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5354字
这两年,母亲不止一次对我们姐弟几个说,我们小时候留在她那儿的照片,该由我们分一分,各人拿回去保存才好,自己时不时可以看看,儿女长大了给他们也看看。我们答应着,却总是拖延着不付诸行动。兄弟姐妹大了,各自东西,难得见面,只有父母亲那儿才是共同的归宿。似乎照片留在家里,那个家就有我们的一份存在,依旧是从前的那份热闹,那份喧哗,那份饭桌上的狼吞虎咽和饭桌下的拳脚相加。
姐弟四人算下来,该数我的照片最多。大概因为是长女,又因为过早懂得了“留恋”这个词,更因为早早离开了家庭四方闯荡的经历。
最早的一张照片是出生几个月的时候。一个胖胖的、相貌平常的孩子,皮肤有点黄,眼泡肿肿的,酣睡未醒的模样。听说我的父母年轻时很漂亮,可我小时候实在长得不怎么样。第一次从老家如皋带到父母工作的泰兴,母亲的学生瞥一眼便惊呼:呀,这么丑的小孩!
两岁的时候便有了自主的意识,能够从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一天被外婆带着上街,路过照相馆,趔趔趄趄自己就走进去了,相当老练地往镜头前一站,便由照相师按下了一张牵狗的照片。狗当然是假的,个头几乎有两岁的我那么大,伸出长长的舌头,十分神气。外婆拐着小脚追进照相馆,一见生米煮成了熟饭,只好忍痛掏钱。
三年困难时期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胡萝卜煮饭。可我不明白那时大人何以还有闲情和闲钱为我们照相。最得意的是一张我和妹妹及大弟三人的合影。
依稀记得的场景是晚饭之后,姨妈在摇曳的烛光下给我和妹妹装扮:打上胭脂,涂了口红,换了最好的一身毛衣。然后姨妈带着我们慢慢地往照相馆走,街上的路灯暗淡到昏黄,而我们几个手拉着手,又快乐又漂亮,频频吸引了路人的目光。这幕特别的情景从此便深深刻印在我的大脑中,几十年的岁月里经常地、反反复复地被我回忆和品嚼。品嚼多了,也疑心是不是记忆发生了偏差:80年代的省城南京都没有照相馆晚间营业,那个时代,那个小县城,怎么会是晚饭后去照相呢?可怜我的姨妈在几年前已经去世,如今我想问也找不着人去问了。然而那张照片确实叫人喜欢:三个胖娃娃,一律的毛衣和背带裤,一律快乐地笑着。周岁的弟弟咧着小嘴,目光谦和却又顽皮。四岁的妹妹嘴唇是张着的,大约时时担心口红被沾掉的缘故,眼睛睁得很大,仿佛对世界惊讶不已。只有五岁的我,把笑容抿在嘴里,笑得很平静,很节制,像是对自己今后一生的命运已经了然在胸,用不着惊奇也用不着惧怕。
文革开始的那年夏天我十一周岁,小学刚刚毕业,个子高得出奇,剪一头运动式短发,穿碎花的棉布衣裙,在照相馆里把弟弟妹妹们护在胸前,活像个能干的小妈妈。那些年里我无学可上,真是练出了一把做家务的好手:我给两个弟弟洗澡,洗衣服,晚上带他们睡觉,半夜里爬起来上菜场排队买猪油、猪肝、猪脚爪,还学会了打毛衣,做布鞋,煮饭烧菜……空下来的时候我偷偷看,看那些所谓“毒草”,以及所有能搞到手的有文字的东西:历史、地理、天文、医书、文革小报、大批判文章、被遗弃的初中和高中的教科书,甚至家里糊在墙壁上的黄得发脆的旧报纸。那时候我像染上了看书的瘾,懂也好,不懂也好,只要一书在手,有字可看,就快乐无比。想起来,而立之年的我倒是堕落了,如今家里的书多得能开图书馆,可我总没有从前那样的好胃口,挑挑,拣拣,难得把一本书从头至尾看完。
我留下来的一张有着浓重文革痕迹的照片是一张上过油彩的化装照:我在中学“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里演话剧,扮演一名给聋哑人扎针治病的解放军女战士。我穿了一身借来的黄布军装,帽徽和领章是用红布剪好,拿大头针别上去的。眉毛画得很黑很粗,眼角翘上去,像风靡舞台的京剧英雄人物的脸谱。演出那天,下午化好了装,我便跟几个女孩子偷偷溜出去照相。一路上被人惊讶地注视着,心里又高兴又慌乱。待到站在镜头前,却羞得双手不知怎么放才好。照相师建议我们说,还是拿本“毛主席语录”吧。于是右手把小红书举着,紧贴在胸口,照了一张很不自然的半身相。
插队四年。日子漫长得无边无际,每天出工、吃饭、睡觉,好像什么也不去想,也实在没什么想头。农场在扬子江心的小岛上,如今细想起来风景是很美的,可那时候谁也没去注意这一点。甚至我从未拍过一张有关插队的照片。唯一留下来的纪念,是我们那个文艺宣传队赴县城演出,开进照相馆拍了一张集体照。很奇怪,照片上所有的知青伙伴们都没有笑,呈现在面庞的只有忧愁和茫然。我搞不清楚大家为什么像商量好了似的“集体无笑容”?也许是照相师的技术太差,在一瞬间里给了我们一个阴差阳错的定格?
二十岁那年,我被借调到《雨花》杂志社工作。年轻的我既无学历又无资历,在那样的地方生怕被人小看,便故意留了齐脖的短发,穿一件母亲的黑绒旧外套。有时候出去办创作学习班,业余作者恭恭敬敬喊我老师,还猜测我有三十岁的年纪。我很得意,身子飘飘的,脸儿笑笑的。
我从来对自己很有信心。十八岁那年,第一次搭便车到南京来玩,被人带着去南师大逛了一圈,出来的时候我对陪伴我的人说:“我还会再来的,我会在这里读书。”后来,一直到二十二岁,我才考进了北京大学。我一辈子记得我说过的那句话,我以为那是命运给我的暗示,在冥冥之中为我指引前途。若不是如此,很难说我不会在无休止的、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中让自己沉沦。
我穿一件花布棉袄,藏青的确良裤子,黑灯芯绒棉鞋,头发扎成两把粗粗的毛刷子,就那样惊喜无比地跨进了北大。二十二岁的我皮肤娇嫩,面颊鲜红,双眼充满了对崭新世界的惊讶和渴望,快乐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留下了很多青春勃发的照片。我们上课、读书、演剧、跳舞、爬山、野餐、去北戴河的海边过夏令营……每一张照片上的我都那样快乐,那样丰满,那样鲜艳。
岁月在飞快地流逝,照片忠实地记载了我的苍老,我的憔悴,我的沉默和忧郁。这是我生命激荡的印痕。
如今很少再有黑白照片。并且我学会了在拍照前给自己化个淡妆,换件漂亮时髦的衣服。然而那仅仅是表面的掩饰,人们撇开这些,便能够轻而易举在我脸上读出岁月留下的字句。人生所有的幸福,所有的悲哀,所有的得意和失意,富足和窘困,都无法用淡淡的笑容掩盖得干干净净。
而这个漫长的、心灵的历程,它的全部内容和秘密只属于自己。
如今是我的女儿在重复我照片上的每一个时期了。我冷静地注视这一过程,看到了人类多么喜欢重复自己,因而它的生命进化的历史又多么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