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逸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5:27
|本章字节:26350字
过两日,桂花的香味更加勾魂摄魄,铺天盖地,沾染得人眉梢衣裾都是甜。
我们在公园里拍柠檬茶的广告片。
男女主角在人群中邂逅,一眼相中命定彼此。
命运的邂逅,往往从一个眼神开始。
可惜,我们的男女演员俊美无匹,偏偏那种遇到真爱的眼神,却怎么也表达不出来。
从早上折腾到下午,两个人的眼里始终没火花。
“喂,他是你的王子,你不要用施舍乞丐的眼神好不好?”我急得直扯头发。
“喂,还有你,别像看一块猪排似的盯着她!”我忍不住嚷。
“在我眼里,猪排都比她诱人。”男演员尴尬地开玩笑,“早上到现在没吃过一口饭啦。”
导演脾气再好,此刻也有些沉不住气,反复同他们说戏,直说得词穷。
“不如分开来拍,我后期再将两双眼睛拼在一起?”导演同我协商。
“万不得已只能如此。现在还有时间,让他们再找找感觉。演员也累了,先休息一下,补补妆,去星巴克买点热食和咖啡。”我同制片公司的人商量。
一时间,大家稀稀拉拉坐了一地。
我揉揉肩膀,接过王云舒递给我的热咖啡,埋头喝一口,直叫:“救我贱命!”
“喂,老大,有个男人一直在看你。”胖张低声在我耳边说。
我抬起头,远处合欢树下,有个男人正好整以暇地望着我们这边,他穿白衬衫,双手插在亚麻灰休闲西装的大口袋里。
我有点近视,看不太清,故要微微眯起眼睛。
就在我眯眼的那一瞬,那人已经迈出长腿,径直向我们走过来。
我惊得差点将手中的咖啡扔飞出去——是孙晋州。
我完全没想到他会在此刻出现——
自从上次“浮生”一别,我们便再无联系,他甚至连电话都没打给我过。
我几乎疑心,我和他从来没有相爱过,才能断得那么彻底、干净、决绝。
也因为这样,我才迟迟不敢去找他,怕自己自作多情。
而此刻,他突然出现,简直让我如履梦境。
我不由自主站起来,迎向他,一颗心居然跳得如同小鹿乱撞。
我不敢眨眼,怕一眨眼,便会错过什么。
下一瞬,他已经站在我面前。
几月未见,他清减许多,但唇角挂住的那个微笑,还是那么温暖。
我望着他,一心一意望着他。
我眼里只有他。
周遭的一切忽然淡退成一片虚影。独他一人是清晰的,眉梢眼角、每条细纹、每根发丝都是清晰的。
我深深想念他。
就在此刻,就在眼前。
即便在那些杳无音讯的日子里,我也未像此刻这般想念过他。
我想伸出手,捂住嘴。
我不敢相信,他已经站在我的面前,站在我一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
我只得将全身的力量,都用来困住那不听使唤的手,可怜的杯子已经被捏得变形。
我忽然很恨他。
我恨他为何没有早点来找我。
若他早一刻站在我面前,我便可以早一刻原谅他。
原来我所在意的一切,都比不上他真实地站在我面前。
“你瘦了!”他说,声音那么好听,熏风一般,像那天晚上他说,我不睡着,因为你不属于我。
我傻傻回答道:“这算是夸奖吗?”
然后他便笑了,法令纹轻轻舒展开,一派云淡风轻,仿佛昨晚我还握着他的手,在街头闲话。
他伸手从口袋里掏东西——
我吓坏了,有那么一瞬,我几乎疑心他就要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绑着白丝带的蓝盒子。
我承认,他一靠近我,那气息便已经让我陷入饮了两杯伏特加以后的状态。
所以,我的想法便有些不切实际的混乱、天真,而且羞耻。
果然——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咖啡色皮质封面,比巴掌略大一点。
“昨晚,我在读董桥的《今朝风日好》,看到很多雅人趣物,我想你可能愿意读一读。”他将书递到我手边。
手里的纸杯已经被我捏得接近崩溃,“对不起,你看到了,我这么忙,没时间看书。”
“哦!”那温文儒雅的笑容,凝在他脸上,云淡风轻也忽然变了天色。
他递书的手迟疑了一下,缓缓收回。
在他快要移开视线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江绍宜,仇已经报过,别玩过火。
“但你可以讲给我听,挑你喜欢的部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干硬,甚至微微有点抖——是兴奋?期待?还是羞涩?
