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孔门弟子(1)

作者: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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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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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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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450字

《史记》有《仲尼弟子列传》一卷,记孔子弟子七十七人的姓名年岁甚详。


我以为这一篇多不可靠。篇中说:“弟子籍出孔氏古文近是”,这话含混可疑。且篇中把澹台灭明、公伯寮都算作孔子的弟子,更可见是后人杂凑成的。况且篇中但详于各人的姓字年岁,却不记各人所传的学说,即使这七十七人都是真的,也毫无价值,算不得哲学史的材料。《孔子家语》所记七十六人,不消说得,是更不可靠了(参看骕《择史》卷九十五)。所有我们今日若想作一篇“孔门弟子学说考”,是极困难的事。我这一章所记,并不求完备,不过略示孔子死后他一门学派的趋势罢了。


韩非《显学篇》说:


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道藏本良作梁)之儒,有孙氏(即荀卿)之儒,有乐正氏之儒。


自从孔子之死到韩非,中间二百多年,先后共有过这八大派的儒家。这八大派并不是同时发生的,如乐正氏,如子思,都是第三代的;孟氏孙氏都是第四或第五代的。颜氏仲良氏今不可考。只有子张和漆雕氏两家是孔子真传的弟子。今试作一表如下:


孔子


子?张


漆雕氏


(曾子)


(?)


(?)


(?)


子恩——孟子


东正子春荀卿


颜氏


仲良氏103


最可怪的是曾子、子夏、子游诸人都不在这八家之内。或者当初曾子、子夏、子游有子诸人都是孔门的正传,“言必称师”(《论语》十九曾子两言“吾闻诸夫子”,《礼记?祭义》乐正子春曰:“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故不别立宗派。只有子张和漆雕开与曾子一班人不合,故别成学派。子张与同门不合,《论语》中证据甚多,如:


子游曰:“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十九)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十九)子张是陈同甫、陆象山一流的人,瞧不上曾子一般人“战战兢兢”的萎缩气象,故他说:


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无?(十九)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同)又子夏论交道:“可者与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张驳他道:


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欤,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欤,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同)


看他这种阔大的气象,可见他不能不和子夏、曾子等人分手,别立宗派。


漆雕开一派,“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


(《韩非子?显学篇》)乃是儒家的武侠派,也不配做儒家的正宗(王充《论衡》说漆雕开论性有善有恶,是非性善论)。只可惜子张和漆雕两派的学说如今都不传了,我们如今只能略述孔子门正传一派的学说罢。104孔门正传的一派,大概可用子夏、子游、曾子一班人做代表。我不能细说各人的学说,且提出两个大观念:一个是“孝”,一个是“礼”。这两个问题孔子生时都不曾说得周密,到了曾子一般人手里,方才说得面面都到。从此以后,这两个字便渐渐成了中国社会的两大势力。


孝?孔子何尝不说孝道,但总不如曾子说得透切圆满。曾子说:


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礼记?祭义》)什么叫做尊亲呢?第一,是增高自己的人格,如《孝经》说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第二,是增高父母的人格,所谓“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尊亲即是《孝经》的“严父”。《孝经》说:


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谓尊严其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什么叫做弗辱呢?第一即是《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祭文》所说“父母全而生子,子全而归之”,也是此意。第二,是不敢玷辱父母传与我的人格。这一层曾子说得最好。他说:


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烖及其亲,敢不敬乎(《祭义》)?


什么叫做能养呢?孔子说的: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


二)105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四)这都是精神的养亲之道。不料后来的人只从这个养字上用力,因此造出许多繁文缛礼来,例如《礼记》上说的: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纵、笄总、拂髦,冠缕缨、端绅、搢笏。


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大觿、木燧。逼屦著綦。……以适父母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疴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捧盘,长者捧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内则》)这竟是现今戏台上的台步、脸谱、武场套数,成了刻板文字,便失了孝的真意了。曾子说的三种孝,后人只记得那最下等的一项,只在一个“养”字上做工夫。甚至于一个母亲发了痴心冬天要吃鲜鱼,他儿子便去睡在冰上,冰里面便跳出活鲤鱼来了(《晋书?王祥传》)。这种鬼话,竟有人信以为真,以为孝子应该如此!可见孝的真义久已埋没了。


