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晓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本章字节:12032字
尽管人生的许多磨难仍像风雪一样萦绕在艾的周围,但我深信,不论艾在哪里,她理想的花朵定会迎风而立,向着阳光慢慢开放。
十七岁,时光微微凉
文/茶小乐
一、凉
我和莫可在图书馆讨论各自喜欢的词。他让我先说。
我说我喜欢“凉”。“为什么啊?”莫可很惊讶。“‘凉’有什么好的,我还是喜欢热的,比如热汉堡、热狗、热腾腾的鸡腿……”他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用左眼睖他,他呵呵地笑着说:“米拉,我想好了,我就喜欢‘吃’这个词了。”
这次我左眼右眼一起睖他。真是没得救的家伙啊,真不知浪费了多少粮食啦。
二、春末
春末,天气开始热了,我想穿裙子。我问莫可我穿什么样的裙子好看,像个美女。莫可答:草裙。
我再也不理他了。我在淘宝上买了条碎花蓝布长裙穿上,漂亮地出现在莫可面前。他呆了,冲过来往我身上就是一拳,然后说:“米拉,你开个屏来看看。”莫可的这一举动我完全没有防备,我完全傻了。
莫可说我不会欣赏,说要找个机会向我演示一下什么东西才是完美的。
我的第十六个生日,真相很残酷,班上没有同学记得,虽然当初班长是登记过的。
只有莫可,他满头大汗地搬来一个大花瓶。妈呀,足够把我放进去了。
可是莫可说:“米拉,这可是我从古董店里买的,元青花啊,看这包浆、这釉色、这款式,宝物啊,你可藏好了。”
我的生日就是这么个大罐子陪着过的。
好吧,我就用它来装泡菜怎么样?
三、眼皮跳
莫可送我的罐子花瓶赢得了我妈的好感,因此她让我也回个礼给莫可。
我去超市逛了半天,最后买了一袋鱼丸子给他。当莫可问为什么送他鱼丸时,我说的是:这种鱼丸的颜色跟他很搭配。
啊!
莫可说会炸鱼丸。他在家里炸了一下午的鱼丸,废了五袋鱼丸,成功一袋。他跑着拿来给我吃,大有诺贝尔发明了炸药、爱迪生发明了灯泡的感觉。
那天我和莫可一起吃油炸鱼丸时,眼皮一直跳,怎么揉都没用。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莫可的运气不错,我妈快做好饭时天突然下雨,莫可就留了下来。
吃完饭我跟他石头剪子布,赢的洗碗。莫可三比零大比分胜利,因而他洗。
他唱着洗刷刷的洗碗歌在厨房里洗得很奔放。可是,随着一声清脆的碗砸在地上的声音,他的歌声戛然而止。
我冲进厨房,地上撒满碎碗片,莫可的手指上是鲜红的血。
四、活雷锋
五月四日,学校组织学雷锋志愿者去做好人好事。莫可第一个报名。
他跑来问我:“米拉,什么事才算好人好事啊?”我说就像雷锋叔叔做的那样。
搞笑的是,他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顶雷锋帽。他每天戴着这顶帽子,走街串巷,希望能遇到个歹徒什么的。一个星期过后,他一个歹徒都没遇到。做不了英雄,莫可决定做点简单的事情,他来找我说:“米拉,能帮我个忙吗?”
我说什么忙?他在我面前转了一圈,问:“看,我身体怎么样?”
我懵了。“你要干吗?”
“不干吗。”说完他就让我去推单车,说,“载我一程。”
啊!
“我的手为了洗你们家的碗光荣受伤,骑不了单车了,你难道不该做一下好人好事?”