我望着他,他也望着我。
嗯,天色终于晴了!
“哇,我认识你,你是那个送外卖的。”王云舒叫起来。
这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我甚至听到导演操着台湾普通话在对男女主角说:“看,就是这个眼神。眼里只有对方,没有别人。”
副导演补充,“天雷勾动地火,形容的就是这种。”
我当场一张脸羞成猴屁股,赶紧低下头掩饰。
但下一刻,有个人已经站到我旁边,刚好替我遮住众人的视线。
他不动声色地握了握我的手,“我到对面咖啡店等你。你慢慢忙,别急!”
“嗯!”我磨磨蹭蹭点头,有点不舍他柔软指腹轻轻掠过指尖的温度。
然后,他将手插回口袋里,慢条斯理地走开。
“绍宜姐,你男朋友?”胖张立即八卦地冲过来。
“肯定是。”王云舒说,“而且还是那个送水仙花的。”
“你男朋友很有风度啊——像个学者。”林钦风故作高深莫测地望着晋州的背影。
我扑哧笑出来,故意说:“他就是一开小饭馆的。”
“不会吧?”王云舒的眼睛瞪成一种不可思议的圆,“这么俗气?”
而与此同时,胖张已经在欢呼,“那我们以后聚餐就有地方蹭饭了!”
我忍不住大力拍他的肩膀,“做人呢,还是要你这么实惠才好!”
接下来的工作——
我全程投入,不知为何,知道晋州就在不远处等我,我便觉内心平静安稳。
往日怎么也填不满的虚妄,此刻被一种喜悦所替代。
原来,原谅一个人,懂得一个人,并接受他,是那么自然的一件事。
片子拍到黄昏日落才收工。
我走到对面咖啡店的时候,他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书。
那扇半开的窗与正捧书斜坐的他,在夕阳中构成一幅画,这幅画里的静,直透纸背。
任何看见的人,都会忍不住顿足望一望。
一望,自己的心也静了。
他这个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处之坦然,那安闲的姿势波澜不惊,仿佛任何地方,都可以被他“坐”成“浮生”。
也许,人真的要在地狱里打过滚,才懂得立地成佛的道理,超然世外。
我站在远处,静静看了他一会,看落日的余晖怎样脉脉地染上他的眉梢眼角,与他交融为一体。
他真是好看。
像古代绢画上斯文清俊的书生,挑灯夜读时,连狐仙都忍不住来添香。
我不是狐仙,当然更难抵他的魅力。
何况,就像子晴所说,我同他交往过,缠绵过,更知道他的好处。
怎么舍得半途而废?
就因,知道我终是舍不得他,他才会那样笃定——
只要等阵时间,我气消了,他走过来,轻飘飘找个借口,“喂,有本书适合你看,要不要我借你看看啊?”我就会头脑发热地接受他。
想到这里,我又不禁觉得,他闲适的姿态,令人无名火起。
原本内心因他而起的柔软,也即刻硬化。
我用力推开门,走到他对面坐下,带起一阵风。
他抬起头,温柔地冲我笑,“又是谁惹到你?”
“你不知道?”我故作吃惊。
“不会是,区区在下我吧?”他放下书,指指自己的鼻子。
“孙教授果然聪慧过人。”我夸张地冷笑一声。
他哑然失笑,然后摆出一副,我有涵养,不同你小女子计较的表情来,挥手让侍应生端了壶蜂蜜柚子茶过来。
他一边替我斟茶,一边说:“秋凉了,你在外面喝足一整日冷风,先喝杯热茶,暖暖胃。”
“我不喝茶,我要咖啡。”我捏着嗓子,“谁要喝这么甜腻的东西?”
