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亨利·赖德·哈格德
|类型:欧洲·魔法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6
|本章字节:7194字
好了,言归正传吧,不然还没到苏里门山,你就对我的故事厌倦了。既然决定去,我便开始做准备。首先,我和亨利爵士签了一份协议,以确保万一我遭遇不测,儿子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不过因为亨利爵士是外地人,财产在大洋彼岸,因此在法律效力方面有些困难。好在有一位律师帮忙,最终解决了问题。这位律师收了二十英镑的费用,实在是狮子大开口。知道我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亨利爵士放心地给了我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让我去买一架牛车,几头强壮的牛。这架牛车有二十二英尺长,又轻又结实,车身是用臭木做成的。车不是新车,跑过一趟金刚石矿区,不过我觉得这车比新车还要好,看得出来木头风干得很好。如果车有什么问题,或者木头没有风干,在跑第一趟的时候就看得出来。这是一辆“半篷式”牛车,只有后面十二英尺长的车身是有篷的,里面还有一张折叠床,可以睡两个人,此外还有一个架子,用来放枪和其他小东西。前面是敞开的,用来装各种必需品。我花了一百二十五英镑买下这辆车,还挺便宜的。
接着我又买了二十头漂亮的祖鲁牛。一两年前我就看中了这些牛。通常一辆车有十六头牛就够了,不过我还是多买了四头,以防出现什么意外。祖鲁牛个头不大,身材轻巧,只有南非牛的一半大。通常南非牛用于运输。但是祖鲁牛比南非牛生存能力更强,负荷较轻时,祖鲁牛一天能多走五英里,而且不容易疲惫。更重要的是,祖鲁牛的免疫力强。牛群来到新的草原,很快会感染红尿热。但是,我挑选的这群祖鲁牛到过南非各个地方,能够抵抗红尿热。此外,在南非还流行一种肺炎,这群祖鲁牛全都接种过了。在每头牛的尾巴上划开一个小口,绑上一片死于肺病的动物的肺片,然后牛会生病,不过病情不严重,只会使尾巴烂掉,从此牛就再也不会感染这种病了。让牛失去尾巴,这似乎很残忍,尤其是在苍蝇众多的地方。不过失去一条尾巴总比丢了性命好得多,毕竟尾巴只能用来扫扫灰尘。当然了,二十头没尾巴的牛排成一队,缓慢前行,这幅情景看起来确实怪怪的,好像大自然犯了个小错误,把斗牛犬的尾巴装在了牛屁股上。
接下来需要准备食物和药品,这可得好好考虑一番,既不能让牛车负荷太重,又要保证必要的物品一件也不能少。幸好古德有点儿医学知识,在海军服役时,曾学过医学外科,现在多多少少还记得一些。当然他不够行医资格,不过后来我们发现,和很多顶着医学博士头衔的人相比,他懂得更多。另外,他还有个很棒的旅行药箱,一套手术器械。在德班逗留期间,他曾帮一个科萨人切掉大脚趾,手术做得很漂亮。不过科萨人呆呆地看着古德,要他再为自己安上一个新的脚趾,而且要安一个白人的脚趾,这下古德可犯了难,目瞪口呆,哭笑不得。
解决了食物和药品的问题,还有两件重要的事情:武器和仆人。亨利爵士从英国带来了不少武器,我自己也有一些,只需要列一张清单,从中挑一些就行了。以下是我记在本子上的明细:
“三支双筒重型后膛八发猎象枪,每支枪重约十五磅,可装十一特拉姆黑火药。”
其中两支枪是由著名的伦敦公司生产的,那可是顶级的枪支制造商。我自己的枪是哪儿制造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曾用它打过好几头大象。事实证明,这也是一把好枪,非常可靠。
“三支五百快枪,可装六特拉姆黑火药。”
这也是优秀的武器,适合射击中等大小的猎物,例如大羚羊或黑马羚羊。也可用于射击人,尤其是在开阔地带,使用半空心子弹。
“一支十二号中心火力滑膛枪,双筒火药。”
后来证明,这支枪在我们猎食时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
“三支温切斯特牌连发步枪(非卡宾枪),备用。”
“三支单发科特牌左轮手枪,较重型弹药筒。”
以上就是我们全部的武器装备。读者会发现所有武器都是同样的构造和口径,这样一来,弹药筒可以互换,这一点非常重要。我把武器名单详细列出来,有经验的猎手一看就会明白,探险成败与否,合适的枪支和弹药至关重要。
下面就是仆人的问题了。经过多次商量,我们决定只带五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向导、三名仆人。
