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笛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12260字
结果是:我知道了中央美院附中不是救济院,虽然它没有收不苦不难也不可怜的我。我不想看见绢姨,但她还总是在家里晃来晃去的,有时还跟妈妈开开玩笑:“姐,安琪好像没有原来那么嚣张了。”全家人都不在我面前提中央美院附中的事,这也是最让我恼火的一点。那是记忆里最漫长的一个夏天,我的分数本来只能进我们这个城市最烂的高中,可是我却收到了姐姐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我是作为美术特长生被录取的。大家都很高兴地在饭桌上议论着要把这件事放在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庆祝,就连谭斐都跟着起哄。这群无聊的人,这样对我表示一下同情似乎是为了感动他们自己。只有姐姐,有天晚上她走到我的房间里来,跟我乱无头绪地聊了一会儿,突然涨红了脸说:“安琪,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的画很棒。”然后她就手足无措地走出去了。这是我那些天里听到的最舒服的一句话。
我在那个漫长的夏天里冬眠。每天把空调的温度调到很低再裹上大棉被睡长长的午觉。拒绝出门,看着窗外繁盛到让人觉得下贱的绿意,觉得这和自己无关。那个暑假里只完成了一幅画,我把我家的空调画了进来。只不过我把它画成了长满铁锈的样子:巨大的空调,掺着淡金色的灰黑,开着大朵的红色铁锈,庞大的蒸汽发动机连在后面——我画的是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候的空调,如果那个时候有空调的话。我一直都很喜欢工业革命时候的老机器,它们都有很笨拙、很羞涩的表情,就像一只被使用了很久的萨克斯风。这个不太灵光的老空调忠于职守得过了分,把整间屋子变成了北极。窗外,还是夏天,我摔打成片的绿色时毫不犹豫,一只熊栖息在夏天的树荫里,望着窗里的空调,还有窗玻璃上美丽绝伦的冰花,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湿漉漉的小鼻头有点忧伤。
这幅画我画得很慢,很艰难,经常是画着画着就必须停下来。因为大脑空了。也许不是大脑,是那从前沉睡着好多颜色的身体最深的地方出了问题。我找不到那种喷涌的感觉——所有的颜色像焰火一样在身体的黑夜里开放——现在我得等。我想是我的身体停电了。可是当我画完最后一笔的时候,我才看出来,这幅画里有一种不一样的地方。这次,我是完全靠自己画完的,我是说没有那个浪潮般的力量的推动,我从来没有像画这只熊一样这么具体地画出一种表情。以前我以为自己不屑于画这种东西,现在明白,我过去不是不想画,是画不出。
血液的温度冷了下来,我冷冷地拒绝刘宇翔曾经的那些死党打来约我出去疯的电话,我冷冷地看着谭斐开始一次又一次地约姐姐出去看电影。姐姐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答应他的邀请,不过脸上永远是一副在嘲讽什么的表情。只有画着那只熊,我心里才会漾起一些温情。于是我知道,我还是爱画画的。我终于辨别出,曾经我对画画的爱里,原来掺了那么多的虚荣:我想被赞扬,想被嫉妒,想被羡慕,想听掌声。当这一切远离,我才发现不是我选择了画画,是画画选择了我。
某一个午后,谭斐和姐姐一起从外面回来。姐姐在浴室冲澡的时候,谭斐看着客厅墙上的《熊和老空调》。他突然对我说:“安琪,你想不想去看看熊?——你不能总这样窝在家里。”于是我们顶着烈日坐上开往动物园的公交车。我们选择了一天中最愚蠢的时候,人的脑袋热成了糨糊。买票的时候我突然问谭斐:“你说,开这路公交车的司机会不会很高兴?终点站是动物园,每天都可以拉很多高高兴兴的小孩儿。”谭斐笑着揉揉我的头发:“你是日剧看多了吧?”我大声说:“对,要让柏原崇来演司机——本来是个大学生,因为失手杀了人才来换一种生活逃避现实!”谭斐笑着接口:“要让藤原纪香来演每天坐这班公交车的饲养员——原本是个富家小姐,只是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生活’!”“不会吧——你喜欢她?”我叫着。我们一起开怀大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远远地动物们的气息飘了过来,它们近在咫尺。
“安琪。”谭斐说,“你笑的声音很好听。”
我看着他,脸突然一热。我知道他来这儿完全是为了让我高兴,我说:“谢谢。”
那只大熊还在睡午觉,棕色的毛均匀地起伏着。动物园里人很少。知了悠长地叫着,那种声音听多了会觉得悲怆。熊的味道扑面而来,很难闻,可是有一种泥土的气息。我们站在笼子外面的树荫里,静静地看着它。“它会翻身吗?”我小声问谭斐。“会吧。”他的语气一点都不肯定。熊的耳朵灵敏地耸了耸。“被我们吵醒了?”我惊讶地压低了声音。还好它睡得依旧酣畅,让人羡慕。
