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淡如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55
|本章字节:35912字
他实在很怀念她,说不出为什么,至少,当她把温暖的手放在他身上的时候,全身细胞都仿佛获得了新能源一样。自从林祖宁称赞她“成熟”之后离魂天使没有再出现过。
难道这两个字对女人而言,真的这么不中听吗?
林祖宁从此养成对空气喃喃自语的习惯。只要有风吹起窗帘,他都会以为是她来了。
没有她的影子时,他便以为她只是把自己隐身起来:“喂,你在这里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
甚至他还有一种心理恐惧症——他怕他在沐浴或更衣时,天使突然出现,那可怎么好?
“我真该和你约法三章,我在换衣服、洗澡和上厕所时你都不准来。”
“我看你是疯了!”范弘恩不明白他自说自话的缘由,只觉得他神经不是很正常,“一次车祸就把你脑袋撞坏!你要不要看心理医生?”
有口难言最痛苦。他总不能跟范弘恩说他看见了一个叫“离魂天使”的不明生物,夜半来天明去,那么范弘恩铁定会为他找心理医生。
他实在很怀念她,说不出为什么。但至少,当她把温暖的手放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全身细胞都仿佛获得了新能源一样。
也许天使不喜欢范弘恩家。
基于这种假设,他决定搬回自己的狗窝去——反正人各有造化,缘散也不能勉强,旷雨兰走后也有些日子了,他确信自己不会再触景伤情。
一回家,还没打开门就先闻到一股香——五香卤牛肉的香味。
他太熟悉那种味道了。这是爸爸生前最爱的菜肴——可是,大事不妙!会卤出这种香味的,除了妈妈还有谁?
林张琼子果然在厨房。
“儿子,你终于回来了!”
她满脸得意:“妈妈帮你卤了你最爱吃的东西。”
“不是我,是爸爸。你记错了!”林祖宁纠正她。
“一样一样,人家说有其父必冇其子。”
“妈——你怎么在我家?”
“我不能来吗?”林张琼子对他的问话不以为然,“我今天停掉补习班的课,特地来看你。你这个不肖子,跑到哪儿也不跟我说一声,害我担心了好几天。今天我心生一计,在你家厨房卤牛肉,看看香味能不能把你叫回来!”
这种做法比较类似于召唤孤魂野鬼。
“你果然回来了,这是母子连心!”
林祖宁笑得好无奈:“你怎么进来的?”
“这还不简单,爬窗户呀,你们的窗户总是不关!”
“这是二楼啊……”
“二楼哪能难得倒我,我年轻的时候,跟你爸是在攀岩的时候认识的,我宝刀未老,身强体壮。”
林祖宁的太阳穴又隐隐作痛。“咔嚓!”有人用钥匙打开大门,看样子牛肉香不止叫回来一个人!
另一有钥匙的人当然是旷雨兰。
重重的皮箱往地下一掷。
“喂,搬进来吧。”她睬也不睬目瞪口呆的两人,向外面喊,“小心别摔坏我的微波炉!”
林祖宁的头几乎痛得嗡嗡作响。林张琼子比他先说话:“喂,你回来干什么——不是说走就走了吗?”
她手持一把平底锅为儿子讨公道。如果旷雨兰是条鱼,林张琼子肯定会把她烧了吃。
旷雨兰没好气地瞅了她一眼:“你又来干什么?”
“这是我儿子的家,我不能来呀?”
“笑话,这还是我的家。这半年租金还是从我腰包中掏出一半来的,你问问你儿子!”
“你要钱我还你,要多少你说!”林张琼子被激怒时通常变得十分慷慨,异于平常。
“冤有头,债有主,我要你的臭钱干吗……喂,冰箱放那边!”几乎两个女人同时嚷出相似的话:“林祖宁,你呆站着干吗,评评道理!”
天下哪有道理可评。不回家还好,一回家他便人难临头。偏偏腿上有石膏,不能溜为上策。
林祖宁看看妈妈,又看看旷雨兰,终于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们随便聊聊,我上洗手间。”
在浴室里仍然可以听到两个人的激烈争执:“好不要脸,不讲就自己回来。”
“哟,你来这里喧宾夺主?告诉你,我是这个家一半的主人!”“如果我儿子娶你这种媳妇,我马上自杀!”“如果我有你这种妈,我也会变成白痴一个。笑话,谁要嫁你儿子?”
