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姗姗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3:08
|本章字节:6920字
清风淡淡,当空明月,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别云辛和我这个救命恩人完全没有诗情画意的念头,真是暴殄天物。
我靠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着一脸面无表情的别云辛,撇撇嘴咬了馒头,又喝了口水:“你真不吃?”
别云辛看都不看我一眼:“不。”
从他苏醒以后,就摆个臭脸,按照我的分析,他是因为本来就打算英勇就义被后人传诵以一敌三十终于力竭而死却不忘将重任和未完成的梦想交托于二弟别云州,不想被我从中作梗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所以愤愤不平。
当我将这个看法暗示给他后,他的脸就更臭了:“姑娘想得太多了。”接着就像现在这样,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连句谢谢也不说,真是给他脸太给他脸了。
我这个人从不给人脸,因为给别人脸多了,自己势必要丢脸,所以我决定不管他是不是城管,也要收回给他的脸。
我托着腮打量他:“你说要是我不带你走,你能活着回云州城么?”
这句话的回应就是别云辛不声不响的闭上眼,歪在地上假寐。
我靠……
我又说:“我是不想带你走的,但是又不得不带你走,除了因为赏银以外,我还受了莫珩的托福要去找一个人。”
话音方落,明显见到别云辛身形一顿,接着慢慢睁开眼,看向我,眼波静静流转。
我扯扯嘴角,咧嘴一笑:“莫珩相信我能治好莫媛的心病,你信不信?”
别云辛微微蹙眉,但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道:“我自己也不信,可若是我真的治好了她,也许你和别云州都会很麻烦。”然后又是一笑,尽可能的笑的无比欠抽。
小风阵阵,嗖嗖的凉快,别云辛竟然开口说了话:“那就麻烦姑娘了。”
我提醒道:“我叫胭脂。”
他说:“哦,胭脂姑娘。”
开诚布公后,别云辛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也许他终于发现我并非贪图他美色而来的吧。我们返回到云州城的那天,天色不太好,水雾很重,迷蒙着眼看不清路,潮气裹了一身,真想一脚踹别云辛下车再换件衣裳,但碍于他是伤者,所以一路上我都对他礼遇有加。
临进城前,就见一辆马车拦路,马车夫彪悍健硕,默默地看着对面的我,又回头和身后交代了一声,便见车里跳下一个男人,容貌俊朗,双眸漆黑有神,和我身旁的别云辛有九分相似,任谁一看都会说这是一个人,是双胞胎,是他们老妈创造的奇迹和复制品,但是在这两张相似的面孔上,却透露着不一样的味道,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冷,一个热,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冷的找抽,一个热的黏人……
别云州自然而然的用肩膀撑住别云辛,挪到了他的马车里,这才回头看我,露齿一笑:“这位姑娘如何称呼?”
我说:“胭脂,替莫珩来拜访莫媛。”
别云州明显一怔:“诶,是媛儿的朋友?”
我笑笑:“我是个大夫,来治她的心病。”
别云州不语,看我的眼神换了种意味,但具体他是如何转换额度这么快速且这个意味又是什么样的意味,我也没分析出来。
实话实说,我很为莫媛担忧。若我是她,定不会找双胞胎兄弟的其中一个结婚,因为双胞胎之间很容易发生心灵感应,或许弟弟在新婚之夜的一举一动,哥哥也能感受得到,又或许弟弟喜欢的东西,哥哥耳濡目染也会喜欢。
于是这么一想,我脑中立刻窜出许多假设。
假设莫媛把别云辛当做了别云州,而别云辛一向沉默寡言也不提醒,便从善如流的被莫媛推倒,两人成就好事实在悔不当初,却又难耐偷情的亢奋,于是决定将关系进行到底,自此以后别云州便时常被安排外出,渐渐铸成了一女侍二夫的美谈。
