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民熙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24
|本章字节:13274字
年轻人看了看自己的臂肘。白色的卡肩背心下面露出肩膀,也露出胳膊。在男人当中,他的胳膊不算粗壮,但是肌肉很结实。皮肤晒得黝黑,很光滑。手腕上戴着金镯子,尺寸正合适。腕骨从握成拳头的手下凸出,又消失了。
年轻人慢慢伸手,手掌是经过锻炼的手掌。握剑、握枪、握缰时锻炼的部位各不相同。弹奏鲁特琴、握笔、拿针时锻炼的手指也不一样。他很清楚自己手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老茧,也知道应该怎样使用。那些老茧本身似乎就是他的人生。
年轻人从窗台跳了下去。他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庭院消失了。他喜欢从这个角度俯视庭院。准确地说,庭院的规划让他想起很久以前住过的村庄,那时他喜欢在旧城塔上面俯视城市。当时的城市风景是年轻人最大的希望。他梦想到那里做个养马人。准确地说,是做一名马夫。拥有十几匹马的城市富人索拉普给每一匹马都配一名马夫,不但要给马喂草,帮它梳理鬃毛,还要每天带马锻炼。这些都是马夫的责任。这样一来,马夫也就有了偷偷骑马的机会。索拉普有一匹黑马“夜星”,因为屁股上有白点而得到了这个名字。夜星奔跑的时候发出雷鸣般的声音,酷似复仇之神奥达努斯的黑手。母亲每天都会不停地念叨奥达努斯的名字,因此他最为熟悉。
年轻人没有骑过夜星。这个梦想消失在遥远的地方。他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机会再去那里,也许不会再有了。曾经那么美好的城市,如今只是个索然无味、寻常可见的小城市,王族们都不会光临。因为那里连个像样的旅馆都没有。
他穿过房间,打开门,坐在雕像底座上的弟弟面露喜色。
“哥哥!”
年轻人走过去,与弟弟击掌。弟弟笑了。年轻人说:
“既然来了,怎么不进来?”
“我看着门,感觉哥哥马上会出来。”
“跟着魔法师们学习,难道你学会透视了?”
“要是这样就好了。如果我会透视,我就不会看你的房门了。”
“那看什么?”
弟弟嘻嘻笑了,和善的脸上泛着狡黠。
“魔法师们根本不告诉我有用的技术。如果我会透视的话,即使无聊的宴会也会变得有趣多了。”
年轻人只是轻轻笑了笑。两个人经过走廊,来到宽阔的庭院。站在门口的卫兵立刻收回了长枪。弟弟走在前面,转头看了看,调皮地笑着说道:
“即使有了这种技术,西娅娘娘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用担心。”
弟弟迅速逃跑,年轻人追了上去,做出轻轻勒住他脖子的动作。不一会儿,兄弟俩来到马厩前。见他们走近,马夫们紧张地跑了出来。老练的马夫夏普顿卑躬屈膝地说:
“伯利提莫斯王子,帕拉索斯王子,两位来了?”
伯利提莫斯的名字仍然像不合身的衣服,显得有些碍事。虽然是出生时候取的名字,但是年轻人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却是在他九岁的时候。在此之前,他是吉恩。简单而熟悉的名字。听说这个名字不能继续再用,他反而加倍喜欢了。弟弟帕拉索斯也知道。
“把我的马牵出来,还有哥哥的马。”
“要去骑马吗?‘晨耀’和‘半边’吃饱喝足,也休息好了,现在生龙活虎。”
年轻的马夫牵着两匹马,从后面走了出来。“晨耀”是吉恩的马,“半边”则是帕拉索斯的坐骑。马如其名,晨耀是匹白马。半边则有些不同,是一匹无可挑剔的苗条的灰马。帕拉索斯经常给自己的东西取怪异的名字,别人问他原因,他也只是微笑不语。
“我们走吧!”