司机和向导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他们都是祖鲁人,一个叫戈萨,一个叫汤姆。不过仆人就没这么容易找了。因为此行非同寻常,可以说他们的品行关系到我们的生死,因此必须找绝对可信和勇敢的人。最后我找到两人,一个是霍屯督人,名叫维特吕格尔,是“风鸟”的意思,另一个是小个子祖鲁人,名叫克伊瓦,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我以前就认识维特吕格尔,他很擅长跟踪猎物,我曾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他非常强壮,不知疲惫。不过就像他的族人一样,他有个弱点,那就是爱喝酒。只要一沾酒,就不可靠了。不过我们去的地方没有卖酒的商店,因此这个小小的毛病也就无关紧要了。
然而,我们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第三个人了。因此我们决定先出发,边走边找,幸运的话,说不定能在路上遇见呢。就在出发前的一个晚上,克伊瓦说有人想见见我。晚饭过后,我让他把那个人带来。很快,一个长相英俊的高个子走了进来,大约三十岁,肤色比祖鲁人浅多了。他举起圆形手杖行了个礼,然后蹲在屋角,一言不发。一开始我没有注意他。因为如果你马上开始谈话,祖鲁人会觉得你地位低下或做事鲁莽。
虽然没有和他说话,我却暗地里打量他。他戴着头箍,一种用树胶和油脂经打磨后的黑色发箍,和头发缠在一起。在祖鲁人当中,只有到了一定年纪或者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佩戴。另外,我觉得他很面熟。
最后我说话了:“你叫什么?”
“安博帕。”他回答道,声音缓慢而低沉。
“我见过你。”
“是的,老爷,在伊斯汗瓦拉你见过我,就在战争开始的前一天。”
这下我想起来了。在那次不幸的祖鲁战争中,我是切尔穆斯福德男爵的向导。在开战的前一天,我很幸运地离开了军队营地,负责看管货车。当我等待车夫套牲口时,我和这个人聊了聊,当时他是当地后备军的一个小军官,他说他担心这个营地不太安全。我让他别乱说,这些问题还是留给更聪明的指挥官们去考虑吧。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说得有道理。
“我想起来了,”我说,“你想干什么呢?”
“是这样的,马库玛扎恩(我和科萨人打交道时用的名字,意思是半夜起床的人。用通俗的英语说,就是小心谨慎的人)。我听说你和远渡重洋而来的白人老爷要去北方探险,是真的吗?”
“是的。”
“我听说你们要穿过卢卡加河,经过曼尼卡郡,还要走上一个月,这也是真的吗?”
“你为什么要问我们去哪儿?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吗?”我不禁起了几分疑心,我们此行的目的一直都是保密的。
“哦,白人,是这样的。如果你们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愿意和你们同行。”
这人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傲,特别是他说“白人”,而不是“老爷”,这让我稍稍一愣。
“你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吧,”我说,“说话不经思考。可别这样做。你叫什么?是哪个村庄的?跟我们说说,让我们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来历。”
“我叫安博帕,是祖鲁人,但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一千年前,早在查咖统治祖鲁地区之前,祖鲁人迁来这里,我的部落却留了下来。我没有固定的住处,这么多年来一直流浪。小时候我从北方去了祖鲁地区,后来又到了纳塔尔,想见识见识白人的生活方式。接着我又参加了战争。自那以后一直在纳塔尔工作。现在我厌倦了这里,想再回到北方。这儿不是我的家。我很勇敢,也不要钱,只要有饭吃,有地儿睡就行了。”
听了他这番话,再看看他说话的模样,我有些糊涂了。从行为举止上看,很明显他说的基本都是实话,可是他和普通的祖鲁人又不太一样。他说不要报酬,甘愿和我们一起去,这点让我有些起疑。我实在拿不定注意,于是把他的话翻译给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听,问问他们的意见。亨利爵士让我叫他站起来,安博帕照做了,同时脱下了长长的军大衣,除了腰间的一条短围裙和脖子上的一串狮爪项链外,全身一览无余。他身高大约六英尺三,身材比例均称,体型优美,长相英俊,这样的人我在当地还没见过第二个。在灯光下,他的皮肤显得不太黑,除了几处被长矛刺伤的发黑的旧伤疤。亨利先生走到他面前,凝视着他那张英俊、自信的脸庞。
“他们俩倒是挺配的,不是吗?”古德说道,“两人身材差不多。”
“我喜欢你的长相,安博帕先生,你就做我的仆人,跟我们一起走吧。”亨利爵士用英语说道。
显然安博帕听懂了,他用祖鲁语回答:“好的。”然后他瞥了瞥面前这个健壮魁梧的白人,又说了一句:“我们都是男人,你和我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