再假设别云州依旧时常外出,别云辛又时常好奇为什么一母同生的弟弟会如此喜欢莫媛,那么基于好奇害死猫的定律别云辛一定会多家试探,最后反被莫媛吸引,又碍于亲兄弟明算账的真理,认为和弟弟一起养一个女人实在不划算而将心意苦苦憋在心里不能言说,不得已只好制造自己时常外出的机会,再时不时得罪点人终于当对方逼急了雇佣杀手多问候他几次。
假设真是很多,这说明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也说明双胞胎兄弟和一个心理有病不是爱谁不爱谁的女人之间实在有太多可能性了,真是制造话题的最好开头。
于是这一路,我沉浸在假设中难以自拔,连到了云州城城府都恍若未决,直到别云州提醒我该下车了,我才晃晃悠悠的随侍从走了进去,被安排了住所,吃完了小菜,听人来报莫媛要见我时,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只是想,她到底是个气质美女呢,还是个外在美女呢。
当我见到莫媛时,有了结论,她是一个美貌和内涵并重的美女,所以在因太过美貌而自负的同时也总会被太过哲理的内心世界所困扰,所以说红颜多薄命,不是被男人弄死,就是被自己烦死。
此时的莫媛正端坐在桌边,请我坐下后禽兽为我倒了一杯茶,声音淡淡的告诉我这盅茶是专门为我而泡的,是采用了什么山的什么水搭配什么地方的什么茶,水温刚刚好可以饮用,茶叶也刚刚好入味,我进来的更是刚刚好正巧能品评一下她的手艺。
我喝了一口,眯着眼状似很有品位,接着不动声色的打量莫媛。黑漆漆如瀑布的发,像她这样的已婚妇女还能整日披头散发如此雅致也实在不多,冷冷的眼,冷冷的笑容,冷冷的味道,冷冷的声音,这简直就是女版的别云辛,若说他们才是亲兄妹,我一点也不怀疑,因为气场啊气场本来就是一中难以言喻的玩意儿。
我说:“莫珩说……也许我能救救你,或者替你还了心愿。但是,这件事我并没有把握,希望你能明白,这世上的很多人和事都是不能强求的,就像我小时候怕鬼,长大却并不怕而改怕人一样,因为人会害人,鬼只会在人的心里。”
莫媛依旧冷冷的看我,冰块儿似地美人,难见喜怒:“有劳了。”
我张张嘴,想再说点什么,毕竟我才长篇大论过一番却只得到三个字心中着实不甘,但我还没来得及组织台词,门口已传来一道声音将我打断:“媛儿,怎么在这里吹风,天气凉,进屋去。”
别云州不由分说走了进来,拿起一旁的披风裹住莫媛,握着她的肩膀将她带起身拥着走进内室,声音甩在身后:“请胭脂姑娘一同进来吧。”
我跟了进去,正听见别云州怀里那清清淡淡的嗓音说:“我没病,想出去走走。”
别云州将莫媛安置在软榻上,掖好了披风的边角,侧坐在旁握着她的手轻语:“别犟了,大哥说一会儿再来看你,前面来了人,正在忙政务,我也要过去了,他们还在等我。”
莫媛微微颔首,眼里的光彩一刹那活了起来,很快又归于平静,晃得我眼晕,搞不清是不是幻觉。
别云州走后,室内一片寂静,莫媛不说话,只是垂着眼,好似在她内心世界里又发生了什么值得耐人寻味的东西,令她一时难以重回现实。
我也静静坐着,随手拿起旁边小桌上的书册,翻了几页,竟看入了神,并非是内容多丰富,而是旁边用小篆写的注释和观感,着实精彩,想来能写下这些话的莫媛确实不是什么空脑袋,也确实有足够的本钱能令世间的男子驻足追逐,只可惜,偏偏深陷双胞情谊,自虐为乐。
“我……可以叫你胭脂么?”莫媛突然出了声,不咄咄逼人的询问,透着腼腆和为难,看来她是习惯了发号施令和被人发号施令吧,很少和人客气平等的对话。
我说:“哦,好,那我能叫你莫媛么?”
她嘴角翘起,笑的极美:“嗯。”
我说:“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以后,就就可以做朋友了。”
她的眼里闪过一丝防备,接着化为乌有:“是么?”
我耸耸肩道:“如果你不能拿我当朋友,我也不能走近你心里开导你。”
她不语,我继续道:“我对你毫无企图,也没有令你企图的东西,我只是替莫珩办件事,当是还他的人情,要是事情办砸了,这个人情我便要一直背负下去,所以我的出发点很单纯,就是解决你的问题,而你只需要接受我的帮助,你说呢?”
她轻叹了口气:“离开天启后,已经很久没人和我说这么多了。”
我眨眨眼问:“你相公呢,他好像很健谈。”
她垂了眼,缓缓嘲弄:“那是对别人……他的演技一向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