孔子的人生哲学,虽是伦理的,虽注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却并不曾用“孝”字去包括一切伦理。到了他的门弟子,以为人伦之中独有父子一伦最为亲切,所以便把这一伦提出来格外注意,格外用功。


如《孝经》所说:


父子之道,天性也。……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又如有子说的:106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孔门论仁,最重“亲亲之杀”,最重“推恩”,故说孝悌是为仁之本。后来更进一步,便把一切伦理都包括在“孝”字之内。不说你要做人,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却说你要做孝子,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例如上文所引曾子说的“战陈无勇”,“朋友不信”,他不说你要做人,要尽人道,故战陈不可无勇,故交友不可不信;只说你要做一个孝子,故不可如此如此。


这个区别,在人生哲学史上,非常重要。孔子虽注重个人的伦理关系,但他同时又提出一个“仁”字,要人尽人道,做一个“成人”。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只是仁,只是尽做人的道理。这是“仁”的人生哲学。


那“孝”的人生哲学便不同了。细看《祭义》和《孝经》的学说,简直可算得不承认个人的存在。我并不是我,不过是我的父母的儿子。故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又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身并不是我,只是父母的遗体,故居处不庄,事君不忠,战陈无勇,都只是对不住父母,都只是不孝。《孝经》说天子应该如何,诸侯应该如何,卿大夫应该如何,士庶人应该如何。他并不说你做了天子诸侯或是做了卿大夫士庶人,若不如此做,便不能尽你做人之道。他只说你若要做孝子,非得如此做去,不能尽孝道,不能对得住你的父母。总而言之。你无论在什么地位,无论做什么事,你须要记得这并不是“你”做了天子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儿子”


做了天子诸侯等等。


这是孔门人生哲学的一大变化。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学”,要人尽“仁”


道,要人做一个“人”。孔子以后的“孝的人生哲学”,要人尽“孝”道,要人做一个“儿子”(参观第十篇第一章)。这种人生哲学,固然也有道理,但未免太把个人埋没在家庭伦理里面了。如《孝经》说: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107难道不事亲的便不能如此吗?又如: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为什么不说为人之道不当恶人、慢人呢?


以上说孝的哲学。现在且说“孝的宗教”。宗教家要人行善,又怕人不肯行善,故造出一种人生行为的监督,或是上帝,或是鬼神,多可用来做人生道德的裁制力。孔子是不很信鬼神的,他的门弟子也多不深信鬼神(墨子常说儒家不信鬼神)。所以孔门不用鬼神来做人生的裁制力。但是这种道德的监督似乎总不可少,于是想到父子天性上去。他们以为五伦之中父子的亲谊最厚,人人若能时时刻刻想着父母,时时刻刻惟恐对不住父母,便决不致做出玷辱父母的行为了。所以儒家的父母便和别种宗教的上帝鬼神一般,也有裁制鼓励人生行为的效能。如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说:


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亲,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不敢忘孝也。……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


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祭义》)


人若能一举足,一出言,都不敢忘父母,他的父母便是他的上帝鬼神,他的孝道便成了他的宗教。曾子便真有这个样子。看他临死时对他的弟子说:


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论语》八)108


这是完全一个宗教家的口气。这种“全受全归”的宗教的大弊病在于养成一种畏缩的气象,使人销磨一切勇往冒险的胆气。《汉书?王尊传》说:


王阳为益州剌史,行部到邛崃九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后以病去。


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种种丧葬祭祀的仪节出来,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曾子说: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论语》十九。孟子也说:“亲丧固所自尽也。”)因为儒家把亲丧的时节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这个时节的心理,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儒家的丧礼,孝子死了父母,“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还有种种怪现状,种种极琐细的仪文,试读《礼记》中《丧大记》、《丧服大记》、《奔丧》、《问丧》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详说。三年之丧,也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其证有三。


《墨子?非儒篇》说: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其礼曰:丧父母三年,……此明说三年之丧是儒者之礼,是一证。《论语》十七记宰我说三年之丧太久109了,一年已够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俗,是二证。《孟子?滕文公篇》记孟子劝滕世子行三年之丧,滕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是三证。至于儒家说尧死时三载如丧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说“三年之丧,三代共之”,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惯技,不足凭信。


祭祀乃是补助丧礼的方法。三年之丧虽久,究竟有完了的时候。于是又创为以时祭祀之法,使人时时纪念着父母祖宗。祭祀的精义,《祭义》说得最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