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者: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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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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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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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060字

第二天林天去北京做后期,一大早开车走了。我到苏夕的事务所楼下堵她下班。


我坐在台阶上喝酸奶,跷着脚,翻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


到了下班时间,白领“哗”地从灰蓝色大楼涌出来,我在人流中颠沛流离,很不适应。因为运气好,自从大学毕业,我基本没坐办公室,我不知道格子间里滋生怎样一种生活。以前自己写剧本,后来到了影视公司当写手经理人,也就每天催催人家稿,吃吃喝喝,不太去公司上班。他们来来往往,我难以抽离目光,像看电影一般,专心致志。


我看到了苏夕,头发盘起来,身体裹在灰色的套装中。我不是没见过她这个样子,只是现在看见感觉特别真实,有了高楼大厦,人来人往,红绿灯交错,斑马线作为背景,我感觉特别真实。


我站起来喊她的名字。苏夕,苏夕。


她看见我,笑着跑过来。嘿,你怎么来了。


苏夕和我钩肩搭背地走到馆子里,我买了很多东西,大包小包,我和苏夕两个人拎着,走起路来歪歪扭扭。没有男人的日子,我就去找苏夕混生活。


我们点好菜,要了几瓶酒。


我说:“你昨天太不给我争脸了,怎么和陈艾莫走了?”


“老朋友去叙旧不是很正常。”


“床上叙?”


“没有,坐在我家楼下的咖啡馆里,聊到两点,各回各家。”


“都到楼下了还不上去吗,难道他肾亏了?”


“又不是随随便便的就能上床。”


“他不是随随便便的人?”


“没有上床的必要。只是了解一下这些年好不好,怎么过下来的,想当时挺可笑的,然后就没了。”


当初苏夕和陈艾莫很搭调,敏感的女主唱和尖锐的男吉他手,现在是干练的女律师和流行男歌手。我脑子里突然浮现“荣辱与共”这四个字。


苏夕说:“时间一久了什么都感觉不出来了,即便感情还是很强烈,身体却疲倦了,我们不想重蹈覆辙。人要往前看。”


我和苏夕两人单独喝酒的保留节目是历数历任男友,每次都会发现上一次有漏网之鱼。我们总要带和自己有关系的男人与对方见面,绝对不是征求意见,而是发表声明——我现在和他在一起了,别碰他。


我们常常说起那些在我们生活中还没有彻底消失的人,像林天、周觅、沈念、陈艾莫,等等。当然还有别人,往往那些一晃而过的更加有趣。


苏夕曾和一个客户好过,帮他打赢官司,和这个人十分暧昧。他姓黄,黄金的黄,是我见过外形最有范儿的男人,历史精通,审美健全,bbc(briishbroadcasingcorporaion,英国广播公司)天天看,偶尔还背着背包去穷乡僻壤旅行,住青年旅社,从不挑剔屎流成河的厕所。每月开二十分钟车去离公司很远的一家书报亭买《收获》。他带一条银色手链,喜欢收藏手表和看深夜电影,喝红酒不抽烟。他永远用黑卡,无密码。对女人从来规规矩矩,只是尽到绅士风度,厌恶名模和女演员。


我和苏夕觉得他就是男人的楷模,就是新一代钻石王老五的典范。苏夕在黄先生时期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去黄先生家装贵妃醉酒死皮赖脸终于耗在那儿了。我问后续如何。她说黄正穿着一条真丝睡裙安然地睡在她旁边。我们为此很是崩溃,感慨上帝还是很公平的。苏夕再没联系过他,她说一见到他就想到那个煎熬的夜晚,太恶心了。那个夜晚苏夕就像《甲方乙方》里体验贫穷生活的大款,吃光了村里所有鸡,绝望而渴望地爬在山头眼泪汪汪地等待葛优来接他。她说她就是眼泪汪汪地看着窗户,等待着第一道曙光,背后还睡着一个穿真丝睡裙的男同志。


在和林天正儿八经之前,沈念离开之后,我经历过一段时期,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它,其实当时的年岁正好到了姑娘的黄金时代。


一个摄影师,跟踪我很多天,把偷拍来的照片寄给我。我在吃麻辣烫。我在背单词。我在和猫说话。我在诅咒别人。我在系鞋带。我很感动,感动得求他滚。我猜测他会不会是黑社会派来跟踪我的。


一个画家,把颜料当可乐喝了之后,变得更加疯疯癫癫,被送进了疗养院。


一个热血青年,沉迷摇滚乐,分手时,站在复兴公园门口,说他会成为伟人,而我会为此后悔。我转身走进richy和闺蜜开香槟庆祝。我谢谢他给我后悔的机会。


一个卖车的三天两头带我试驾名牌跑车,我由此心生一念,离开他准备找个售楼的男人。


云云云云。过眼云烟。每次结束我都会搬着一个纸箱搬离一个房间,只是我给的爱要不回来。


我不喜欢床上的故事,我喜欢发生在陆地上的故事。张爱玲说女人天生是同行。那么我说爱人就是一种事业,我的职业是编剧,而我毕生的事业就是爱人。苏夕不同,她爱人爱床也爱钱。


我从不和陌生人偷欢,我的谨慎体现在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