“谭斐,你有没有看过《恋爱的犀牛》,就是那出话剧。”我问。
“小姐,你忘了我是话剧社的社长?”
“你喜欢那出戏吗?我蛮喜欢那个故事,可是我讨厌那个结局。他居然把犀牛杀了。凭什么呀。可是我爸爸就说是我不懂,他说男主角杀犀牛只是一个象征——那只犀牛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希望,那象征着他已经绝望了。可是我就是讨厌他们这样象征。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谁知道犀牛自己想不想死?谭斐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懂。”谭斐看了我一眼,笑了,“我想那个写剧本的人,一定是从小就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如果她像我一样,有过跟大自然很亲近的经历的话,她就不会这样安排结局。”
“那我也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我不同意地说。
“所以说你很了不起。”谭斐肯定地说。
“你开玩笑吧。”我低下了头,“以前我也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去考试的时候见到了很多人的画。他们才是真的了不起。对于自己落选我一点都不意外。”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跟人谈起那场考试,“谭斐,可是我喜欢画画,就算永远有很多人比我画得好,我也还是想画画。”我抬起眼睛。他还是用我最习惯的眼神,认真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说说就好了。”
“谁都得低头。”谭斐说,“不管因为什么。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狂得要命。那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热爱‘文学’这个东西。我妈妈是苗族人,她没念过什么书,汉语都讲得不大好,可是她特别喜欢听我给她念我写的东西。她喜欢听我写的我们那个小镇,尽管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她听到我写她的时候脸都会红。当然她也喜欢听我写的想象出来的城市,尽管我俩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在中学里办文学社,自己走遍了山路去搜集湘西各个民族的民歌。你猜我给校刊起了什么名字?——《山鬼》。”他的眼睛亮了。我想我的也是。
“有一天我走在山路上,走累了,坐下来。你知道,我一直都怀疑这件事是不是我自己搞错了。因为那简直像梦一样。”他眨眨眼睛。
“你快点说嘛!”我急了。
“我听见头顶上有一阵很奇怪的风声,然后我就顺着那棵大树往上看。是一只狼,雪白的母狼。后来没人相信我的话,其实我自己也不太相信。它就在比我高出四五米的石头上卧着,很安静地看着我。我连害怕都忘了,因为它看我的眼神简直可以说是‘妩媚’。不知道它怎么会是雪白的。然后它就立起来,摆摆尾巴,似乎是笑着看了我一眼,轻轻一跳,就不见了。山鬼,只有这两个字可以形容它。所以我们的校刊才有这个名字。我妈妈说,我看见的是狼神。然后我就写它,写它的时候我真高兴,好像诺贝尔奖就等着我去拿。”他笑了。
“人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他正色,“从一开始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到明白自己的天赋其实只够自己做一个不错的普通人。然后人就长大了。”
“可是谭斐你一点都不普通。”我摇头。
“谢谢。”他微笑,“做普通人没什么不好。为了变成一个不普通的人,学习做普通人是第一课。你知道吗安琪,大学四年里我很用功,很努力,可我还是费尽心机才考上你爸爸的研究生。你知道我的硕士论文会写沈从文,因为你爸爸最喜欢他;可是我,我喜欢的是郭沫若。应该说,我能理解他。没想到我大三那年暑假跟老师一起去过一个研讨会,吃饭的时候跟你爸爸同桌,他们聊天说起郭沫若,你爸爸说他丢尽了中国文人的脸……”谭斐摇摇头,“我那个时候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了,还好上天可怜我,让我早一点知道不该写郭沫若。”他笑着,“安琪,我尊敬你爸爸,不过有时候他太自信。”
“谭斐。”我突然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他说:“因为我们是朋友。还因为——”
“还因为你想告诉我,我终有一天也会发现自己是一个‘不错的普通人’吗?”
