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思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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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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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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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64字

原文


客曰。掺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杀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盗铃也。若谓自人杀之。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官刑者。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矣。噫。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译文


问:亲自拿刀杀生,确实有损慈悲之心。不过若是别人杀了,而我才吃,又有何不可呢?


答:你这叫做掩耳盗铃呀,若是认为别人杀的,就可以嫁祸于人。那么委屈受到用刑之人,是否应当埋怨执刑之人,而不应当埋怨下令用刑之官长呢。唉,畜生可以欺骗,然而可以欺骗得了自己的良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