“你今天已经喝太多咖啡了,还是喝柚子茶润润肺吧。秋燥,人容易发脾气。”他故意看我一眼,然后将茶杯塞进我手里,“看,手这么凉。”
说完他又握住我另一只手。
我忽然有点感动,这些事情向来只有我老妈会为我考虑。
“如果你是斟茶认错,我就喝。”我故意为难他。
“好,都是我的错,罚我余生都听你差遣。”他哄着我喝那杯茶,声音放得很低,低到几乎听不清,但我的脸却红了。
唉,谁说三十多岁的人,不能发十八岁的春?
不过——
我并不打算就这样轻易放过他。
“你一消失,便是几个月,连音讯都无,谁能差遣得动你?”我故意拿话揶揄他。
“江小姐,我每日在‘浮生’,从未挪过地方。况且我电话未变、家也未搬。你怎么会说我消失了?好像当日拂袖离去,玩失踪的是你吧。”他居然如此无赖,竟然将账算到我头上。
“谁让你瞒了我那么多!”我原以为他是来低头认罪,外加讨好认错的,却没想到他竟然质问我。
“隐瞒你是我不对。但我的过去,我犯下的错都无法改变。那时我并不知,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你。”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可是,那天我走时,你一句挽留都没有。而且几个月连个电话都不打来。”我想想便觉得委屈,自己差点就忍不住去主动找他了,从此丧失主权,举白旗投降。
“绍宜,你讲点道理。当时我同你说,请你给我一个机会。你却一言不发,掉头就走。”他依旧握住我的手,“我们都是成年人,我只能尊重你的决定。”
“你连放低身段,说一句恳求的话都没有。”我仍然心有不甘。
“挽留?我当时也在气头上。我向你全盘托出,你却一字不留,走得那样决绝。你转身离开的姿势,一直在我脑子里循环播放。我一向欣赏你的洒脱,但那一刻我恨你这种洒脱。”他居然埋怨起我来,“我一直以为你不同于别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嫌我小气?”我吃惊地望着他,此刻他不痛哭流涕感激我不计前嫌,反而来痛斥我的绝情寡义?
“绍宜,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你们女人常常逼问男人,如果我变老、变丑,又或是生乳癌,你还会爱我吗?男人不假思索地肯定,你们会觉得轻率。稍一思虑,你们又立即认为欠缺诚意。可如果我们男人,没钱、没房、没地位,又或者秃顶凸肚,你们又能否保证不离不弃?女人都讨厌男人,计较她们的过去。总认为,我的过去与你无关。男人稍有质疑,便会被划为小人。可是,你们女人嫌弃我们过往的时候,我们难道不能觉得寒心吗?我承认,我是小气,我为你不肯接受我而深深失望。所以我心灰意冷,没有再挽留,甚至一度不想再挽回。”他握住我的手,说得言辞恳切,却听得我字字锥心。
我想抽回我的手,“那你为何还来找我?来向我这心胸狭窄,说一套,做一套的女人示威还是施恩?”
