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35
|本章字节:12842字
达瑟就袖着手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人从伙房拿来装白菜土豆的筐子,装满了书,一筐筐倒在车厢里。有人叫他帮忙,他笑笑,身子却一动不动,人家也就不再理会他了。好像是他的笑容很特别,一笑,就像张开了一件隐身衣,把自己藏起来了。装满书的卡车开走了。五级宽大台阶上图书馆双扇玻璃门还在那里开开合合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达瑟把脸贴着玻璃往门里看,里面没有灯,高窗上透进的一点光,照着狭长的巷道,显得神秘而幽深。书们已经倒楣到这个地步了,但留下的那点气味,仍然能造成一种很是幽远神秘的气氛。书们留下的隐约气息,让他止住了冒失的步子。他把装车时散落在地上的书捡了回去。
卡车在图书馆拉了几天,他就在那里收捡了几天。
捡回去就躺在床上看,看饿了就拿饭票去伙房吃饭。’
卡车一次次来,图书馆里的书终于给清空了。这天,他还是袖着手在旁边闲观,又有人喊他帮忙。他就拿着装白菜的筐子进了书库。一个个厚重高大的木头架子变得空空荡荡。这跟他此时心里那空落落的感觉非常相像。他用手摸摸一束束从高窗上照进来的光,但那光摸到了也没有什么感觉,就跟什么都没摸到一样。
他把手伸进光束里,猛捞一把,收回手来,伸开,手掌上依然空空荡荡,没有一点点光把他堕人阴影里的心情照亮。
多年后,他在树屋下对达戈讲起这些往事时,那家伙哈哈大笑,说:“我还以为你小子是现在才变傻的,原来那时就已经变成傻瓜了。”
达瑟也是在好多年后,才想对一个人说说这往事,至于人家作何反应,他并不关心。达瑟不认为自己是聪明人,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个傻子。他只是中了书的魔力罢了。如果不是如此的话,他就不会爬上卡车,和图书馆里最后那半车书一起,给拉到造纸厂去了。
卡车开到纸厂,自动升降的车厢升起来,把他跟那些将要化浆的书一起倒进了仓库。他还从来没有跟那么多书在一起待过。夜色降临下来,厂区里稀疏的灯光使夜色显得稀薄。开始的时候,他有些害怕,好像每一本书里都有一个灵魂在悄然絮语。风把高音喇叭里的激昂的声音吹送过来。他慢慢从书堆里挣出身来。这座房子所有的窗户都向着厂区。他只好把仓库背墙上的木板撬开。第一天,他空手从这里出来。第二天晚上,他从这个口子进去,搬回来一大梱书。他是晚上去的,回到寝室,一看,全是刘少奇写的同一本书。这个人已经被打倒了。这本书是写给共产党员看的,他不是共产党员,就把这捆书扔掉了。下次再去,他把时间提早了一些,当他看到一些书的名字时,心就别别地跳起来。他从老师和同学的口中听到过这些书的名字。运动当中,很多人说起这些书的名字时,都有些兴奋,也有些心惊胆战。他就挑了几本这样的书。这些书使他晚上的梦境也有些不安。下次再去,他就不挑这种书了。他只挑有图片的书。特别是关于树的图片、山的图片和动物图片的书。当然,他不知道这样的书叫百科全书。百科全书里面不但有动物与树的图片,甚至还有大海里鲸鱼和星球的图片。最后一次去的时候,他还没有钻进仓库,就晓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但他还是钻进去看了一下,里面确实是什么都没有剩下。
他就躺在宿舍里看书,看到熟悉的动物与植物的图片,就想起机村来了。恰好这时,他的饭菜票用完了。本来,饭菜票每个月都会发放一次。但这次,发饭菜票的人也跟他的同学们一起,参加革命大串联,到北京见毛主席去了。于是,达瑟叹口气,想该是自己回家的时候了。
他在城里四处搜罗箱子。
这在平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个年代,人们没有多少个人财物,财富的象征就是几只箱子。商店里空出来的包装纸箱,也被随时收捡。造反开始后,不但公家的房子可以随便打开,私人的房子也可以随便闯入。这样,很多空空如也的箱子就来到了房子外面。
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差不多一般大小的十几口结实箱子。里面装满书,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他上街等好半天,才等到了一辆马车。他雇下这辆马车,把那些箱子运到汽车站。但是,汽车站上的人不接受这些货物。人们都疯了一样四处走动,去往任何一个方向的汽车都挤满了人,根本没有地方來装这些沉重的箱子。
达瑟坐在马车上发呆,赶马车的说:“发什么呆啊,给人家说说好话嘛。”
“虽然看起来希望不大,但你还是该去试试。”
“嗬!伙计,你还是个挺爱面子的家伙。”
达瑟觉得眼睛有些发潮。
马车师傅发了会儿呆,说:“你要去的地方不会在几千里外吧?”
