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7040字
果不其然,众水手都听从了约翰的安排。11名水手,由大副安德森带队,一行13人正在计划上岛。而剩下的几个水手由副水手长汉斯带领,留在船上。这样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把船夺过来。但是船上也不是非需要我不可。我决定上岸。
13个人分乘两艘划子,我溜上了离我最近的一艘,蜷缩在角落里。约翰在另一艘划子上面发现了我,“吉姆!吉姆!”喊了我两声,以便确定是否是我。我有点后悔我的擅自行动。
我所乘的划子先启程,配备的划手也要好一些,靠岸的时候,约翰所乘的那艘还在我们后面一百码左右。我纵身跃进岸边的灌木丛,飞快地奔跑起来,隐约听到身后传来约翰的叫喊声。我才不理会呢!
我撇开周围的树枝,向树林深处跑去,一直跑到跑不动了。我弯下腰喘了会儿气,确认已经甩开我的船友,我才开始一打量周围的环境一边缓步前进。我穿过了两条小溪和长满我不认识的植物的沼泽地,来到一片芦苇林。眼前就是圆锥形、四面陡峭的望远镜山,山顶环绕着云雾,似在微微颤动。
突然几只野鸭一样的鸟惊恐地扑腾着翅膀飞远了。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有低低的说话声传过来。糟了!肯定遇到我的船友了。我马上找了一颗最近的橡树,蜷缩在粗壮的树干后面,借着芦苇丛的遮掩,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他们一直在激烈的讨论,但是我听不清楚,直到他们走近了。
“我说,约翰,你是一个正派人,也有很多钱了。你就不要跟那帮人一起胡作非为了。”终于听清楚,这是水手汤姆的声音,看来我们的船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入了海盗窝。
“伙计,我很欣赏你的为人,跟着我们,我保证你得到的,比你干一辈子都多得多。”又是约翰,他在拉拢船上正直的海员。我恨不得一刀杀死他。
“不,约翰,我不想杀人,我还是不想干……”汤姆还没说完,远处传来一声拖得长长的尖叫声。“什么声音?”这次汤姆声音明显颤抖着。
“那只是艾伦的叫声罢了。嗯,你呢?”
“噢!你们这帮暴徒,可恶的海盗,你们杀了艾伦!我要回船上去了。决不会跟你为伍的!”汤姆说着转身就要走。
我只听见一声闷响,水手汤姆闷哼了一声就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了。随后是约翰穿过芦苇的沙沙声,越走越远。我的眼泪忍不住奔涌而出,是为汤姆伤心,也有恐惧,可是我不敢哭出声。约翰杀了正直的汤姆!
我一直伏在树干后面,直到确定约翰已经走远,周围已经没有任何声音,我才站起来,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一记悠长尖利的哨声划破海岛宁静的天空,是约翰在召集他的同伴回船了。我转身向远离海湾的方向跑去,发狂一般地跑,脑子里乱糟糟的一团,只想离他们越远越好。
“完了,我肯定完了!”我累到跑不动的时候,坐在地上颓丧的想:“我肯定不能再跟那帮嗜血的狂徒一起坐划子回去了。否则一不小心,我的脖子就被他们轻而易举地拧断。但是如果我刻意回避的话,他们岂不是就会察觉到我已经知晓事情的真相。怎么办?”我抓了一把头发。“别了,‘伊斯班号’!看来我只有在这荒岛上自生自灭了。”我从来没有这样悔恨过。
我观望了一下四周的情形,我现在正在一座双峰小山的脚下,四周分布着更多的橡树,空气也比刚才芦苇林中新鲜多了。我此刻还沉浸在刚才恐惧的情绪中,山右边陡峭的山壁上有碎石滑落,穿过稀疏的小树,发出簌簌的声音,我本能地朝那边看了几眼。却不想这一看,新的恐惧又占据了我的内心,我已经把约翰杀人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一个像熊的怪物在稀树上跳来跳去,身手却像猿猴一样敏捷。它全身黑乎乎,毛绒绒的,一时时间,我怔在原地,不敢断定他是什么东西。现在的我是腹背受敌,后面是约翰那帮海盗,前面又是一个未知的怪物。“落在约翰手里好歹比落到这个怪物手里好吧。”我暗暗思索,脚步已经开始向后退去……
还没提防,那个怪物已经闪到我的身后,挡在我的退路中央。我拔腿向左侧方的树林中逃跑,可事实证明,跟他比速度是错误的选择。可是我却把他看清楚了——他像一头鹿一样在林间跳跃,却像人一样用双腿跑动,身子弯下,快贴近地上了,不过他是个人没错!