他死死握住我的手,不让我抽离,“昨天晚上,我坐在‘浮生’看书,忽然觉得这样一本有趣的书,如果没有你分享,人生是多么寂寞的一件事。我想念你,想念你吃到美食,一脸满足的样子。我渴望看见你,凝神听我说话时,安静的侧脸。我甚至想看你,一扬眉,一飞眼反驳我的神情。”
他顿了一下,深深地看着我,“我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写的都是思念。我同你较什么劲呢?同你较劲,便是与我自己过不去。老天让我遇到你,便代表他已经将我从罪孽里恩释,所以他派你来救我。如果我放弃你,余生我都只能枯坐在‘浮生’。我是凡人,我不要梅妻鹤子。我要江绍宜陪我一起读书品茶,悠游度日。我想每一个下雪的冬天,都能握住你温暖的手。每一个春花灿烂的日子,都有你在一旁笑语晏晏。我想秋天替你酿新鲜的桂花酒,夏天与你一起躲在冷气房下棋画画。绍宜,我们都不要计较了,人生其实并没有多长。”
晋州一口气说完,他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们掌心相向,生命线与感情线重叠纠缠。
他一向含蓄,道歉示爱都极致隐晦,此刻忽然说得这样赤裸,我想这一生,他只会说这一次了。
我真的没有理由再同他计较,人生真的没有多长。
我忽然想流泪,为这个骄傲的、小气的男人。
也为这个自私的、懦弱的自己。
我们多么幸运,人生走到一半,却发现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反握住他的手,我看见他眼里的我,眼睛那么明亮,像星钻一闪一闪。
嗯,唐美妍那颗小蓝痣可比不上。
隔日,子晴约我去一家小酒馆喝酒。
这酒馆很小,小到你坐在任意角落,都能看清全场。
然而,老板也是个妙人,如此小的地方,却被她用视觉错位的方式,以纱幔、植物、屏风,隔离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空间。
“地方不错,你怎么找到的?”我懒洋洋窝在沙发一角,喝着加了朗姆酒的热巧克力。
“当然是精于此道的莫运年,但凡好吃好玩的,就没他找不到的。”子晴穿了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衫,衬衫质地轻薄,略微有点透,袖子却出奇地长,正好盖住手背,露出她涂了烟紫色丹蔻的细长手指。
“嗯。这布置有点意思,回头我让晋州在‘浮生’也弄弄。”我忍不住把玩她的手指。那点紫色,衬得她手指越发纤柔白皙,有资格做手模了。
“怎么?和好了?”子晴揶揄地笑,“才不过几天,就打定主意啦?”
我于是厚着脸,将那日晋州带着《今朝风日好》来找我的事情,细细说了一回。
子晴听得直拍桌子,“他可真是个妙人。”
尤其当我说到,晋州不来找我,居然是因为觉得我对感情不坚定、没担当,对我深感失望,子晴简直乐得前俯后仰,“很多男人在面对女人对他们的挑剔时,都这样想,却只敢腹诽。否则说出来,女人定然判他个小气计较的罪名。孙晋州是个真人,他可真敢讲,不怕你马上翻脸走人啊?”
“换了别人可能真翻脸了。但是我却不会,我只觉得他够坦诚。确实我们对男人要求多多。我们希望不论自己多么糟糕,爱我的人都对我不离不弃。可是我们往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男人如果没钱、没房、没地位,我们便立即嫌弃他们没有安全感。同男人嫌弃女人人老色衰没有两样。我自己也离过婚,我要求对方不介意。却转身仍对离异男性有歧视。”我叹了口气,“我从不知自己居然有两套标准。”
“绍宜,其实男人是不会介意女人变老的,因为通常等不到女人变老,他们已经变心了。”子晴捧着杯子,长发散在肩头,一双眼睛闪烁明亮,“所以,女人有权将安全感建立在物质上。因为男人的心,太多变数,太不可靠。”
“那么,找了史上最花心男人的你,为何又执迷不悟?”我冷眼看向她。我一直觉得她是清醒的,她面对莫运年时的种种痴迷沉醉,只是一种生理上的表象,她的内心早不是当年被他迷得七荤八素的小女人了。
“我不是执迷不悟。其实,要想恋爱结婚,实在太容易不过了。可是生命中有太多人,我们再努力,也只能爱上他们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只有那么一个,你一想到他,膝盖都融化了。”子晴的眼睛温柔而沉静,酥松的发绒绒贴着她桃子形的脸,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感性的时刻。
“和他在一起,做任何事情都特别有味。看电影,我自己也可以,和别人一起也行。可是只有和他一起,关灯那一刻,我会觉得,全世界也抵不过他在黑暗中,握住我的那只手。”子晴微微一笑,“我想你应该明白。”
“可是,为什么是他?他根本无法给任何女人安定的感觉。”我疑惑,“你别再跟我说,他是你的同类。你们完全相反。”“我之前看过一本讲人类基因的科普杂志。上面介绍说,男女染色体中mhc基因越是不同,吸引力越大,越容易成为伴侣。因为这些基因控制我们潜意识的欲望,令我们爱上拥有相反基因的对方。其原始动机,是为了避免近亲繁殖,提高子女的免疫力。看,这就是真爱的秘密。”子晴摊开手,做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你的伴侣,由基因替你选定,这就是传说中爱情的魔力。”
“这么简单?我以为是缘分、魔法、神奇的心灵感应,却原来是繁殖后代需要。”我忍不住撑着头呻吟,“那我为何被晋州吸引?因为他有我没有的镇定?”
