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庄秦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3
|本章字节:8036字
这让陈子言有点生气——这家伙,打麻将的时候不来送钱,偏偏要在球赛快开始的时候才跑来凑热闹。但冯舒毕竟是自己的责任编辑,所以陈子言还是客气地回了一条:“皇马之星茶楼三号包房。我们都在,不过你来晚了,今天得让你买单。”
消息很快就回过来了,只有一个字:“好。”
在付钱的问题上,冯舒从没有这样爽快过,这不禁让陈子言有了些隐隐的不安。为什么会有不安的感觉?这不安的感觉来自于哪里?就连陈子言自己都说不清楚,反正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半个小时之后,有人在敲包房的木门。
“笃笃笃——笃笃笃——”
应该是冯舒来了吧。
陈子言拉开了木门,却诧异地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强壮男子,手里夹着一个黑色的皮制公文包,眼神炯炯地望着他——这眼神给陈子言的感觉很不好,太锐利了,太直率了,他总觉得这样的眼神会刺穿他的五脏六腑,让他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这个男人是谁?陈子言不禁心生疑惑。
“请问,您找谁?”陈子言很客气地问向门外这个陌生的健壮男子。
陌生人开口问道:“请问你是陈子言吗?你应该是冯舒的朋友吧?”
陈子言疑惑地点了点头。
陌生男人张开嘴,露出一排很干净的白色牙齿,慢慢说:“你好,我叫周渊易,是一名警察。”他扬起了手,手里拿着一只精巧大气的商务手机。
陈子言立刻认出那是冯舒的手机。
他心中那不安的感觉,突然变得更加炽盛了。
3
对于潘老太太来说,这肯定将是她记忆中永远无法磨灭的一天。
潘老太太在城郊结合的偏僻地带,自建了一幢独门独院有围墙的小平房,用于出租补贴家用。这间房,她租给了一位姓冯的先生。签合同的时候,潘老太太清楚地记得,这位冯先生名叫冯舒,看模样是个文化人。
租房时,冯舒曾坦率地告诉潘老太太,他在本地一家出版社供职,自己在城里有房,租下这间房只是为了找个写作时不被人打扰的清静地方。
潘老太太起初是乐意将房子租给这样一个文化人的,但事实上只过了一个月,潘老太太就对冯舒租房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她每天都会在吃完晚饭后出门遛弯,遛弯时也常路过自己的这间出租屋。潘老太太偶尔碰见过冯舒几次,每次冯舒身边都带着不同的妖艳女人。而且冯舒从来不在出租屋里过夜,再晚都会送走女人,然后自己一个人独自回城。
潘老太太不禁怀疑,冯舒租房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方便写作,而是为了寻花问柳——这里地处城郊,治安环境复杂,附近就有不少行色可疑、出卖色相的不良女子。
潘老太太也给自己的子女提到过这个问题,想等租约满了之后就把冯舒赶走,她可不想把房子租给一个肮脏的嫖客。
但子女却告诉她,越是文化人,私生活越是混乱不堪。他们估计冯舒是出版社里负责筛选工作的编辑,或许不少文学女青年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会主动或半主动地投怀送抱。而像他这样的人不会是嫖客的,他们只喜欢良家妇女。这种愿打愿挨的事,可没警察来管,所以将房子租给冯舒,肯定不会引来警察的过问,完全不必如此大惊小怪。
冯舒租房时,曾经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要求,希望房东老太太能够每个星期去那间房里打扫一次卫生。虽然潘老太太并不想这么做,但看在冯舒每个月愿意多付两百块钱的分上,她也只好委屈自己一下了。
今天正好是潘老太太去出租屋里做清洁的日子。
本来应该是上午去的,但清早的时候,潘老太太接到冯舒打来的电话,说他要回屋来办点事,让她晚上再去做清洁。潘老太太当然知道冯舒要回屋来做什么——除了带来历不明的女人回屋里来快活,他还能干什么?
吃过晚饭,潘老太太又看了一会儿电视。某个卫视台正在上演一部韩剧,三集联播。一打开电视,潘老太太就被剧情吸引住了,也只有韩剧这种不用动脑筋就能看懂的电视,才能让她老人家一直死死地坐在沙发里不愿起身。一时之间,她便把给出租屋打扫清洁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了。
直到深夜十一点多的时候,潘老太太才突然想起这茬儿来。本来这么晚了,她也不想去做清洁了,但她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想到自己既然曾经答应过冯舒,不去一趟心里实在是难受得慌,恐怕连觉都睡不好。
为了能睡个好觉,她还是连忙关了电视,带着钥匙,迈着碎步来到了出租屋。
和往常一样,她先敲了敲门,里面并没有人答应。看来冯舒已经离开了,于是她放心地打开了大门。
门一开,屋里就有一股浓郁的腥臊之味立刻扑面而来,这突如其来的怪异气味熏得老太太脑子发胀。
怎么回事?是冯舒与来历不明的女人快活之后,在屋里留下的秽物散发出的气味吗?
