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仲马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12532字
出了罗浮宫,达达尼昂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四十比斯托尔中分到的那份钱。阿托斯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波托斯建议他雇一个跟班;阿拉米斯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阿托斯去订的,跟班则是波托斯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火枪手,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波托斯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穆斯克东的伙计占据了,而波托斯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达达尼昂,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克罗伊斯1。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普朗歇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普朗歇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达达尼昂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1公元前五世纪小亚细亚地区吕底亚国的末代国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个跟班,名叫格里默,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阿托斯。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阿托斯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格里默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阿托斯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波托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阿托斯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托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阿托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托斯,显得相形见绌了。波托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里和罗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阿托斯的跟班格里默不表,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穆斯克东吧。
穆斯克东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波尼法斯,主人给他换成了穆斯克东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好斗的名字1。他给波托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时间,去搞点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他拿出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穆斯克东订做了几件紧身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穆斯克东到处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1在法语里,波尼法斯(boniface)意为头脑简单、傻里傻气的人;穆斯克东(mousqueon)意为短筒火枪。
至于阿拉米斯,他的性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性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性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阿拉米斯的跟班,名叫巴赞。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性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做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口。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阿托斯住在费鲁街,和户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托斯飞媚眼,但不起作用。这套简朴的房子的墙上,点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精美的金银丝嵌花,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托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出卖。这把宝剑,波托斯一直见了就眼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十年他也心甘。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托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托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身上的口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子,统统掏出来,交给波托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套房子时,它才会挪动位置。”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胸前佩戴着圣灵勋章,面部的轮廓与阿托斯有某些相似之处,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托斯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子,制作非常精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壁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匣子的钥匙,阿托斯随时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托斯的面打开过那匣子,所以波托斯知道,匣子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波托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子挺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子下时,看见穆斯克东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口,便抬起头,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出。
阿拉米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全都在楼下;窗外一个小花园,明丽青翠,绿树成荫,阻隔了邻居的视线。
至于达达尼昂,我们已经了解他的住所,并且认识他的跟班普朗歇师傅。
达达尼昂生性很好奇,正如一般爱玩弄计谋的人一样,千方百计了解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究竟是什么人,因为这几个年轻人的名字,都是当兵以后取的,而隐没了各自本来的绅士姓氏,尤其阿托斯,老远就能看出他是个大贵人。因此,达达尼昂去波托斯那里了解阿托斯和阿拉米斯的情况,又向阿拉米斯了解波托斯的情况。
遗憾的是,对于那位沉默寡言的伙伴,波托斯也仅仅了解一些表面的情况。据说,他在婚恋方面曾遭遇过巨大的不幸,一种令人发指的背叛破坏了这个风流倜傥的汉子的一生。至于是怎样的背叛,则谁也不晓得。
波托斯吗,他的真姓名与另外两位伙伴的姓名一样,只有特雷维尔先生知道;除了这一点之外,他的生活是容易了解的。他这个人好虚荣,心里有话藏不住,内心像水晶一样透明,一眼可以看穿。他唯一叫人摸不透的,就是他的自我吹嘘,你如果信了就被他迷惑住了。
阿拉米斯表面上为人坦白,实际上城府很深。你向他了解别人的情况,他爱答不理;你问他自己的情况,他避而不答。有一回,达达尼昂向他打听波托斯的情况,左问右问,才了解到有关这位火枪手交了桃花运,勾搭上了一位王妃的传闻。接着,达达尼昂又想了解这位交谈者本人的风流艳史,便问道:“那么您呢,亲爱的伙计,您尽谈别人勾搭上了男爵夫人、伯爵夫人、王妃什么的,那么您自己呢?”
“很抱歉,”阿拉米斯打断他说道,“我谈这些,是因为波托斯本人不讳言这些,因为他当着我的面大谈特谈这些情场艳遇。不过,请您相信,这些情况如果我是从别的地方了解到的,或者是他私下告诉我的,那么,我会比守口如瓶的忏悔师还更能保守秘密。”
“这一点我不怀疑。”达达尼昂又说道,“不过话说回来,您似乎与那些贵族家庭过往甚密,那条使我有幸与您认识的手绢,就是一个物证。”
这回阿拉米斯不仅没有生气,还谦和、亲切地答道:“亲爱的,请您不要忘了,我是想当教士的,一切交际机会我都躲得远远的。您见过的那条手绢根本不是什么人私下送的定情物,而是一位朋友遗忘在我家里的。我把它收起来,是为了使他们,即我的朋友和他所爱的贵夫人的名誉不受损害。至于我本人,根本没有也不想有情妇。我效法的是阿托斯这个明智的榜样。他和我一样,根本没有情妇。”
“真见鬼!您现在并不是教士,而是火枪手嘛!”
