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村姑小姐(1)

作者:普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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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文艺·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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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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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60字

一个生活富裕的小姐为了追求纯真的爱情,乔装打扮成村姑,一位少爷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深深地爱上了她,接下来的经历让人啼笑皆非。


不管杜申卡怎么打扮,她都是那么漂亮。


——波格丹诺维奇


伊凡·彼得罗维奇·别列斯托夫有一座庄园,它坐落在我国一个偏远的省份。他曾经是精锐部队中的一员。1797年,他退伍回到了家乡,再也没有出去过。回到家乡不久,他娶了一位名门小姐,不过当时她家已经败落了。不幸的是,他妻子难产死了,当时他正在离家比较远的田里干活。


为了振作起来,他开始自行创业。为了开办呢绒厂,他建了一所厂房,并且这个厂房是他自己设计的,从此以后他的收入很丰厚,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他觉得自己很成功,认为自己是方圆几里最聪明的企业家。平时有很多乡邻到他家串门,有的还带着家人和宠物狗,乡邻们听了他自夸的话后,都没有反驳他。


他每逢节日就会穿上礼服,这种礼服是他厂里做的呢绒料子的衣服。平时他不舍得穿,总是穿一件绒布夹克衫。他对《参政院公报》情有独钟,其他报纸他都不看,厂里的账目由他自己管理,这需要不少时间。虽然大家都觉得他有些高傲,不过总体还是挺好的,大家也都很喜欢他,唯独有一位离他最近的乡邻讨厌他。


这位乡邻叫格里高利·伊凡诺维奇·穆罗姆斯基,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俄国贵族,他经常挥霍钱财,后来他在莫斯科挥霍完了所有的家产,与此同时,他的妻子也去世了。他就剩下一处庄园了,无奈,他回到了这里。没过多久,他又想出了新花样来挥霍钱财。他用大部分的收入建了一座英式花园。为了与花园的格调相称,他把马夫也打扮成英国骑师的样子,并且庄园里的田地按照英国的方法来种植。他为女儿请来了一位教师,也是个英国人。


俄国的土地不适合用国外的方法来种植,他根本不知道。


他的收入甚微,尽管他在支出方面非常小心。为了庄园的运营,他不得不把田产抵押给了监护委员会,对于乡下人来说,这是一种最新的借债方法。他是当时全省第一个敢这样做的人,从这件事来看,他并不是一个思想迂腐的人。别列斯托夫觉得他的这种做法非常愚蠢,其他很多人也开始指责穆罗姆斯基。


别列斯托夫经常找机会批判这位近邻,他觉得乡邻太崇尚英国了,他因此也非常生气。别列斯托夫时不时地会带客人们观看自己的厂子,客人们总是赞扬他,夸他有办厂的才智。他总是冷冷一笑说:“我比不上乡邻穆罗姆斯基,我只是混口饭吃而已,而他则有学习英国的天赋,不过他最终破产了。”


这些话语在乡邻们中间流传着,传到穆罗姆斯基的耳朵里时,嘲笑的意味就更浓了。而这位英国热的乡邻最受不了这种讽刺了,他跟杂志撰稿人的性格比较像。他总是把那些说他坏话的人称作乡巴佬,或者叫做狗熊,因为他实在是太愤怒了。


别列斯托夫和这位乡邻的关系一直都很僵,他儿子回到庄园的时候依然如此。他的儿子大学毕业了,本打算去当兵,可是别列斯托夫不同意,只好回来了。阿列克塞在大学时期学的文科,他总觉得没什么前途。不过父亲又不愿意让他去参军,他只好在家里当起了公子哥。年轻的他留起了小胡子,他在等待发挥自己才能的好机会。


阿列克塞长得很英俊、身材挺拔,真是一个当兵的好料子。不过如果他忠诚于文学的话,他就没有机会穿上军装,骑上战马了。他和乡邻们一起出去打猎时,总是潇洒地骑在马上,跑在最前边。乡邻们总是夸他有前途,未来比科长还要光明。他既年轻又潇洒,因此很多姑娘都喜欢他,不过他总是表现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姑娘们都说他在外边有心上人了。这话也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他总是给阿库莉娜·彼得罗芙娜·库里奇金娜惠写信,然后再转ahp,是莫斯科萨维里耶夫铜匠的家,就住在阿列克谢耶夫修道院对面。