“不是。”他很认真,甚至是严肃地打断我,“安琪,你不普通。我看你的画的时候就这么想。要说我这个人唯一的过人之处,恐怕是我能在一秒钟之内看出来谁有才华,而谁没有。你总有一天会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会远远超过你的绢姨,只不过你还需要时间。”
“你怎么能说这是你‘唯一的过人之处呢’!”我热切地望着他的脸。
“因为我见过天才呀。”他又像揉小猫一样揉着我的头发。那只大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呆呆地坐在那里,身上沾着稻草,对我们视而不见——也许还在回想刚才做的梦吧。
“春天的时候,你爸爸收到一封信和一篇论文。”谭斐安静地继续着,“那是个太天才的家伙。本科读的是计算机,考了哲学系的硕士,明年又想做你爸爸的学生,读中国现代文学的博士。这在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笑笑,“我看过那家伙的论文。我必须承认人和人之间有差别。明年我硕士就要毕业了,可是你知道吗,明年你爸爸只会在本校的硕士生里招一个博士生。安琪,我看得出你爸爸有多欣赏他,我也看得出来他已经开始为难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所以,你希望在明年之前追上我姐姐,对吗?”我仰起脸。第一次这么无遮无拦地看他的眼睛。他有点不自然地笑笑,转过了视线。“我早就说你了不起,你还不承认。”他避重就轻地调侃着。
“你喜欢我姐姐吗?”我固执地坚持。
“安琪。”他看着我的脸,“我答应你,我不会……我是说,我尽最大努力,不去伤害北琪。不过我倒觉得她不大可能喜欢上我。这样也好。还有,我已经考了托福,申请了几所美国大学的东亚系。我也知道希望不大,尤其是我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申请到全额奖学金才有出去的可能,可是……”
“可是一定要试一试!”我激动地打断他,“我相信你……”
“那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他戏谑地笑着。
“我——相信你现在会去给我买冰激凌。”我快乐地叫。
“还吃?!”他瞪大眼睛。
“刚才吃的是巧克力的和柳橙的,还没吃草莓的呢!”
