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庄秦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45
|本章字节:9658字
厨师的故事
冤死者
没想到刘龙看上去挺木讷的一个人,讲出来的故事却颇具黑色幽默的效果。听故事的时候,我们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又紧张得直攥拳头,说到降头师那一段时,莫医生还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总之,刘龙的这个故事像磁铁一般,深深吸引了我们。
不过,我却提出了质疑:“刘先生,你刚才说,萨德曼警长准备将苏索尔小姐死于自杀的验尸报告公布到国外的网站上,可为什么我们最终却没有看到相关的消息呢?”
如果真把这事公布到网络上,只怕会闹得满城风雨,传遍全球,我也一定会有所印象。但事实上,我对此一点印象也没有。
刘龙笑了笑,说:“政治上的事,哪又有这么简单?萨德曼警长拿到证据后,只是做了几个备份,送到国外朋友那里保存,然后拿着证据去找了一趟哈普上校。接下来的事,大概你们都知道了,哈普上校宣布退休,渐渐淡出了m国政坛。而萨德曼警长则改了一个名字,成为了新一任的州长。”
接着刘龙说出了一个人名,想必就是萨德曼警长改名后的新名字。虽然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从郭亮等人合不拢嘴的表情来看,这人一定是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算了,算了,别提这些大人物了。我们是小老百姓,不谈国事,不谈国事!”郭亮端起酒杯,向我们敬酒。
早就听说m国盛产甘蔗酿成的威士忌,口感醇和,色泽晶亮。此次品尝之后,才知道果然名不虚传。不过到这时,我们才发现,餐桌上除了一开始上的一瓶威士忌,其他一盘菜也没上。
两个故事,莫医生与刘龙至少讲了一个半小时,但因为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们全都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忘记了吃菜。
这餐厅也太欺人太甚了吧。郭亮站了起来,拉开包房大门,准备找餐馆老板理论一番。没想到一开门,一个胖乎乎的家伙便跌进了包房中。这个人胖乎乎的,穿着一件白色的工作服,还戴着一定很高的白帽子,一眼就能认出他是个厨师。从他现在那尴尬的神情来看,他刚才应该是一直蹲在包房外,耳朵贴着门,偷听着我们的谈话。
眼见自己偷听的行为败露,这胖厨师涨红了脸,连声道歉:“真是对不起,刚才我送酒进来,出门时正好在门外听这位莫医生讲了个开头,于是心生好奇。莫医生与刘先生讲的故事真是太精彩的,所以我被吸引得连步子也迈不动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了厨师的话,莫医生与刘龙脸上都不由自主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但这厨师立刻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也有个故事,而且同样很精彩。你们想听一听吗?”
简直成了“十日谈”一般的故事大会。
“你有什么故事?”郭亮饶有兴趣地问。
“你们知道在m国内陆,有个山中小镇,名叫伊丹瓦吗?”厨师的故事,是这样开头的。
秦柏海立刻点头,答道:“我不仅知道这个地方,还在伊丹瓦的圣徒约翰医院做过二十年的院长。”
“真是太巧了。院长先生,那您一定知道在距离伊丹瓦镇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座国立监狱,叫做瓦古伊监狱吧?”