实际上,乡下的姑娘们都很迷人,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可能体会不到这一点。她们在自己家的果园里长大,整天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并且读过很多书,对社会和人生都有一定的了解。她们生活得非常自由,总是静静地在果树下读书,因此她们比城市里的孩子更早地认识了爱情。


她们每当听到马儿的铃铛声,就会非常高兴,因为这件事对于她们来说比较稀奇。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到大城市看看,可是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出去。只要有外来人到她们那里观光,她们总是非常热情,客人走了很久,她们还沉浸在那份快乐中。有些肤浅的来访者,总是取笑她们的习性,可是她们不会因此而改变。在外来人眼里,她们都非常有个性。德国作家让·保尔曾经说过:“个性才是一个人伟大的体现。”


城市姑娘的个性都不明显,因为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她们受到了很好的教育,长时间以来,她们的个性就会被磨平,每个人的性格就像头上的装饰品一样相差甚微。这里并不是故意指责城市姑娘。曾经有位评论家说:“我们的看法并没有出入。”


阿列克塞给姑娘们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呢?我们应该可以猜出来。他第一次见到姑娘们的时候,满脸忧郁,他向姑娘们倾诉了他的痛苦,说他的青春会被这样白白耗尽,他在这里生活得并不快乐。他当时戴着一枚戒指,上边雕刻着一个死人的头像。姑娘们觉得很新奇,因为这是她们第一次听到和见到。所以她们都深深地爱上了阿列克塞。


在这些姑娘们中间,最讨他喜欢的就是丽莎,她是他的乡邻穆罗姆斯基的女儿。她的英国迷父亲总是叫她佩希。附近村里的姑娘们整天谈论阿列克塞,不过丽莎并没有见过他,因为他们的父亲从来不来往。丽莎长得很漂亮,刚满十七岁。她的眼睛大大的,非常有神,黑黑的脸蛋很迷人。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因此从小得到全家人的宠爱。她的父亲穆罗姆斯基非常喜欢她,因为她从小机灵淘气,活泼可爱。为此四十岁的老姑娘杰克逊小姐没少费心思。这位老姑娘很喜欢打扮,总是把眉毛画得细细的,脸上整天擦着厚厚的粉。她每年要读两遍《帕梅拉》,这样她就可以得到两千卢布的报酬,以维持在俄国的日子。


娜斯嘉比丽莎大一两岁,由她来服侍丽莎。娜斯嘉跟丽莎一样,非常活跃。因此活泼好动的丽莎很喜欢她,不管玩什么总喜欢和她一起,并且有什么心事也会告诉她。可以说娜斯嘉比法国所有的悲惨侍女的地位都高,并且她在普利鲁契诺村也很受尊重。


一天,娜斯嘉一边给丽莎小姐穿衣服一边说:“小姐,我今天想出去一下,请您准许。”


“没问题,你想去哪呢?”


“前两天别列斯托夫家的厨娘过来找我,她说今天让我过去吃饭,他们住在杜基洛沃村。”


“你们不知道两位老爷在斗气吗?奴仆之间还敢请客吃饭。”


娜斯嘉满不在乎地说:“小姐,我只是听您使唤,不归老爷管,所以老爷们之间的事情和我们无关。既然两位老爷喜欢斗气,那就让他们随便斗吧。但是您为什么不和别列斯托夫少爷来往呢?你们两个又没有吵过。”


“娜斯嘉,我同意你去,不过你到那儿之后,要替我关注一下阿列克塞少爷,看看他这个人人品如何,长得怎么样。”


娜斯嘉答应了小姐,然后就出门。丽莎一整天都没有过好,她在等娜斯嘉带回来的消息。天都晚了,娜斯嘉终于回来了。


她还没有走到小姐的房间,就说:“小姐,我回来了。我一整天都和阿列克塞在一起,总算看够了。”