“你不嫁他,同住一个檐下像什么话?就不怕嫁不出去?”
“我的事,你管不着。”
“只会用微波炉?天哪,只有笨女人才用微波炉,一点也没资格当女人!”
“现在只有像你们这种老一代的古董,才以为做菜是天职!被人家当了一辈子奴隶,还自以为傲!”
唇枪舌剑,一来一往。
林祖宁恨不得把自己丢进马桶里冲进下水道——是呀!为什么不企图逃走?他掏掏口袋,皮夹就在身上。
连林张琼子都可以从二楼窗户爬进来,他为何不能爬出去?虽然一条腿似乎有千斤重,但以腕力支撑应该没问题。
天色已暗,爬下去应该没人喊贼——林祖宁打开窗子,抱着水管慢慢溜下去。
—拐一跳地到了路口,什么也没想就拦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儿?”
到哪里好?回小范家太无趣了,恋爱中的男人神经兮兮,永远看不到别人的悲哀。
他想起了自己发生车祸的那条公路,试试自己的运气,看会不会在那儿碰上离魂天使。
林祖宁想问她:为什么这么久不来?是他做错什么事,还是说错什么话?
“从来没有人在这里下车,先生,你是第一个。”
“这棵树很漂亮。”林祖宁言不及义。
“哈,你是艺术家,我刚刚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你是艺术家,只有艺术家才这么浪漫。”“谢谢……”
“有那么漂亮吗?”出租车司机还好奇地探出头来瞧瞧。
没有离魂天使的影子。也许等她一会儿,她就会到。
榄仁树的叶子映射着微弱的路灯光泽,在黑夜中泛出温柔的翡翠绿;风一吹唰唰地响,仿佛在对他说话。
林祖宁才想起曾在这儿的草丛中看见一条蛇。希望那条蛇今天早点睡,不必来和他打招呼。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整夜这个转弯没发生任何车祸。
林祖宁绝不是幸灾乐祸的人,但他确实十分失望没有车祸——意味着离魂天使没有来!
他靠近大树检查树身,希望发现她的值勤表或签到簿。
“沙沙沙沙……”树叶的合奏仿佛在笑他:即使有,你的眼也看不见。我不告诉你。
自从他能够跟离魂天使说话后,他已经搞不清楚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第六感,什么是子虚乌有。
等待一夜只有一个结果:他得了重感冒!
并且,躺在随时可能发生大战的房子中。林张琼子和旷雨兰都留了下来,谁也不肯先搬走。
旷雨兰坚持她付过一半租金。
林张琼子理由更坚强,她要照顾自己饱受虐待的儿子!
“听说你来找过我。”
一只手放在他热腾腾的脑袋上,仿佛铁扇公主的扇子扇了火焰山。
“哇!你病了。”
林祖宁慢慢睁开眼睛——他看见离魂天使了!可是……她变得更不一样。她的肌肤依然像半透明的白水晶,长发仍旧是亮丽的黑丝缎,可是她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她长大了,短短的几天之间,她又长大了许多,不再是小女孩,她的语气也带着妩媚的温柔。
这次不再发表任何评论,因为怕她又像风一样地离开。
“见……到……你……真好。”他有气无力地说。一身能量都给发烧散完了,“你怎么知道我找过你?”
“我就是知道。”她对他撒娇。
“你知道?你知道为什么不让我看见你,害我守了一夜?”
“不,后来榄仁树才告诉我。”她低头吻他的额。
好像有一片云从他眼前飘过。
“它会说话。”
“它只跟我说话。”天使说,“你不用怪我,如果我早知道了,就不会让你等一整夜,我没有那么坏心肠。可是,我有我的苦衷,不能时常来见你。”
看到她时,他才发现这么多天以来,她对他有多重要。
“你想念我吗?”她对他的语气也不一样了。
“一点点。”他不好意思说非常。
“只有一点点那就算了。”
天使稍离开了床缘。
“非常!”他企图抓住她的手,却什么也没抓到,那种抓不住的感觉真叫他害怕。
“哎呀!”天使摇摇头,“遇到你,我的麻烦更大,可不是只发一场烧就可以解决。”
他不懂她会有什么麻烦——她让无数人开车撞死,也没惹过麻烦,那还能有什么人能找她碴儿?
