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恨血千年土中碧(1)

作者:叶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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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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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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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414字

中华书局出版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是高校文科教材中很有影响的一套书。读大学期间,上《古代文学史》,我不是逃课,就是坐课堂里自顾自地。朱先生主编的这套作品选有好多卷,每本都十分厚重,记得自己曾对有关李贺的记录很不满意,那段文字的大意,说李贺生活孤独,性情冷僻,对广阔的现实生活缺乏了解和感受,而当时的社会非常黑暗和混乱,因此诗带有阴暗低沉的消极情调。作品选虽然是“文化大革命”前出版,限定在高等学校范围内发行,但是其批评腔调。对于喜欢李贺的人来说,多少有些刺耳。说一个作家没生活,一度批评界很流行,仿佛生意场上说人做买卖没本钱,又好像说女孩子天生不够漂亮,没生活是年轻作家的致命伤,这棍子抡谁身上都合适。


我最初读到的李贺的诗,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夕,现在回想,犹如一场隔世的春梦。当时在一家小工厂做学徒工,闲着无事,把苏州人民纺织厂和江苏师范学院联合注释的《李贺诗选注》搁包里带出带进。由工人师傅和大学师生联手选注法家著作,在那时候颇为时髦,我堂姐就和北京机床厂的师傅一起注释了魏源的文章。我有个朋友没上过大学,因为参加工人注释小组,开始对古文有兴趣,恢复高考后,成为第一批训诂专业研究生,后来又成为最早的训诂学博士,这些年来,动不动就到国外讲学。


把李贺算在法家的阵营里,难免莫名其妙。我疑心是喜欢李贺的人搞了小动作,因为那年头只要把某个人列入法家,就可以在无书可读或者有书不许乱读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开机印刷他的作品。据说唐朝的诗人中,毛泽东最喜欢三李,凭我的记忆,李白和李商隐并没有被列入法家殿堂,当时也没有印刷他们的诗集。天知道李贺为什么会交上好运,到“文化大革命”后期,出版界浑水摸鱼是经常的事。


很长时间里,李贺给我留下的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印象:


男儿何不带吴钩,


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


若个书生万户侯?


《南园十三首·其五》


寻章摘句老雕虫,


晓月当帘挂玉弓,


不见年年辽海上,


文章何处哭秋风。


《南园十三首·其六》


那是一个读书无用的时代,受这些诗的影响,我作为一个小工人,当时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日后会成为一个作家。寻章摘句,男儿不为,和李贺诗中的那种饱满激情相吻合,我骄躁不安的,是遗憾自己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是不能“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吴钩”和“玉龙”都是兵器的别称。我们喜欢看战争片,喜欢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看《地道战》和《地雷战》长大的一代人,对战争绝不会有什么恐怖之感。


2


差不多同时期,我有一位整天捧着《唐诗三百首》的邻居,这人是演员,舞台上扮演小生,“文化大革命”后期没戏演,以吟诵唐诗为乐。我至今也忘不了他吟诗的模样,他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以三百首为排行榜,谁入选《唐诗三百首》最多,谁就是最好的诗人。李贺的诗没被选入《唐诗三百首》,因此便不入这位邻居的法眼。在他看来,李贺即使是什么法家,在诗上面也是邪门歪道,要不然不会在那么多杰出的唐诗人中,偏偏漏掉他一个人。


可是我却很喜欢李贺的诗。不仅仅因为上面提到的那些激情诗篇,这些诗给人的印象,与初唐诗人同样斗志昂扬的边塞诗并没太大区别。让我入迷的是李贺的用字,是他独特的修辞手段。“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的这两句诗借来形容李贺,再合适不过。譬如:


骨重神寒天庙器,


一双瞳人剪秋水。


《唐儿歌》


民间骂人常说谁谁谁骨头轻,李贺用质量的“重”来修饰骨,用感觉的“寒”来点缀神,看似漫不经心,却化腐朽为神奇,点铁成金。清朝方扶南批注的《李长吉诗集》指出,“凡寒字率薄福相,此偏用得厚重”。而“瞳人剪秋水”更是在通与不通之间,成语有望穿秋水之说,“秋水”就是眼睛,这里用了一个动词“剪”,让人好不喜欢。同样是重和寒,到了《雁门太守行》中,又有了另外一种神韵,“塞上胭脂凝夜紫”,于是“霜重鼓寒声不起”。再如《马诗》中的“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夜来霜压栈,骏骨折西风”。敲击马骨,能发出金属的悦耳声,马骨像刀锋,能将凛冽的西北风切断,在马的骨头上,做出这样一些出色文章,真是匪夷所思。


钱锺书评点李贺诗,说他喜欢用具体坚硬的东西作比喻,比如弹箜篌的声音,用“昆山玉碎”和“石破天惊”来形容。“荒沟古水光如刀”,把流动的水光比作闪动的刀光。“香汗沾宝粟”,说汗珠犹如粟粒。写到酒,明明是液体,却说是“缥粉壶中沉琥珀”,用固体的“琥珀”,来形容流动的美酒。又“琥珀浓,小槽酒滴珍珠红”,琥珀比酒取其色,珍珠比酒取其形。总之,李贺的诗,善于通过奇特的比喻,用两物之间的某一点相似,让我们用不同的感觉器官去感受,去触摸,变虚为实,变看不见摸不着为看得见摸得着,又变实为虚,变寻常为不寻常。


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最先为昌黎韩愈所知。所与游者,王参元、杨敬之、权璩、崔植辈为密。每旦日出与诸公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及暮归,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见所书多,辄曰:“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上灯,与食,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过亦不复省。


李商隐:《李长吉小传》


我想自己喜欢李贺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那种为写诗而写诗的艺术家气质。是不是法家根本无关紧要,积极向上和消极低沉也无所谓,作为一名读者,喜欢某个作家,往往只需要一些非常简单的原因。我忘不了当时情景,每天一早起来,匆匆骑车去郊外的工厂上班,自己是修理工,上班也不是很忙,闲着没事,不让看书,只能傻坐。对付傻坐最好的办法,便是默诵一些古典诗词,而李贺的诗似乎最适合反复品味。我那时不仅爱看带注解的古典诗词,同时还迷恋当代年轻人现写的诗歌。我的一个堂哥有一批酷爱写现代诗的朋友,这些朋友的诗以手抄本的形式悄悄流传,若干年后,成为风行一时的朦胧诗的骨干分子。


李贺骑着毛驴出外觅诗,和当代那些年轻人的创作不谋而合。我熟悉的一位年轻诗人,常常说话的时候,突然拔出笔来,在随手捞到的纸片上疾写,写完了,塞在口袋里,然后继续谈笑风生。这些今天看来十分矫情的行为,当时却是实实在在地感动了我。虽然没有投入诗歌写作,但是我的所闻所见,已饱受了诗的潜移默化。人活着,就应该像一首诗一样。很显然,那是我一生中最富有诗意的一个阶段,在古代李贺和当代诗人之间,我找到了让人兴奋的共同点。我发现写作也可以成为人生命本能的一部分,在流行的大话谎言式创作之外,在满纸的大批判或者个人崇拜的语林之外,在文化的沙漠里,还存在着一种别的写作方式。


我并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成为一个作家,只不过是提前作好了准备,如果有机会投身写作,我知道应该怎么样。


3


最早说李贺诗欠理的是同时代的诗人杜牧,这个“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浪荡子,说了李贺一大堆近乎夸张的好话之后,突然笔锋一转,说李贺“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乃贺所为,得无有是?”杜牧的意思很明白,李贺诗的文辞是漂亮的,只不过是“理”弱了一些,如果“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换句话说,李贺的诗再加上理,恐怕要比大诗人屈原还要厉害。


不妨看看杜牧是怎么夸李贺的:


?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