还没容我松一口气,脑海中闪现出比尔·彭斯曾经讲过的关于食人族的故事。好在这个关键时刻,我灵光一闪,记起自己还有一把手枪,在船上斯船长分给我们的。我屏住呼吸掏出腰间的手枪对准那个野人。
“扑通”一声,眼前的野人突然举起双手,跪了下来,口中还叽里咕噜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你是谁?”我问。
“我,我是本,本·戈恩。”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有三年,没,没有说过话了。”
“啊?你是……船失事了吗?”我把枪收起来,才得以仔细打量一下眼前这个人。他应该是一个白人,但是浑身的皮肤已经晒得黝黑。他身上裹着不知什么动物的皮毛。如果身上那些褴褛的布条也可以算做衣服的话,那唯一结实的东西就是腰间一条带钢口的皮带。那些“衣服”应该是水手的防水布做成的,但颜色早已是难以辨认。
“不,朋友。”他像是在回忆一件痛苦的事,“我是被放逐的。用我们的行话说,叫做放荒。”
放荒。这个字眼,对于海盗来说是多么的熟悉。比尔·彭斯告诉过我,那是海盗中很普通却残忍的惩罚方式。把犯错误的人丢弃在荒芜人烟的海岛上,只留下一丁点的弹药和食物。运气好的,过上几个月会遇到过往船只得以返乡。但绝大多数都活不长。
“三年前,我被放荒。那之后,我就以野山羊、浆果为食。我以为我马上会死在这里。没想到这岛上的野山羊很多,又没有天敌,我靠打猎才度过这三年。噢,朋友,我可是一个文明人,有一个信神的虔诚的母亲。你带了奶酪吗?我讲起自己的生活都觉得羞耻。”他说着还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衣服,打量我的鞋,摸摸我光滑的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感到他的手像老树皮一样粗糙。
“如果我可以再回到船上的话,”我说:“那样肯定能让你吃个饱。”
“你是说,有什么阻挡你回船上吗?”他抬眼看我,眼神吃惊而狡黠。他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
“是的,那不是你。”
“你说的对,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朋友?”他问我,已经能够流利地说话了。
“吉姆。吉姆·霍金斯。”
“啊,吉姆。朋友,你相信你已经发财了!你是多么幸运,你第一个找到我的人,我要报答你!”戈恩孩子气地叫嚷。
但是,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霾,突然紧紧抓住我的手,神经质地问:“告诉我,是不是弗林特的船?如果是那样,我只有跟你同归于尽了!”
听了这话,我反而欣慰起来:“朋友,恰恰相反。弗林特早已经死了。但是船上有些人是他的部下。正因如此,我才不能回船,我们遭殃了。”
“那船上有没有一个一条腿的人?”他倒吸一口凉气。
“约翰?你是说高约翰?”
“对!就是这个名字!独腿,个儿很高。”戈恩一脸惊恐,像见鬼一样。
“他是船上的厨师,也是他们一伙的头儿。”我说。然后我告诉他整个事件的始末,从比尔·彭斯的出现开始,一直讲到我们现在的处境。
“我知道了,朋友,你们遭了高约翰一伙的圈套吧。如果乡绅和李医生真像你说的那样绅士,我帮助你们脱险,你们是否愿意把你的财富分给我一点,而且也让我搭船回家呢?”
戈恩看我不解的神情,继续道:“是这样,弗林特埋宝的时候,我在船上。他带了六个人上岸,回来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部被杀了,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也不准许我们上岸取宝。”他吞了口水,“后来,我在另一艘船上干活,经过那个岛的时候,我告诉他们岛上埋有宝藏。可是找了几天都没有找到,惹怒了他们。于是在开船的时候,我就被抛弃在这里了。”
戈恩说完忽然神秘起来,凑进我,虽然附近并没有人,小声说:“那笔财宝我已经弄到手了。”
我惊愕:“但是如果我们回不到船上呢,一切都是白搭。”
“那么,我们或许可以用它。我有一艘小艇,自己造的。就藏在那边白色的大岩石下面。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们可以试他一试……”戈恩一边说着,还捏了捏我的手臂,“什么声音!”
正在此时,海边传来大炮轰鸣的声音。
“他们已经开战了!”我说,“跟我来吧。”我们朝锚地跑去。
一阵间歇之后,又是一排密集的枪声。再后来,我看到一面英国国旗在远处树林中升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