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哲罗姆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5766字
但我还是希望事情不是这样,一个人不必打扮成小丑也能行为正派,令人尊敬,富于理性。有时候,我朝镜子里打量着自己那条又长又鼓囊囊的裤子,还有竖起来的衣领,加上那顶圆顶毡帽,心里就自问我有什么资格到大街上乱跑,使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变得更叫人讨厌。后来我心头涌上一股狂野的邪念,我并不想品行端正,也并不想令人尊敬——人家说我从不会有理智,所以这也没什么关系。我想穿上淡紫色的紧身上衣,上边还有黄颜色的开叉;我想肩披一件浅蓝色的丝袍,在帽子上插一支黑色鹰毛,晃来晃去;还有一柄长剑,加上猎鹰和长矛,外带一匹烈马,这样我就会去招摇四方,使众人的眼光为之一亮了。为什么我们个个都想使自己穿得像在垃圾堆上爬的蚂蚁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该穿得稍稍花哨一点儿呢?我敢保证,这么做会使我们更开心。不错,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但我们也不过是小小的一族,装模作样,败坏乐趣,这有什么用处呢?哲学家要是情愿,就让他们把自己打扮得像一群老乌鸦吧,我情愿做一只花蝴蝶。
不管怎么说,女人就应当穿得漂漂亮亮,这是她们的义务,她们是地球上的花朵,生来就该让自己艳丽多彩。我们男人对女人谴责很多很多,殊不知没有女人的漂亮服装和美丽脸庞,这破旧的世界就太沉闷,太窒息了,女人给她们的所到之处带来一片光明!在我们臭气熏天的酒店里,女人(当然是我们的女亲戚)造成的骚动是多么阳光灿烂!她们的缎带。花边、手套、帽子,还有她们的阳伞和手帕造成的混乱又何等令人愉快!那就恍若一道迷途的彩虹突然闯进了我们家中!
我记得,我们那些娇小可爱的少女身穿艳丽的衣服出行,那是夏日最迷人之处。我喜欢看到树林间掩映着的粉红、天蓝和雪白的衣衫,又星星点点地散布在碧绿的田野上,反射出太阳的光芒。此刻,我窗前的小山上就有4个白色衣裙朝山顶攀登,虽然她们在3英里以外,我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们,起初我还以为她们是路标呢。从老远就能够看见那些可爱的人儿,这实在是妙不可言!尤其当她们刚巧是你的妻子和丈母娘时,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说到田野和路标,使我想到要对女人的靴子说几句一本正经的话。英伦三岛的女士们穿的靴子全都太大了,她们从来都没弄到过一双合脚的靴子,靴匠做的靴子都不够小巧。
我一次次看见女人坐在翻越篱笆用的梯子的最高一级上面,说她们连一步也挪不动了,那是由于她们穿的靴子磨伤了她们的脚,而且抱怨总是一个原因:太大。
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以英格兰的丈夫们和父亲们的名义,我呼吁靴匠们进行改革。我们的妻子和女儿,我们的表姐表妹,都不该对自己被弄得一瘸一拐,饱受折磨而无动于衷,商店为什么不能多储备一些“窄型二号”的女靴呢?我发现多数女人都穿这个型号。
女子的服装中还有一样东西也总是太大,那就是腰带,裁缝们把这些东西做得太松,带钩和扣眼常常脱开,还伴有一声雷鸣般的巨响。
至于女人为什么要为这些错误受罪,为什么她们不坚决主张让自己的衣服更加合体,我就不得而知了。那不太可能是因为她们不愿为裙子之类的事情自找麻烦,因为裙子是她们不用思索的东西,它是女人完全感兴趣的唯一话题,她们从早到晚都在谈论裙子,你若是看见两个女人在一起,就可以用你兜里所有的钱来打赌:她们不是在谈论自己的衣服,就是在谈论朋友们的衣服,你看见有几个女人在窗户旁边说话,想知道从她们圣洁的双唇中会掉落哪些甜美有益的辞藻,于是你凑了上去,这样你就会听见其中的一个说道:
“我把腰带改紧了,去掉一个皱褶,现在它简直再合适不过啦。”
另一个说:“哦,我要穿上那件深紫色的胸衣到琼斯商店去,还要戴上那个黄颜色的胸饰。帕提克商店卖一种特别特别好看的手套,才1先令11便士。”
我有一回和几位女士驱车经过德比郡的一个地方,那儿是个风景美丽的乡村。女士们都十分惬意,自始至终她们都在谈论裁缝。
我不时用伞指着美丽的景致说:“看那儿!景色多漂亮!看那青青的远山!白嘴鸟在树林里做巢,那儿是察兹沃斯1,还有那边……
1英国德文郡公爵的府邸,藏有荷尔拜恩、提香等人的绘画名作。
“是啊,简直太美啦!”一位女士会说,“噢,为什么不去买一码绫绢呢?”