“基因决定你爱他!”子晴轻拍我的手背,“你就认命吧!”
正要反驳子清,忽然玄关处风铃碎碎响起来。
下意识,我们都抬头看向门口——
一名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正嘟着嘴推门进来,艳红的唇丰润得像朵春风里招摇的喇叭花。她眼里有几分不屑,一边回头对身后的人嚷嚷道:“这么静、这么小的地方有什么好?”
她飞扬跋扈的神情配上丰胸细腰,和一双裸在牛仔短裤外笔直的长腿,倒确实够资格嚣张。
这样冷的季节,光裸着两条腿,到中年估计要膝盖疼的。
我们都有过这样嚣张的季节,可如今都已经开到荼蘼。
我和子晴对视一眼,正要调侃几句,但下一刻却笑不出来了。
那女孩身后的男人,十分英俊,酒窝一闪,一双桃花眼笑得比春风和煦,那眼里的笑意随时可以化作一泓碧水,缠绵地流下来润湿你的心。
“换个地方嘛!”那女子娇嗔地抱怨。
“这家的马提尼,像蒂芙尼的首饰一样讲究,你喝过就知道。而且静一点没人打扰多好?”莫运年从容应对女孩的不满。
女孩反手勾住他的脖子撒娇,“如果不好喝,你要陪我去跳舞。”
“好!只要你喜欢,有什么事不可以做呢?”莫运年顺势将手贴上女孩的腰,那亲昵的神色十分自然,仿佛他天经地义该对她好。
我吓得赶紧将视线挪开,紧密观察子晴的神情。
我怕她冲上前去掌掴那不知天高地厚、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小女孩。
果然,子晴眼神一黯,适才她目光中的那些光芒都收敛起来,仿佛刚才诉说绵绵情意的女子,是另一个人。
但只那一刹的失意,她又重新调整了状态,恢复了适才的闲适慵懒。然而目光中那点春水融融的暖色却再无踪迹。
就在子晴神情微转的瞬间,莫运年已经半拥着那女孩走了进来。
他一眼便看见我们,脸色微微一僵,但很快恢复常态,不动声色地将手从女孩腰上挪下来。
“子晴、绍宜,好巧啊!”他神色自如地走过来,仿佛在招呼两个旧友。
我冷哼一声转过脸,不去看他。
倒是子晴出乎我意料,她伸手轻拍额头,手指上烟紫丹蔻一闪一闪,“呀,看见你就头疼。”
“哦?怎么不想见我?难怪我约你不肯出来。”莫运年眼睛一眯,将那张笑起来极风骚的脸凑到子晴跟前。
“你没听过审美疲劳这话吗?躲出来清闲一下,你却偏又要凑过来。”子晴微微仰首,柔白的脖子蛇一样轻曼一转,双眸里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不耐烦。
“今天这么好兴致?你不是说要在家陪珊珊吗?”莫运年倒也大方,干脆拖了他的小女友坐下来。
“我可不做贴身妈妈。”子晴随手撩拨一下头发,柔和的灯光照在她脸上,浓密的睫毛在她精巧的五官上,投出一道弯弯的影,像骄傲天鹅的翅膀。
“她是谁?”那艳丽的少女觉出不对,皱眉叱问。她不耐烦的样子,可没子晴好看。
子晴的不耐烦是一种风情。
这女孩不耐烦的样子,只代表不耐烦本身。
“我前妻。”
“普通朋友!”