“这几天你到哪里去了?在做什么?”“你的盘查口气不输我的上司……我在人间东游西荡,心想要不要再来见你——”
“你想着我吗?”
“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又是秘密,是不是?你不告诉我,明天我就自己开车去撞电线一”这是纯威胁。
“不行不行,我可救不了你。”
“我不必你救,我想当鬼,跟你一样一起东飘西荡!”
“你说这些傻话,是不是烧坏了头!你当鬼一定是色鬼!”
“我只要求你一件事,走的时候要好好说再见——不要一转眼就消失了,拜托。”他的眼睛不自觉地写满了悲伤,如果,如果他只能落寞地看着她的背影离开,也得让他多看一会儿吧!
天使很为难:“可是你住的地方,人气总是太旺。我不能逗留太久。”
“请你找个鬼来,把她们二位请走吧!”此话虽然无情倒是真心。“有缘无分,我该不该认命?”天使轻声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
“没有,”天使微笑,“我跟你之间,总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不懂:“你的第二辈子的故事还没说完——你是怎么下凡做第二次实习的?”
“当我回到天使的身份时,我是个小孩,然后我会按照正常的速度长大,长得够大的话,我又得下凡一次,再回头当天使小孩,如此不断循环……”
林祖宁恍然大悟,原来成熟吓住了她。但她确实长大了……“我犯的错误越多,我会长得越大,第二次,是因为我放过了一个老太太。”
“你没让她撞车?”“那个时代没有汽车,当我这种离魂天使闲得要死——她是坐在马车上的,那时我的工作是拿丝绳绊倒马。”
“看不出来你也有慈悲的时候。”
“很少,”天使并不承认,“我的慈悲在上天看来是怠惰。那一天我靠近马车,刚好听见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拿着佛珠在念经,口里说,得饶人处且饶人……”
“这句话仿佛是对我说的,我试了二次下不了手……”
“我动了感情——我想到自己的上辈子,如果那些对不起我的人慈悲心大发,放过我一马,在凡间的我不是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吗?”
“所以我饶了她。她不知道,所以我也听不见她的道谢,但是我心中好快乐,快乐使我长大……所有的七情六欲都会使我长大,在上面,这都是错误,所以我们下凡注定当不快乐的人。”
“可是有时候,欲望是多么好的东西。”
“你跟上面说吧,我同意你也没用——”她忧愁地摸摸自己的脸颊,“我又长大了,是不是?”
“你越来越美丽。”
“不,美丽曾经害死我。”
“第二次,老天爷又要给你挑一朵玫瑰花了?”
“是的,这次我选紫色的玫瑰……”
“财富,对不对?”
“你真聪明。”
我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
奶妈这么对我说。
“我的嘴里真的衔了一个汤匙吗?”5岁的我呆呆地问奶妈。我不知道那只是一个比方。“是呀!我的宝贝凤儿,”奶妈一边帮我梳头一边笑,“你是三辈子修来的福,你的命是全北京城里最好的,你生在王家,王家是首富。你爹爹又是个大官,你又是爹爹唯一的女儿,你的命太好了。”奶妈在笑,笑了不久嘴角便僵掉,我在镜中看见她的脸,眼中忽然塞满了泪。
“你怎么哭了?”
“没有没有。”奶妈忙拭泪。
“你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就跟娘说,你伤心得掉泪了。”
“我的小祖宗,千万别这样。”
“那你就得说。”全王家上下一百多个仆人,没人敢拂逆我这个千金小姐。他们越疼我,我就越有霸气,以为我连天上的星星也摘得到。
“我是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我也给她取名叫凤儿。你叫王金凤,她叫崔玉凤,可惜她的命没你值钱。”
奶妈泪如泉涌。
“你不准哭,”我说,“我要崔玉凤来王府同我一起玩,我没有伴,我也讨厌哥哥们。”
“她要在就好了,我一定跪下来求你娘,让她来陪你来玩,”奶妈说,“我一千一百个愿意!”
“她在哪里?”