王宫北门外的山脚下是兄弟俩经常骑马的场所。一到附近,两位王子就像比赛似的策马奔腾。很多人故意赶到附近,观看兄弟俩骑马的样子,有年轻女人,有孩子,也有老人。虽然是站在远处,但是只要两位王子出现,他们就会拍手欢呼,或者挥动手帕。这样的风景从几年前开始出现,王宫方面没有制止。因为他们越是热爱王子,也就越会热爱王国。尤其是那些还记得全国因为没有王孙而心急如焚的时代的人们,更加热爱两位王子。两位王子分别是二十一岁和十七岁,身材魁梧,长相酷似,正是埃弗林繁荣昌盛的象征。
人们站得远,看不清楚,不过都知道骑白马的是哥哥伯利提莫斯,骑灰马的是帕拉索斯。人们也知道哥哥总是更快。他年长弟弟四岁,这也是理所当然。人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说弟弟不及哥哥。弟弟也很优秀,只是哥哥太过出类拔萃,没有办法。这样的话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因为两位王子的出身存在巨大的差异。吉恩是哥哥,他的母亲却是卑贱的舞女。帕拉索斯才是王后亲生的嫡传王子。
起先,他们只是轻轻地跑。天气很好,这个季节,风从山上吹来,不仅骑马,做什么都很愉快。很快就到夏天了,紧贴着马背会很热。因此,春天结束之前,王宫要举行兵车比赛、野外话剧和祭典。到了夏天,宴会就只能在夜里举行了。从去年开始,吉恩已经可以跟大人们喝加了蜂蜜的葡萄酒,参加通宵宴会。帕拉索斯还不行。
“哥哥,听说你要参加赞达尼族讨伐战?”
两匹马放慢速度的时候,帕拉索斯问道。吉恩点了点头。帕拉索斯把马赶到前面,回头看着哥哥。
“真的可以吗?第一次参战就去那么远的地方。”
“下个月就二十二岁了,这个世界上哪还有不能去的地方。”
“听说对方都很凶狠。”
“赞达尼族世世代代都是王子们的朋友。”
埃弗林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成年王子至少要参加一次战争,立下战功。真正的王者不但要在宝座上发挥能力,还要在野战之中耀武扬威。当然,没有哪位国王愿意把刚刚成年的王子派往危险万分的战场,因而参加地方叛乱讨伐军最为合适。赞达尼族生活在埃弗林南部边境,每隔几年就会发动叛乱。只要发动两三场战争,就能轻而易举地镇压下去,最适合作为王子初次出征的对象。
“那倒是,父王也说过和赞达尼族交手的事情。不过他没说这是他参加的第一场战争。那我也会这样吗?”
“如果赞达尼族赶在你成年的时候想扩大交易权,或者需要新的狩猎场,又或者他们觉得自己得到上天的宠爱,天生就是统治埃弗林的命运。”
帕拉索斯哈哈大笑。
“他们不会是得到通知了吧?这次又有一名王子长大成人,需要让他吃点儿苦头,才能真正长大?”
“也许王子结束战争平安归来后,王室会送上几坛子黄金,以表感激。”
两个人就这样说着话,帕拉索斯放松了,神情轻松。
“那你就点到为止吧,不要太凶猛。”
“说不定我会狂奔到赞达尼城。”
赞达尼城是赞达尼族的都城,也是位于森林之中的城市。从赞达尼族的生活水平来看,与其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部落更合适。反正没有人去过那里。
“那种野蛮民族的洞穴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听说那里有一种酒,喝上一口就可以去天堂。”
“是不是罂粟汁之类?”
帕拉索斯撅起下巴,吉恩笑了。
“我回来之后再告诉你。”
吉恩突然加快了速度。帕拉索斯兴致勃勃地跟在后面。他们沿着平缓的山坡奔跑,突然调转方向,闯入杂树丛,接着进入四周都是石头的山路。晨耀巧妙地挑选有土的地方行走,速度却丝毫不减。与平地相比,吉恩更喜欢这种带有冒险性的路线。这种时候,紧贴在马背上的吉恩和白箭似的晨耀就不再是骑手和马的关系,而是浑然交融。险路尚且如此,奔跑在平地上的时候速度快得可怕。帕拉索斯力不从心,笑着喊道:
“哎呀,哥哥!我知道你速度快,慢点儿吧!”