“可是骑单车是用脚啊。”
“呃,因为我摁不了车铃。”
我只好载他。别看他重,可是我技术好嘛。从学校出来,所有人都看着,我的脸绯红。莫可却得意扬扬地说:“米拉你看,他们都羡慕我呢。”
原来莫可是要去献血。但是医生让他拿出身份证时他就傻了。医生说他还差一年零二十一天才满18岁,现在献不了血。
他想了半天很失落地说:“医生,那你帮我看一下我是什么血型好吧。”
此话一出,医生也差点晕倒。
五、我很忙
莫可说米拉就像只蜗牛,永远长不大,可蜗牛也有忙的时候。我一共参加了四个社团,广播站、文学社、学生会和演讲兴趣小组。
莫可说:“米拉,你是孙悟空啊,一会儿变蚊子,一会儿变苍蝇。”
“你才苍蝇呢,本小姐这是全面发展。”
莫可说让我为他点一首歌,就点《白龙马》吧。而且他让我连续点了三遍。
当我把这首歌播出来时,全校的学生都在笑,唯独莫可一个人坐在小树苗下哭了。
我去市里参加演讲比赛,演讲的内容是讲一个故事。我去找莫可求救,可莫可却说,牛仔很忙。
他正练歌呢,学校举行歌唱比赛,他立志拿第一名。
莫可参加比赛那天,我没能听他唱歌。我坐在去市里的大巴上,一路上抹着眼泪。后来,听人说,莫可那天在台上唱砸了。
他选的歌曲是《白龙马》,上台后却唱的是周杰伦的《牛仔很忙》。因为我告诉他,周杰伦是我喜欢的歌手。
我的演讲比赛却出乎意料地成功,因为几乎是抹着眼泪讲的故事,讲我和莫可之间的故事,一个谁都知道结局,却不知道悲伤会有多重的故事。
如果时光真像一只蜗牛多好。
六、故事
参加完演讲比赛,我推迟了一天回学校。也正是那天,莫可一下午都站在校门口等我,听说那天雨很大,风也很大,谁来拉莫可,莫可都不走。
我回到学校,莫可如期地走了,但是我却不知道他去了何方。
那一刻,强忍着的泪水一下子爆发了。
其实,我知道他要走。一个月前,我看了他的微博,他写了一句话:我们曾经约定,一起过完17岁。
而他的17岁的生日,就是我去参加演讲比赛那一天。
其实我和莫可是同年同月生的,只不过,后来,我将自己的生日改小了一岁。我这样做,其实是为了能多看见莫可一天。
而故事从来都不是“源代码”,也许,从7岁那年,一切都已经注定了吧。
7岁之前,莫可都是我的邻居,我常常和他在小区里放风筝。那时的他,常常爱唱的歌,就是《白龙马》。然而,在7岁那年的一天,住在医院里的我非要听他唱《白龙马》给我听,得知消息的莫可,从学校里飞奔出来,没想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出车祸了。
此后,他们家就搬走了。
直到上高中,我才意外地发现,莫可出现在了校门口。
虽然他已经改了名字,人长高了,头发变得很密很浓。但是,我一眼就看出了他。其实,他的本名不叫莫可,他叫夏莫楷。
再次见到他,我以为他会一辈子在我旁边,为我唱《白龙马》了。直到某天,我意外地发现,其实,莫可的左脚装的是假肢。原来,那场车祸后,他便失去了一条腿。那一刻,我感觉天旋地转。
我只是装不知道,整天和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只不过,是想掩饰心里的痛而已。他走的时候我躲着他,也仅仅是不敢面对。
七、暖
我一直想跟莫可说,我喜欢的词,一直是“暖”。
莫可走了,他的出现,仅仅是为了陪我过完17岁。虽然我不知道他在何方,但他一定依然在唱着那些我喜欢的歌。
我暗暗发誓,某年某月,我一定要找到莫可,然后告诉他,我喜欢的歌,仍然是那首《白龙马》:“白龙马,蹄儿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
注定要遇见你
文/猫小树
一
“阮以墨,你这个大笨蛋,赶紧给我出来!”星期一的早晨,刚下早自习,高一(3)班教室门口原本正在打闹说笑的男生女生一下子被宋天琪镇住了。
九月末的阳光像一匹金色的薄纱般流泻下来,在少年的身上落下明亮的痕迹。少年有好看的眉眼,个子高挑瘦削,不像是会大呼小叫的人,倒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灰头土脸的蓝色校服被他穿出了清新舒服的意味。
身后有女生在窃窃私语:“我开学时见过他哎,好像是高二的学生呢。”
“他就是曾拿过市里吉他比赛一等奖的宋天琪哦,真人果然比照片好看多了!”
“哇,他就是枫蓝高中传说中的宋天琪啊,听说他是很多女生考枫蓝高中的动力呢!”
……
坐在窗前睡觉的阮以墨被同桌女生乐乐推醒了,“小墨,有人找你哦。”
阮以墨头也不抬地说:“是宋天琪吗,别理他。”
乐乐的下巴差点掉了下来,阮以墨是怎样的人物啊,连宋天琪都不理哎!宋天琪可是众多女生的偶像,枫蓝高中的吉他王子哎!看着在教室门口等得不耐烦的男生,乐乐都有些为他愤愤不平了,又推了推阮以墨,“小墨,人家等好久了,你好歹说句话啊。”
阮以墨艰难地用手撑起脑袋,还没有从刚才的梦境里爬出来。
她真心不想理睬宋天琪了,昨天晚上那件事还在脑海里荡啊荡啊,一想到这件事就气愤,美好的十六岁全被这家伙给毁了。
“阮以墨,别耍大牌了,赶紧给我出来!”宋天琪的脸都快绿了。
阮以墨心不甘情不愿地站了起来,脑海里突然闪出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她看了一眼坐在教室最后排靠窗座位的苏晴媛,走到教室门口,挑衅般地看着宋天琪的眼睛说:“别催啦,帮你告白的事,我一定会告诉苏晴媛同学的,你只需要祈祷不要被拒绝就好了!”不大不小的声音,但足以让周围的人都听得清。
空气瞬间凝固了,气氛一下子变得微妙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在窗边的女孩脸一下子红了,在所有人异样的目光里不知所措地把英语课本翻得哗哗响。
宋天琪难以置信地看着阮以墨,把一本数学课本递到她手上,冷冷地说:“阮以墨,你这次有点过分了啊。我只是来给你送课本的,你又忘在家里了。”阮以墨茫然地接过课本,看着宋天琪转身消失在楼梯口,突然心里有些发慌了。
她从来没有见过宋天琪这么冷漠的表情,即使在过去的半年时光里他们反复地争吵,她任性地胡闹,宋天琪也没有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二
宋天琪一走,教室里就吵翻了,同学们马上把阮以墨围了起来,各种各样的问题汹涌而来,绝对不亚于vb明星接受采访。
“宋天琪真的喜欢苏晴媛啊?他怎么会喜欢这种怪女生吗?”
