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亚里士多德
|类型:社科·自然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9642字
综合全书各章节及其词义的见于其他史籍者可知,在一“埃斯诺”中,人民依靠通婚、通商,使各自的经济得以自给自足,同时,他们树立了共同的礼法,信奉共同的神祇(1324b9),他们将权力交给君主(1285b31)。这种“民族国家”由许多村落或若干城市和许多村落组成。他们共同一致地对外敌进行攻防。这种组合便是所谓的“政治团体”,也被叫做“战斗团体”(参见1261a27注)。但是这样的“民族国家”因土地过大,人口过多或者过于散漫,不能像城邦那样构成公民之间休戚相关、一切共同负责的“宪政”。参见卷五章十1310b1及注,以“贵族、平民、寡头共和”四制,与“君主政体”(一长制)的说法有所不同。。5试想一下,群众人数如此之多,而又有谁能成为他们的将领,对他们加以统率呢?除了具有斯顿笃斯顿笃(Σνwp)(参见荷马的《伊利亚特》v785),是一个传令员,声音就像洪钟一样,他的音响是常人的五十倍。那样的嗓音之外,又有谁能够给他们传令呢?
因此,当城邦刚开始成立时,只要在一个目的可以达成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中,其人口底数足以使人民通工易事,自给自足,这便足够了。随着城邦的发展,当人口逐渐超越当初的底数、10成为较大的团体时,虽然它仍然是一个城邦,但,正如上面所讲,城邦必须意识到不能让这种增加无限制地进行下去。我们只要环顾实际,规定这种限度就并不是件难事。一个城邦的活动,一部分源自执政人员,一部分源自被统治的人民。断案决事和发号施令是执政人员的职责,15被统治公民的本分则是选举执政人员。为了解决权利纠纷,并按照各人的功能分配行政职司,每个城邦的公民都必须互相熟悉各自的品性这里所列举的司法审判和公职选举这两项要政,即认为法官和诉讼当事人、被选举人和选举人之间必须互相认识这种说法,这实际上是出于古代小国寡民的政治习惯。近代国家组织中却恰好取其相反之义。
现代司法要求“无私意审判”,必须根据案情断案,法官不须过问无关案情的一般事项,就算对两造私人情况各有所知,也不得因此而成为自己审判的干扰。现代国家人口均是千百万计,选举人只求粗略了解被选举人的公共生活和公务才能,对其私人生活及品性,实已无时间深求,也不须详细了解。。如果各不相知,则职司的分配和案情的裁断都不免存在着一些失误。临时随意处理这类重大的事件,总会多出纰漏,但如果人口实在过多,就显然没办法使用这周到的措置。20另外,在人口过多的城邦中,外侨或客民一旦混入群众之中,便不容易查明,这样一来,他们就很容易冒充该城邦的公民以雅典为例,由行贿注册或以它故入籍的公民被称为“冒籍公民”(πapγγpaπoi)。冒籍公民各坊社都有,尤其以海港附近之地为甚。伯利克里在位时(公元前445年)曾清查户籍,检得五千个伪冒者(参见普鲁塔克的《伯利克里传》36—37)。德谟叙尼讲演词的《欧毗卢》59,也曾说冒籍所费是五个特拉赫马。,混用其政治权利。
由此可知,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应该是足以达成自给生活所需要的,而又能观察到的最大人口的数目25此处,亚里士多德将“生活自给所需”人数(上文8—9行)定为上限,将“观察所能遍及”人数(15—20行)定为下限,教育人们在这两个限度中寻求适当的数额。《修昔底德》viii65—66中说,公元前411年为寡头为政时期,只限五千人的雅典在籍公民之间已多不相识,就算相识也不互相信赖。本文中,亚里士多德未确言实数,但根据所示两限,一邦公民人数限于万人之内,居民都远近相望,里闾相逢,互知彼此的能力、行为、门望、贫富等。在平时集会时,他们可以朝至夕归;战时征召时,他们可以朝令夕合(参见1326a37注)。这相当于近代国家的一个小城市或乡镇的人口和境界。。这里对城邦大小(人口的多寡)的问题已进行了充分的讲述,因而就到此为止。
章五
