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郦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9
|本章字节:6586字
西方人有两句谚语,我觉得特别适合于唐传奇《李娃传》的故事。一句是“上帝若要你毁灭,必定先让你疯狂。”另一句是,“上帝若要你上天堂,必定先让你下地狱”。我觉得这两句话用在李娃传里那个没有名字的男主人公身再也贴切不过了。
传奇里称这位男主人公叫荥阳公子,至于他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后来宋代话本,元代杂剧都有对这个故事的演绎,到话本和戏曲里,这个荥阳公子开始有名有姓了,说他姓郑,名平,字元和。说实话,这个叫什么名字倒无所谓,关键是他为什么会姓郑呢?话本和戏曲里就经常称他为“郑生”。
原来,传奇里说他是荥阳公子,他的父亲则被称作荥阳公,而唐代以荥阳这个地方为郡望的有四大家族。据《太平寰宇记?河南道九》记载:“荥阳郡四姓:郑、毛、潘、杨。”
但为什么不姓其他三个姓,偏要姓郑呢?
原来,这四大家族里只有郑姓是唐代著名的七大门阀世家之一,也就是名闻天下的“七姓”之一,后人让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显然就是为了要抬高他的家庭出身,标榜他的门阀地位。
那么,在这个郑元和与一个妓女交往的故事中,后人为什么要拼命抬高他的家庭出身和地位呢?
实际上,不止后人在使劲抬高这个郑生、郑元和的身价,这部传奇的作者,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在进行这个故事的创作时,不给他起名字,却只叫他荥阳公子,恐怕也有这种暗示其地位的作用在。只是当时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时在当世,有些名姓大概不好说得太明了,所以只好用荥阳公子这样一个具有强烈暗示意义的代称。所以后来的宋话本与元杂剧才有可能据此敷衍出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是名列唐代七大门阀世家的豪门公子来。
至于拼命抬高郑生的身份和地位,我觉得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反衬这位男主人公的毁灭程度之深;二是为了反衬豪门世族的冷酷与恐怖。三是为了反衬李娃,这个下层普通妓女的有情有义。
我们先来看看这位叫郑元和的荥阳公子是怎样毁灭的。
就像所有爱情故事的美丽开端一样,这位豪门公子郑元和带着父亲的希望和两年的生活费到长安来赶考。才到长安,有一天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街上,突然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美丽非凡的姑娘,郑公子不由看得呆了,就不想走了,于是故意把马鞭子掉在地上,装作捡马鞭子,在那里偷偷地看女孩儿。女孩儿发现有人看她,也就看到了那位磨磨蹭蹭捡马鞭子的帅小伙子。千不该万不该,女孩儿转身进屋前对这个偷窥自己的小伙子嫣然一笑,这一笑就像秋香对唐伯虎的一笑,一下就带走了这个小伙子的灵魂,从此让他再也难以自拔。
说郑元和找朋友介绍想认识这个女孩儿,朋友告诉他这是京城里一个比较有名的妓女,叫李娃,以前与她交往的都是些贵族,跟这种女孩儿交往,“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也”,就是不花大把的钱,是玩不起的。郑元和这时侯是只要能认识李娃,花钱根本无所谓,反正他爹一下子给了两年的生活费呢!所以,我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经常劝我学生的父母,不能一下子给孩子钱太多,尤其不要图省事,一下子把一学期甚至是一学年的钱都给他,年青人往往就是给钱带坏的。这郑元和,他要是没什么钱,也惹不上这档子事儿。
话说他花了大把的票子结识了李娃,李娃也很喜欢他,老鸨就更喜欢他了,其实当然不是喜欢他,是喜欢他的钱,就让他和李娃同居在一起。说两个人浓情密意地过了一年,这时候郑生带来的钱也花光了,结果科举也没去考,也不敢跟家里要钱,最后连马匹、仆人什么的都卖掉了。这时候,老鸨的脸色就难看了,传奇里说是“姥意渐怠”,但奇怪的是李娃却和老鸨不一样,是“娃情弥笃”,也就是反倒对他越来越好。注意这个地方,对照后文来看,这是一个很奇怪、也很关键的地方。因为紧接着,李娃就和老鸨一起来骗他了,那么李娃是不是就是装的呢?和老鸨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儿,是不是演的一出双簧戏呢?这个我们呆会儿再说。
说有一天,李娃说你看一年了,我也没身孕,我们出城去拜拜送子观音吧。于是两个人就出城了。回来的时候,李娃说她姨就住城郊,顺便去看看。到了一处大宅门,果然李娃一个漂亮的姨妈出来,把两个人接了进去。园子太大太漂亮了,郑生就问“你姨妈炒房地产的吧?买的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结果李娃的表现是“笑而不答,以他语对。”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报信说家里老鸨病危,李娃就先赶回去了,郑生想跟着一起走,却被那个漂亮姨妈留了下来。过了半天,等到郑元和告辞回到城里,发现原来的房子已经人去楼空,一问邻居,原来老鸨租的这房子,今天到期,交完租金走人了。郑元和又赶回那个漂亮的姨家,也没人了,一问屋里剩下的一个老者,才知道这也一样,不同的是个短租户,只租了一天。这下只剩下郑元和孤身一人,身无分文,只得流落街头。