“你跟宋天琪很熟啊?他好像对你很好哦!”
“小墨,可不可以帮我要一下宋天琪的电话啊?”
阮以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就扯出了苏晴媛的名字。苏晴媛是班上最安静的女生,长得不漂亮,只是算耐看的那种类型。她总是乖巧听话地穿校服上学,认真地写课堂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但学习成绩仍然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差。她最出众的特点就是从不主动跟同学们说话,也很少参加班里的集体活动。
原本只是想让宋天琪难堪罢了,没想到他真的生气了。
如果不是上课铃声响了,阮以墨相信,她一定会被同学们的问题砸死的。
那节课老师讲了什么,阮以墨一句也没听进去。
自从妈妈带着她来到宋天琪家以后,一切都变了。爸爸五岁那年就去世了,阮以墨已经习惯了没有爸爸的日子,和妈妈在一起过得平静而幸福。但是当初妈妈决定要和宋天琪的爸爸结婚时,阮以墨并没有阻止,她理解妈妈,这么多年,她太辛苦了。
让阮以墨无法接受的是,宋叔叔是宋氏集团的董事长。
记得来宋天琪家里的第一天,宋天琪歪在沙发上抱着苹果电脑玩游戏。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把宋天琪笼罩在一片金色里,他光芒闪耀的样子让阮以墨感到了巨大的落差。当宋叔叔给他介绍自己和妈妈时,他头也不抬地“哦”了一声。从那一刻起阮以墨便明白,她与宋天琪注定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即使后来宋天琪对自己很好,处处迁就忍让,努力要做好哥哥的样子。但这些仍然无法改变阮以墨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和落差感。
她跟着宋天琪转学到了这所贵族高中,宋天琪教她弹吉他,带她去看画展,给她买昂贵的生日礼物。妈妈和宋叔叔不在家时,他会给她做丰盛的晚餐。他把从小到大拿过的奖杯,去世界各国旅游时拍的照片拿给阮以墨看,满心欢喜的模样,像个小孩。
阮以墨总是笑着,其实心里一点都不开心。她开始任性,开始胡闹,开始说很难听的话,她说:“宋天琪,你别天天跟我炫耀这个炫耀那个了,多没意思呀。”宋天琪每次都一脸无辜地说:“我只是想跟你分享,不是在炫耀,你真笨。”
宋天琪喜欢说她笨,她知道这话里有宠溺的意味,但她仍然会跟他计较,说不明白缘由的。宋天琪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那是从小生活的环境造成的,他自己从未察觉。就像阮以墨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一般,也是从小生活的环境造成的。
三
昨天晚上,妈妈跟着宋叔叔一起去参加一个酒会了。
阮以墨的随身听坏了,让宋天琪帮忙修。宋天琪根本就不会修,但是他还是保证说自己肯定能修好。结果是这个随身听彻底坏了,最后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宋天琪说:“这么老土的东西,干脆不要了吧!现在谁还用这个啊,明天我让我爸给你买个ipod。”
阮以墨马上生气了:“我就是老土,要你管!”
宋天琪又是一脸无辜的表情:“我没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不会修这个东西。”
“不会修你早说啊!别以为有钱就什么都会!这个随身听是我爸爸留给我的,什么都没法换!现在已经彻底没救了,你高兴了吧!”阮以墨决定再也不理宋天琪了,她哭着把宋天琪关在房门外,任宋天琪如何道歉她都不开门。
这个随身听很有些年头了,那会儿家里还很穷,连电视机都买不起。爸爸就买了这个随身听,放上磁带,每天陪阮以墨听儿歌,那是记忆里最快乐的时光。那时候的阮以墨还是一个小小的孩子,她根本不知道生命里有多少意外在等着自己。
其实她知道宋天琪不是故意的,她只是突然很难过,难过到不知道该要怎么办。在这个新家里,她一直没有归属感,始终感觉自己是个陌生人。她倒是希望宋天琪不要对自己那么好,她固执地认为宋叔叔和宋天琪对自己和妈妈的好是一种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