子晴与莫运年同时回答。
那少女愣一下,将身子往后微仰,与莫运年拉开一点距离,探究地看向他。
子晴侧过头,微眯一下眼,打量那少女一番,然后嘴角微微一抿,几不可察地偏了偏头,然后眼风微讽地扫过莫运年,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似乎在讥笑他的坏品位。
莫运年倒不尴尬,“真是我前妻。不过,现在是朋友,特别好的朋友。”
子晴往沙发后面一靠,随手一拍莫运年的膝盖,促狭一笑,“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子晴,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我知道子晴此刻是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当下便站出来找台阶。
“绍宜,怎么我一来你就要走?”莫运年殷勤地看向我,“让我请你喝杯酒。”
“不用了!”子晴接过我递给她的外套,“我们转台去别的地方,不破坏你的兴致了!”
“还要转台?你让珊珊一个人在家?”莫运年看看表,不敢置信地说,“快十点了。”
“莫先生,我的女儿我自己懂得照顾。除了是珊珊的妈妈,我也是别人的朋友。我当然也要约会、娱乐,寻点开心。”
说完,子晴转身吩咐旁边的服务生,“我们的账单,这位先生等会儿一起付。”
然后她又对莫运年意味深长地眨了一下眼,长睫毛一扬,宛若静谧于湖中的天鹅飞了起来。
莫运年也不强留,干脆就坐了我们原先的位置,“改天我们一起吃饭。”
“好啊!我走之前,我们再聚聚!”说完子晴自顾自低头笑了一下,长发拂下,遮住她半张脸,竟有种说不出的寥落之美。
像一朵玫瑰,开到黄昏,知道自己最繁盛的美丽已经过去,在夕照中,投出一个寂寞的侧影。但那侧影,被错落的光影勾勒得别有情致。像一句幽婉叹息的尾调,像一首诗最后的韵脚,竟比鼎盛时更令人神往。
“你要去哪里?又要出差吗?”莫运年怔怔看向子晴,眉头下意识微皱。
“到时候再说吧!玩开心点儿!”子晴潇洒地背过身挥挥手,几点烟紫色在灯光下一闪而过,竟带出几许流星陨落时的决绝。
我隐隐觉出不对,赶紧追着子晴走出门。
一出门,她的双肩立即松下来,像一刻也扛不住了。
她深吸口气,不动声色地向前走。
秋夜,凉风如水,水中漾着桂香。
花香浪般翻涌,甜熟的边缘竟是一片连一片的荒芜,没有尽头。
“子晴,别难过。浪子永远不会回头的!”我上前一步,握住她的手,好凉。
“没事!”她微微仰起面孔,暗夜里像雪白的昙花,只是被月色一照,凝了薄薄的一层霜。
“够了!他不值得你伤心。”我几乎忍不住低声冲她吼,“你就是想飞蛾扑火,也要扑得有价值。”
曾经我以为他已懂得收敛,没想到他仍是那个花间荒唐的唐璜。
情欲对他而言,也许就如同蔬菜之于我们。
少吃几日,便不得通畅。
“绍宜——”她停下来,转过脸看着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今天的事情,我并不意外。我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他有同任何女人交往的自由。”
“可是,你气得手都在抖!”我一把拉住她的手,紫色丹蔻融于夜色,像心事点点沉沦。
“不介意是假的。可是,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她倔犟地挺起背脊看着我。
她的双眸即便在黑暗中,也熠熠生辉,有一把火在熊熊地烧。
她眼里,并没有我想象的失意,也没有几年前跳楼时的绝望与疯狂。
相反,她目光坚定、隐忍,而且斗志昂扬。
“绍宜,我准备回英国了。”她顿一顿,像是终于下定决心。
“什么?”我诧异极了,“为了莫运年?你又要逃走?”