得知自己被骗了,“生怨懑,绝食三日,构疾甚笃”,郑元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贫病交加的流浪汉。可他又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里联系。原来这个郑元和当初为了能与李娃长久在一起,竟想法儿让家里以为他是因为带的钱太多被土匪劫财给杀了,你说这个年青人这个事儿做得多荒唐吧。所以现在哪敢再回家啊?好不容易大病一个月才好,在一家殡仪馆找了份临时工。找了份什么工作呢?就在殡仪馆给丧葬的人家唱哀歌,唱挽歌。大概他有钱的时候,也经常唱唱卡拉ok什么的,基础本来就不错,再加上现在心中悲苦,把那哀歌唱的是特别得感人。说有一次和对面殡仪馆的歌手唱哀歌比赛,那一唱出来,绝对是“超级男声”,搞得无数的人围观。围观的人中有一个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原来这个老人是荥阳郑家的老仆人,认出了郑元和,就拽着他回去见正在长安出差的荥阳公。这老爹见了失而复得的儿子,没有半分的喜悦,了解了事情后,只说了句“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就是你这个污辱门风的混蛋还敢来见我?然后就把儿子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结果这个当年因捡马鞭而惹来一身灾祸的郑元和,竟在父亲的马鞭下“不胜其苦而毙”!
死了!
这个父亲竟然亲手打死了儿子!
我们说虎毒尚不食子,可这个朝廷的荥阳公,世家大族的掌门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来清理门户。我们说如果郑元和卖国投敌,或者加入黑社会祸国殃民,你做父亲的含泪斩马稷,大义灭亲还可以理解。但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情感生活上出了点儿格,然后撒了个大谎骗了你,亏了你家两年学费,这虽然是可恨,是让你恨铁不成钢,但这毕竟不能成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没气了之后,这个父亲的表现就更可怕了,白行简只写了五个字,“父弃之而去”。这哪里还像一个亲生父亲呢?是什么让这个做父亲的变得如此极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残?我觉得这就是抬高这个荥阳公子的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抬高了郑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亲荥阳公的地位,在这种社会身份下,他的这种杀子行为就显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就格外鲜明了,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块红屁股就越鲜明,人也这样,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没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鲜明。
说幸好,郑生殡仪馆的朋友一路悄悄跟过来,找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死了,说拿个草席葬了他。结果临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脏还有微微的跳动,于是给他灌汤顺气,又救活了郑生。活是活过来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亲打的地方长满了烂疮,后来殡仪馆也不能住了,只得到处要饭。“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窟室,昼则周游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场里要饭,晚上有时就住在公共厕所里。惨啊,这就是这个豪门贵公子的悲惨遭遇。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这个李娃是不是太可恶了!你看把一个大好青年害成这样!要是一般人的话,我想心里肯定恨死这个李娃了,再见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她啊!
老天给了郑元和这个机会,让他真的再见到了那个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么他一个要饭的是怎么再见到那个李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