“在苏州捡鸭蛋。”
“5岁就可以到苏州捡鸭蛋?”记得奶妈说,崔玉凤跟我几乎同时出生。
后来才知道,那是表示她死了。奶妈为了把丰盛的奶水拿来养我,只得把可怜的崔玉凤送人。那个人家只给崔玉凤喝米浆,不到一岁她就夭折了。我不知道奶妈心底会不会因此而恨我,我间接杀了一个人。但奶妈对我是真的比我亲娘还好些。
记忆中我的亲娘是个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每天打扮得光鲜洁亮,身旁围绕着大批侍女,每天她来抱我的时间,绝不超过一盏茶的工夫。
她疼大哥二哥,她对我说:“女人要靠男人才能站得直,从前我靠父亲,现在我靠你爹,将来我得靠你哥哥。你是迟早要出嫁的。你有个好爹爹,我将来再替你选个好丈夫一你的命注定会好。”爹爹忙得很。他再宠我也没太多时间和我说话。他后来被封了官,到江南当转运使,我们便举家迁往江南,住在一个上好的庭院里,那年我12岁了。
奶妈没跟来,她有家人在北京。跟她挥手的刹那间我感到无比的孤寂,仿佛我是孤零零一个人。
“我托人捎信给你!”我在马车上大喊。
“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识字,我丈夫也不识字。”
我识的字也有限,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跟哥哥们在私塾老师那儿读了两年书,便跟一个婆婆学女红。
我可喜欢金陵了。没有北方大剌剌的风吹沙,只有杨柳夹岸。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我将一切织进了绣布里,还有我的青春与寂寞,也成了绣布中的风景。
14岁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
我将自己绣的白色夹袄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头发梳成两根油亮亮的辫子。那是第一次获准看花灯,还是爹爹的特许。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画舫,让我们全家在画舫上,沿着秦淮河畔看热闹。他说市集中人太多太杂,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气味——爹爹世代在朝为官,眼中只有权贵。
我们是汉人,当时再有才干,要在朝廷讨个一官半职也不容易。因此爹爹总是兢兢业业,一脸严肃。小时候我问奶妈:“爹爹怎么不来陪我玩?”
奶妈就告诉我:“爹爹很忙,他得为皇上做事,做不好满门抄斩,连你的小命儿都没有。”
“我又没有错,人家怎么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记得阮荷珠家?”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儿。五六岁时,她的奶妈常把她带到我们家玩,后来便没了消息。有几次我吵着奶妈要找阮荷珠,奶妈总说他们搬走了。
其实不是。
逼不得己时,奶妈也会说真话:“她爹爹没替皇上把事情办好,给皇上砍了头,真惨哪!阮荷珠现在已经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里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上元夜,我没上那条画舫。
轿子行到市集中时,人潮如蜂,把我们家的轿子队伍冲散了,我掀开帘幕一角,看不见前头的轿子,也看不见后面的,人潮继续如潮水般涌来。
我不觉得慌,反而觉得有趣。十岁后足不出户的我,头一次看到这么多人。
街上锣鼓喧天,震耳欲聋,和寂静的大院落相较,简直是极乐世界。
还有卖糖葫芦的!一支一支红澄澄的糖葫芦,还冒着腾腾热气,比娘头上价值连城的血玛瑙钗子还好看。
“停,停!”反正家里没人看见我,我就下去买一支吧!我身上还有一锭银子,是哥哥给我玩的。
轿夫听命停了下来。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挤过去。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温暖!初春的寒气全给人与人摩肩接踵的热气赶得荡然无存。
好不容易挤到卖糖葫芦的摊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贩子递出一两银子:“买糖葫芦!”
贩子看了那锭银子傻了眼:“姑娘,我们做小买卖的,可没钱找你,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吗?”
原来还有得找。
没钱找有什么关系,糖葫芦比那锭银子叫我爱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买了。”
“我的财神爷来了!”
