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国家经济中的价值第三章 国家的自然经济中的价值

作者:弗冯维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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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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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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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682字

假设共产主义的乌托邦国家真的实现了,按照我们刚才的看法,那里一切经济生活都变成国家的事情,私人经济和国家经济之间必然还有象现在所有的同样区别,虽然可能采取不同的名称。一方面,必须把所有那些现在留在私人手里的家庭事务和生产经营,连同许多基本上属于私人经济而现时为了某些特殊理由归国家领导的企业,单独归为一类。另一方面,必须把所有那些有关国家的一般支出管理的事情——或是所有那些全属国家的经济事务的事情一以及总的说来属于经济政策的事情,列为另一类以别于前一类。当然,各类之间的互相转移是免不了的,在一类里可能占统治地位的考虑,在另一类里也可能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并不和下列说法即各类的指导原则必定不同,相矛盾。在前者,即在私人经济这一类,在那里财物就其数量与效用说可以计算得很精确,主要的努力必然是,从财物的每一可以实际计算的部分去取得普遍承认的最大数量的效用。这种努力必然表现为价值的一种估计,就每一单件财物来说,这种估计的尺度得自这样一个边际——在这种边际上利用得最完善的供给适应于挑选得最完善的需求。象我们所知道的,在生产领域内,价值的这样一种估计采取收益估计或成本估计的形式。整批相同财物的价值必须用倍数来表示;生产财物的价值则必须化作产品形式成为许多倍数之和。各个数量必须是可以互相对比计算的,在许多场合还必须是可以计算得很精确的。必须建立精确的经济计算法,把每一种充分熟悉的方法的有利与不利之处全都用数字来表示。关于精确地确定和实现价值计算所指出的最好计划,必须把它看作是经济艺术的成就。在后者,即在国民经济这一类,首要原则也必然是去取得最大数量的效用,保证公民的最高福利。但是效用及其数量却不能估计得那么精确,实际上,象我们已经详细证明的,常常只能估计得很不精确。由于实现国家的目的所必需的方法绝大部分是很广泛的,而且几乎总是不能决定得很精确的,从财物方面也会使估价更加不明确。价值的估计往往很含糊,在许多场合不能期望估计上的意见一致。只有那些私人经济也使用的财物,才能通过沿用私人经济所得到的明确估计,而得到较精确的估计;那些通过生产来得到的财物,也有这种精确估计的可能。但是,凡是国民经济所使用的特种财物,因为使用关系或是因为来源关系而不具备私人经济的估计的场合,凡是绝对或完全只有国民经济本身,设法寻求特种的公共方法来保卫公众福利的场合,就要出现受癖好与情感影响的、对利益的含糊的、不确实的估计,以代替大批财物的价值的数量估计。即使在这样的场合,直到某一点,成本还确是决定着价值的,能够用仓库或其他类似机构里的存货——这些存货又能够通过生产来更新——来补充的一切财物,在我们看来好象就因此直接作为这些财物的生产要素的简单结合。总的说来,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成本直接决定价值的情况是占优势的。由于劳动并非劳动者的生活资料的产品,因此,反过来,也就不能把生活资料看作劳动的生产要素。换句话说,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并不是资本。如果劳动是第二级财物,生产着某种第一级财物,即消费财物,那劳动者的生活基金却无论如何也不是生产着劳动者的第三级财物,它还只是第一级财物,即为劳动者准备的消费财物。就价值言,这一点有很重要的结果。象我们所看到的,价值首先从对第一级财物的需要被传递下去,然后从这些需要传到第二级财物上面,再向各级财物依次往下传。如果生活资料是资本的话,国民经济中的自然价值与私人经济中的自然价值之间的对立,实际上,归结为含糊与明确、主观估价与精确计算之间的对作尽可能确切的说明。我们如果要了解私人经济的计算法,就一定要认真考虑两个问题。第一,所有种类相同的整批财物——和这些财物一起,还有所有通过成本同它们发生关系的、作为产品的财物——均归边际定律所支配,并作为由最小的单位所构成的可分割数额来计算,而每个单位则按同一价值来估计。