达瑟说:“五百公里。”
“不远,可也不近,人和马,都是要吃东西的啊,还有运费,这个运输合作社有标准。”
达瑟收了泪,脸上立即绽开出笑容,他打开一口箱子,打开一本厚书,那些彩色的图片中间,夹着红红绿绿的钱。他一到这个学校念书,国家就管吃饭穿衣,临了,还要发一些现金作为补助。几年的补助都被他攒下来放在一起,现在居然派上了用场。
马车立即就上路了。
达瑟坐着一辆运输合作社的胶轮马车,马车上拉着他的十几箱子的书回到机村了。
他回来的时候,大火过后的山林已经被大雨清洗过好多次了,草地和灌木林正在返青。空气中仍弥漫着淡淡的焦煳味。这在城里是烧书的味道。在这偏僻的乡村里烧的是什么呢?他这么想着的时候,道路两边大片大片烧焦的松林就出现了。直到胸腔里堵满令人窒息的焦煳味,他才注意到被洪水一样的大火洗劫过后的森林。大树都还笔直地站立着,却通体焦黑,再也不会生长出新的叶片了。他也看到那些不与整个森林连成一片的独立的林子没有被火烧,这其中,包括了村子井泉上方,那片仍然宽广无边的树林,这片林子的下方是村庄,上方是并肩而立叫做色嫫与达戈的晶莹雪峰,林子的两边,是美丽的山地草场。看到那片混生着白桦、红桦、椴树、楸树、松树、杜鹃、柏树和杉树的林子,达瑟松了口气。只要这片林子在,机村还是他达瑟念想的机村。
马车离村子还远着呢,一群孩子就飞奔而至,他们看到马车上坐着一个似曾相识的陌生人。达瑟离开村子其实也没多少年,但读书生活已经使他神情与眼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样,一张熟悉的脸也变成了陌生的脸。
马车驶进了村中广场,所有人都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没有人迎上来,所有人都呆住了。
倒是达戈从人群中冲出来,摇晃他的肩膀:“你走的时候,我请你喝酒,记得吗!”
达瑟脸上木木地没有表情,他跳下车,拉开蒙在车上防雨帆布:“一路上老是下雨,这些书都潮了,要好好晒晒。”
“嗨!你这个家伙,认不得我了?”
达瑟说:“这些书要好好地晒一晒。”
几乎所有的机村人都认为,脑子本来就不清不楚,小时候就喜欢整天待在树上,而不是人群里的达瑟已经疯掉了。虽然,他除了爱那些书,除了像没有离开村子前一样,喜欢待在树上,也看不出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再说春天已经到来了,树枝一天天伸展,树叶一片片展开,经过了那么大一场火灾过后,人人都能觉出春天里绿荫一日日深重的树的美丽了。
一个人喜欢待在这样美丽的树上,也就不是件不可理喻的事情了。
达瑟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待在树上,要是村里人不好奇地打听他怎么会回到村子里来?问他运这么多书回来干什么?问他叔叔怎么还不回来?他也喜欢到人群里四处走走。但总有人喜欢提起这些话题,有人还特别喜欢在人多的时候提这样的话题。
“达瑟,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干部不当,拉一马车书回来?”