相似的论点也可在土地(境界)问题上应用。就拿土壤的性质来说,当然,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有限的境界内尽可能种植一切庄稼(农产),使大家各得所需,无一所缺,以保证全邦高度的自给自足。30就国境大小或土地面积的问题而言,应以让其居民过上闲暇的生活为度,让一切供应在宽裕的基础上保持节制参见卷二1265a20。。至于我们所提的这种限度是否正确,待今后对财产和致富的一般问题及财产的执管和利用问题进行研究时,35再另作详述后来并没见对此论题的另外详解。本书卷一卷二中提到的“财产私有而公用”的主张可视为亚里士多德在财产问题上的基本宗旨。参见卷二章五1263a37注。。
这是个颇有争执的问题:往往人们的生活思想会向两个极端趋近,要么自甘俭朴,要么流于豪奢生活主“俭”(甘于贫困)的学派,即如阿里斯多丰(arisophon)一类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参见迈恩纳克编的《希腊喜剧残篇汇编》卷三362《阿里斯多丰残篇》),如狄欧根尼一类的犬儒学派(参见穆拉赫mulch编的《狄欧根尼残篇》273等)。当初,有些城邦,如克里特(本书卷二1272a22)、斯巴达(参见色诺芬的《拉根尼共和国》)的立法家或创制者,也是主俭派。阿里斯底浦(arisippus)是生活主“丰”者(参见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ii68、69、84)等。参见缪勒的《希腊历史残篇》2276《亚里斯托克色诺残篇》所记的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之阿巨太(archyas)与叙拉古狄欧尼修僭室某宫臣对辩“丰俭”话题的那一部分。。虽然某些问题有待征询军事家的经验《苏校》对于这个分句加上了〈〉。
,我们依然可为土地的坐落(国境的形势)问题提供这样的建议:一个城邦优越的地理环境应是那种敌军难进而居民很易出的地方。人口方面所说的“观察所能遍及”40的条件同样适用于以上的土地方面。容易望见的境界必定也是有利于防守。1327ɑ根据我们的理想,中心城市的位置应该有海陆方面的通道。这里,我们应当注意到两个要点:第一,正如我们之前曾讲到的,城市是全邦的军事中心,四周有警,都能由此派遣赴援部队。第二,它也应是全邦中具有运输便利的商业中心,5使粮食、建筑所用的木材以及境内可供各种工艺的原料都易于集散10该城市的位置,参见卷五章三1303b7及本卷章十一1330a34—b18。斯巴达等虽然内陆的农产很富饶,但离海稍远。阿尔咯斯等城市离海很近,群山阻隔,与其内陆的交通很不方便。有些内地城邦(如曼底涅亚)离海洋很远,另一些岛上城邦管辖隔海的陆上郊区。这些地理环境都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海陆两便要求不相符。雅典城的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吻合。。
章六
对于一个内政良好的城邦来说,海上交通究竟是有利还是有害的问题,在人们之中存在十分严重的意见分歧。有人可能指的是柏拉图,参见《法律篇》卷四704d—705b、949e、952d。坚持认为,在外邦礼法***生和成长的客民入国以此来增加邦内的人口,一定会对自己的良好礼法带来不利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说,城邦不宜滨海,其用意只是为了避免外邦礼俗对本邦礼俗的扰乱,并没有提到人口增加的害处。希腊各邦尤其是斯巴达的自给自足不免也带有闭关的意思。莱喀古士曾订立的“排外条例”(xenesia)是为了防本邦公民沾染异俗而对外人入境进行限制。。滨海港埠的货运出入十分繁盛,商旅云集,15不免会使人口有所增加,他们认为,这最终会有害于内治的安宁受客民影响,许多希腊城邦事态显著而且也因此造成了许多祸患。阿格里根顿全盛时,客民人数竟超过了本邦公民,颇有喧宾夺主之势(《狄奥多洛》xiii844);拜占庭曾被客民袭破(阿里安的《杂史》iii14)。