秦柏海点头。
厨师说道:“我叫罗风,曾在瓦古伊监狱担任厨师一职。这个故事,就发生在瓦古伊监狱中。”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将以罗风厨师的口吻进行讲述。
厨师的故事
冤死者
——每个月的四号,是m国瓦古伊监狱执行死刑的大日子,同时,也是我最为忙碌的一天。
别误会,我不是刽子手,我只是一个厨师,伊丹瓦监狱的厨师长。
平时,我给囚犯煮的都是大锅菜。白水青菜,只加盐的煮土豆,再加上劣质大米蒸出的散发着霉味的米饭。但到了每个月四号,我就必须用小锅小灶煮出几桌色香俱全的大餐——这是为当天处决的死囚准备的。
这正是所谓“最后的丰盛晚餐”。
死刑通常是在四号的深夜11点59分准时执行,这是基于m国法律中一条尊重人权的条文所规定的制度。高等法庭认为,既然死刑定在每个月四号执行,那么犯人有权利尽可能多地享受生命,所以任何提前执行死刑的举动,都会违背死囚最基本的生存权。
不过,像我这样目睹过无数次最后晚餐的监狱厨师长,却认为那些制订法律的人都是傻瓜,难道他们就没想过,等待死亡到来才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历程。如果我是死囚,一定会要求自己四号那天早晨一起床就执行死刑。多一分钟的等待,我都不可能接受。
为了这顿最后的晚餐,我头一天就会亲自询问死囚想吃什么。四号起床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监狱附近的山中小镇伊丹瓦购买食材,回到监狱后再用尽平生绝学,精益求精做出每一道菜品。而我是一个自认为很有人文精神的厨师,在每次的最后晚餐中,我还会附送一道自己独创的菜品给死囚。
而事实上,这道独创的菜品,才是我最关心的事。因为,这道菜会为我带来一笔不菲的意外之财。
——2
三天前,我就从我的上司库甘先生那里知道了这个月的四号,只有一名犯人会被执行死刑。
这个名叫陈中轩的人,是因为谋杀重罪而被判处死刑的。
陈中轩是华人,31岁。尽管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但我还是决定为他做出一桌特别的最后晚餐,毕竟“天下华人是一家”嘛。
为了制订菜单,我昨天特意去关押死囚的地牢,见了陈中轩一面。狱卒艾肯为我打开铁门后,我看到牢笼中的陈中轩正瘫坐在破旧霉烂的草席上,两眼呆滞地望着我,一条露出了黑色棉絮的被单裹在他的上半身上。
陈中轩很瘦,几乎皮包骨头。蜡黄的脸上,一对眼珠黯淡无色。
在铁栏杆外,我问:“陈先生,你明天想吃点什么?”冷不防,他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他吃力地张开嘴,却只发出了“咿咿呀呀”的声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狱卒艾肯笑了起来。艾肯也是个骨瘦如柴的家伙,他笑着对我说:“罗厨师,这个家伙是哑巴,根本说不了话。”
“呃……”这可真是个意外。我对陈中轩说道:“既然你不能说话,那你就把想吃的菜写在纸上吧。”
听完我的话,陈中轩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力的苦笑,他从棉絮里伸出了胳膊,朝我晃了一晃。
我顿时惊呆了——他的两只手掌都被齐腕斩掉,只剩半截断腕怵目惊心。
看来他是没法写字了。我只好对他说:“那我就只能随便给你做点菜了。你放心,每样菜都会很美味的,保证你会挺圆了肚子去见阎罗王。”
尽管陈中轩没法说话,但我看到他的脸上还是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艾肯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罗厨师,你真是个好人。”我羞赧地一笑,说:“日行一善乃快乐之本。”
说这话的同时,我伸出手,将一只信封塞进了艾肯的衣兜里。
信封里,放了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3
艾肯也给了我一个牛皮纸制成的大号信封。这个信封,就是刚才我用十美金从他那里换来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打开了信封。信封里,是一套陈中轩犯事时的案情记录卷宗。
卷宗里显示,陈中轩就住在瓦古伊监狱旁的伊丹瓦镇里,是一名手艺出众的裁缝。看到这一段,我不禁眯上了眼睛——既然是裁缝,那么他本来应该拥有着完整的双手。没有手,那可缝不了衣服。
不过,他本身就是哑巴,那也是有可能的。毕竟裁缝只是手艺活,与他是否是哑巴并没有什么关联。