一支,两支,三支……他让我抱满了糖葫芦……红红的糖汁染得我的白绣袄一片晕红。
“还有呢!我帮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赶紧转身往回走,这时的我看起来像是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如获珍宝般地抱着,怕有人抢走。
人潮像浪潮打来,我踮起脚尖,哇!远近十里,全是黑压压的人头!然后我就几乎没有再踏上地面,仿佛坐在轿子上一般,不由自主地向前涌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断与我擦身……我感到晕眩、无助,好想哭喊,但仍紧紧抱着我的糖葫芦。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才触到地面。
在一处不知名的地方,狭窄破旧的巷弄之中,人潮依旧在巷口流动,像一条奔腾的河流。
那河流阻断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画舫,还有我的上元夜花灯。
平常足不出户的我,哪里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一双小脚,怕在这夜己走过比过去十四年还多的路。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了,我这个好命的王金凤只剩一把糖葫芦。
我跌坐在地上,边舔糖汁边掉泪。“你在哭呀!你哭什么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个男人挤进巷口来,他发现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与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说话。看见他,我一直考虑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头,像个大家闺秀。
他是个年轻人,看样子比我大两三岁,穿着寻常的蓝布衣服,身材瘦弱,裤管卷得老高,脚上一只鞋也没有。
看起来是个粗人。奶妈管这种穿着的人叫穷光蛋,她曾经说他们会穷得娶不起老婆。
我没有低头,好奇地打量他,一时忘了掉眼泪。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件事。仿佛他就是我的亲人。
“不要哭,人这么多,还怕糖葫芦卖不完吗?没问题,看我的,我帮你卖个精光,你爹就不会骂你!喂,给我——”
他误会我的意思了。但我还是把一大把糖葫芦塞给他。他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张雁,是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来卖,没多久就卖个精光!”他摇着口袋,当当啷啷地响,“你看全是钱!喂,你叫什么名字?”
“王金凤。”我羞涩地说。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对我问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带我从巷子另一头绕出去到了一处空地,扬着糖葫芦大叫:“一文钱一个,一文钱一个!”
果然有人抱了孩儿,喜喜滋滋地买糖葫芦。他把铜钱放在我掌心里:“喂,你要收好,人多手杂,别给扒了。”
远处有盏盏灯火在夜色中开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给灯火迷住,也给他兴致高昂的脸迷住。
“别发呆,学我卖,将来你就会了!”他分给我两支:“学我叫,一文钱一个!”
“一,一,一文——钱一个!”
如果爹娘打此地经过,他们一定不认我是他们的女儿,但我从未如此开心过!
“一文钱一个,大声点!”他的声音是江南腔,高昂处有转折,转折中有余韵,可比爹的乐师拉的琴好听。
“一文钱一个!”
我们边走边笑,不久只剩一支糖葫芦。
“这支我们一人分一半吧!”我饥肠辘辘——一把糖葫芦全给他卖掉了,我只舔到些许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们分吃了一支糖葫芦,他才看见我的白绣袄:“哇,你穿得这样做什么?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则生意没做成,人就给抢了,这种节庆日子坏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还不想回家。如果这个上元夜没完没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痴痴笑。
“王金凤,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里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说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亲叫王瑞。“姓王的有好几百家,你说什么?你爹叫王瑞,那不是和转运使同名?”
这时己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妈妈的随身丫头,后头跟着四个灰头土脸的轿夫。
“小姐,你还好吧?”丫头打量张雁,“你没对我们家小姐怎样吧?”
“别误会,是他帮我的。”我说。
张雁在一旁紧张得说不出话来。“那就好,我们走!你爹和你娘差点儿剥了他们的皮!”丫头指指轿夫。
“上轿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转头对张雁说,“你的钱!”我把铜钱从口袋中掏出来。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帮忙而己——”他想不出这事的因由——卖糖葫芦的女孩为何坐轿子。
一推一却,铜钱散了满地。
叮当叮当叮当……
我没能好好跟他说再见。那叮当叮当的声音从此在我脑海中每曰响起千百回。
叮当叮当……
铜钱的声音多美妙呀!我不断向哥哥们讨铜钱玩。
哥哥们疑我有病:“你不爱银子,不爱珠花,只爱铜钱,世上哪有你这么笨的丫头终其一生,终其一生,唯我知晓这个秘密……”
我只爱一人静静玩着铜钱,在叮叮当当的声音中想起他的脸。
别墅的室内装潢工程己经开始动工。
林祖宁发烧后刚恢复上班就接到别墅女主人的道谢电话。贺雅对林祖宁的设计稿满意至极,说范弘恩己找了几个熟练的工人,来实现他的设计图。
这可是林祖宁接的头一桩非公司内部的案子。业主满意,他当然高兴,于是外加售后服务:“贺小姐你放心,我会找一天上门监控一下质量的!”
