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chapter20

作者: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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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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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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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544字

气氛忽然变得很尴尬,沈林奇的神色一变,眼睛饶有趣味地看着我,手指又开始轻轻敲击桌面。


那一刻,我的脸都烫到了脖子根,深深觉得自己的脑袋一定是被门夹过了,不然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水准的问题?还吃饭呢,吃屎长大都比我有脑子。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沙发上的姜穗站了起来,面带笑容,要和我握手。她说:“白小姐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姜穗。”


姜穗表现出来的友好态度令我颇感意外,我本以为新旧女友一碰面,起码得大战三百回合,不是你用眼神杀死我,就是我用高跟鞋踩死你,哪有可能和平相处?可现在这情况……该不会是琳达的情报有误,我抓错奸了吧?!


我不禁有些疑惑起来,看姜穗的手一直悬着,心一横,过去握上,示好道:“穗姐您客气了,您哪用得着自我介绍,我八岁就知道您了。”话一说出口我就发现,自己说的这番话好像有点像是在暗示她,她已经老了的意思。


天地良心,我可真没这意思,我赶紧说:“我记错了,好像是十八岁。”


姜穗一怔,忽然就笑了,她转过头朝沈林奇道:“林奇,你这女朋友挺有意思的。”


我被她说得有点懵,什么叫有意思?我哪儿有意思了?你到底啥意思啊?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可姜穗却似乎一点儿都没察觉到我对她的敌意,她只是收回手,坦然道:“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一步,不打扰你们吃饭了。”她说到这儿,好像又想起什么,接着道,“林奇,你答应我的事你可别忘了。”


沈林奇点头,算是答应了。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下次见。”姜穗走到门口,还不忘朝我挥手道别。


我被她这种平民影后的态度,吓得傻了眼,直到沈林奇站到我身后,才回过神,然后又被他吓了一跳。


我说:“你鬼啊!突然出现想吓死人吗?”


“你不也是突然闯进我办公室?”沈林奇反问。


“这怎么能一样呢?”我急着道,“我们性质不同,我可是来抓……对了,她刚才说你答应她什么了?”


“当然是答应她重拾旧爱,破镜重圆。”说完,沈公子平静地扫了眼目瞪口呆的我,说“不然,岂不是让你白跑一趟了?”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心里在想,马勒隔壁的,这地方呆不下去了,我还是先撤了吧!


“啊!我记起来我还有个通告要赶,我先走了!”我说完,拔腿就走。


只可惜前脚才跨出门口,后脚就听到沈林奇在那儿自言自语,他说:“我还真没吃饭。”


我的脚步停住了,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继续道:“我不介意你请我吃饭。”


我脊背一僵,脑子里嗡嗡作响。


然后,他又说:“吃饱了才有体力。”


我一口鲜血喷在总监办公室的大门上,尼玛这人调戏我上瘾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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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畏惧过和沈公子一起吃饭。


以前,他看上去总是冷冰冰的,板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似地,虽然凶神恶煞了些,但至少我还吃得下饭。


可是现在呢?我发现他变了,变得阴晴不定,忽冷忽热,难以捉摸……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学会了耍流氓,语不惊人死不休,偶尔一句话就把我吓得心惊胆战,胃口全无,六神无主,月经不调。


我深深觉得,如果任其发展,我一定会心脏病发,猝死在血淋淋的牛排前。


我的我的生命安全,也为了西餐馆的生意着想,我壮着胆子提议:“既然我请客,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


然后,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答!应!了!


我一直觉得,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不仅仅是体现在食材和烹饪方法上的,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进食的方式上。


比如西餐,通常是两个人一张长桌,你在这头,我在那头,各吃各的,就算想说句话,还得想想适不适合,该不该说。可中餐就不一样了,一群人,围着个大火锅,你往里抓把香菜,我往里丢盘羊肉,他往里倒几片肥牛,虽然味道上不一定胜得过西餐,但气氛绝对是有了。如果再配两瓶二锅头,那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也都不太会去计较了。


就像现在,隔着热气腾腾的鸳鸯锅,我就觉得沈公子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柔和得多。


在这样的气氛带动之下,我很脑残地给沈公子夹了筷牛百叶。


“我不吃内脏。”他很平静地拒绝了。


你不吃我吃,我把牛百叶又夹回了我碗里。


过一会儿,羊肉熟了,我又给他夹了筷羊肉。


他说:“我不吃羊肉。”


还真挑剔,我嘟了嘟嘴,又把羊肉给夹了回来。


又过了一会儿,肥牛熟了,还没等我伸筷子,他说:“你别管我了,自己吃吧。”


那一刻,我真的是怒了。


喵了个咪的,你要是不想吃,你刚才就说啊,等现在坐下开始吃了,你才一动不动的,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要吃,就算我点面子,啃几片生菜叶子会shi吗?


“行!”我说,“你别吃了,我吃!”


然后,在服务生惊讶的目光里,我一个人英勇地吃完了整个鸳鸯锅,还顺便喝了三两二锅头。


再然后,就好像所有小白文里的二缺女主角一样,我醉了。


但是,请不要激动,和那些二缺女主角不同的是,我不怕喝醉。因为我喝醉了,比我不喝醉还清醒,不撒酒疯,不说胡话,腰板笔直,连普通话都比平时标准。我妈生前老说我,你要是有喝醉时候一半懂事,我就真省心了,可惜现在我想让她省心都找不到机会了。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副驾驶位上,目视前方,一言不发。车里放着不知名的音乐,沈林奇专心开着车,也没有开口。


外头灯影浮动,映在车窗上,恍恍惚惚,叫人看不真切。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我家到了吧,沈林奇停下车,俯身替我解安全带。


我呆呆望着他,看着他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灵活地替我解开安全带的扣子,又用指背,扫了扫我被安全带弄皱了的衣服,动作优雅而娴熟,叫人有些挪不开眼睛。


就在这个时候,有辆车经过我们旁边,车灯扫过他的脸庞,他忽然抬头看我。


我也看着他,四目相对,我问:“沈林奇,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问:“你喝醉了吗?”


“恩。”我点了点头。


“明天醒过来,会把我说的话忘记吧?”


“恩。”我继续像木偶似地点头。


他微微笑了笑:“还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