尽管陈中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他做出的事,可就令人发指了。他是个相当猥琐的家伙,或许由于一直没有结婚,所以他对异性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变态心理。不过,他不敢将魔手伸向成年女子,因为那会招来很多麻烦的,他太瘦了,根本就没办法制服成年的女人。所以,他将色迷迷的目光转向了未成年的女童。
他总是借着做漂亮新衣的名义,将懵懂女童带回他的裁缝铺里,然后行那卑鄙之事。完事之后,他不是拿出香甜糖果,就是亮出锋利匕首,威逼利诱女童不准外泄此事。
不过,久走夜路必撞鬼。三个月前,陈中轩又一次在镇外的山坡上,花言巧语引诱一个九岁的女童来到他的裁缝铺里。他刚强行脱去了女童的衣裳后,那女童反抗挣扎一番后却忽然浑身猛烈颤抖了起来,片刻之后,女童竟倒在了裁缝铺里,停止了呼吸。
事后陈中轩才知道,原来这个女童身患先天性心脏病,一遇强烈刺激就会发病。
此时,陈中轩不得不解决面前这具女童的尸体。他考虑了很久,决定将女童碎尸后,扔进伊丹瓦镇中心的水井里。就在他拿着斧头在裁缝铺里碎尸时,血腥味从门缝飘出来,令镇里街上的野狗兴奋了起来。
野狗不住地狂吠,还前赴后继地扑着裁缝铺的大门。镇里的居民被惊醒了,正在长街上找寻失踪女儿的女童家属循声赶来,撞开门后,看到铺了一地的尸块与鲜血。
愤怒的居民冲进裁缝铺里,狠狠殴打陈中轩,将他揍得体无完肤。尽管伊丹瓦镇很是偏僻,但女童的家属仍然知道,只能由法院对杀人凶手做出最终的审判,如果现在就杀死陈中轩,他们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女童的家属决定给陈中轩一点教训,发泄心中的怒火。在警察赶来之前,他们找来了斧头,齐腕剁下了陈中轩的双手——他们知道,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定会考虑到他们的愤怒之情,对这种过激行为网开一面。
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法官最终只是让他们具结悔过,而对陈中轩作出的判决,则是绞刑。绞刑的日期,就定在了三个月后的今天。
合上卷宗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卷宗里夹着几张在案发现场拍摄的尸块照片,怵目惊心,令我胃部不住翻涌着酸涩的汁液。最后,我留意了一下受害女童的名字——爱丽丝,她的父亲叫卡顿。
——4
今天是四号,也就是陈中轩执行死刑的日子。
我起床后,在瓦古伊监狱的财务处领取了一张支票,就出了监狱大门,向伊丹瓦镇走去——我得去采购今天“最后晚餐”里所需要的食材。
这是我一个月以来,第一次走出监狱大门。平时的食材,要么是监狱自种,要么是伊丹瓦镇的菜贩直接送到监狱厨房里来。但“最后晚餐”所需要的食材,与平日大有不同,所以必须由我亲自去采购。
伊丹瓦镇位于一处山谷之中,镇里长街两旁的房屋大多都有着哥特式的金色尖顶与黑色的落地窗。
走到谷口的时候,我见到了已等候多时的罗素。罗素是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少妇,她是监狱厨房的供货商,监狱需要的所有蔬菜与鲜肉,都是在她那里采购而来的。
我将刚在监狱财务处那里领到的支票,交给了罗素。她看了一眼金额后,立刻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卷花花绿绿的美钞,递给了我。呵呵,这是采购食材的回扣——要想成为监狱的供货商,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最起码,先得通过我这一关。
我数完钱后,对罗素说:“你认识卡顿吧?”她点了点头,说:“认识,他是镇里的兽医,刚死了女儿。”
“他住在哪里?”我问。
罗素答道:“他就住在镇里长街尽头一座种满了梧桐树的院落里。怎么,你要去见他吗?”
我点了点头。罗素想了想,说:“他现在可能不在镇里。”
“呃?”对于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我连忙问,“他在哪里?”
罗素向谷口一侧的山坡指了指,说:“他应该是这山坡上。”
我顿时释怀了。这面山坡是伊丹瓦镇的公墓,因为形似一块金元宝,所以又被称为“元宝山庄”。我对元宝山庄相当熟悉,很多年以前,我曾经在山庄里做过为死尸化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