“怎么,就让村裙那个样子吗?”
“当然啦,你管这地方叫什么来着?”
于是我就把她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不断扑入眼帘的新鲜美景上,她们朝四周瞥上一圈,说声“很迷人”,“美极啦”,马上又沉浸在欣赏彼此手帕的狂喜中,还互相悲悼着细麻纱荷叶边的衰落。
我相信,倘若有两个女人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她们肯定会每天从早到晚地争论把海贝和鸟蛋做成滚边的种种优点,而且月月都会创造出穿无花果叶的新时装。
极年轻的男人常常也花费很多时间思索衣着,只是他们彼此间不谈论,男人谈论衣着不会得到鼓励。讲究衣着的男人不会受到同性的欢迎,实际上他们从同性得到的责骂比应得到的多得多,讲究衣着的青年男子是无害的失败者,而且他们很快就会长大。况且,一个男人如果在20岁时不讲究衣着,那么他到了40岁上就会邋邋遢遢,衣领肮脏,不刷外套,年轻男子讲究几分衣着是件好事,它符合人之常情。我喜欢看到一只小公鸡修整它的羽毛,引颈啼叫,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它的。我不喜欢逆来顺受的人,谁都不会喜欢这种人——说实话,真的不喜欢,不管人们如何赞美谦卑温逊和其它他们并不懂得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逆来顺受是个大错误,尤莱尔·希普的父亲1对人性判断想必很差劲,否则他就不会告诉儿子人人都喜欢谦卑了。通常没有比谦卑更叫人恼火的了,生活的一半乐趣就是争吵,而你与谦卑者就是怎么也吵不起来,他们将我们的怒气化为乌有,而我们并不想这样,我们想把怒气发泄出来。我们竭力营造出狂怒的心境,而当我们正欲享受盼望中激烈争吵之乐时,谦卑者却用逆来顺受使我们的全部计划成为泡影,这真叫人憋气。
1狄更斯《远大前程》中的人物。
赞蒂佩1被和那个生性文静却令人恼火的男人苏格拉底拴在一起,她的生活肯定是一场漫长的苦难。试想,一个已婚女人命中注定要一天天地和丈夫一起生活,却不曾和他发生过一次口角,这种日子该多么单调乏味!男人应当用吵架这类事情使妻子开心,天知道她们的生活有多乏味,可怜的女孩们!我们男人的娱乐,她们一样也没有,她们不参加政治会议;她们甚至不属于地方上的国会爱好者;她们被排斥在大都会列车的吸烟车厢之外;她们也从未见过滑稽报纸——即使见过,她们也不知道那是滑稽,因为没有人告诉她们。
1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妻子,为著名的悍妇。
考虑到女人的生活是如此可怕的空白,我们实在应该时常为她们提供一些吵闹来使她们开心,即使我们自己不愿意,也该这么做。真正多情的男人会这么做,所以才被女人所爱,因为这小小的善举会一直进入女人的心田。正是自我牺牲的爱情佐证使她告诉女友他是位多好的丈夫——不过要等他死了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