这样的问题,达瑟从不回答,离开人群,出了村子,到大树之上跟他的书待在一起了。他不得不待在家里吃饭睡觉,但他坚决把书放在树屋之上。
他们还问:“达瑟,不是你叔叔把你弄走的吗?你叔叔不管你了吗?”
达瑟还是不回答,被问得不高兴了,他就不下地干活,而是跑到树上睡觉,跟他的书待在一起。
他可以不吃不喝待在树上很长时间,这时,他年迈的母亲就会到树下来哀哀哭泣,求他从树上下来,求他回家吃饭。
达瑟才怏怏地从树上下来。
还有人会这样问:“达瑟啊,能告诉我们书上都说了些什么吗?”
这时,达瑟的眼光便变得飘渺起来,穿过那些人的身体,看向远方。
这样的眼光叫问话的人有点害怕,一害怕就不再言语了。也有脾气大的人,会为这没来由的害怕而生自己的气,就会说:“你也不知道那些书里说了什么吧?”
没有人会想到达瑟会开口,但他开口了。仅仅是开口这一点,他可以把人吓上一跳,更何况他说的那些话了。他诚诚恳恳地说:“有些我不懂,有些我能看懂。”
“你看懂了什么?”
“书上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你这就是自作孽了。”
“你是在诅咒我吗?”
“书上说,别人不能诅咒你,是你自己诅咒了自己。”
然后,他的眼睛把你从头看到脚底,被看的人,就像被宣判了一样,一股冷气从头顶贯通到脚底。这样,慢慢就没有人有事没事来招惹他,拿他开心了。
他下地干活,回家吃饭,睡觉。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从干活的人群中消失了。大家都明白,这家伙到树上去,看那些他并不真正懂得的书,去想那些他并不真正懂得的事情去了。
那个时代,不参加集体劳动的行为是很难被原谅的,但他偏偏就可以。因为每一个人想起他捧着厚厚的一本百科全书,却木着一张长条脸,眼睛也黯淡无光的样子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因此也就原谅了他。
却有一个人,觉得他的行为里有深意存在。
他说:“你们不懂,一个人不会白白像这样子,一个人这样做事是有道理的,只是我们不懂罢了。”
这人就是猎人达戈。
达戈来到这个村子已经好些年了。他和美嗓子色嫫的爱情起起伏伏,越来越像是见不到结局的样子。他这么一说,马上就有人回应:“有很多事情我们都不懂得。我们就不懂得一个人好好的军官不当,跑到这个村子里来干什么?不仅我们不懂,就是美嗓子色嫫怕也不懂得。”
美嗓子色嫫岂止是不懂得,简直就恨死这个人了。
色嫫被抽调到宣传队几次了。就是去宣传队,让她生出成为一个歌唱家的美好希望。但是每一次,短则一、两个月,最长也不过半年时间,宣传队就会解散。
当这个家伙真的脱下军装,来到这乡下,她简直恨死他了。要是他还是一个军官,早一点娶了她,这眼下的一切起起落落都不会发生了。
在这件事情上,机村人的同情都在色嫫一边,而觉得达戈是个奇怪的人。达瑟从民干校回来后,机村又多了一个奇怪的人。机村人大多不喜欢这两个奇怪的人。不是因为这两个人干了多少令人讨厌的事情,而是他们的行为有违常理。
有人会跑去问达戈:“也只有你这种奇怪的人才会懂得他吧?”
还有人问:“达瑟,你懂得他吗?”
大多数时候,达瑟都不说话。但每次,达戈替他辩护的时候,人家都要拿这话去问他。每每在大家都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达瑟却开口了,虽然有点答非所问:“我喜欢他这个人,我不喜欢他做的事。”
“什么事?你不喜欢他死皮赖脸想娶美嗓子色嫫?”“他杀死的动物太多了。”
众人大笑,说:“一个猎人不杀动物,你叫他去杀人吗?”
