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虹
|类型:古代·奇缘
|更新时间:2019-10-06 11:13
|本章字节:8036字
星期天的午后,美媚乘着休息又来到沈曼家,椅子上坐着一个陌生的小伙子,她正纳闷,还没等她坐下来,沈曼就指着小伙子向她介绍,“美媚,这是新来的邻居张华。老杜前几天搬走了,他住进了老杜那间。”
张华只是屁股抬了抬,又对美媚似笑非笑地咧了咧嘴。
美媚想,这个人太没素质了,连站起来问声好都没有,哼,最基本的礼貌都不会。不觉地,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张华,他上身穿一件半旧的夹克衫,腿上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过时的尖头皮鞋,脸色灰暗,一副穷困倒霉相,一看便知不是有钱的人,脑门儿倒不小,她想,看这脑门儿倒像个聪明人,她想起了电视里土地爷大大的前额和他类似的形象,她不禁笑起来。
张华看美媚对自己有点儿嘲笑的声音,美女,笑啥?”他诧异地问她。
“你脑门儿那么大,像是聪明有学问的人。”美媚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是,她心里却说,呸,什么学问呀,看你那副寒酸相吧,一看就是个农村土老帽。
张华没有听出美媚具有嘲讽、奉承的话,倒有些自豪地把弯曲的身体挺了挺,“你看看,”他向沈曼投去得意的眼神,“你这姐妹眼光真准。”
沈曼倚在床头忍不住地掩着嘴笑起来,“是,你是研究学问的大教授,并且研究的课题还不小呢。”
美媚觉得自己是不是又遇到一条大鱼了,啊,大财神到了,她有点儿欣喜,但转念一想,不可能,她不禁又打量了一眼他那寒酸的形象,再说了,有钱的人能住到这么简陋的地方吗?又看见沈曼嘲笑他的态度,她不免又嗤笑地看了他一眼。
“你们也甭笑我!我真是做学问的,不过,研究的课题嘛,不算大。”
“说你胖你还真喘上了,你说说,你是做什么学问的?”美媚问。
张华出生在河南一个贫困农村,家境也不富裕,二十六岁的年华不算长,人生经历倒是十分丰富。从小在少林寺学过武术,会点拳脚和刀枪棍棒的功夫,曾经在他十三岁那年,在一部小制作的电影里扮演过一个会武功的小和尚,后来又上过几年的武校。他曾经发誓,一定要事业有成,功成名就,一直梦想着拍电影或者电视剧,渴望成为成龙、李小龙那样的大明星,可是这种明星梦一直未能实现,他认为,好男儿志在四方,为了寻求发展,他先后去过上海、广州、深圳,后来又来到北京,因为没有施展之地以及遇到一些就业的挫折,心里一度的不平和失落,使得他骨子里常常有些消极以及不正确的理念,并且人格中的思想常常偏离正常人的轨道。到北京五年以来,不是做杂工就是做销售,前不久刚刚辞去保健品业务员之职,现应聘为一家汽车销售,用他话说,维持生活,温饱度日。他常常在女孩面前自吹自擂,豪情壮志一番,以表达自己事业有成的决心和满足骨子里的那份虚荣。
此时,他摇头晃脑地唱着,“好男人呀,我是好男人,好男人他就志气大……”
美媚和沈曼看着张华的表情以及不雅的嗓音笑个不停。待他停下歌声,“你是好男人吗?”美媚讥笑着问他。
“那当然,都说我是个好男人,”张华呲着一口黄牙,“俺是好男人,当然是好男人。”他不经意地就把他那地道的河南话带了出来。
美媚和沈曼又笑了一阵,“我问你,”美媚问他:“好男人是有标准的,你怎么称得上好男人呀?”
“你外表看着忠厚老实,给人印象不错,只是……”沈曼在旁边插话说。
张华哈哈笑起来,“不光是外表吧?”
“实话说,还差点儿,”沈曼说:“比方说吧,你把垃圾到处乱扔,这一点就不太好,还有,你晚上睡觉老打呼噜,声音大得我都睡不着觉,那天晚上我敲敲你的门,你还骂了我一句,还有……”沈曼还想再说什么,可是她住了口。
美媚想,从小事上才能看出一个人的素质和人品,这哪是好男人做的事呀,人模狗样的还说自己是好男人,哼,真会王婆卖瓜!看来,只有走近一个人,才能够对他真正的了解和明了。
“你再说,都说出来,”张华不以为然地对沈曼嘿嘿笑了笑,“你不就是想说我是个恋足癖吗?”