“暂时的火枪手,亲爱的。正如红衣主教所说,当火枪手并非心甘情愿,一心想当的是教士,请相信我吧。阿托斯和波托斯把我拉进火枪队,是不让我闲得无聊,因为我正要接受圣职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不过,这种事您不会感兴趣的,白白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恰恰相反,”达达尼昂赶紧说,“这种事我非常感兴趣,而且我现在根本没有什么事情要做。“
“是么,不过我要念日课经了,”阿拉米斯答道,“念完之后要写几行诗,是埃吉翁夫人要求我写的;然后吗,还要去圣奥诺雷街为谢弗勒斯太太买口红。你看,亲爱的,你闲着没事,我可是忙得不可开交。”
说罢,阿拉米斯亲热地向伙伴伸出手,告辞走了。
关于这三位新朋友,达达尼昂怎么问也问不出更多情况。因此,关于他们的过去,眼下他只好满足于他们自己所说的,而希望将来能了解到更可靠、更全面的情况。暂时,他把阿托斯看成阿喀琉斯,把波托斯看成埃阿斯,把阿拉米斯看成约瑟1——
1阿喀琉斯为希腊神话中的勇士;埃阿斯为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仅次于阿喀琉斯;约瑟是《圣经·创世纪》中的人物,雅各的幼子。
不过,四个年轻人生活得挺愉快。阿托斯好赌,但赌运总是不佳。然而,他从来不向三个朋友借一个子儿,尽管他经常解囊帮助他们,而且他在赌场上从不食言,先天晚上欠了钱言明次日还,第二天早上六点钟就去唤醒赢家,还清所欠赌债。波托斯缺乏涵养,这些日子,他赌赢了,就目中无人,得意洋洋;赌输了,就好几天不见踪影,重新露面的时候,一张脸拉得长长的,十分苍白,但口袋里却有钱了。
阿拉米斯从来不赌钱。真没见过这样别扭的火枪手,这样难相与的伙伴!他总是有事要做。有时正吃着饭,大家酒兴正浓,谈锋正健,以为还要再吃两三个钟头才散席呢,阿拉米斯看看表,彬彬有礼地笑一笑,站起来,向大家道别,说他与一位决疑派神学家有约在先,有问题要去请教他。有时,他干脆回寓所去写论文,请求朋友们别打扰他。
每当这种时候,阿托斯总是露出迷人而忧伤的微笑;波托斯则一边喝酒,一边骂骂咧咧,说阿拉米斯永远只配当个乡村神甫。
达达尼昂的跟班普朗歇交了好运,得意了一阵子:他每天拿到三十苏工钱,每次回到寓所,总是乐呵呵的,对主人也挺殷勤。这样过了一个月,当逆风开始刮向掘墓人街这户人家时,就是说当国王路易十三赏的四十比斯托尔吃光了或者快吃光了时,他就开始抱怨了。他的抱怨,阿托斯觉得恶心,波托斯觉得不成体统,阿拉米斯觉得可笑。为此,阿托斯建议达达尼昂辞退这个怪家伙,波托斯主张先打他几棍子再说,阿拉米斯则声称,仆人对主人,只有赞扬的份儿。
“这些话你们说起来很轻松。”达达尼昂说道,“就说您吧,阿托斯,您与格里默过的是哑巴生活,您禁止他说话,所以您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难听的话;波托斯呢,您过着阔绰的生活,在您的跟班穆斯克东眼里,您是个神;而您,阿拉米斯,您的心思经常用在神学研究上,您的跟班巴赞,那个性格温顺、笃信宗教的人,对您怀着深深的敬意。可是我呢,要地位没地位,要财源没财源,不是火枪手,连禁军都不是,我有什么办法能使普朗歇对我亲切、惧怕或恭敬呢?”
“事情严重,”三个朋友答道,“这是内部事务。有些仆人像娘儿们一样,雇佣之后就必须立刻严加管束,叫他们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达达尼昂经过考虑,决定暂时揍跟班一顿。他执行这个决定,像干其他一切事情一样认真。狠狠揍过一顿之后,他告诉普朗歇,没有他的允许不准离职。“因为,”他补充道,“我不可能没有前途,好时光一定会到来的。你呆在我身边肯定会有出息。我是一个心肠慈善的主人,决不会同意你辞工而使你失去机会。”
这种处理方式使三个火枪手大为钦佩达达尼昂的手段。
普朗歇也不胜敬佩,再也不说要走了。
四个年轻人的生活变得密不可分。达达尼昂本来一点也不习惯,因为他来自外省,一下子进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不过,他很快就与三个朋友一样养成了习惯。
他们冬天早上八点钟起床,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接着到特雷维尔先生的队部去了解当天的口令和新闻。达达尼昂虽然不是火枪手,出勤却非常准时,令人感动:他从早到晚站岗,因为三个朋友不管谁站岗,他都陪着站。在火枪手队部,没有人不认识他,大家都把他当做好伙伴;特雷维尔先生第一眼就看中了他,现在带着一种真正亲切的情感,不断在国王面前举荐他。
三个火枪手都很喜欢这个年轻的伙伴。友谊把他们四个人联结在一起,他们每天都要见三四次面,不是为了决斗,就是为了办事,或者为了玩,他们经常在一起,形影不离,别人常常看见这四个人互相寻找,从卢森堡公园找到圣絮比斯广场,或者从老鸽棚街找到卢森堡公园。
这期间,特雷维尔先生许诺的事情一步步落实。一天,国王突然吩咐埃萨尔骑士收下达达尼昂,让他在其禁军队里当一名见习兵。达达尼昂叹息一声,穿上禁军的军服;他宁可少活十年,去换一件火枪手的外套来穿。特雷维尔先生答应,在见习两年期满之后,他可以得到这种优待;如果达达尼昂有机会出面为国王效劳,或者立一个大功,两年的见习期还可以缩短。
现在,每当达达尼昂站岗的时候,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也陪他站岗。所以说,埃萨尔先生的禁军队收录了达达尼昂,等于收录了四个人而不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