“你赢了。”他开心地叹着气。
我站在七月的阳光里,和孤独的熊一起凝视着你的背影,谭斐。我心里涨满了一点一滴的疼痛。刚才,或者说现在,似乎发生过了一些事情。比方说,我知道了你并不完美——谢谢你这么相信我;比方说,现在的你无心去顾及一个孩子对你的迷恋——但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不害怕看着你的眼睛了。不过谭斐,看着你挺拔的样子,我还是,好喜欢你。
五、姐姐,姐姐
秋天来了,我变成高中生了。九月里妈妈还是像往常那样买回好多很大很甜的紫葡萄,然后嘱咐我一次不可以吃太多;依然像往常一样,做了好吃的以后让我或是姐姐给绢姨送去——绢姨已经搬回她的小公寓了。只不过有一点不同,我开学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五,晚餐桌上的谭斐变成了江恒。
七点钟的时候门铃一响,我去开门。可是门外没有谭斐,只有爸爸和一个瘦瘦的、看上去有点高傲的家伙。爸爸不太自然地微笑着:“谭斐说,他今天晚上有事不能来。”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整整一年过去了。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跌进谭斐明亮而幽深的眼神里,再也看不见其他的东西。今天,是这个江恒坐在我的对面,我知道他就是谭斐说过的那个太天才的家伙。我冷静,甚至略带敌意地打量他,他长得没有谭斐一半帅,可是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如果把那些骄傲、冷漠,还有我认为是硬“扮”出来的酷一层又一层地剥掉的话,里面的那样东西,我凭直觉嗅得出来一种危险。
妈妈也有一点不自然。我看出来的。虽然她还是用一样的语气说着:“江恒你一定要尝尝我的糖醋鱼。”可是她好像是怕碰触到他的眼神一样侧过了头,“绢,要不要添饭?”我想起来了,当他和绢姨打招呼的时候,没有半点的惊讶或慌乱。这不寻常。我想,是因为他不平凡,还是因为我的绢姨已经太憔悴?我想两样都有。
车祸以后的绢姨抽了太多的烟,喝了太多的酒。更重要的是,现在已不大容易听见她甜美而略有点放荡的大笑了。我胡乱地想着,听见了门铃的声音。这一次,是姐姐以一个醒目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谁?”姐姐还是老样子,一点都不知道掩饰她的语气。
“江恒。”他冷冷地微笑一下,点点头。
“北琪,坐下。你想不想吃……”
“不用了,妈。”姐姐打断了妈妈,“我要和谭斐去看电影。”
爸爸笑了:“噢,原来这就是谭斐说的‘有事’。”姐姐看了他一眼,然后对我说:“安琪,你想不想去?”
“安琪不去。”还没等我回答,妈妈就斩钉截铁地说,“一会儿吃完饭我要带安琪去我的一个朋友家。”我看见江恒轻轻地一笑。
晚饭以后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还珠格格》,爸爸和江恒在书房里说话,我特地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得很吵。我们当然是没去妈妈的朋友家。妈妈和绢姨一起在厨房里洗碗,水龙头的声音掩盖了她们的谈话。我似乎听见绢姨在问妈妈:“姐,你看北琪和谭斐,是不是挺有希望的?”妈妈叹着气,什么都没说。
爸爸跟江恒走了出来。我听到爸爸在对他说:“跨系招收的学生是需要学校来批准的,不过我认为你有希望。”
“谢谢林老师。”江恒恭敬地说。
妈妈跟绢姨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姐,我回去了。”绢姨理着耳朵边的头发。
“你住得离这儿很远?”江恒突然问绢姨。
“不。”绢姨答着,“几条街而已。走回去也就十几分钟。”
“我可以先陪你走回去,再去公交车站。”他不疾不徐地说,望着绢姨的脸。
“不必了。”绢姨勉强地笑着。
“也好。”爸爸说,“这样安全。”
于是他们一起走了出去,然后爸爸妈妈也走到里面的房间。我听见他们在很激烈地争论着什么,客厅里又只剩下了我。我嗅到了风暴的气息。十一点钟,姐姐回来,那气息更浓了。打开灯,我听见自己的心跳。然后我爬起来,画画。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午夜里恣情恣意地飞了,因为我的作业在一夜之间变得那么多。我表达着这种山雨欲来的感觉,画着鲜艳的京剧脸谱的迈克尔·杰克逊在幽暗的舞台上跳舞,那双猫一样性感而妩媚的眼睛约略一闪,舞台的灯光切碎了他的身体。他微笑的时候唇角的口红化了一点,就像一缕血丝。虽然我自己为不能百分之百地表达杰克逊的魅惑而苦恼,可是老师看过之后,还是决定将它展出。冬天,老师要为他的十几个学生开集体画展,这中间当然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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