潘老太太不由得感到一阵阵恶心,在心底暗骂着冯舒无聊、无耻。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听到从屋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呜呜呜——呜呜呜——”有点像电水壶烧开水后发出的欢快声响。
难道是冯舒离开后忘记拔下电水壶的插头了?这人怎么这么不小心,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吗?随时会引起火灾的!看样子就算冯舒多给两百块,租约满了后也不能再把房子租给他了!
潘老太太一边咒骂着冯舒,一边打开了屋里的日光灯。
就在屋里变成一片光亮的时候,潘老太太看到了一地的鲜红液体,骚腥的气味就是从地上散发出来的。
几乎与此同时,潘老太太看到了屋里床上躺着的一样东西。当她一看到床上的怪异玩意儿,便立刻吓得瘫倒在地上,心脏突突突地乱跳着,几乎要从嗓子眼儿里冒出来了。极度的惊惧几乎令她无法承受,她两眼翻白,便晕倒了过去。
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便立刻飞快地爬了起来,然后连滚带爬地冲出屋子。一看到路边的行人,她就歇斯底里地大声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杀人了——杀人了——”
叫完后,潘老太太便两眼一黑,又一次晕倒在了路边。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在屋里启出了一具尸体。
身为本市刑警大队副队长的周渊易,称得上身经百战,什么样的骇人场面没经历过?但这一次,当他走进这间偏僻的小屋后,看到屋里的场景,也禁不住紧蹙眉头,胃里不停地翻腾着,喉咙里也直冒酸水。他深吸了好几口气后,才压抑住了呕吐的欲望。
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恐怖场景,甚至在想象世界中都未曾出现过。
据房东潘老太太说,死者是一个叫冯舒的出版社编辑。询问了出版社,社里的确有这么一个人,而且今天请假没去上班。
可惜不能让出版社的人到现场来辨认尸体,确认死者的身份。因为——屋里床上躺着的,已经根本称不上是尸体了,而是一具森森白骨。白骨上还粘连有血肉,床上到处散布着呈碎肉状态的人体皮肤与肉渣。这些人体组织与散落一地的死者毛发交缠在一起,令命案现场显得异常恐怖。
屋中充斥着的血腥气味,更为现场增加了一丝迷离的气息。
面对血泊中的一具白骨,就算是最亲密的朋友,也无法辨认出骨架的主人是谁了。
——这简直就是只有在噩梦中才能出现的恐怖场景!
在潘老太太的出租屋里,周渊易注意到法医小高正戴着白手套,从床下拾起一个奇怪的东西。他正仔细地端详着,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情。
那是一柄刷子,粗看上去和一般的毛刷子没什么区别。但仔细一看,周渊易就发现刷子的齿,全是钢制的,而且齿头极尖利,如一根根密集的钢针。刷子的齿上,还粘连着许多血糊糊的肉丝,正滴淌着黏稠的血液。
小高打量着这柄钢刷子,脸色变得极为凝重。
周渊易走上前去,好奇地问:“这刷子是用来干什么的?”
小高撇撇嘴,想要做出一个微笑的动作,可却笑得比哭还难看。他答道:“如果我没猜错,床上那些破碎的人体组织,应该就是这柄钢刷子一手造成的——也就是说,凶手是用刷子将死者身上的肌肉组织、内脏器官一丝丝、一缕缕地刷下来的!刷到最后,就只剩下了这么一具白骨!”
刹那间,周渊易又想呕吐了。
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幅恐怖的画面,一个看不清面孔的男人,正背对着他的视线,手里举着一柄钢刷子,朝身前躺着的人挥下去。凶手能如此冷静地做出这么残忍的勾当,他当时会冷笑吗?他当时会慢慢欣赏眼前的这幕恐怖活剧吗?
周渊易不愿再想下去了。他不知道需要怎样的仇恨,才能让凶手对死者做出如此变态残忍的举动。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警方倒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只要逐一排查死者的仇人,看谁对死者的怨仇最深,谁就最有杀人的嫌疑。
周渊易强忍住呕吐的欲望,问小高:“你能看出凶手是在杀人前还是在杀人后,使用这柄钢刷子的吗?”
小高耸耸肩膀,无奈地说:“仅从死者现在的模样来看,我根本分析不出来,毕竟我们只在这里找到了一具骨骸。不过,依我看来,凶手如此变态,极有可能是活生生地把血肉从活人身上剐下来的……”
“靠!”周渊易的嘴缝里只迸出了一个字。
“死者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呢?”周渊易又提出了下一个问题。
小高无奈地答道:“现在尸体都成这个样子了,所有的皮肤都遭到了破坏,无法提取尸斑样本。骨架的活化反应明显,我只能说,死者是在二十四小时内遇害的,但无法精确到某一时段。”
周渊易转过身,询问其他同事:“附近的人,在这二十四小时内,是否曾经听到有人呼救或者惨叫的声音?”
同事答道:“今天一整天,都没人听到任何反常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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