“你快给我讲讲,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次我们去了好多人,有杜妮卡、阿尼西娅·叶戈罗芙娜、涅妮拉,还有……”


“这些我都知道了,快告诉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好吧小姐,我从头开始给您讲。我们那些人在快吃午饭的时候才赶到。确实来了不少,有赫鲁宾诺村的、科尔宾诺村的、扎哈里耶沃村的管家带了好几个女儿,还有很多。整个屋子都被挤满了。”


“好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给我说说阿列克塞少爷的事情。”


“小姐,你怎么那么急呢?慢慢听我讲,我们围着一大张桌子坐下,最重要的位置坐着女管家,我抢了她女儿们的位置,她们显然有些不高兴,不过我还是没有让座。”


“娜斯嘉,你烦不烦呀,这些琐碎的小事就不要给我讲了,我也不想听。快说要紧的事情啊。”


“小姐,你的性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急了。那顿饭真是太丰盛了,我们吃了三个小时。奶油冻里夹着各种颜色,有红色、蓝色,还有条纹的。我们吃完后来到了一个大花园,我们在那里捉迷藏,我看到了少爷。”


“听说他长得特别潇洒帅气,快告诉我,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的,他长得非常英俊,身材很匀称,高高的,脸蛋红红的……”


“原来是这样,我总以为他脸色苍白。他跟大家说的一样吗?忧郁,伤感。你觉得他是这个样子吗?”


“我这么活跃,只要跟我在一起的人肯定很快乐。我还没见过一个情绪低落的人呢。他加入了我们,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


“他跟你们玩捉迷藏?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他不但跟我们玩,而且谁要是抓到了他,他就吻谁一下。”


“我才不信呢,娜斯嘉,我根本不相信你的话,他不会那样做的。”


“你应该知道,我不会说谎的,你爱信不信。在一次玩的过程中,我差一点被他抓住。就这样,我们高兴地度过了这一天。”


“但是我听说他有心上人了,对别的姑娘连看都不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这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告诉你吧小姐,他看了每一位姑娘,有我、科尔宾诺村的巴莎、管家的大女儿尼娅等等,他应该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一个姑娘也不放过。”


“他的表现真的奇怪,你有没有从他的家人那里得到什么消息?”


“她们说少爷就有一样不好,特别喜欢女孩子,不管是谁。其他都很好,心地善良,并且非常快乐。不过我觉得,这一点并不能说明少爷不好,可能他还年轻,以后他自己会谨慎些的。”


丽莎叹了一口气,说:“我现在很想见他。”


“想见他还不容易,杜基洛沃村离咱们村只不过三俄里。他每天早上都会出去打猎,您骑着马去那里转转,肯定会遇到他的。”


“这样不妥,如果他看到我骑着马过去找他,他会以为我爱上了他,在追求他。我觉得我不能和他相识,因为我们的父亲是敌人。对了娜斯嘉,我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我打扮成一位仆人的样子。”


“这个主意不错。我可以帮你做一件粗布的褂子和袍子,你穿着它就可以大胆地去杜基洛沃村了。不过小姐,我觉得即使你扮成那样,他照样会和你搭讪的。”


“我想起来了娜斯嘉,我要说当地的话,虽然我小时候不在这里长大,不过我可以说得很好。真是太好了,亲爱的娜斯嘉。”丽莎为自己想出的好主意高兴不已,她的愿望马上就要实现了,她美滋滋地躺下睡觉了。


丽莎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了。她派人到集市上购买做粗布褂子的材料:铜纽扣、粗麻布、粗棉布。在娜斯嘉的帮助下,布块很快就裁成了小褂子和袍子的形状。然后丽莎又叫来家中所有的女仆,开始缝制衣服。衣服做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丽莎把缝好的衣服穿上了,并跑到镜子前面上下打量一番。在这件粗布衣服的衬托下,她觉得自己异常可爱。