这就使人们觉得财富好象被分裂成为“原子”似的,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在边际定律的范围内,全部财富的每一个“原子”都是用这种计算方法来估价的,不仅所有的边际使用是这样,通过它们并和它们在一起的,从最高级的直到那些处于边际上的、所有可能的使用,也都是这样——只是为了避免麻烦我们才只计算那些边际用处。这就使我们有可能计算那些用来满足种类几乎无限多的需要的几乎无限大的数量。例如,为了从事普通的私人经营,一个国家的全部巨大农业财富能够通过对这种财富的普通经济估计十分恰当地加以掌握,纵使这种估计——它只考虑整批财物及边际使用——还远不足以表明通过农业所提供的那些满足对国家生活所具有的全部重要性。因此,再没有别的东西比用一篇研究这后一意义的农业的重要性的论文来介绍农产品价格更使人误解了。计算中所余下的“剩余价值”是用不着计算在内的;一则不仅在农业税中这是省掉了的,而且到处都是省掉的,再则,就细节言,如果所观察的到处都只是边际,满足需要所达到的边际、扩展生产所达到的边际以及耗费成本财物所达到的边际,那就可以达到农业对贸易、工业以及其他经济部门的非常适当的平衡,还可以达到农业内部的各别企业彼此之间的平衡。如果这同一农业财富是从有关一般经济政策的目的来考虑,那看法就改变了。我们不再注意彼此对立的无数个别财物,而是注意普遍地影响这些财物的东西。于是农业或具大都分变成一个整体,然后就到了考虑它的全部功用的重要性的时候,然后我们必须面对一个必须按其整个规模来全面估计的巨大复杂的结果。第二,整个生产收益——仍是考虑到最小的数量——丝毫不剩地被私人经济分配于互相补充的生产要素。全部“生产贡献”之和在价值上等于总收益,从而生产价值象产品价值一样是可以计算得很清楚的。另一方面,在经济政策问题方面,如果大量的生产财物的用途必须在同一时候全部加以权衡,光估计那“贡献”是不够的。还有必要从事下面这种异常困难的工作,即要考虑,如果突然把生产要素聚集在一块,或突然把它们彼此分开,这些要素的“互补性”最终可以达到多深,它们彼此间又会以原因或结果的方式互相影响得多远。这里,在私人经济的“贡献”方面,我们又只计算边际价值,而在国民经济的全面“合作”方面,我们却计算财物的更为深远却又不易计算的重要性。这一点必须完全在上述的界限内来理解,我们这里所指出的只是这而种经济体系的主要特征,而每种体系总是带有别的体系的痕迹,从一种体系转变为另一种体系也未予以注意。立。即使这样,对比下的差别还是大得足以在实际政策中得到明白的和特殊的表现。理论上,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那它们就要从劳动者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当中得到自身的价值了。但是,由于生活资料不过是生活资料,它们只能从它们所满足的需要中得到自身的价值。


决不会有任何怀疑。就象凡是私人经济利益互相竞争的场台,就要按照这样利益的相对重要性来徘等次一样,私人经济利益和国民经济利益两者同样也要按彼此之间的关系来排等次的。较重要的目标优先于较不重要的目标——这一点构成价值估计的理论基础。但是当对重要性的程度产生任何怀疑的时候,这个规则实际上又将怎样起作用呢?事实上,国民经济估价的不明确性质实际上必然常常引起对私人经济与国民经济两者的行为互相之间应该维持正确关系的怀疑。同样的财物既可以使用于私人经济,又可以使用于国民经济,是很常见的;从中供应两者的最终只有一笔基金,专为这个或那个领域准备的财物自始就只有很少一些。一种企业,作为私人经营,象它的能够按直接成果来计算的收益所表明的那样,是有利的,而从国民经济方面看,却被认为具有不利的、破坏性的或带隐患的效果;也就是说,一种企业,就结果说,是更遥远、更难以捉摸的——凡在这样的场合,就遇到了这两种利益之间发生竞争的一个典型的普通事例。与此同时,我们又看到相反的事例,即一种企业,作为私人经营是无利的,其有价值的收益是抵偿不了成本的,而从国民经济观点看,却可以把它看作是有利的,不管是有助于进步还是有助于保守。就个别企业说适用的东西,就整个一类这些企业说也是适用的——如同重要法案的立法与行政、生产的不同部门与不同领域、一个国家的生产阶级的活动,等等。例如,人们对于下面这个问题可能发生争论:农民阶级或工人阶级究竟应当不应当有公共津贴,也就是一种补助,这种补助,从私人经济的观点看,光从农产品价值或劳动成果也许不能证明它是合理的,而如果考虑到维持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却可能证明它是合理的。在共产主义国家,象在现在的经济里一样,还会有不少理由会迫使人们就下面商种考虑重新作出决定,即:对数量上可计算的最近收益的考虑即对直接利益的考虑,和对较难计算的较远成果的考虑即对总的利益的考虑。