都说白马脑子笨,晨耀却是个例外,马夫们都摇着头这样说。只有从晨耀很小时就喂养它的年老夏普顿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如果晨耀是这样的名马,就不可能落入吉恩手中了。王宫里最好的东西绝对不可能属于吉恩。
吉恩减慢速度,帕拉索斯追了上来。两匹马并驾齐驱。吉恩转头瞟了一眼,帕拉索斯说:
“你在配合我的最快速度,看来你很了解弟弟的实力。哎哟,老奸巨猾。”
“你要是不溜号,还会更快。试试看。”
“不行,那不是我的方式。一心一意,这是你的风格。像我这样的人,必须东张西望才行。”
吉恩立刻拉住缰绳,停了下来。因为惯性的缘故,晨耀滑出几步,帕拉索斯的半边又跑出几十步才停下来。帕拉索斯转头看着吉恩,大声嚷道:
“你干什么,这么突然!”
“你应该料到的。”
吉恩把马靠到帕拉索斯那边,伸出刚才抓缰绳的手。
“刚才我就一直这样抓着,所以立刻停了下来。”
帕拉索斯抽了抽鼻子。
“我观察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你看那里。”
帕拉索斯用肩膀示意的地方,都城的居民们像平时那样三三两两地聚集过来,看着两位王子,中间还有几个女人。帕拉索斯故意不往那边看,面带微笑说道:
“其中有个穿绿色衣服的女人,漂不漂亮?”
“在这里看不到脸啊。”
“刚才骑马的时候,我离她很近。”
“没看到。”
“所以我必须东张西望。现在你明白了吧?”
帕拉索斯迅速朝马腹踢了一脚,抢先冲了出去。吉恩立刻跟上,冲着半空做出揪住脑袋的动作。帕拉索斯笑出声来,马儿奋力奔跑。从远处也能看出,他们两个人在开玩笑。
“昨天你还说你喜欢艾希佩。”
“我改变主意了。现在我最喜欢绿衣服。”
“既然这么有兴趣,那就过去跟她说话吧。”
“不行。如果我跟她说话,她肯定会紧张得昏过去。我不能让她如此狼狈。”
“那么你小子的爱情就注定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听你这么说,我突然有点儿伤感。我都十七岁了,竟然在从未拉过手的女孩面前失恋了。真的只能这么结束吗?可是不管我怎么说,母后都不会同意。啊,母后究竟在想什么。她到底想不想让我结婚?随便找个合适的女人就行了,有必要这么举棋不定吗?这样下去,她儿子就要和赶来观看王子的村姑结婚了。我要是带着绿衣服,找个洞穴过一夜,她会同意吗?”
吉恩无奈地笑了笑。他很清楚,别看帕拉索斯嘴上这么说,实际上他绝对不是这种草率的性格。只有在哥哥面前,帕拉索斯才无所顾忌地胡说八道。换作其他场合,他是所有母亲都喜欢的风度翩翩的少年。
“哥哥,你在笑吗?你不觉得不公平吗?你十二岁就和西娅娘娘结婚了。”
“结婚越慎重越好。”
“哎哟,你的意思是你的婚姻不够慎重吗?”
“慎重的婚姻要在二十岁左右才行。”
“是啊。西娅娘娘也这么想吗?”
“七岁的西娅,她自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说这件事了。”
帕拉索斯耸了耸肩膀。既然吉恩不想说了,那么这个话题只能就此打住。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已经到达了山的尽头。不远处就是北门了。看到站在北门前的人,吉恩立刻变了脸色。
“你先回去吧,我还想再骑会儿。”
没等帕拉索斯回答,吉恩立刻调转马头。吉恩走远了,帕拉索斯收起脸上的笑容,朝着北门走去。等在那里的人向他问好:
“这不是小王子吗?出来兜风吗?”
“是侍从啊。北门有什么事吗?”