贺雅推说不好意思,但还是与他约好时间派车来接他。
由于贺雅还住在房子里,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卧房有三个,她不愁没地方睡。
头一次到贺雅家监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两点到,工人已经走了,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一他还是很审慎地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工作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但要求完美。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轻松活泼,比他上次见她,看起来年龄又小了许多。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给他倒茶送毛巾,又慰问他的腿伤。
“下星期就可以拆掉石膏了,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地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于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28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于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么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多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我……我有事情。”
干吗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藉。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跃,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地读书。他其实没什么事,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地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地提出邀请。
“为什么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地抬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十分精湛——但他为旷雨兰破了例,还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根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地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有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艳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地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是你救了我?”“我把你送到了和平医院!”
“对……那么,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后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荡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缺根筋!我真后悔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么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视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16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地说不。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心中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洁白牙齿。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跟流浪汉私奔的坊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找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三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当当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祆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25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己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纳了两房妾。
我没作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作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作声只是因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三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楼,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生不忘。
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年轻妇人,约莫18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夫人,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阿蛮挨过来对我说,“那棉袄太伧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样。”
“你少批评人家。”
阿蛮是个丫头,但也养于富贵家,年久便自视甚高,看谁都比她低下。
“新举人是谁?”
“是个卖豆腐的儿子,叫张雁,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张雁——”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万种醋意。
她比我年轻,比我好看,比我惹人爱怜。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爱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而她凭什么,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
歌舞灯花、醇酒美食,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对我微笑。她身旁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听见了:
“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儿。”
她客气地与我颔首介绍自己:“我是张雁的妻子,久闻贵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话,听得我如针刺心肝。我的神色无异,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
曲终人散。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
没错!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儿,傻傻看着一对贤伉偭离开。
“张雁、张雁、张雁——”像念经一样默诵千百次,希望他回头发现我,则我今生无憾。
他果然回过头来。他果然看见我,迟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仿佛在对他说,我是陈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边人多口杂,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也不敢对我笑。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凤!
孩子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号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么!”阿蛮抢过来。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么都不要——却只能哑口无言,如痴如呆地看他们走远。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叮叮当当,度过流金岁月。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每年上元夜,我总盛装赴画舫官宴,不见伊人来。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没与他再说一句话,于是我深谋远虑,勤于教导我的儿。
叫他赴京读书,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一个叫张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师!”儿子返乡时告诉我。
“他可知道我是谁?”我焦急地问。
“他说他从不记得于任何人有恩。”
“这是谦冲,你要学他。”我硬生生地转了语气。
逾年,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那女孩他见过一眼,模样甚为中意。
“娘你说如何?爹已答应。”
“好,好。”
“好,好——”这一世不能结良缘,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那么,我终于能再见他一面了。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替儿备好重礼。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给儿做新房。
红烛高悬,三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孙!”贺客盈门,如同蚁群,来来去去。我仿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无人听见,终于觅得一个窄巷,边舔糖汁边落泪。忽有人朗朗对我说:“哭什么?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夫人热络与我招呼。我作揖回礼,对她说:“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
“哪儿的话。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京城少年轻浮,没有你的儿子淳厚。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不矜不夸,最是难得。”张雁忙与贺客寒暄。他也老了,皱纹多了,背驼了。
一口白牙竟还在,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不知他可记得我?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老天爷!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你记得王金凤吗?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终于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喜不自胜。
“亲家母。”他终于对我说话。
不,我不要这句话。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分为三等,上等待贵宾亲友——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
差点儿惊叫出声。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别惊扰他人。
一枚铜钱。
啊!一枚铜钱——
我握紧了铜钱,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无憾——真的无憾……
梦中也会笑,直到我咽下最后一口气。福禄寿,我都有了。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
你说,是悲剧还是喜剧?
人人都说,我的命够好了。靠父,靠夫,靠子,个个稳当杰出。是悲剧还是喜剧?
“再见。”这一次,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
无论以什么方式道别,他还是无限怅然。
“再见!”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
电灯“啪”的一声扭开了。不用说是林张琼子。
“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你对我说再见做什么?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个,没心没肺……”
林祖宁装睡。
“又来这套!你跟你爸爸一样,跟我玩一二三木头人?哼——”“祖宁,我要跟你谈谈。”
旷雨兰意外地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拆掉腿上的石膏。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林张琼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片,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不用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医院,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双方都知道是错误。
有什么好谈?旷雨兰口舌辩论比他好,逻辑推理比他强,主见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旷雨兰“谈”,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林祖宁心想: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轻刑犯则难见天日。
“到哪儿去?”