她正在为明天的行动做准备,她向前走了几步,摇了几下头,并鞠了一躬,用家乡话说了几句,不禁笑了起来,然后用袖子遮掩着脸。饰演一位穷人并没有那么容易,她光着脚走路时觉得脚特别疼,地上的石子、草根硌得她受不了。娜斯嘉看到丽莎痛苦的样子,马上跑过来,她弯下腰,量了一下丽莎的脚,准备让特罗菲姆给她编织一双树皮鞋。这时特罗菲姆正在田野里放牲口,娜斯嘉赶快朝田野跑去。


第二天一大早,全家人都还沉浸在美梦中的时候,丽莎已经醒了,娜斯嘉早就起来了,她正站在门口等特罗菲姆。他出去放牲口的时候会路过这里,顺便把编好的鞋子带过来。特罗菲姆赶着牲口过来了,边走边吹着号角。当他走到娜斯嘉面前时,把一双漂亮的鞋子递给了她。为了表示感谢,她给了特罗菲姆半个卢布。丽莎小心翼翼地打扮好自己,走之前家里的人还没醒,她告诉娜斯嘉怎么应对杰克逊小姐的询问,然后穿过台阶下边的菜园,朝田野走去。


太阳快出来了,东方露出了红红的朝霞,被映红的云朵就像文武百官一样,迎接太阳的到来。早晨的空气如此清新,鸟儿在枝头歌唱,丽莎的心情格外好。她像孩子似的跑了起来,一是因为她心情欢快,二是因为她怕碰到熟人。前边是一片小树林,过了这片树林就不是父亲的领地了,她停了下来,慢慢地走着。她心想:阿列克塞应该会到这片树林狩猎,我应该在这里等他。想到这里,丽莎不禁觉得心跳加速。


对于年轻人来说,最具有魅力的一点就是在面对爱情的时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她慢慢地走进了这片树林,迎接她的是低沉的声音,这是从树林里发出的。她变得很静,刚才的活泼劲儿全部消失了。她好像在想事情,一位十七岁的姑娘,早上五点钟跑到了森林中,有谁能猜出她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她边往前走边想着事情,两边都是高大的树木。突然前边出现一条狗,冲着她叫了起来。这是一条漂亮的猎狗,它把丽莎吓坏了。正在丽莎吓得哇哇大叫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厉声喝道:“斯波卡,听话,过来……”


这时有位年轻的小伙子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他对丽莎说:“姑娘,不要害怕,放心,我的狗不咬人。”


丽莎稍微镇定了一下,不过她突然想到:“他应该就是阿列克塞少爷,这么好的相处机会,我怎么能错过呢?”于是她假装害怕地说:“少爷,您看它那凶狠的样子,我还是害怕,我怕它扑过来咬我。”说话的时候她一脸羞怯的样子。


阿列克塞认真地打量着这位农家姑娘,说:“如果你害怕的话,我就陪你走一会儿。你觉得那样可以吗?”


丽莎说:“如果你想这样做的话,当然可以了。”


“你是从哪来的呢?”


“我的父亲是铁匠瓦西里,我们就住在普利路奇诺村。我准备来森林里采蘑菇。少爷,你是杜基洛沃村的吗?”丽莎出门的时候带着一个小篮子。


“我是杜基洛沃村的,我是一个仆人,在一户人家侍候少爷。”阿列克塞看着身旁这位农家姑娘,故意降低自己的身份,因为这样他们说起话来就会比较方便。


丽莎看了他一眼,笑着说:“你故意骗我,对吧?我早就看出来了你是一位少爷,你以为我傻呢?”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你的各个方面告诉了我真相。”


“你指的哪方面?”


“从你穿的衣服,还有你说话的口音,你刚才喊狗的时候,我都听出来了。仆人和少爷的差距那么大,我怎么能分不出来呢?”


丽莎的辩词让阿列克塞非常喜欢。这位漂亮的乡下姑娘站在他面前,他走过去,准备抱着她,可是丽莎躲开了。他对乡下姑娘就是这样,从来不知道讲礼貌。这时,丽莎好像有些生气,表情严肃。阿列克塞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觉得她的反应很好笑。他明白了,不应该再对这位姑娘无礼了。


丽莎仍然认真地说:“如果你收敛一点的话,我会跟你做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