豪苏里埃的《雅典城市生活》(haussoullier,viemunicipaleenaique)第189页中说,拜里厄斯港埠客民的外邦风俗和教仪曾在雅典城内居民间广泛传布。。从另一方面看,如果能避免人口的增加,那么对一邦的城市及其全境而言,海洋不仅对国防有益,也可借此流通物资,20使境内获得充分的供应,这无疑是有利的。为了保障安全,以便克敌致胜,一个城邦应对海防和陆防进行兼备波斯战争中,希腊各邦最终得以驱除强敌的关键就在于兼用海陆两军。叙拉古之所以击败了雅典入侵部队,靠的也是两军兼并作战。相反,阿格里根顿被迦太基人围困时,因其军中没有海军,最终没法解围(《狄奥多洛》xiii85)。这类史实还有很多。。就攻击而言,倘若具备海陆双军,那么,即使不能同时出动这两种兵力,但忽尔陆地、忽尔海洋的进袭,也比专用一种部队更容易对付敌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如果雅典没有拥有强大海军,其陆战必定会遇到很大的麻烦。斯巴达在忒拜入侵时由于没有海军出击忒拜,使其国境深受破坏。这些典型的例子都说明海军利于攻击。。
另外,为了获得供应,一个城邦应谨慎注意到,25凡是输入的商货一定不是本邦所产的物品,而凡是用于输出的商货一定是本邦生产有余的物品。从事贸易的目的主要是维护本邦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利益。成为国际市集的城邦从事贸易的目的都是贪图税收伊索格拉底的《泛雅典娜节讲词》42中说,雅典的拜里厄斯是各邦商货的聚散中心,大有功于希腊。有关国际贸易中的税收事项,参见色诺芬的《雅典的收人》(devec)iii20、iv,40。雅典的出入征税是货价的五十分之一,征税总额十分巨大(参见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350页)。
,如果说一个城邦不应当贪图利益,30那起先就不该让城邦成为一大商场。如果我们仔细留意当代各邦的国情,就会发现,有些城邦境内及都邑布置着颇为恰当的港埠,它们离城区不远,却又独立在外,城港间的安全关系则以墙垣及其他类似的碉堡做保障,35使城区的武力足以来捍卫港埠的安全这一节显然是以雅典城和拜里厄斯港为例。拜里厄斯与城区的距离为十五里,联有长垣,该处有雅典军戍守。因此,雅典城能接受各邦物产的供应而很少被外国礼俗影响。。显然,通过这样的安排,则既可获得港埠的便利,又可利用法律防止其附带任何不良的影响,城邦可订立某种规章,对入城从事交易的外来商旅进行限定。40
1327b如果一个城邦具有相当多的舰队,那么这对海上作战无疑是特别有利的。它不仅有利于足资自卫,而且在国际关系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舰队的强大足以威慑强邻,在与友邦外交出现警报时,除了陆路以外,还能另从海上赴援。至于实力的大小,即舰船的多少,城邦要结合国情来予以衡量,并考虑立国的抱负,然后再进行制定。如果城邦想主动积极地在列国之间周旋,企图成为一代领袖,5那么它的海军规模就必须庞大到足够称霸的程度对于海军的优胜,忒拜的埃帕米农达(epaminondas)颇有先见之明(参见格洛忒的《希腊史》卷十416—419页)。
《狄奥多洛》xi50中说,在波斯战争中,希腊各邦已认识到,没有舰队而企图通过陆军称霸的邦国,只能最终成“跛霸”。。由此编集的桡手群众勿增加该城邦的户口,而应从公民团体之外选取斯巴达舰队的桡手为雇工和农奴(参见色诺芬的《希腊史》vii112)。雅典海军的大部分桡手为贫民,少部分为应募的客民和奴隶(参见伊索格拉底的《论和平》[depace]48、79,《修昔底德》i1433等章节)。雅典的贫民桡手是使雅典的平民政体发展为极端形式的主要群众(参见本书卷五章四1304a24及注)。亚里士多德因反对极端平民政体,所以警戒不宜从公民中的贫户中征召海军的桡手,也不宜将公民权利赋予曾担任桡手的奴隶。。异乎挠手,作为舰上的主体,水兵则应从自由公民阶级中征召,让他们来担任战斗、管理和指挥等任务,像陆军(步兵)一样成为城邦武力的一部分。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