便问:“哦,对,可你为什么说不会?”
勾刑眼底含笑,一本正经道:“因为传说胭脂是位绝代佳人。”
这句话的后果便是,我失眠了一整夜,因为被迫受辱,于是对着屋内的铜镜反复审视自己的脸,眉毛略浓,眼睛略挑,鼻头略圆,嘴巴略小,若是严格来讲,这是一张清秀却极有个人特色的脸,但就是不太像城主夫人的脸。
自古美女皆命薄,长得美的多半沦入花楼,没有沦入花楼的多半沦为达官显贵的小妾,没有沦为小妾的多半沦为贫民家的主妇,就算是命好的当上大家的长房太太,也多半会克夫并劳碌一生,再好命点的,诚如胭脂,不但克夫,还克小叔子,那就真是薄命中的薄命了。
这么一想,我心里顿觉舒畅。
直至天蒙蒙亮时,鸟儿在窗外啼叫,我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听到阿阮在外提醒要启程了。
走出门去,勾刑盯着我的脸,凉凉道:“你怎么跟个鬼似地。”
我白了他一眼:“你见过鬼么?”
他说:“没有,但我见过亦庄里的死人。”
我没理他,自昨夜受辱后,绝代佳人和死人于我,也并无不同了。
再度登上马车后,别云州也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微微一皱眉,说要帮我请个大夫。
我抿抿嘴,装作漫不经心的转移话题道:“我能问城主一个问题么?是不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都要以英雄救美为基础?”
别云州尚没答话,勾刑插嘴说,那是自然的,看上任云州城的城主,再看明日城的城主,不都是如此么?虽然都是悲剧结尾,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世人记住,广为流传。
我一愣,问道:“明日城城主?他怎么了?”
勾刑顿了一下,意味不明的瞅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么,上任明日城城主夫妇死于一次大规模的刺杀行动,现在的城主年仅七岁,是上任城主的儿子,由上任城主的妹妹明月公主辅佐……”
别云州也感叹的插嘴:“哎,他们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听说那位城主夫人也是位绝代佳人。”
我无比憎恨“绝代佳人”四个字,咬牙切齿道:“你们又没见过,怎么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人死了,死无对证了,所以活着的人便可为了加强故事的感人度而做夸张的艺术加工,就算那位城主夫人是个丑八怪,也会被形容的举世无双,因为老百姓只接受美男美女的爱情故事,这样的爱情故事才有销路,说书人才有噱头,听众才肯花银子。”
我这一番愤恨不平的言论终于换来马车内久违的平静,别云州和勾刑都无言的望着我,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的话太有哲理了。
良久,勾刑才淡淡道:“你真像是个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怨妇。”
长得像女鬼说话像怨妇的我,一路都很沉默,拒绝将目光投向勾刑,这是一种宣战的姿态,直到马车来到启城脚下,我们顺利通了关,勾刑走下马车拿行李的时候,他对我说道:“来帮忙,你都闲了一路了。”
这场冷战,最后以我和勾刑拿着行李在前面开路,别云州闲闲跟在后面而告终,我们在云州城的管辖范围内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租下三间上房,又听说这家客栈难得一大清早便客满,来往的人都长着大人物的脸,许是要发生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