假定是某种诸加建筑铁路的技术改善问题,那无疑会发生——象铁路刚被采用时所发生的那样——关于铁路的效用、可能性与后果等等的辩论。甚至在经验已使一般辩论告终之后,关于可计算的结果与不可计算的结果之间的更为正确的关系还会继续有意见分歧,或者,关于一个民族究竟应该专门发展商业还是专门发展农业,关于究竟应该更多利用劳动者阶级的力量还是应该更节约这种力量,可能还有疑问;以及,关于进行战争究竟是不是明智,究竟应当不应当为战争作好准备,还是促进和平的策略也许会更好一些等等,也可能还有疑问。肯定地总会有一派人计算并冷静地注意每一个设计的有利与不利之处,又有另一派人看得很远,给幻想与激情留下余地,目前利益的经济对立物会以不同的名称重行出现。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交换价值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决定于——除了同私人利益的对立之外,——经济目标的分歧,这种分歧是不可避免的,是产生于自然经济状况的。如果一定要承认:在共产主义国家里,对财物的私人经济估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它有时忽略了必要的扣除,有时又忽略了必要的附加。因而得出太高或太低的估价,那我们就更加一定要说现行制度下的交换价值有同样情况了,在现行制度下私人经济的特征是强调得更厉害的。台在一起组戊财物的完全价值的正是精确的计算以及虽然不可计算但被实际观察到的影响。当理论家考虑到经济理论因此在其公式与教条的精确概念方面要受多么大的损失时,不管这对他是多么困难,他也必须接受这些。按交换价值计算,凡是产生利润的东西就是经济上可容许的东西,此外的一切都是不容许的……


如果所找的只是可计算的数量,那采纳建议是多么简单容易啊!当把绝对定律放在一边,而不得不乞灵于具体的现存情况来为它们作出决定的时候,所有理论上的答案又变得多么含糊不清!结果我们必须把作出决定以及对决定的具体执行的职责留给政治——要记住政治不但属于政治家,而且属于政治科学。在承认这一点上不管理论的自豪感会受到多大的挫折,这总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为了观察与了解事物,人们常常把事物看作不如它们的本来面目那么复杂的东西。要是除了从最容易的开始来简化思考过程,而没有更进一步的企图,那上述作法是很对的。但是,如果停止在这一点上,毫不费力地把这样找到的答案应用于现实,那却是不能容许的。先是按能够最简单地理解事物的方法来理解事物,而后按照我们所想得出的图画来表现整个世界;把最容易理解的东西——或者无论如何是理解得最清楚的东西——当作实际的东西,这可以称之为“理论的病”。象一切夸张一样,这也产生自己的反作用,即对无论哪一种理论都反对。读者现在看到的这一本书可以证明我并未参加这种反对。也许它还不能同样清楚地证明,除了纯理论的研究之外,我还认为其他一切方面的研究就其本身说是既必需又重要的;但是我希望,任何公正的批评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对这一点持异议。即使在理论承认国民经济对价值的影响的时候,似乎也不能否认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为政策提供依据。那个彻底想出价值理论的人,即使在刚才所讲的范围内,也有理由骄傲地指出这个理论在政治科学及实际政策方面所给予他的帮助。承认交换价值的估计可以应用于一个领域之内而不能应用于另一个领域之内,是最为重要的事情,要没有它人们就不能作出任何决定。那么,如果我们能够即使最一般地规定这些领域,如果我们能够把国家对价值的估计的定律和私人对价值的估计的定律完全清楚地分别开,因而使每一个颇为认真地遵守这些定律的人都会相信它们符合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此外如果有可能指出事物的实际过程最经常背离这些定律的方面及其最严重的结果;假使那样,那就有可能简便地奠定政治活动的基础,同要是没有这些原则就会破坏这个基础的错误与困难相比较,那就谁也下会否认这样一种理论是有存在的理由的。只要举一个特殊事例就够了。用计算本身不生利的金属或纸张的重量和数目,来代表财物,从而用数目和数字、张数和重量来对财物、以及对它们所保证的利益进行估价,本身就是一种神秘的事情,希望对事物取得明白看法的人可能认为这种事情带有人为的、不健康的来源。这种事情事实上的确把许多聪明正直的思想家引到一种猜测上面去。可见,要是一门科学能够证明这样一种行动状态就其本身说归根结底是健全而简单的,并证明为千百种不同的经济满足取得一种比在必要条件下由财物的自然边际价值所提供的尺度更精确、更清楚的尺度,是不可能的;那它就是一个很值得考虑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