沈曼厌恶地斜睨了一眼张华那变态的模样,她真是感到有些恶心,她要撵他走,从此再也不与这种人来往,可是,作为邻居,她又怕得罪他伤了和气,毕竟,自己还要在这里住下去。想起那次她和老杜的事,心里就不舒服,后来她听说了不少邻里间对她的传闻和谣言,她非但没有得到同情,还说她靠年轻色相主动勾引老杜,老杜半夜能跑进她的屋,不是她的错还能是谁呢?她不知道这是老杜吃不着葡萄而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所为,还是好事者自行传播的小道消息,反正她的被冤枉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昭雪,一段时间以来,她一直气愤难平。那曾经恼人的老杜走了,如今又来了一位让她揪心的过客,她常常想,过眼云烟,人间沧桑,他们不都是她身边匆匆的过客吗?脚正不怕鞋歪,那激起的浪花,如何也不会掀起惊涛骇浪。这次她可吸取了从前的教训,她想,还是忍着吧,谁想侵犯她也都是徒梦一场,不就是听他几句胡说嘛,邻里住着,还是和气相处,少些事端为好。
美媚有些不相信地瞪大两眼,她能够理解男人对女人的胸部和臀部感兴趣,但不理解还有男人对女人的脚感兴趣的,这让她对张华更加的鄙夷以及费解,还有些想了解他的兴趣和愿望。
“我不就是喜欢女人的脚嘛,我就这癖好,”张华一双色眼直盯着美媚的脚,“哎,美女,你穿多大码的鞋?看你的脚还蛮好看的呢。”
美媚看他那副色相,她转了转眼珠,“本人的脚也称为第一美脚,你想观赏一下吗?”说着,美媚把她那双高跟鞋抬起来往前伸了伸。
“好,太好了!”张华看着美媚的脚露出贪婪、异样的喜色。
沈曼瞪了他一眼,“哎哎,”她忍不住地说:别那样盯着人家的脚,你不是鞋厂的也不是修鞋的,脚有什么可看的?”说着她又向美媚使了一个眼色。
“我就是对女人的脚感兴趣,在我眼里,那又白又嫩的脚太美了,简直是上天的杰作。我还专门爱画女人的脚,你们看看去,我屋里全是恋脚图。”他表情异常激动的两手比划着。
“啊!”美媚傻了眼了,今天算是开了眼界,天下还真有这种变态的人,她看了看沈曼,沈曼阴郁地冷眼斜视着他。
“我的外号就叫‘恋足癖’,”张华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认为,人各有所好,有的男人对女人的大胸感兴趣,有的男人对女人的腿喜欢,还有的男人喜欢女人的臀部,可我就是对女人的脚感兴趣,你说我心灵欠缺、人格扭曲呀?”他看着惊大两眼的美媚,no,”他伸着手指摆了摆,这么想,您就错了,美女。”
美媚不知道面对这样的人还能说什么,难道我错了?我孤陋寡闻?要说自己也是开放另类型呀?美媚开始怀疑自己的潜意识和神经了,与尘世之缘二十五载,还是第一次目睹和亲听,以前也听说过有这种“恋足癖”的人,但是这种自我炫耀和自我标榜的人还是闻所未闻。
“美女,别瞪着我,”张华再一次请求美媚,“你人长得美,脚一定更美,能不能让我欣赏一下你的美脚呀?”
美媚向他挑了一个媚眼,“行呀,不过,我要收费的,观赏一次给多少钱呢?”
“钱?”张华笑着说:你咋就认钱呀?看脚还要收费?”
美媚除了想骂娘剩下的只是满脑子的空白了,“见你娘的鬼去吧!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免费,回家看你妈的去!”
张华看美媚急着两眼,“沈曼,你这姐们可不仗义了?”他有点儿害怕的表情,“好好,不让我看我走还不行吗?”
美媚冲着张华的背影嘲笑地骂了一句,“呸,变态狂!什么东西呀?想免费看我的脚,没门!”
沈曼看张华走了,她说:他这种人就是不正常,你可真行,给你钱你就真让他亲让他舔呀?”
“他要真给我钱,”美媚说:愿意亲就亲,愿意看就看,不就是一双臭脚嘛。”
“啊?”沈曼惊呼,“他不正常,连你也变态了!”
美媚横躺到床上,伸着懒腰蹬着腿,“妈的,世上之大,无奇不有。”
“哎呀,真臭。”沈曼一边把美媚伸过来的脚挪开一边用手扇着风。
“有人不嫌臭,真是怪了。”美媚呵呵笑着。
“这种变态的人,可别说他了,”沈曼说:喝瓶橘子汁吧,去火解烦的。”
美媚一个鳞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很快,她把沈曼打开的一瓶橘子汁“咕嘟嘟”地喝个精光。她摸摸肚子还是有点儿饿,忽然想起来,她的包里还有一包奶油蛋糕,她从包里拿出来放到床上,“来,一起分享。”
沈曼看着直摇头,“不吃不吃,会胖人的,我要减肥,决不吃高热量的食品。”说话的同时,她不自觉地往下咽了口唾沫。
美媚直撇嘴,“真是误区呀,越瘦的女孩越嚷胖,你一米六六才一百零几斤,比起我可瘦多了,我才一米六二就一百一十斤呢。”
“你肉长得结实看不出胖,”沈曼说:“你腰细,屁股大,蛮性感的。”
“你不是波霸吗?”美媚指着沈曼高高的胸脯,笑着说:男人就喜欢你这样的。”
“哎哎,干啥男人喜欢?女人干啥为男人活?难道女人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了?”沈曼说。
“有些女人就是离不开男人,”美媚说:“这就是她们悲哀的源头,为了男人一味的牺牲和付出,往往贤妻良母型的女性结局都会很惨。”
“男人都是犯贱的野性动物,太容易得到的就不知道珍惜了,他们往往有时候视金子为粪土,视粪土为金子,或者拿萝卜当人参……”
“或者拿人参当萝卜,”美媚一边笑一边说:“你说的都是些有眼无珠的人。”
“唉,”沈曼哀叹一声,“好女人也不一定有人赏识,也不一定有好的命运呀,这就是命运的不公,不公你知道吧……”