“当然不是!”她吸了口气,细细挺挺的鼻翼,传达出属于她的骄傲,“伦敦一家医院,请我过去工作。该区华人比较多,希望有位精通中文的主任医师。而且我曾经就读的医学院,也邀请我回去做客座讲师。中国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条件非常有限,我所学很难发挥。而且我自己也有继续深造的愿望。所以,我准备带着珊珊回去。”
“你什么时候决定的?怎么不告诉我?”我难以置信,她回来才不到一年,又要离开。
“其实,我离开英国的时候,便已经在联系了。这次带珊珊回来,一是因为你,二是想让珊珊回国生活一段时间。”
“那你从头到尾都没有要为了莫运年留下来过?”
“当然,我只是回来圆自己一个梦。我的生活不会为了他而停滞不前,也不会为了他而再次沉沦。”子晴轻轻说,“我是爱他的。以前是,现在也依然。只是我知道,缘分不能强求。爱情这回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只要努力过,争取过,便不再是遗憾。我不想余生都因为梦见他,而从梦里哀哀哭醒了。”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
“因为事情,一直没有定下来。直到上次珊珊发水痘,我回英国参加研讨会,才最后谈到细节。”子晴反握住我的手,“但当时,我并没有最后下定决心走。可是你看,此刻再踟蹰,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子晴——”我像在梦里一样,完全无法消化她传递的信息。
“绍宜,如果爱情也能像出水痘一样,伤过一次,便终生免疫就好了。”子晴怔怔想了想,又拍手笑起来,“可惜,爱情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更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我苦笑,握紧她的手,“真不舍得你走。对我来说,这个消息太突然了。”
“也许过两年,我镀的金够厚了,回来找家医学院做教授,也不是不可能。”子晴半拥了我一下,“所以,不要感叹了。等我把事情处理好,也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子晴——”我忽然有点哽咽,刚才见了莫运年风流的样子,还在替她担心,怕她想不开,又去钻牛角尖。
但此刻她这么洒脱,我反而更觉心中难受。
我知她爱他爱得痴缠、深重。
但我不知,她是将自己的心,置之死地之后,再回来给他,给自己一个机会的。
要用怎样的毅力,才能先酝酿好一场诀别,再来邂逅一段开始?
难怪,她不同他说将来,也不要他许任何名分。
这些东西对她来说,都是虚空。
唯一真实的,是她自己的爱,满腔满身滚烫的、汹涌的,明知会再受伤也要投身进去享受的爱。
不知为何,我觉得子晴变了很多。
并不只是外表上的改变。
她以前便是个什么事都藏在心里的人,而现在,那些心事,藏得更深了。
我不知她还瞒了我什么。
也不知,她还有什么更突兀的打算。
但我相信,她已经做足准备。
陪子晴回到我父母家,她小心翼翼将已经睡熟的珊珊,抱回她的小床。
小小卧室被布置得温馨舒适,充满童趣。
不得不说,她是个独立能干的好母亲。
此刻她站在女儿小床前,一心一意垂目凝望着她。
珊珊睡颜如天使般安静纯洁,小小鼻翼随呼吸,微微扇动,散出甜甜奶香。
那柔嫩的双颊,有玫瑰般的红晕,长睫毛在饱满小脸投下阴影,似天使的翅膀。
单望着她,我便觉得内心翻涌无限的爱与温柔。
也许每一个赤子,都是神降身于世来感度世人的。
子晴望着她,仿佛痴了一般,转瞬便有眼泪,无声无息爬了满脸。
我不敢出声,只遥遥望着她,看她坚定的双肩,此刻软弱地耸动。
也许,无数个夜晚,她便是这样流着泪,望着自己的女儿,无声地压抑自己的情绪吧。
我握紧手,指甲陷入掌心,却感觉不到痛。
我只觉心里一阵阵抽痛,为她而痛。
她一个单身女子,在异国他乡,不知挺过多少难关,才能将女儿生下、养大,且教得如此精灵纯善。
我知道在国外做医生,并不比国内轻松。
他们自有一套制度,每个医生也都绷紧了弦,每一天都过得似一场战役。
然而,竟没有人能替她分担。
她瘦削的肩,是如何为珊珊撑起那样牢固的一方天地呢?
