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公社大院(6)

作者: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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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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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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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724字

李志浩没有尴尬。来之前就有准备,怕尴尬就不会自讨没趣,这点脸色算什么,大风大浪见得多,好脸色坏脸色都不能左右他的情绪。余秘书,李志浩腆着脸,大人应有大量,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你我都是文革受害者。


受害者?实足的受益者。撤职发配是报应,好咬的狗讨不到一张好皮,自古就有杀人者被人杀的因果效应,要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造反时很神气,腰里掖着两支手枪,招摇过市像个土匪,想整谁就整谁,想打倒谁就打倒谁,公社机关除了炊事员老张没有挨整外,其他人没有逃脱他的魔掌。把别人整趴了自己取代,一跃成为公社革委会主任。尽管好景不长,但也不短,发了十一年泡。


害人的人没有一个好下场,这是千古不灭的真理。余兴林没有原谅对方的意思。想要他原谅,恐怕这辈子做不到;毁了人家政治生命还乞求人家原谅,无疑是痴人说梦话。


此一时彼一时,没有办法,只能逆来顺受。余秘书,我李志浩对不起你,请你原谅。再乞求,却没有诚意,还在笑。之所以笑,是因为有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古训在。


果然如此,余兴林说话的口气软了些:有什么事?


受到鼓舞,李志浩说出来意。原来是想单独会见吴书记或周书记,要余兴林替他穿针引线。


帮他不是害己,谁愿意跟三种人裹在一起?办不到。


怕误会他的意思,李志浩解释:我不是闹平反,而是为儿子的事找他们……我儿子李同生今年高中毕业,想求各位领导给儿子找一点事做。


也就是安排工作。


不是自讨没趣,百万知青大回城都没有岗位。


不干。


李志浩说:我是有罪之人,可我儿子是清白之身,共产党不搞株连九族政策,国共两党都在谈判,求你高抬贵手行个方便,好人会有好报。


余兴林一时答不上话。不是肚里墨水比对方少,也不是文化水平没有对方高,而是没有对方脸皮厚,不会强词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