安塔伦在距离国王最近的职位,也就是侍从的位置上坐了二十多年,如今已经年过花甲,不过依然腰板挺直,精神抖擞,眼神也很毒辣。只要看到他的目光,人们就会猜测他的性格,从而心生畏惧。事实上安塔伦性格温和,在王宫里没有任何敌人。当然,人们的第一印象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点,年轻的帕拉索斯也在其列。
“我在等大王子,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
称呼他们为大王子、小王子的只有安塔伦。王后的心腹们常常看不惯,但他坚持这样,“称呼大王子为大王子,称呼小王子为小王子,这有什么不对?”作为当事人的帕拉索斯对这个称呼也没有丝毫不悦。
“可能是吧,那我先走了。”
“等一等,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安塔伦叫住了帕拉索斯。帕拉索斯疑惑不解地皱了皱眉。安塔伦不可能对帕拉索斯提什么要求,而且王后对儿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听安塔伦的话。
“王后娘娘最近有没有同意接见外国人?我说的是听不懂我们语言的人。”
帕拉索斯做出努力思考的表情,眼睛悄悄地往旁边瞥了瞥。
“不知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啊,没什么。我听说最近有些骗子,专门寻找各国的高贵人物。”
“是吗?你觉得母后会被这些人欺骗吗?”
“谁都有可能受到这些人的蛊惑,因为他们带着甜蜜的礼物和美好的承诺。微臣去找大王子了。小王子慢走。”
安塔伦行了礼,走出北门。帕拉索斯耸了几下肩膀,拍了拍马背,加快速度回宫去了。他知道北门外面的山梁很长,不适合寻找骑马的人。安塔伦也不可能不知道。帕拉索斯年纪不大,对于宫里的人情世故却看得很清楚。
她侧身坐在等候室的长椅上,注视着天空。国王宠爱的女人,大王子的母亲,但她却不是王后。她就是艾瑞缇娜,都城里最华丽的贵妇人。她拥有一切,尽管因为出身而未能得到王后的名分,但是登上了贵妃的宝座,同样得到全国百姓的拥戴。最重要的是,她有个让国王骄傲不已的儿子,还有什么担心呢?未来属于她,时间也属于她。艾瑞缇娜年过四旬,却比十九岁初次走进国王寝宫时更有魅力。人们都说她像成熟的玫瑰,再走一步,花瓣就会丑陋地掉落。但是,这一步竟然用了几年的时间。王宫后院形成了玫瑰的丛林,外面是黑玫瑰,中间是红玫瑰。艾瑞缇娜在某个地方看到这种珍奇品种,说很像自己,于是国王就命令大臣种下这种玫瑰,连名字都叫“埃弗丽娜”,也就是“埃弗林的女人”。如果艾瑞缇娜是埃弗林的女人,那王后是什么呢?玫瑰枝繁叶茂,国王喜欢搂着艾瑞缇娜的腰肢闲步其间。玫瑰藤形成拱门,中间有条小路,那里笑声不绝。
宫女告诉艾瑞缇娜,王后到了。
艾瑞缇娜站起身,一名宫女赶紧跪下,为她整理衣角。萨米娜王后走进来,艾瑞缇娜弯腰施礼,面露微笑。她特有的微笑令男人不由自主地回头,令女人本能地产生戒心。萨米娜王后冷冰冰地回应了她的问候,坐在艾瑞缇娜坐过的椅子上。盘起的头发下面露出的后颈依然光滑,然而眼角和唇边却蠕动着由忧愁刻下的无数皱纹。腰部开始长出赘肉,手也失去了光泽,如今这一切都难以恢复。她也曾经美丽动人,只是已过半百的年纪想要掩饰起来绝非易事。
“看起来心情不错啊。”
“当然了,王后娘娘。”
“儿子要上战场了,你怎么这么高兴?”
“儿子是为了成为埃弗林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而出征,我怎么能不高兴?”
“至于是成为男子汉大丈夫,还是成为懦夫,需要等回来才知道,不是吗?”
“臣妾相信儿子,所以没有必要等到那个时候。”
“你这是虚张声势,明明心里怕得要命。”
艾瑞缇娜莞尔一笑。
“也许有点儿吧,毕竟我也是母亲。不过,今天我感觉娘娘的脸色比我更苍白。您肯定不是为伯利提莫斯担心,难道您现在就开始为三年之后帕拉索斯的出征担心了?”
萨米娜王后这天的妆的确有点儿白。王后怒气冲冲地抬起头来,艾瑞缇娜深深地行了个礼,看也不看萨米娜王后的脸,径直走向门口。王后大声喝道:
“你竟敢在我前面出去!”
“正如娘娘所言,今天臣妾的儿子要奔赴死地,作为母亲,我想站在儿子身边,相信娘娘能够体谅臣妾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