他征询她的意见。怪事,他认识她后越来越像专制体制下的小奴仆,生怕动辄得咎,干脆听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见吧?”
“鸿霖?”那是他请她吃第一顿大餐的法国牛排馆。
“天哪!早就关门大吉了,你不知道?”
“对不起。那——麦当劳?”
从前他每天都在麦当劳吃早餐。他想,麦当劳总不会倒吧?“我可以请你,用不着小气。”
“昨日情怀?”“室内光线太暗。”
“温莎小镇?”
“太远,我四点钟一定要和客户见面!”
“ir?”
“你几岁了?还跟青少年混后现代?”旷雨兰挑剔的习惯没改,“算了算了,你从来没说对过地方!”
她喜欢玩这种猜谜游戏。然后说,罢罢,众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还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干净素雅。她熟练地把跑车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宁出来,“你打算怎么样,我们之间?”
她替自己点了爱尔兰咖啡,让林祖宁喝橙汁。她说咖啡因对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别逃避问题,是我先问你。”
“dyfirs!”林祖宁无奈笑笑。
“好吧!”看样子旷雨兰的无奈也不比他少几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来?”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来?”
三折肱之后,林祖宁变成诡辩学派,因为他永远答不出正确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这样!”旷雨兰气得站起来想转身离去,又按捺着性子坐下来。心中暗骂:这男人简直是只蛞蝓,走得慢腾腾,还连壳都没有!“你说出你心中的话,我们能重新开始吗?如果你认为可以:第一,请你那位名厨妈妈搬走;第二,请你积极进取一点;第三,请你坚强果决一点!第四,……”她以为他会接受所有条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林祖宁很坚决地点了头。旷雨兰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这个一向没有主见的男人投了否决票!
“你说……不可以?”
“是的,”林祖宁觉得好轻松,“我们个性不合,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误你青春。对你而言,我永远是朽木不可雕。我所有的财产只有一部摩托车!也许吧!但是我喜欢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只乌龟,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没办法训练成一只兔子!雨兰,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只兔子,不是我这样的乌龟!”
“你的比喻,真多——”旷雨兰失神地摇摇头,她从没听过林祖宁在她面前说话如此流利。
“你是不愿意你妈走?”她试探地问。
“她走,我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边唱咏叹调!”“那是什么原因?你总不会有了新女友吧?”在旷雨兰想来,断了腿的林祖宁几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么机会?
“面对问题吧!雨兰,我们不适合。”林祖宁愈说愈坚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较般配的一对!”
“他?你以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还没发生其他关系。”
“雨兰,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认识你,林祖宁!”旷雨兰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复镇定,她的职业素养不容她有太大失态,“这时候我真会欣赏你的坚决!如果你不是正在对我说再见的话。”
“你很好,雨兰,”他此话出自真心,确实,大台北才貌双全如旷雨兰的年轻女子,登报一年也未必找得到一个,“你真的很好,你美丽、年轻、聪明、能干——”
“你嫌我不温柔!是不是?”旷雨兰不知不觉红了眼眶。“不是。你问问自己,你不是那么爱我,我对于你只是一种习惯,你早已不爱我了。”
“谢谢你替我找台阶下,”旷雨兰吸了一下鼻子,企图稳住不争气的泪水,“也许你说得对。”
“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对象。我欣赏你,我说真的,非常欣赏你。”“只是欣赏,”旷雨兰苦笑,“而我们同居只是一种习惯?唉!我确实不该再搬回来,没错,只是一种回家的习惯。对于我的急惊风而言,你的慢郎中作风一直是很好的平衡,因为过去我们可以在一起。”
“那不是爱。”林祖宁说“你在寻找吗?”
“我只是在思考,我也很困惑。”
“我不知道你也会用‘困惑’这个字眼形容自己。”
“我常常很困惑,只是不习惯这样说,因为说出来无益。”林祖宁看着旧情人,“我们平时近在咫尺,可是隔得很远对不对?”“还是朋友?”旷雨兰再次一大口喝完咖啡,伸出她的手。
两个人第一次达成共识。
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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