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振宇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52
|本章字节:5278字
参加程菲的葬礼本应该是星期六凌晨三点钟就从医院的停尸房门前出发,亡者家属都想让自己死去的亲人炼第一炉,说是“干净”。
我最不愿意参加的场合,就是葬礼。开始是因为年龄小,很怕看见死人。后来,是怕听到那哭声。火葬场里的哭声是最真实的,也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当看到在告别厅门里被拖拽出来的痛不欲生的亡者家属时,让人看着既同情又辛酸。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谁能逃过生离死别这一劫呢?
我们这个城市里有句俗话:娶媳妇就比送葬强。这是句很实在很无奈的话。
每次去送葬归来,我都会对人生有一次非常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大彻大悟,似乎什么都想明白了,又似乎什么都弄不明白。后来就想,算了,明白了又能怎样?自寻烦恼!
参加程菲的葬礼本应该是星期六的凌晨3点钟就该从医院的停尸房门前出发。亡者家属都想让自己死去的亲人炼第一炉,说是“干净”。
可等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接近凌晨四点多了。这让我有些气急败坏,我明明记得自己昨晚睡觉前,是给闹钟定了时的呀!这破玩意儿,该叫的时候它不叫,有的时候半夜里会突然发神经似的“铃”地一声,把你弄得心惊肉跳的。
慌乱地穿好衣服,就冲出了楼门。站在冷清的街道上,我寻找着出租车的影子。正值北方夏秋接替的季节,晨风很冷地吹着我的脸颊和脖子,不禁让我打了个冷战。停放程菲遗体的第三医院就在我家楼区的附近,3分钟的路程。若是按时起床到达,我现在不正戴着一朵小白花坐在客车上奔往火葬场吗?或者说,已经开始瞻仰死者遗容了。这破闹钟啊!坑人!可我真的按了定时了吗?也是的,自己最近都忙迷糊了。白天忙着四处采写《宛城晨报》的稿子,还“的色”地做了两家文学网站的编辑,每晚编审稿子到深夜,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好在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就一个人。老婆跑回了娘家,正和我闹离婚呢。
坐上了出租车,我的心里才平稳了一些。但脑海里立即又浮现出程菲的影子来。真的是事事难料,上个月我刚和程菲坐在一起吃饭,今天我却要去给他送行,要看着他挺拔的身体被烧成一小堆白森森的碎骨头,我的心里一阵难过。白瞎这么好的岁数了,他才比我小一岁,并且是我的同学,初中同学。那时他长得白白净净的,像个丫头。再加上他叫程菲,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所以同学们有一段时间都叫他丫头。但我总护着他,不让别的同学欺负他。他是从南方的某个城市转学过来的,只在我们学校读了一年的初三,就又转学走了,然后就再没了音信。
和程菲的重逢居然也是在一个葬礼上。现在想起来,倒有些讽刺的味道。
那天去参加一位老同志的葬礼,然后到指定的饭店去吃饭。在饭店的门前,摆放着白酒、盛满清水的脸盆、装着小饼干的碟子。这是一种我不太懂的规矩,但看别人都在用白酒漱口,用清水洗手,然后吃块小饼干才进到饭店去用餐,我便也一一照做。我想,反正也没有什么坏处,入乡随俗吧。在我洗手的时候,另一双手也伸到了脸盆里。我很恼火,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洗手。我转头一看,一张白白的大脸正冲着我微笑呢。我愣了一下,终于认出了他。我没有擦手就当胸给了这小子一拳说:“丫头,这些年你跑哪混去了?”程菲嘿嘿傻笑着看我,没有说话。我这才注意到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我很难确定她的年龄,说是美丽女孩吧,又有少妇的风韵,说是少妇吧,又不失女孩的纯情。一时间,我竟有些看呆了。好在我的定力很强,忙转过神儿来问程菲:“这是……你爱人吧。”凭着程菲英俊的相貌,我已经作了肯定。
程菲点点头说:“这是我爱人小雪。小雪,这是我的同学周正,叫大哥就行,是个大记者呢。”
“你好,周正大哥。我看过你很多报道呢。”小雪微笑着向我伸出了白嫩的小手,我轻轻握了握,感觉是那样的润滑,那样的让人留恋。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我们可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说。这小子今天穿着一套青色的西装,显得更精神了。
“我大学毕业后,被分到咱市修配厂机修车间做技术员工作。现在刚进了机关,当上了技术科的科长。”
“不错呀,都当了科长了。你看你那文弱书生的样子,应该和我这五大三粗的东北汉子更换一下职业啊!”我笑哈哈地说。说心里话,我还真有点不是滋味呢,程菲都当科长了,自己还在做很辛苦的跑外记者呢。
席间,程菲硬拉着我坐到了他爱人坐的那张桌上。那张桌上都是女客,让我很不舒服。我们两人刚坐下,就都被人从后面拦腰给抱了起来。
真的很巧,又遇到了两个初三时的同学:吴胖子和钱智高。这俩小子上学的时候就是混子,勉强拿到初中毕业文凭后,就直接走向社会了。读书时我曾经和他们打过几次架,都是因为我看不惯他们欺负外来的程菲。程菲是个孤儿,父母早亡,来我们这个城市是投奔他的表叔家的,是个可怜的孩子。所以,我对吴胖子和钱智高他们两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没有什么好感,听说他们现在正合伙搞长途货运,瞧他们的打扮,腰包似乎都很鼓,还有就是啤酒肚子更鼓。看他们这么热情,倒让我有些感触了。不管是什么时期的同学,成家立业后,奔波忙碌的生活很难让你记起谁或去寻找谁,除非是极其要好的同学,或者是这个同学做了什么大官,你需要他的帮助。难道这就是世态炎凉?
我们被拉坐到了邻桌上去喝酒。这里都是清一色的男人,看架势,这酒不能少喝了。吴胖子掌握着酒瓶子,要给每人都倒一大杯子白酒。说今天难得遇到老同学,必须喝好喝倒。程菲坐在我的身边,悄悄用手掐了我大腿一下。我就明白了。刚要说点什么,钱智高就说话了,“滚蛋,你个死胖子。你以为参加的是婚礼啊?赶紧吃点就撤得了。要喝的话,咱搞个同学聚会不就得了?”吴胖子立即点头称是。说着就把目光转向了我和程菲,说:“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都到我家去。我做东!咱不是没钱,只是图个亲近。”
钱智高立即接过话茬说:“你臭美啥呀死胖子,不就是盖了个二层小楼吗?”
“可我……我怕没有时间呢。”程菲说。
“怎么?当了大科长就瞧不起我们这些劳苦大众了?”吴胖子乐哈哈地说。
我笑了,说:“好的,我去。”我知道,这几年很时兴搞同学聚会什么的。
程菲说:“那好吧,周哥去我也去吧。”
可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那顿饭竟是我和程菲的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