也许,只有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敢松懈下来,用眼泪宣泄一下内心的焦灼。
为那些得不到和已失去的。
为那些曾经温柔的缠绵,和如今冰冷的背叛。
那样汹涌激烈的情绪,却只能用如此安静的方式来宣泄。
原来做了母亲,连痛快发泄一场心里悲苦的权利都一并舍弃了。
我的眼角有点湿,有泪缓缓流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她,无声地掉一夜眼泪罢了。
哭完之后,子晴抹干脸上的泪痕,转过头对我微笑。
她由头至尾都那么镇定,连那无声的泪,都仿佛只是一场理性的情绪疏导。
她替珊珊掩上门,倒一杯热茶给我捧在掌心,而自己则靠着沙发,席地而坐。
“子晴,有些感情你真的必须放下,否则就是和自己过不去。”我低声劝慰她。
“我明白的。我什么都懂,也不是放不下,只是想再最后任性一次。”她低声细语道:“我以为这次也许会有转机。毕竟这么多年了,他年纪也不小了。再放浪不羁的人,也会慢慢渴望安顿下来。我只是想孤注一掷,赌一次而已。”
“可是你输了!”
“输了也没关系。因为我原本便没想过会赢。”她抬起头笑得天真,眼睛因哭过而略有些红肿,但丝毫也不影响她的美,“我只是赌那万分之一的浪子回头率。”
“子晴,你在自欺欺人。你明知道,浪子之所以称为浪子,是因为他们永不会回头。”我单手握住茶杯,同她做个一刀切的姿势,“别再软弱了。”
“无论谁都有软弱的一面。”她倔犟地望着我,仿佛刚才那场哭泣,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但有些人,就不会输给内心的软弱。所以,我哭过之后,该做什么,我还是会做。”
“你何必强迫自己去做扑火飞蛾?”我有些恼她油盐不进,这么聪明理智的女人,此刻却一心一意迷恋那个死不悔改的男人。
“你们只知道飞蛾扑火的痛,却不知道飞蛾扑向焰火时,所见到的美丽与希望。”她自嘲地一笑,“有些人宁肯痛,也要去扑一次火,否则人生漫长,没有一两个令你寝食难安、始终揪心的人,岂不太过平淡?与其永远生活在黑暗中,不如鼓起勇气扑向瞬间的璀璨。”
“子晴,你变了。以前总是我同你讲这些歪道理,现在你比我讲得还偏执怪诞。”我忍不住揶揄她。
“唉,你以为我自虐吗?你知道同自己不爱的人守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吗?在英国的时候,我不是没有努力去尝试过。明明两个身体是躺在同一张床上,肩并肩,头抵头,但其实已是人去楼空的房间。没有精魂、没有生气,只徒有一个壳。”她长长叹口气,“爱情这种事情,真正将就不得啊。”
“那就不要将就。”我斩钉截铁打断她。
“可寂寞倾城!伦敦的冬天,那些阴雨和浓雾,会浸透你的肌体发肤,缠上你的心,令你寂寞得结冰。你会特别渴望一个男人的体温,那是电热毯与热水袋所无法代替的。”她笑起来,“等你一个人在异国他乡飘零,你便明白你内心的欲望与寂寞,可以以怎样成倍的速度激增,直到摧毁你所有的意志。”
“我是一个母亲,我早已学会不依靠任何人,因我本身已是另一个生命的依靠。但我仍然是个女人,仍然想给我的女儿更好的家,给我自己一个稍稍松懈的借口。”子晴将头埋进膝盖良久,待抬起来,眼睛中已恢复清明,“我只是放任自己这最后一次,不过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我要继续前行了。总是向后张望的姿势,不但会阻碍前进的步调,还会容易把脖子扭伤。”
我点点头,知道那一瞬的软弱与无力,她已经扛过去了。
她已经从莫运年搂着年轻女孩的伤痛中重新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