“可是他杀得太多了。”
“因为他是一个好猎人。”
“杀光了动物,他就做不成好猎人了。”
达瑟一说这种从书上看来的话,就惹得人们哈哈大笑。达戈却从来不这样对待他。达戈的这种表现,也是机村人所不能懂得的。这个骄傲的家伙,却像条忠实的猎犬一样苦苦地爱着美嗓子色嫫。色嫫天生一副美丽的嗓子,在不同的舞台上上下下,在有权势使她在不同舞台上上下下的男人身边来来去去。这样复杂的经历,使她身上焕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高兴的时候,她是美丽的,哀伤的时候,她更显得分外美丽。这个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东西,都不能把她的美丽杀伤。
“文化大革命”到来后,一个承诺要给她一纸音乐学院通知书的领导被打倒了,在她的感觉中,成为音乐家的梦想,就此永远破灭了。还有好些给过她不同承诺的男人,比如一个文工团的男髙音,一个部长,一个政委的儿子,这些人都奇怪地消失了。只有那个为她放弃了前程的达戈,还不时在她视线里出现。
她不恨那些男人,她恨的是身边这个人。
每一次,当她独自走在村里某个地方,这家伙就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他说:“我昨天晚上梦见你了”
“那你就梦吧。”
“我爱你。”
“我恨你!”
“我想,你已经没有那么恨我了。”
“我一辈子都恨你。”这时的色嫫,泪光充满了眼眶,深重的哀怨使她双腿发软,“下一辈子还是会恨你。”达戈却不正面回应,他的声音嘶哑,眼里却燃烧着欲望的火焰:“跟我来吧。”
色嫫站着不动。
达戈伸出了他有力的手。
他出手很快,不要说是一个身子发软,心房发颤的姑娘了,就是快如闪电的狐狸,也会被他牢牢抓在手上。
他等着色嫫挣扎。要是色嫫挣扎不已,他就会叹口气松开了手:“要是有别的男人要你,帮你,帮你走上唱歌的舞台,那你就去吧。”这样的情形,已经重复过很多很多次了。
但是,这一回,色嫫没有挣扎,而是身子一瘫,温温软软地靠在了他身上。色嫫叹了口气,泪水潸然而下,她说:“要是我就是做一个猎人老婆的命,那你就把我带走吧。”
“猎人真的就这么低贱?”
色嫫摇着头,说:“我不知道,这样的问题你去问你的新朋友达瑟吧。天生我一副美妙的嗓子,我想当一个歌唱家。一个猎人不能让我成为一个歌唱家。”
“谁能使你成为一个歌唱家?”
“那个英俊的有前途的军官。”
“你在这里也能歌唱。”
“你是说,不是在收首机里,不是在唱片中,也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对着山里的猴群歌唱?”
色嫫身不由己跟着他往前走。
在村庄后面与大片树林之间那座小山岗边,坐落着这个家伙自建的新房。这已经不是他刚来的时候,带色嫫去过的那座散发着新鲜树木香气的那一座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侍弄他那座房子。他对人说过,色嫫就是传说故事里高贵的公主,公主需要一座宫殿。有人壮着胆子批评他,说公主啊宫殿都是封建的东西。他说:“闭嘴吧,我当过解放军,比你懂得所有这些***说词。”他枪管下抽出探条,把那柔软冰凉的钢条顶在那多嘴小子的下巴上,“闭嘴吧,小子,我会这些***词的时候,你的***上还没有生出毛来呢。”
没人想到这个热情的家伙会这么冷冷地说话,没人想到他这么说话时,那眼光,比枪口泛出的冷光还要冰凉。
这样如是两三次后,真就没有人招惹他了。
这一来,他就能一心一意为他的公主修筑宫殿了。
色嫫每次从解散的宣传队回来,达戈都会谦恭地请她去参观正在进行的漫长工程。色嫫每次都紧咬嘴唇拒绝了他。但色嫫也没少听人有意无意地在她耳边说起那座好像永远都不会完工的房子。
这一次,在这个人已经来到这个村子五年以后,她终于没有力量拒绝他了。但她脑袋发晕,身子发软,路也走得跌跌撞撞。当那座房子的铁皮顶子亮闪闪地出现在面前时,她实在迈不开步子了。
“达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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